从严治党调研报告8篇

时间:2024-06-15 09:21:51 分类:调研报告

在写调研报告时我们要深入到基层进行调研,调研报告是对调研任务的有力总结,也是对所取得成果的有效传递,以下是85报告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从严治党调研报告8篇,供大家参考。

从严治党调研报告8篇

从严治党调研报告篇1

一、2021年工作开展情况

二是精心统筹谋划。局党组坚持在思想认识、责任担当、方法措施上向中央看齐,坚持对从严治党工作常研究、常部署,做到把党风廉政工作与退役军人服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推动我局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再上新台阶。年初制发《衢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计划》(衢江退役军人局党〔2019〕4号),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工作落实。制发《衢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衢江退役军人局党〔2019〕3号),细化主体责任分工,明确工作要求。三是加强自身建设。局党组始终坚持把理论学习摆在班子建设的首要位置,不断夯实全面从严治党的理论基石,积极参加各类领导干部培训班和讲座,严格落实党组中心理论学习的有关制度,努力打造政治坚定、作风优良、勤政廉洁的党组班子。局党组成员自觉遵守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持思想上重视、精力上投入、工作上抓实、落实上求效,时刻提醒自己把握工作原则,正确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守好纪律底线,严格规范个人行为,全年无违反廉洁自律事件和违法违规案件发生。

(三)瞄准目标,全心服务退役军人。按照上级工作要求,局党组认真分析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形势,研究确定年度反腐倡廉重点工作和主要任务,确保上级要求在本局得到很好的贯彻落实。局党组严格执行省、市、区委战略决策,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以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为目标,切实立足本地退役军人工作实际,全力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一是着力抓好推进退役军人三级服务体系建设。我区22个乡镇服务站工作人员共59人,办公面积30平方米,285个村退役服务站工作人员690人,五上墙和一人一档建档工作均落实到位,各站已挂牌运行,初步构建了全域覆盖的多维度网格化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做到有机构、有编制、有人员、有经费、有保障。通过一级带一级,加强指导帮带,各服务站能够有序开展信息采集、走访慰问、政策宣传、优抚事项办理等各项退役军人服务工作,有效发挥了情报站和信息站作用,全域覆盖直达末端的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作用得到有效发挥,成效初步显现。二是着力抓好退役军人信息采集工作。自机构成立以来,我区在退役军人信息采集工作上加强组织领导、宣传关口前移、开展业务培训、全面统筹保障,严格落实各项政策,并建立了督查机制、保障机制、共享机制、审核机制,全区23个采集点高效运转,确保数据采集迅速、准确。截止目前,我区信息采集系统录入11272人,信息审核通过11272人,审核通过率100%。三是认真落实优抚政策。为烈属、军属和退役军人家庭颁发、悬挂光荣之家光荣牌11272块,悬挂率达到100%;组织开展三场退役军人专场招聘会,吸引700多名退役士兵参加;经常性组织党员干部深入退役军人家庭走访慰问,计划为全区现役军人军属免费体检;不断推出各种社会化拥军举措,为退役军人带来各种实实在在的优惠政策。通过各项工作,不但为退役军人提供了优质服务,也让退役军人的获得感和荣誉感大大提高。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理论学习不够深入,学用结合不够紧密。政治理论学习不全面不系统不深入。学习政策与指导实际有时未能快速结合起来,对于工作规律和经验总结不足,导致工作做得多,经验出得少。

(二)在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上还存在力度不够大、方法不够多的情况。

(三)一岗双责履职方面还需不断强化。有时对一些工作作风拖沓、慢作为的行为发现不及时,抓早抓小做得不够,离规范化抓好作风建设还有差距。

三、2024年工作计划

(三)强化管党治党。将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与退役军人工作相结合,齐抓共管。党组书记个人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为全局党员干部做好引领示范,确保主体责任真上肩、压力传导真到位、工作措施真落地;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行为坚决查处,日常工作中做到惩防结合,寻找发现问题,及时查处案件,达到教育一片干部的警示作用,让全体干部持续改进工作作风,更好地为退役军人服务。

从严治党调研报告篇2

遵照市纪委关于集中开展调研活动的通知,我们组织人员深入社区(农村)并居民(村民)组集中一周时间,就当前农村和社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及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层关注的热难点问题

1、小偷猖獗,打击乏力,群众为社会治安担忧。我们在龙泉社区调研时,基层干部群众反映,今年12月16日晚3:40左右,有7个小偷撬宏泰大厦下面的门市,群众发现后打110报警,警察30分钟之后才到现场。群众问,为什么这么久才来?回答,我们也要睡觉,难道我们不睡觉吗?由于警察来的迟缓,小偷抢了一个门市的东西跑了。警察当时只是看了看,给几个门市说,你们提高警惕哈,等上班再处理哈,随后走了。第二天7:30左右到场,问,你们进门市没有?听说店主进去过,就说,现场你们已破坏了,莫法处理。说完就走了。基层干部群众说,前几年110反应很快,老百姓满意,现在越来越差了,导致小偷横行,年内,社区内有5幢居民楼的供电线路被偷割了5次,最近一次发生在12月21日。现在居民也没有看见治安巡逻队的行动了。小偷见屋里没人,还撬人家的铝合金窗子。小偷猖獗,很多居民为社会治安担忧。

