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的调研报告6篇
调研报告是调研任务的重要呈现方式,也是调研结果的具体体现,调研报告是整个调查工作,包括计划、实施、收集、整理等一系列过程的总结,下面是28写作材料小编为您分享的药品的调研报告6篇,感谢您的参阅。
药品的调研报告篇1
为了积极响应吕梁市药监安[20xx]8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了切实搞好药品安全生产工作,我公司组织进行了一次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具体实施过程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单位成立了药品安全生产隐患自查领导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领导组对本方案的实施工作进行统一领导,统一安排,统一部署。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协调整治工作。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范围和重点
检查范围:全厂各类危险源,对药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运输和废弃处置等各个环节进行全面排查整治。
检查重点:生产、经营、储存、使用、运输液氧等液化气体、易爆危险化学品的重点环节;危险区、居民点安全防护距离不足、安全措施不落实的重点环节。
三、检查内容:
单位负责人组织开展对本单位自查和隐患排查,针对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每一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等进行全面彻底的检查。
全面按照行业安全标准化考评办法开始自查,规范和改进安全管理工作,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要求、岗位责任是否落实到位等情况,以及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充装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具体包括: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法人与安全负责人签订责任书,安全负责人与安全员签订责任书,确保责任落实到具体负责人。
2.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和制度执行情况。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的要求,落实生产作业场所的安全生产措施。凡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火灾危险性为甲类的作业场所必须安装可燃气体报警器等仪器设备,配备应急救援器材和职业卫生防护器材,安装应急冲淋设施。火灾危险性为甲类的易燃易爆作业场所的设备、管道、电气设备等必须整体防爆。
3.隐患排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情况及日常管理情况;隐患排查治理档案台帐、监控和应急管理;低温液体储罐和气瓶储存、运输工具的检测检验情况。
4.应急管理情况。根据《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单位版)》的要求和实际生产、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实际情况,制订完善有针对性、操作性强的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职工每年进行不少于一次的演练,演练情况必须记录在案。
四、检查结果
本单位所有三个低温贮罐、压力管道、压力容器均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生产工艺流程安全合理,厂区环境卫生等符合国家相关要求。
药品的调研报告篇2
药品分类管理是国际上普遍认可与采用的管理模式。世界上第一个创建药品分类管理制度的国家是美国,这是由于当时(20世纪30—40年代)发生了几起严重的“药害”事件,使其必须加强对药品安全性和有效性的管理,通过立法,严格划分处方药与非处方药,至50年代建立起分类管理制度。50年代以后主要发达国家都相继建立了这一制度。目前,多数发展中国家与地区,包括我国,东南亚国家以及香港、台湾地区都建立了这一制度,东欧国家也在近几年逐步推行这一制度。
我国在1999年启动药品分类管理工作,之后全面展开。为促进做好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实施工作,国家局于20xx—20xx年连续发布了《实施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20xx—20xx年工作计划》和《关于做好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实施工作的通知》,同时,于近期先后召开了两次药品分类工作会议,国家实施药品分类管理的决心可见一斑。
推进药品分类管理有利于保障人民用药安全,处方药的严格使用,可以减少滥用带来的许多不良反应和机体耐受性及耐受性带来的`治疗困难,非处方药的合理使用,能够增强人们的自我保健、自我药疗意识,促进我国“人人享受初级卫生保健目标的”实现;有利于医药卫生事业健康发展,推动医药卫生制度改革;有利于逐步与国际上通行的药品管理模式接轨,有利于国际间合理用药的学术交流,提高用药水平。
一、我市流通领域药品分类的现状和问题
xx市局一直把药品分类作为全局工作的重点,通过几年来的规范管理,全市药品流通领域药品分类逐渐完成阶段性目标,实现了三个转变。
1、药品陈列转变
100%的药品经营企业的药品陈列由原来的混放转变为如今的把药品与非药品、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内服与外用、功效或剂型相同进行分开摆放的方式,各摆放区都配有相应的标识。
2、药品的销售转变
现在的药品经营者把药品的销售分为两大部分:非处方药销售和处方药销售。处方药的销售经历了直售式、询售式、凭售式三个阶段的转变,同时非处方药销售也随着由利润驱动到信誉驱动的观念变化向疗效合理性转变。
3、药品的咨用转变
药品经营企业的用药咨询的变化较快,由原来的50%药店只配有一名兼职药士到现在100%的药店都配备了专职的药师、从业药师、执业药师作为驻店药师,药品零售企业的审核处方、指导合理用药的工作有的长足进展。
通过对市区百余家的药品零售企业的现场调查,我们发现药品分类工作面临的问题也比较多,概括为三个不能。
1、驻店药师不能保证始终在岗
调查的120家药店,12%驻店药师长期不在岗;40%的驻店药师由于各种原因离岗;36家药店未挂停售处方药的标志;29家药店药师不在岗继续销售处方药。
2、处方药不能完全凭医师处方销售
在40%的驻店药师在岗的药品经营企业中,有近三成未能尽到审核处方的职责,形同虚设,有的不看处方,只盖章;有的只指导,不审核;甚者不闻不问。
3、分类摆放不能做到完全分??