2、村组集体经济流失受损问题严重。中坝村反映,1990年,原任支部书记马××以集体名义办贷款企业,后来厂子垮了,集体无任何收益,厂子相关资产还被办厂的人卖了,最后,集体要还承担支付办企业的贷款本金及利息的责任。银行为追款,就把村办公楼查封,至今没有落实处理,村两委也没有办公场地。白云台社区反映,四居民组原任社长何××,上世纪90年代初,挪用集体公款20多万元与人联办企业,结果,企业没办起来,何××已死亡,集体的钱也没有哪一个采取措施收回。红岩社区反映,红岩社区(原巴中市巴州镇红岩河村)于1994年与一外来客商签定土地租用协议办砖厂,后又几经转让和行政区域调整。目前,有群众反映,相关费用没有收取到位,但当时签协议的有关人员有的已死亡,有的外出找不到人,砖厂也不复存在,造成集体应收资金无从收起的悬案。

二、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原因分析

1、参与村(居)、组事务管理的个别代表利用职务便利谋取个人利益。中坝村三组群众反映,该组在一宗土地使用权转让中,相关单位先是避开居民组私自转让给第三方,被群众发现后,在与居民组商谈补偿的过程中,个别代表串通社长,私下与该单位签定收取2万元转让协调费的补充协议,并私分了该笔费用。而后,由他们再串通几个代表,并不通过群众大会,就以单个代表户下签字的方式,签定了一个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补偿协议。此事暴露,引发了群众多次挡厂。龙泉社区反映,三居民组在处理拆迁安置中,个别代表要求,自己的补偿标准要比别人高些。研究方案总是围绕是否对自己有利。如果不同意他的理由,还有人甚至推出,那就不当代表了,要去想方设法阻挡。原因分析:(1)个别代表素质低。不能正确定位行使权力,处理问题凭个人的情绪、好恶,超越基层干部的职权。(2)对代表的管理和开展的要求没有明确的规定,随意性比较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只规定了居民代表的权力,没有对代表如何加强管理的规定。(3)社会存在的以权谋私不良现象的影响。

2、红包背后可能隐藏损害集体和居民利益的行为。红岩社区反映,一在该社区搞房地产开发的商人,为协调关系,私下给社区基层负责人以红包的形式分两次送上现金2万元。基层干部认为,红包之后可能出现开发商压低对居民和集体补偿的行为,他们便当即向管委会作了汇报并上交了红包。透过这一事件,一些干部认为,开发商可能有一些对基层干部进行微小的商业贿赂行为。白云台社区三组群众也曾反映,该组弃土场地应收弃土费数十万元,而实际收入很少,可能存在有关人员向居民组负责人送红包而使集体应有收益大量流失的嫌疑。原因分析:同样属于商业贿赂性质。只是因为事件、金额、对象都比较分散、微小,隐蔽性很强,没有引起相关部门高度重视。

3、城建、国土执法管理冷一头、热一头。建成区域内,偏重管理。但对规划区较边远的地方,则忽略管理。对单位或开发商的执法管理很快,有力。但对于居(村)民的执法管理,就千方百计推卸责任。主要推给基层干部,强调基层干部为官一方,守土有责。处理居(村)民的乱占乱建,一定要基层参加,但处理单位和开发商的,从不给基层打招呼。龙泉社区反映,在一次处理村民的乱占乱建行为的过程中,有执法人员甚至说,我们不来的,是你们基层干部喊我们来的。故意制造村民与干部之间的矛盾。基层干部认为,城建、国土部门没有履行好执法管理职责。他们要求基层处理村(居)民的乱占乱建行为,但基层根本没有执法的权力。对这种现象,只能劝解说服,配合处理。城建、国土部门在对村(居)民的执法管理,失之于懒、失之于软、失之于缓,是造成城郊结合部乱占乱建现象比较严重的重要原因。原因分析:主要是管理体制的原因。建立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以来,一直是建成区归市建设局管理,未建成区归开发区管委会管理,但管委会又不是执法主体,没有执法职能。

4、一些单位部门在履行与村组集体的相关经济合同中,单方违约,损害集体和群众利益。杨家坝村五组群众反映,某单位在与该组签定的租地建公墓的合同中明确,该组群众可以在用地范围内剔枝扫叶,使用道路。但该单位却在并没有与该组居民协商的情况下,单方建了围墙,并在圈围墙的过程中,还多占了部分土地。该组群众的道路、柴木使用权被剥夺,他们有意见。中坝村三组群众反映,某单位租用他们的一宗土地办砖厂,租期将满,该单位却避开居民组又私自转让给第三方,侵占了他们在合同中的合法权益和对该宗土地的使用权。原因分析:一是个别单位在履行与村组集体的经济合同中,没有摆正自己的位置,同样把自己看作上级领导,忽略了在经济合同中的平等单位,独断专行。二是村组集体经济组织法律意识不强,不善于依靠法律手段维护集体经济组织的权益。

三、加强新时期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建议

1、切实加强开发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建立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以来,虽然有纪委的编制,但人员配置长期不落实,且设备缺乏,没有专项经费保障。客观导致了教育、管理、监督、查处等不能完全到位。建议,对开发区纪委、监察科(室),进一步配齐配强人员(同时配置村级纪检员),完善必要的设备,落实专项经费保障。

2、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和村(居)民的教育管理。重点是依法办事(管理)观念意识的教育和强化,民主治村观念意识的教育和强化,廉洁办事(管理)观念意识的教育和强化。

3、进一步完善开发区的管理体制。重点是有效改变开发区内多头管理现象,避免利益面前争着管,矛盾面前都闭眼的不良现象。

4、进一步加强对商业贿赂案件的查处。重点是抓大不放小,及时对有关线索、现象进行调查,不要等到发展成大案或对集体或群众造成较大损失之后才展开调查处理。要善于知微见著,防微杜渐。

5、进一步完善和巩固村(居)民代表会议制度。村(居)民组出让土地、生活安置、拆迁安置、低保评定、财务审核、生产资料分配等方面以及对外经济合同的签定和执行情况,都必须通过村(居)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向群众公示后实施,可根据情况选择个别村(居)民组实行小组会签制度。

从严治党调研报告篇3

二、全面从严治党是解决党目前面临的问题和困难的迫切需要。十八大报告指出,当前我们党面临着四大考验和四大危险。同时我国改革已经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必须以更大的政治勇气和智慧,不失时机深化重要领域改革。当前改革需要解决的问题格外艰巨,必须一鼓作气。只有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坚定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提升道德境界,消除奢侈腐败,加强组织建设,形成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才能冲破利益固化的藩篱,保证改革爬坡过坎,沿着正确方向顺利推进;才能使党真正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坚强领导核心,赢得人民群众的支持和信任。

四、全面从严治党是新形势下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必然要求。我们党成为执政党,是党在推动中国历史前进过程中经过长期艰苦奋斗、流血牺牲得来的。党在长期执政的实践中,肩负的使命更加重大,承担的责任更加繁重,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人民群众对党的要求和期望也越来越高。这就要求共产党人必须增强忧患意识,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不断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从以毛泽东同志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进京赶考开始,我们党就始终保持警醒,不断强化自觉,努力交出优异答卷。新的历史条件下,四风等可能导致亡党亡国的消极腐败因素,对我们党造成严重危害,构成严重威胁。只有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持久深入推进作风建设,通过治标进一步为治本赢得时间,坚持标本兼治,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才能实现党长期执政和国家长治久安。

从严治党调研报告篇4

一、把握查找问题的重点

重点围绕践行四讲四有、弘扬井冈山精神四个学习讨论专题分别查找问题。

1.认真查找理想信念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主要是理想信念模糊动摇,对共产主义缺乏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缺乏信心,精神空虚,推崇西方价值观念,热衷于组织、参加封建迷信活动;党的意识淡化,看齐意识不强,不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在党不言党、不爱党、不护党、不为党,组织纪律散漫,不按规定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按时交纳党费,不完成党组织分配的任务,不按党的组织原则办事等。大学生党员还要着力查找入党动机不纯,思想上没有完全入党,入党前后差别较大等问题。

2.认真查找在实事求是、改革创新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主要是精神萎靡不振,不思进取,得过且过,不敢改革创新,固步自封,创新意识、进取精神消退;不担当,不作为,缺乏面对困难的勇气,没有解决困难的信心,遇到矛盾绕道走,不善于破解难题,不敢承担责任,不起先锋模范作用;弄虚作假,欺上瞒下,不做实事,工作拖沓,调查研究不深入,谋事做事脱离实际等。大学生党员还要着力查找带头学习实践能力不足、创新创业意识不强等问题。

3.认真查找在艰苦奋斗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主要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党风廉政建设抓得不紧不实,拒腐防变的意识铸得不牢,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四风问题反弹;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不注意个人品德,放松自我要求,贪图享受、奢侈浪费等。大学生党员还要着力查找学习消极懈怠,玩风盛行,沉迷游戏网络等问题。

4.认真查找在践行党的宗旨、联系和服务群众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主要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重,高高在上,群众观念淡漠,服务意识弱化,漠视群众疾苦、与民争利、执法不公、吃拿卡要、假公济私、损害群众利益,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受到威胁时临危退缩等。大学生党员还要着力查找利己主义严重,服务意识差,社会责任感缺失,存在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思想等问题。

二、改进查找问题的方式

1.在学习讨论中查找问题。

要围绕四个专题,有针对性地查找重点问题,组织师生党员在个人自学和集中学习讨论时,结合本单位和党员自身实际情况,查找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个人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其具体表现。

2.结合讲党课查找问题。

各级党组织书记在讲党课时,要注重查找本单位党组织和党员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剖析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

3.区分层次和类型查找问题。

要注重区分普通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不同层次,区分不同类型、不同层级、不同学制高校学生党员的具体情况,分层分类查找问题。

4.其他多种形式查找问题。

坚持面对面与背靠背、个别听与集体谈、走进师生群众听与组织师生群众评相结合,采取自己找、群众提、上级点、组织议、互相帮等方式,深入查找突出问题及其具体表现。同时,通过公布专用信箱、短信平台、微信公众号以及调研座谈、个别访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广泛查找党员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其具体表现。

从严治党调研报告篇5

一、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力传导存在的问题

(二)主体责任的落实机制空转虚化。一方面,口号喊在党委,工作还在纪委的现象仍然存在。部分基层人民银行党委(组)仍然认为党风廉政建设是纪检监察部门的工作,将纪检监察负责纠风工作理解为行风管理等类似这样的工作,存在责任边界不清的情况,只要纪委协调的工作到最后都会变成牵头或主抓。另一方面,有的基层党组织负责人自身不干净,对违法乱纪行为管起来腰杆不硬、底气不足,怕拔出萝卜带出泥;有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存在圈子文化和好人主义思想,对违规违纪的一些现象和人员有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