60%的被调查的药店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未能完全分开,个别药品混放,具体表现在没有标识的非处方药混放在处方药区;处方药存放不集中,与非处方药交叉存放;个别非药品混放于药品中。
二、我市药品流通领域药品分类的问题分析
对于以上存在的问题,我们分别从处方来源、人员素质、顾客心态、监管措施等几个方面做以调查和分析。
(一)处方来源缺乏
从处方方式的调查情况看,许多医院运用计算机网络管理,患者挂号时先买卡,医生在计算机上开处方,患者拿着卡去交款、取药,根本看不到处方。有的医院没有条件上电脑,居然给药品编号,医生开处方不写药名写编号。小规模的诊所普遍采取“先扎针、后开方”的做法,有的甚至扎完针也不开方。
医院大多是公立性的,药品收入是医院的主营收入,所以医院不愿意让处方流向社会药店。据卫生部不完全统计,20xx年全国医疗卫生机构的总收入达4000多亿元,其中42%是药品收入,利润至少达500亿元,而商业流通领域利润率只有0.5%~0.7%。虽然药品收入所中比例已出现逐年递减的状况,但医疗机构和药店之间药品价格差距还很大,因此,医疗机构控制处方外流的原因不言自明。
(二)消费人群意识淡薄
广大消费者对凭处方销售处方药不理解、不习惯。在调查时遇到一位正在药店购药的老者,他说,注射一个疗程的精制刺五加,在药店买,到社区诊所注射,300元钱就够了;如果到医院注射一个疗程,800元也下不来,药价低而且质量也不差。但当药店向他索要医生处方时,他不但不给,还拄着棍子大发脾气。消费者对药品分类管理的意义不懂,产生抵触情绪,客观上也促使药店顺水推舟违法销售处方药。
尽管目前中国医药行业发展很快,但是中国人口基数大,现有的发展水平根本不能完全满足人们的就医和用药需求。在不少医院尤其是医疗水平很高的医院,人满为患、医生服务不到位、病人折腾半天依然看不上病,买不上药的现象并不少见。所以,很多病人只要不是大病,一般不愿去医院就医,而却愿意选择就近的药店购药。
消费者已经习惯到药店买药不凭处方的方式,如果凭借处方意味着还得走医院程序。此外,广大消费人群对处方药滥用的危害性还没有深刻的认识,头痛脑热,就吃抗菌素、打点滴的情况已成自然,殊不知药品的不良反应、习惯性的耐药可能危及生命。
(三)某些医疗机构责任差
据有关资料报道,我国抗菌药物的消费85%发生在医疗机构,住院患者中抗菌药物使用率已高达80%,其中使用广谱抗菌药和联合使用两种以上抗菌药就占58%,远远高于30%的国际水平。目前,滥用抗菌药物现象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联合应用抗菌药不当引起或加重不良反应;二是有不少医生给患者看病不做药敏试验,光凭经验就使用抗菌药;三是少数医生受利益驱动,不顾病情需要,大量使用价贵、先进的抗菌药;四是有的医生缺乏专业知识,不管需不需要使用抗菌药。在医生开出的抗生素中,不合理的处方就占四至五成左右。滥用抗菌药物,不仅给病人增添了额外的经济负担,浪费了有限的医疗资源,更严重的是加快了人体内耐药菌的产生,给临床治疗带来了困难;医生习惯性应用则会因势利导,患者则把应用抗菌素当成必要。
(四)药品咨用人员素质差
许多药店在人员责质、管理制度、设备设施等软硬件建设上还不能适应药品分类管理的要求。特别是在人员素质方面,差距更大。实施药品分类管理要求药店配备驻店执业药师。我国的执业药师数量本来严重不足,还多数在管理岗位上,不可能担任驻店执业药师。即使配备驻店药师,人数也不能满足要求。更重要的是,相当一部分药师对药品知识的熟悉程度和审方能力尚未达到驻店药师的要求。
(五)规范措施不尽完善
现行的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摆放原则是偏重把非处方要单独存放,即“otc”标识的药品标志清晰、分柜摆放。这样摆放给消费者的印象好象是非处方药作为一种需要特别管理的药品,而不是处方药,相反,无标识的处方药和暂无标识的非处方较难分开。
因此,可以想到我们规范管理过程的许多亟待完善各项工作。例如:如何鉴别处方的真伪的管理方法等。
三、我市药品流通领域药品分类的解决措施