(三)监督职能被弱化。一是基层纪检监察人员少,监督力量不足。大部分基层纪检监察人员配备仅为纪检组长和纪检监察员各一人,但却承担大量的事务性工作,使得真正投入纪检工作的时间和精力十分有限,这客观上造成了基层纪检监察工作力度不够,弱化了内部监督的地位和力度,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监督效果和监督质量。二是监督方法单一,监督手段仍然停留在查阅报表、账簿、凭证、规章制度上,依然是以查错纠弊的真实性审计和对照制度检查为手段的合规性检查为主,对网络和信息系统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风险隐患,缺乏行之有效的监督手段和必要的风险预警。三是在监督格局上,各监督主体之间缺少有效配合,信息交流不够顺畅,监督资源分享机制和平台还不完善,导致力量较为分散、合力不强,监督预警效果不佳。

(四)制度机制相对滞后,保障力缺失。由于目前的社会发展阶段性特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一些规范性制度建设相对滞后,一些领域缺少常态化、规范化的监督制约机制,有些制度前后衔接不够,缺乏实用性,难以跟上业务发展的需要,一些制度本身相互打架,落实主体责任配套的工作制度还不完善等等,导致基层党委(组)在落实主体责任上缺少常态化制度支撑,更多是疲于治标,四处灭火,牵扯了大量精力,却仍无法摆脱抓不胜抓、防不胜防的尴尬。

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力传导层层递减成因分析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履职内动力缺乏。目前,越是基层人民银行越是人少事多,基层行一个部门往往对应上级行多个处室或科室,这也导致在实际工作中出现了重业务,轻思想的行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被动应付,认为业务工作是硬指标,党风廉政建设是软任务,甚至认为纪检监察如果管得严,就捆绑住了经办人员的手脚,不利于业务工作的开展。同时,责任与工资收入不匹配,给责任主体工作积极性带来了一定的挫伤。如有的xx工资收入在全单位xx个干部职工中排名xx多位,工作责任与收入水平的强烈反差导致领导干部工作积极性减退,主体责任压力传导出现能量损耗。

(二)职责定位不清晰,落实主体责任有压力。当前落实主体责任的氛围更多是在一级一级的压力传导和严肃的追责态势下形成的,部分领导干部并没有从内心深处、从履责必须的角度认识并接受主体责任,或认为是上级要求,或认为是额外任务,或认为是纪委逼着做的工作,缺乏工作动力,把不出错的履责底线变成履责追求,以工作太多无暇履责、没有明确的规定无法履责、没有专门的机构不能履责等借口推诿责任,导致工作到党委转个圈继续回纪委。在同级监督中,纪检干部在发挥监督职能的同时也要接受同级党委(组)的领导,因此监督人员对同级党政干部不敢管,发现问题也需要经领导批准后才能上报。尽管落实主体责任是各级党组织的应尽之责,但是由于过去强调不够,一些单位形成了党内不良生活习气,例如好人主义,多栽花少栽刺的庸俗哲学、对潜规则的默许心态等,影响了党内风气,对落实主体责任形成压力。

(三)监督能力不足,预警防控有缺陷。一是近几年来,由于xx人员流动缓慢,每年新入职人员比较少,而按内控要求,岗位设置又较多,xx人少岗多的矛盾较为突出,因此支行纪检机构设置、人员配置几乎没有专职,纪检组长多数由支行副行长兼任,平时忙于其他工作事务,工作精力难以集中于监督中,存在监督工作思路、方法举措也相对滞后。二是目前各部门岗位业务变化快,越来越呈现出精细化的特征,监督部门人员难以保证及时熟悉多岗位业务的最新变化在开展专项业务监督检查时,心有余而力不足,对于可能出现的管理风险及其后果缺乏必要的预警,对遇到的各种新问题束手无策。三是在实际工作中,虽然各监督部门定期通报监督结果,但各监督部门的监督成果未能得到有效运用。如人事部门在提拔干部时,未能将纪委和内审的监督情况纳入干部考核的指标。各监督部门之间沟通联系仍然存在不畅,重复检查的情况时有发生。

(四)主体责任制度体系不完善,影响责任落实。在主体责任落实上,目前来说并没有一个规范性的文件或具体的执行标准,它不同于业务工作,无法物化,难以量化,责任界定难,主观考核所占比重大,难以客观公正的反映主体责任落实的实际成效,导致领导干部为考核而考核,甚至可能在一定程度上造成形式主义,主体责任难于落实。

三、对策及建议

主体责任不是哪一层级的责任,是整体责任,各级党的组织和领导干部都要把自身的主体责任放在整个责任体系中考量,构建横到边、纵到底的主体责任网络体系,层层传导压力,逐级压实责任。

(二)明确职责定位,理清责任清单。要进一步明晰主体责任的重点、边界和具体工作清单,切实让各级党组织和各个层面的领导干部在落实主体责任时有章可循、有规可依。继续把党委(组)班子、第一责任人及班子成员的责任具体细化,督促机关党组织、内设机构、下属单位制定个性化、特色化的责任清单,将主体责任层层延伸到基层,压力层层传递到每个组织细胞。同时,积极探索纪检组长派驻制,建立日常检查、专项巡查、重点督查的常态化、立体式检查机制,对年度责任分解中的一些重要项目适时开展重点督察,跟踪任务进展情况,提升监督实效。

(三)强化监督职责,让监督落到实处。一是强化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的职能,让基层纪检监察人员从繁杂的部门业务中、与监督职责无关的具体事务中回归本位,抓好自己的主业。二是制定基层行纪检监察人员跨部门轮岗学习指导意见并督促实施。在轮岗交流上优先考虑各监督职能部门,并通过到其他地州中支、高校、地方监督职能部门进行学习的方式,把好的监督经验和做法引进来,切实提高监督水平。三是有效整合监督资源,开发设计统一的监督预警系统,各监督职能部门根据职能范围登陆后可以查询各监督职能部门监督检查的结果,实现各监督主体在信息、技术、手段、成果等方面的资源共享,及时发现领导干部队伍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研究相关对策,制定防范措施,使得监督由点连接成面,形成渠道畅通、反应快捷、覆盖面广的监督信息网络,提高监督的整体效能。

(四)强化监督问责,完善责任落实机制。一是按照《问责条例》和《党内监督条例》的规定,抓紧研究完善主体责任追究办法,具体明确追究主体责任的情形、标准、程序和措施等,让主体责任追究有规可依、有章可循。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后的跟踪落实机制,对发生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的,对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不管不问、只做表面文章的,对发现问题不报告、压案不查、阻挠调查的,对下属单位执纪不严、问责不力的,无论是党组织还是纪检组织,无论干部工作岗位和职务是否变动,必须严肃追究责任。

从严治党调研报告篇6

根据县纪委《关于开展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专题调研的通知》要求,新建镇于2016年4月13日下午14:00时组织了在家党委成员和村社区总支书记召开了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专题调研座谈会,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落实作了认真细致的研讨,现将调研的结果汇报如下:

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深化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识情况

(二)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主要做法

1.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落实。作为最基层的党委,执行好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有关从严治党的决定,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在预防和惩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行为方面做好自己应做的工作,是我们最基本的责任。党委平时多召开党内管理的工作会议,将党内工作摆到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前面,正确处理好党内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之间的关系,做到二者两不误、双促进。

2.把严和实的要求渗透到党的建设方方面面。一是严把党员发展入口关,把入党积极分子思想政治考察工作做实。要制定好党员发展重大失误责任追究制度,防止因入党把关不严而造成人员带病入党,尽量减少或杜绝突击纳入。二是严把党员领导干部任用关,把党员干部任前任期廉政谈话工作做实。党员干部任前廉政谈话要深入而不能当成形式,要通过任前谈话掌握干部政治和党性如何,对任职后的工作要进行预先评估,确保上任后能把握大局、不误工作。要通过任期谈话掌握党员干部任期履职和廉洁自律情况,及时纠正党员干部在任期存在的问题。三是严把干部监督教育关,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做实。在我们的日常工作中随时要注意党员干部在政治思想、工作履职、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表现,发现问题要积极的加以教育,对问题严重的要进行组织纪律追究,对存在的以问题要求干部及时纠正,要在干部监督教育上形成一定的制度,做到干部管理有章可循。党委在干部教育管理中,要把学习教育、警示提醒、诫勉谈话和纪律审查作为常态工作来抓,在干部中要进行警钟长鸣。对干部进行组织处理后要进行认真研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拓展组织处理的教育范围,让未受到处理的干部也受到一定的教育。

3.在日常的管理监督中,党的领导要敢较真,对党员干部存在的问题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不至于让干部去犯大错误,甚至去违反国家法律。领导干部要首先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要用纪律和规矩去约束自己和身边的党员干部,要加强和支持纪委的监督工作,对组织处理达不到效果的对象要进行党政纪处理,提高党和政府对群众的服务水平能力,树立组织良好的形象。

(三)以问责为抓手强化管党治党责任在2016年第一季度的工作中,新建镇从通报批评、组织集中约谈和个人约谈、召回管理、党政纪处理等形式干部进行了管理。到目前为止,我镇共发出通报3期,问责人数达27人。通过组织集中约谈,对全镇土地确权工作滞后的3名干部进行了批评教育。通过加大纪律审查处罚力度,现已立案4件,党政纪处分2人,并对其中1名干部建议县委进行了召回管理。

我镇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做至了较真叫板,比如:人力资源和社保服务中心蔡艾勇,在协助太河村包组代收代缴新农保的过程中,存在克扣群众参保资金的现象,镇纪委接到群众举报后调查核实了相关情况,镇人民政府给予其行政警告处分,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考虑对其教育的效果,决定将其纳入凤冈县第三第干部召回管理的建议对象。

为了完善和规范责任追究工作,推动问责成为新常态,中共新建党委镇出台了责任追究制度、党委工作制度、党委成员工作职责、纪委工作职责、纪委岗位人员工作职责,党委向分管领导、村(社)及工作部门与挂包领导及分管领导签订民责任状,明确了各自的职责和任务。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思想认识方面的突出问题。部分干部在思想上没有完全与组织相统一,认为党委深化从严治党就是拿干部过意不去,认为处理了身边的党员工作就无法开展了,没有意识到组织处理违规违纪人员是在教育和保护干部,是我们从事党的工作必须做到的基本职责。