1、加强药品零售企业处方审核人员驻店注册、培训管理工作,充分发挥药学技术人员用药指导作用
加强药师的队伍建设。为解决执业药师数量不足的矛盾,药监部门要采取有效方式,在保证人员素质的前提下,促进扩大了执业药师的数量,同时为弥补执业药师数量不足,加强对从业药师的再教育工作。要积极促进本地区从业人员的素质建设,从政策上鼓励从药人员进行再教育,从措施上完善从药人员的再培训。提高人员数量和质量,确保指导用药水平得到提高,满足本地区需求。
加强药师的在岗情况的检查。一是严把审查关。对新开办药品零售企业进行现场检查验收时,对药师的资格、实际水平、是否兼职、外地人员能否保证在药店行使职责等进行严格把关。二是实行值班药师签到制。要求企业提前做好值班药师的工作安排,药师上班必须签到,保证药师在职在岗,充分履行对顾客购药咨询、用药指导、处方审核、质量把关等工作职责。三是要求挂牌明示。药师在营业时间上岗时,应佩带标明其姓名、技术职称、岗位等内容的胸卡,便于群众监督。如药师临时不在岗,应在凭处方销售药品专柜明显处,摆放“药师不在岗暂停处方药销售”的告示牌。四是开展药师在岗专项检查。加强对药师在职在岗监督检查,对连续多次检查发现药师不在职在岗的,将依照《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九条进行处罚。
2、积极开展药品分类的宣传工作,引导广大群众改变用药习惯和正确使用药品
首先,要通过科学的宣传教育,逐步增加公众合理用药知识,改变公众传统的用药习惯。要通过对加快推进药品分类管理的重要性和迫切性的宣传,让公众了解有关药品分类管理的相关政策性规定以及药品分类管理阶段性目标的主要内容,从思想上意识到药物滥用的危害。同时,还要加大对一些常见病的基本判断常识和推荐用药范围、常用非处方药的适应证等知识的宣传,采用媒体宣传与印发资料等多种宣传方式,着力解决公众在使用非处方药进行自我诊疗时所面临的合理用药知识缺陷,增加公众的自我保护意识,使其养成合理用药的习惯。
其次,要通过积极有效的宣传,引导药品零售企业积极开展药学服务。零售药店及其从业人员是执行药品分类管理的最终端环节,只有把握住终端出口,药品分类管理的阶段性目标才有可能实现。因而药品监管部门要通过广泛宣传,让药品零售企业正确处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关系,通过高质量的药学服务,促进企业的发展,认真执行分类管理的相关要求与规定。
第三,在宣传手段上应注重贴近性和多样性。通过手机短信向社会广作宣传;与媒体联动,将为群众解决问题的过程、结果公之于众,都起到了较好的宣传效果。要不拘形式,避免单一的"灌输式"教育。公众合理用药意识的养成不是一朝一夕的事,分类管理的宣传也不能停留在"一阵风"的阶段,而应探索长效的、持久的、深度的宣传方式和手段,并充分发挥相关协会、学会在推进药品分类管理方面的宣传、培训和正面推动作用。
3、大力加强药品分类管理的监管和规范工作,积极稳妥促进药品分类
对药店的监管。
一是加强药品零售企业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柜摆放情况和专有标识规范情况的检查,积极促进药品零售企业达到药品分类管理的要求。
二是加强驻店执业药师配备及在岗情况,以及处方审核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结合gsp认证工作,进一步完善驻店执业药师配备制度和处方审核制度。
三是对已明确药品零售企业不得经营的药品,要加强监督检查。对违规经营的,按《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
四是对已明确必须凭处方销售的药品,要加强对药品零售企业执行凭处方销售规定情况的检查。对药品零售企业违规销售处方药的行为,要及时予以纠正,并根据《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给予警告处罚;情节严重或经警告后仍违规销售的,除给予警告外,还应并处罚款。