(二)工作实践方面的突出问题。一是村组监督员开展工作积极性不高,工作责任心不强,没有认真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没有担当精神,不愿展开监督工作。二是乡镇人员变动频繁,纪检队伍人员不稳定,开展工作的业务水平不高。

三、进一步推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建设

(一)在乡镇党委班子中增设一名党委副书记专抓纪委工作分管,把纪委书记从繁重的工作解脱出来从事纪检工作,真正实现纪委职能的转变。

(二)各级党委加强对党内监督从业人员的的培训,提高纪检队伍业务水平。

(三)细化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和措施,确保责任到人,工作到位。

从严治党调研报告篇7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砚山县各级党组织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中,认真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负监督责任。通过抓实两个责任各项措施,干部职工作风得到进一步转变,廉洁自律和勤政为民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从严治党成效较为明显。

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主要做法和成效

1、严格定责,督促各部门党政主要领导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结合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点将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班子成员责任细化成7块21条任务层层分解并督促抓好落实。同时,根据中央、省、州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安排部署,结合去年州委考核组考核砚山县发现的问题,下发了《砚山县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任务工作主要任务分解》督促各级各部门抓好落实;

2、督促履责,签好责任状。按照县委、政府主要领导与领导班子成员和乡镇党政主要领导签,县委、政府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主要领导签的形式,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按照此方式,督促各乡(镇)、管理区党委书记、部门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股室负责人签订了责任书,形成了一级对一级签字背书,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格局。

3、严格考责,督促责任整改。坚持日常监督检查与年中、年未检查考核相结合,将年终责任制检查考核中存在问题及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以清单式的形式下发到各级各部门,由分管联系的县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负责督促整改落实。同时,县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季度以派单式的形式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具体内容下发到县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中,并督促抓好落实。

4、严肃追责,强化考核结果应用。今年年初对2017年贯彻执行责任制工作成绩突出的18个单位进行了表彰奖励,对考核为基本合格的1家单位的1名主要领导开展了诫勉谈话,对3名班子成员进行了约谈,对考核为基本合格的4名领导干部进行了诫勉谈话,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不力的26个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教育提醒谈话,对考核为不合格的两名党员干部给予了降级处理。其次,切实把党的领导体现在日常管理监督中,敢于较真、注重日常、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1、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县委、政府班子切实起好带头作用,认真组织学习,做到定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定期与分管联系部门(单位)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廉政谈话,督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开展廉政承诺。34名处级干部廉政承诺在砚山政务上进行公示,566名副科以上领导干部在部门网站和公示栏进行公示,以自我定责促尽责。在全县起到了很好的示范带头作用,为各级各部门树立了标杆,促进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落实。

3、选好用好干部,防止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今年是换届年,县、乡两级党委将进行换届,村(社区)两委等组织也将换届。为此,县委带头执行《领导干部选拔任作工作条例》有关规定,严格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任标准,围绕选好干部、配齐班子、建强队伍,凝聚人才要求,印发了关于严肃换届纪律有关要求的文件贯彻落实,先后与全县各级部门主要负责人签订了686份严肃换届纪律九严禁承诺书,开展约谈200余人次。开展了四川南充贿选案、湖南衡阳破坏选举案等警示教育200余人次,设立举报电话、举报箱,聘请换届风气监督员76人,进一步匡正选人用人风气,确保换届风清气正。

4、强化权力运行和监督,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认真落实三谈两述制度、约谈及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今年以来,县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分别与73个部门党政一把手开展廉政谈话,对19名新提拔领导干部开展任前廉政谈话,12名党政一把手在纪委全会上述廉并现场接受问询和评议,进一步提升了党委履行主体责任的主动性。今年1至4月份共约谈部门主要负责人30人,20名领导干部就重大事项进行报告,1300余名领导干部填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审查单位278家(次),审查干部1474人(次),取消13个单位和16名个人各类推优评先资格。坚持民主中制原则,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集体讨论,严格执行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并不直接管人事、财务、物资采购和工程招标制度。以实施党务、政务、村务、企务公开为重点,扎实抓好各项公开工作。

第三,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压力,实现全面从严管党治党全覆盖。强化责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靠全党、管全党、治全党。全县各级党组织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强化领导核心作用,主要负责人全面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认真落实分管职责,不断强化动员和督促,层层传导压力、夯实责任,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常严,实现责任下移、工作下延,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落实到各级党组织。形成了抓书记、书记抓的良好氛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落实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规定》,加大对下级纪委(纪检组)工作指导力度,定期检查工作落实情况,纪委常委班子成员定期约谈下级党委和纪委负责人,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要定期约谈机关党员干部和下级党组织负责人。继续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机制。继续开展领导干部述廉述责,在实现乡(镇)、管理区党政主要领导和县属部门主要负责人向县纪委全会述廉述责届内全覆盖的同时,积极探索改进乡(镇)、管理区和县属部门班子其他成员以及重点岗位股所级负责人述廉述责的方法和途径,增强监督实效。