五是各级药品监管部门要结合医疗和药品广告整顿工作,加强对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广告的监督和检查,特别要加大处方药在大众媒体违规发布广告和非处方药在大众媒体扩大宣传的检查力度。
六是把药品分类管理工作的要求与零售药店的审批、变更、认证及监督检查有机结合,对达不到分类管理要求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对医疗机构的监管。加强抗菌药物监管,促进合理用药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药监、卫生、工商等部门的共同监管,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推进合理用药的进程中应发挥主导作用。
制止滥用抗菌药的关键是从源头抓,用制度来规范。相关部门应制定一个明确的制度,规范医生的处方行为。首先,抓医生的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技能培训;其次,医院药剂师可以参与临床医生查房,指导临床用药;三是建立健全规范用药、合理用药制度;四是真正发挥药品招标采购的作用,纠正从使用药品中获取利益的行为。
四、我市药品流通领域药品分类的初步设想
1、推进自我药疗计划,有步骤的引导群众习惯性使用非处方药品
顾名思义,自我保健、自我药疗是在没有医生或其他医务工作者指导的情况下,恰当地使用非处方药物,用以缓解轻度的、短期的症状及不适,或者用以治疗轻微的疾病。由此可见,自我药疗是自我保健的一项重要内容。自我保健和自我药疗古已有之,几千年来,我国人民在与疾病作斗争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随着经济、文化、卫生事业的飞速发展,世界卫生组织(who)在1978年提出“到20xx年人人享有卫生保健”的宏伟目标。结合国情,我国政府提出了到20xx年基本实现“人人享有初级卫生保健”。与此同时,who还提出“人们有权利也有责任以个体和集体的方式参与他们的卫生保健的计划和实施”。我国政府也提出做好卫生保健工作“应以国家、集体为主,其他社会力量和个人为补充”。由上可知,现代卫生保健的概念已经发生了根本改变,由过去单纯依赖国家转变为“是个人的权利和责任”,由被动转为主动积极参与,自我保健和自我药疗成为社会和个人共同关注的事业。
非处方药的出现大大促进了自我药疗的发展,并在现实生活中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我们应该注重对自我药疗的.宣传,引导群众自觉使用非处方药,远离药物滥用,推行自我保健。
2、探求解决处方来源的有效方法,促进处方的有序流动
探索医疗机构药房商业化转型,实行医药分家,把门诊药房从医院剥离出来,建成独立核算的单体药店。严格执行处方药凭处方销售的要求,建立药品分类管理的试点,形成把医疗机构商业化药房作为处方药源头的模式,把分类管理经验全面推开,促进规范化建设。把发给许可证的医疗机构的药房作为完全实行分类管理的示范点,形成处方来源网,进一步解决处方来源和按处方购买药、凭处方售药还不适应的问题,推进药品经营企业的分类管理纵深发展。
药品的调研报告篇3
恶性肿瘤是当今严重危害人类健康和生命的疾病之一。尽管人类经过了近百年的努力,在恶性肿瘤的预防、诊断和治疗等方面取得了不少成功的经验,但全世界每年仍有900万新发癌症患者,每年有500万人死于癌症。我国是一个癌症多发性国家,现有260万癌症患者、每年新发病患者180万、死亡人数140万。癌症仍然是给人类带来灾难的头号杀手。开发研究生产疗效好、广谱性强、副作用小的抗癌药物仍然是医学界的重要课题。
我国抗肿瘤药物的'研究开发始于上世纪50年代末期,上世纪60年代初期已有部分品种开始生产销售。40多年来,我国抗肿瘤药物生产已由个别品种发展到系列化产品,研发和销售也有了长足的进步。特别是近十年来,研发(包括仿制)及市场营销上的成就令人瞩目。
目前,我国抗肿瘤药物生产企业已有近百家(包括中药制剂生产厂家)。其中,原料药厂20多家,制剂厂和中药厂有60多家。迄今为止,我国抗肿瘤药物已发展到七大类160多个品种。世界卫生组织xx年4月公布的22个基本抗肿瘤药物,我国全部都可以生产。我国年产抗肿瘤药物30多吨,生产企业主要分布在江苏、浙江、广东、山东、上海等地。但产品仍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临床需求。总体说来,抗肿瘤药物市场需求大于供应。
所以,了解患肿瘤病人家庭的抗肿瘤药品的消费情况和大众对抗肿瘤药品的态度,一方面,有助于企业从消费者角度研究细分的抗肿瘤用药情况;另一方面,有助于医药生产企业和流通企业更好地了解目标消费者的需求,并进一步了解抗肿瘤药品的市场竞争情况,从而使企业能“对症下药”,把更多、更好的药品快速销售到消费者手中。
本次调研主要是为了通过对消费者对抗肿瘤药的认识、了解和用药态度调查,来了解抗肿瘤药品市场的竞争状况和消费者对抗肿瘤药的需求喜好及对医药企业的期望。由此使恒瑞医药能很好的把握消费者的心态,掌握抗肿瘤用药市场的发展趋势,从而采取有力的、合理的措施来推广其主打产品——艾恒。
本次调研采取网络调研的方法,在网络上随机发放问卷,然后收集整理,进行资料的分析整理。问卷的设计根据正常的人们对药品的认知过程来排列问题。本次调研主要研究了抗肿瘤药的流通渠道、药品性质和消费者的主要购买依据三方面,这三方面可以从消费者角度反映出目前抗肿瘤药品市场的主要消费情况,如抗肿瘤药品通过哪些渠道流向消费者手中,消费者对肿瘤疾病的认识和用药态度,消费者认可的剂型是哪几种,而其中消费者的主要购药依据将是医药企业最为关注的。下面从具体的调研数据方面逐一分析。
一、从渠道方面分析。对于抗肿瘤用药,绝大多数消费者是到药店和医院购买,两者比例之和达95、2%,其中到药店购买的家庭为58、7%,去医院的为36、5%;而通过其他渠道购买的极少。为什么居民选择到药店的比较多,而到医院的相对较少呢?
这其中一个很主要的原因就是,我国医药体制和医疗保障制度造成的二者所占药品销售比重较大,但是由于各处销售药品的价格高低不一,药店的药品价格相对低一些,而抗肿瘤类药品一般都是需要长期服用的,所以到药店的购买比例会较高;而在医院购药的家庭中,很大一部分是有医保可以报销的。所以,现阶段企业要做好药品市场,一定要了解我国目前的医药体制,同时也要关注医疗改革。
另一方面,药品渠道的选择还与抗肿瘤用药的特点有关。抗肿瘤用药大部分为处方药,需要通过医生处方才能购买。因此,患者前几次看病或服药一段时间复查都需要到医院,在诊治后就地购药;但是肿瘤的治疗一般需要长期吃药,在医院得到确诊后,一般病人都会考虑自己去药店购买相同的药。
从上面的分析我们可以知道,渠道的选择对医药企业来说很关键,其中要考虑的因素主要为消费者的主观方面和我国的医药制度客观方面。
二、从药品性质分析。调查结果表明,在城市居民家庭购买的各种抗肿瘤用药中,西药占到七成以上,达73、3%,而中药只占26、7%。这表明在治疗肿瘤的药物方面,对于中药的研制开发生产具有很大的空间,因为在药物治疗方面,中药的副作用小是一大优势。
对于医药企业来讲,选择做消费者认可的药物种类,可以使企业减少和消费者的沟通障碍,从而减少不必要的营销费用。同样,好的药品命名策略、传播策略等也可以为企业减少很多运营成本。所以,详细了解消费者的基本情况,有助于企业进行经营决策。尽管西药市场竞争已经很激烈,但是依然有市场空间,仍然有商业机会。
对于本次调研,尽管从消费者角度调查出消费者比较认可的是西药,但是我们不能否认位列后面的中药将来就没有商业机会,不能成为未来的主要药物,因为一切都在变化中。且既然西药竞争已经趋近红海,那么另僻蹊径开发中药的蓝海压力就会小很多。虽然同时会存在很多风险,但是在其他企业涉足尚浅的时候率先造势,有利于企业打造领头企业的品牌形象,能够抢占先机,获取较高的市场占有率。
三、从消费者的购药主要依据分析。调查询问了城市居民家庭在购买各种抗肿瘤用药时所想到的首要根据,结果表明,89、9%的家庭提及是由医生推荐的比例远远高于其他原因。这是由于抗肿瘤用药多是处方药,患者对肿瘤疾病的认知了解有限,服用什么药品受医生的专业推荐影响很大。另外,10、1%的家庭表示根据过去的使用经验来购买某一抗肿瘤用药。