(三)以问责为抓手,切实推进管党治党责任落实。严肃责任追究。各级党委(党组)认真贯彻落实《砚山县问责办法》,对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或者本单位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出现问题的,按照《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及一案双查有关规定,追究党政领导干部的责任。首先,进一步健全完善责任追究情况定期报告和典型问题公开通报等制度,以问责常态化促进履职到位。对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力、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缺位、给党的事业造成严重危害,四风和腐败问题频发多发、选人用人失察、任用干部连续出现问题的,严肃责任追究,严格按照一案双查,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一起追究,领导责任和当事人责任一起追究。今年以来,全县共对2名因落实党委主体责任不力致使工作滞后和造成不良影响的有关责任人进行了查处,占今年被问责总数的20%。其次,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做到较真叫板。2017年以来,开展了精准扶贫等重大项目和重点工作的监督检查6项(次),协调解决问题8个,问责处理2人。把握运用四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不断转变在线索处置、纪律审查中的工作理念和方式,对领导干部中出现的不良倾向或苗头性问题,多扯扯袖子,常咬咬耳朵,防止小毛病演化成大问题,2017年共对24名党员领导干部进行了提醒谈话,问责96人;全年纪检监察机关通过问责处理的违纪轻处分占立案总数的64.8%。第三,完善《砚山县问责办法》,推动问责工作有效开展。2017年,县委对2009年出台实施的《砚山县问责办法》进行了修改完善,将原《办法》中指向不明确和操作性不强的部分内容进行的修改,进一步增强了问责办法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2017年,县委在全县实施了《砚山县不胜任现职干部召回管理办法》,切实加大对在职党员和干部职工的管理,今年第一季度,通过开展了两个批次对54人进行召回教育,全县广大党员和干部职工作风得到明显好转。

(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取得的成效。首先,发挥了领导干部和领导班子带头作用。领导干部在工作中自觉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抓住了各级党委(党组)班子和主要负责人后,在从严治党工作中不仅向党员、干部进行治党管党相关宣传和教育的同时也迫使领导本身要起到了约束和监督作用,党员、干部受到教育的同时也会对领导的言行进行监督,领导班子只有做好表率才能管理好职责范围内的干部职工,使领导班子在从严管党治党中发挥带头作用。其次,建立了严厉的责任追究制度。谁担职、谁负责,出了问题就要承担责任。领导干部自清自廉是基本要求。同时,对自家的责任田负全责,管人管事管自己,履行一岗双责,肩负起本部门、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如果因未尽职责,而使所在的部门和单位问题成串,一把手脱不了干系,就要被追责。出了问题,要实行一案双查,既查直接责任、又查领导责任;既查案件本身的问题,又查监督监管不力的问题,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做到有责必问,有错必究,真正发挥从严治党责任制的威力。再次,强化了权力运行监督。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制约和协调机制。砚山县先后建立了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和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发言制为核心的一系列权力监督制度,对各级党政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一把手是否带头严格执行民主决策议事制度进行定期检查,强化同级纪委的监督能力,各级党委(党组)在重要问题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要项目审批和大额资金使用方面的讨论得到有效监督,确保了各级党委(党组)管得住、防得牢,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存在困难和问题

党章赋予了各级党委(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同时也赋予了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责任内容又需要通过责任主体抓好具体工作来实现。但在实施过程中,就责任主体而言,由于存在思想认识不到位和工作措施不力等因素,很大程度影响了责任内容的全面履行,从而导致责任主体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一)思想认识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为认识不够到位,部分领导干部责任意识不强,观念谈薄。责任制能否得到真正贯彻落实,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责任主体思想认识,从领导干部思想状况来看,有的对自己责任主体的身份认识不清,对自己在责任制落实中应负主体责任较为模糊。有的认为抓好分管工作才是称职,从严治党工作好点差点无所为。有的认为只要自己廉洁自律就行,其他人员有没有不廉政行为与自己无关。还有的认为抓党风廉政建设和管党治党工作是纪委监察部门的事,确保完成本单位每年的指标才是自己的事,对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满足于部署和要求,落实从严治党工作时往往只是走走形式、做做样子,有无效果无所为,完成任务就行,没有真正把从严治党纳入工作主业抓紧抓实。

(二)工作实践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工作多停留在表面上,履行不够。责任制从制度上明确规定了责任主体在职权范围内所承担的具体职责,其职责内容大都以责任书的形式作出规定,责任主体也以签订责任书的办法进行了承诺,但责任主体对自己职权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履职不够,对从严治党的要求不多,部分单位仍然存在责任书签过了,工作就算完成,责任内容只停留在明确上,没有完全落实在具体行动中。有的工作有落实,但落实力度不够。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所承担责任还不够具体,没有刚性约束,虽然有责任落实,但难以深度落实,缺乏程序性、保障性、惩戒性规定。有些地方和部门责任制形同虚设,对党风廉政建设和从严治党工作不管不问,导致管辖地方部门歪风盛行。有些领导干部虽然自身廉洁,但对责任制有关规定不担当,信奉多栽花、少栽刺的庸俗哲理,当老好人,不想得罪人,导致从严治党监管不到位。

(三)制度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为有制度,但执行不够严格,流于形式。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许多单位将责任层层分解,制定很多规范性措施和办法,为保证责任制有效运行,有的单位还制定了配套制度。就其制度本身来说是比较具体和明确的,但在制度执行方面不够严格,重制度建立,轻制度落实,执行制度不严,落实制度不实,责任书内强调考核奖惩,但碍于情面,往往都是只奖不惩或是惩处只是简单通报和流于形式的批评教育,使制度失去了应有功能,从而影响了责任制的落实,制度存在失灵空转的现象。

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的建议和对策

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过程中,必须从以下几个方面强化主体责任建设,才能确保责任制各项工作得到全面落实。

(一)准确把握纪检机关职责定位。首先,必须充分认识到作风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必要性和艰巨性。当前,全县滋生腐败的土壤依然存在,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重损害党的肌体健康,解决不好就会对党造成致命伤害,甚至亡党亡国。我们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对形势的判断和任务部署上来,更加清醒地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坚持不懈加强党风建设,遏制腐败蔓延势头,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信心。其次,必须毫不动摇地聚焦中心。在实践工作中,往往因为纪检监察机关没有聚焦中心任务导致职责不清,大包大揽,有些工作甚至被强压给纪检监察机关,最终出现相互推诿的现象。所以,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做好三转,厘清责任,把工作重心聚焦到监督执纪问责上,避免因职责不清造成工作推诿扯皮和影响工作开展的情况。

(三)抓主体责任落实必须加强日常监督管理。首先,必须做实目标任务分解和落实。一要确定责任目标。紧紧围绕年度目标和阶段性目标确定责任目标,着重从解决本地区本单位突出问题人手,把责任目标和措施要求纳入责任制范畴,确定其年度和阶段性从严治党责任目标。二要抓好责任分解。根据责任主体工作范围,按明晰责任、细化措施、规定时限将责任目标进行分解,同时划分相关责任区,以签订责任书等形式,将责任范围和内容固定下来。三要落实责任目标。明确党政一把手责任目标。一把手是从严治党工作第一责任人,必须对管党治党工作负总责。明确领导班子成员责任目标。要求班子成员在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在做好分管工作的同时,切实抓好所分管范围内从严管党治党各项工作。其次,必须加大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一要坚持抓早,做到早教育、早防范。在党员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中,坚持抓早、抓小,架设警戒线,打好预防针,防患于未然,做到两教育、两防范,即加强政治思想教育、加强干部警示教育、组织谈话防范、廉政审查防范,经常对党员干部拉拉袖子,敲敲警钟,筑牢防腐堤,把好预防关。二要坚持抓实,做到制度完善、渠道畅通。除强化案件线索处置排查和案件查办工作外,认真抓好日常作风效能监督,实行定期监督检查制,发现问题及时教育和纠正。同时,畅通群众举报和监督渠道。既抓8小时内,又抓8小时外,构建执纪、司法、信访、电话、网络多位一体监督体系,建立全社会大监督的工作格局。三要坚持抓严,做到违纪必惩、有责必究。突出对工程建设领域、惠民政策落实、三资管理使用以及三公经费管理等方面问题线索的核查。不断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在全县开展专项治理,着力解决党员干部会风纪律、上班工作纪律、违规经商办企业、参与黄、赌、毒等专项治理,严查四风和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用铁的纪律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

(四)抓主体责任落实必须严格责任追究。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必须将软任务变成硬指标,不仅要明确责任主体责任内容,而且还要明确责任追究措施。要严格执行一案双查制度,各单位工作人员出问题,就要追究单位负责人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出问题,就要追究挂钩或分管领导的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加压的工作氛围,以此来推动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落实。使地区和单位主要责任人感到作风和反腐败不抓不行,抓得不严出了问题也不行。只有这样,才能促使各级党委(党组)负责人切实感到压力,才能使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得到贯彻落实。

从严治党调研报告篇8

2020年上半年,我办积极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严格按照《承德高新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工作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在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上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上半年工作汇报如下:

一、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学习

二、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工作质量和效能

我办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要求,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明确了建设工程各方主体应履行的责任,以严格执行建设法定程序为切入点和落脚点,始终严把施工许可执法关口,截止到2020年6月20日,我办对辖区内共计58个建设项目进行了监督检查;下达《工程质量问题整改通知书》14份,监督覆盖率达到100%。对1起违反建设行政法律法规的案件进行了查处,正准备移交综合执法局,对规范建筑市场秩序起到了积极推进作用。

三、严守廉政纪律、改进工作作风

加强纪律作风整顿,强化督查。我办严格执行纪委的规定和各项规章制度,重申干部职工工作纪律,不迟到、早退,请假需履行审批手续。上班时间不私自外出、严禁利用电脑玩游戏、看电影、上网聊天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同时,强化各室内部监督检查,切实保障党风廉政各项规定落实到位。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严禁公车私用,节假日期间,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规定,按指定地点执行公车封存,严禁公车私用。

按照执法人员十不准的廉政勤政守则严格要求每名同志,坚决杜绝对当事人吃、拿、卡、要的行为,对执法人员以权谋私的行为坚决予以严惩,并公开廉政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

四、解决难点问题、抓好企业服务

我办积极为企业和群众搞好服务,重点解决百姓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放举报和接访窗口,并派专人负责,对来访群众热情接待,耐心解答群众反映的问题。对群众举报案件,做到受理及时,有举必查,查必有果。截止到6月20日,共接到各类投诉事件15件,已全部解决,比去年同期情况呈下降趋势。

五、规范行政用权、强化服务措施

严格履行职能,做到行政执法公开、公正、透明。对社会进行公开承诺,实施服务承诺制和违诺责任追究制,对案件采取限时查结制度,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规范行政审批程序,严格遵循行政处罚案卷审批流程。在监管环节充分考虑建设行政相对人在法定程序办理过程中的需求,协助各方主体完善相关建设工程手续。通过主动征询管理相对人对执法工作的意见和感受,以此完善自身的缺点和不足,力求打造一支服务、责任、效能、廉洁的监管执法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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