同时,我们还可以从另外一种横向角度解读这组数据。在购买的首要原因中,决定并影响消费者购买的人员依次是医生、家人和朋友、药店店员,在所有原因占比中,分别是89、9%、8、3%和1、8%。这一方面反映出医生对于抗肿瘤用药的销售是何等重要,药店店员的推荐是多么微不足道,另一方面也说明老百姓医药知识的缺乏,需要企业加强对百姓健康知识的普及。
过去的使用经验也是决定患者购买的一个很重要的因素,它实际反映了医药企业实现产品的一次销售和多次销售问题。很多医药企业只关心重点渠道中的关键因素,如医院的医生,但是很少有企业会关注消费者的消费过程,消费者是如何进行多次购买的。
鉴于肿瘤疾病的特殊性质,患者往往要长期服药才能保持较好的身体状态,所以在第一次购买后,医药企业更要关注他们的二次购买以及重复购买问题。企业同时还要关心产品每次销售后的患者使用情况,细致入微的售后服务相对于医药企业实现第一次销售,是一种投入少而销售效果更佳的营销措施。所以,企业不要只关心产品的前期销售,还要提供药品的售后服务。
过去的使用经验是患者对过去该药品疗效的一种肯定,这实际和占比6、9%的药效可靠是很相关的。在决定购买的首要原因中,关于药效有很多不同层次的直接提法,如药效可靠、起效快、副作用小、质量好、有持久功效/长效,如果将其合并则有14、6%的比重,加上一些隐含药效较好的原因,如医生推荐、过去的使用经验等,则可以毫不夸张地讲,药效是消费者在购买抗肿瘤药品时第一考虑的因素,这也是企业在营销中要考虑的一个重要问题。
当然,另一方面,药品的安全性也是影响消费者购药的重要因素之一。医药企业要特别注意自身的形象,调查中显示,如果制药企业发生药品安全问题,则会使消费者对企业的信任大大降低,从而影响企业形象,并直接打击消费者的购买信心。
再仔细解读数据我们会发现,医药企业是不是知名企业对于消费者购买并不是重要原因,它明显地排在功效、推荐等因素之后。那么,对于医药企业是否要进行企业知名度的推广,在市场推广过程中是否要在公司名和产品名之间权衡一下呢?或者说企业是否要有阶段性的传播重点呢?这些问题还需要进一步调查研究。
数据显示,对肿瘤药品,促销的作用不大,这说明这类药品不是快速消费品,也不是保健品,它是真正的以药效为主的一对一的专业产品,同时也说明它不是价格敏感型产品。了解这些药品特性后,企业才能有针对性地做好营销工作。
药品的调研报告篇4
1.前言
随着社会、经济和文化的发展以及生活水平的提高,医药越来越成为人们生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解消费者对选购药品的认知水平和治疗用药情况,我们于20xx年5月-6月在柳州等城市75个个体进行了《药品市场调查》,本次调查通过网上答题和访谈深入了解消费者选购药品的心理。调查结果通过数据处理和统计分析,计算不同选项的百分率,进而分析居民对选购药品心理的认知评价。为企业的研究与策划方案提供了重要的市场依据。
2.正文
2.1调查方法
采用随机抽样方法发放问卷,发放调查问卷共90份,回收75份,回收率83.3% 。在调查过程中,由于一些被调查人不能完全理解问卷的内容,我们的调查人员只能尽量用通俗易懂的话语向他们解释,若是在网上发放调查问卷,则是通过网络向其解析,再根据其回答选择答案。所以我们的调查是深入了解实际情况,真实地反映城镇居民对购药心理的认知水平和治疗用药情况。
2.2调查对象
年龄范围18-45周岁,主要是不同专业的在校大学生,初中毕业生,以及工作的青年、中年人。调查样本中,男性37人,占总人数的49.3%,女性38人,占总人数的50.7%。
2.3调查结果
调查结果表明,18-45周岁消费者选购药品时,医生指导占86.7%,其次是药店服务人员的介绍58.7%,少部分消费者选购药品还有其他的依据,具体如下:
调查显示,对于药品广告方面,81.3%消费者更关注的是电视宣传,占所有消费者的绝大部分,下面是消费者在各类媒体对药品广告的关注度的关注度:
值得注意的是,在广告宣传方面,最能引起消费者购买欲望的是单纯介绍药效的广告,占所有消费者的52.0%,其次是纯解说性质的广告,占46.7%,而普通消费者做的广告占28.0% 。如下表所示,
对于药品广告的真实性,有50.7%的消费者认为药品广告的虚假现象是比较普遍存在的,29.3%的消费者认为药品广告的虚假现象是十分普遍存在的,16.0%的消费者认为虚假现象是一般存在的总体上,就有96%的消费者认为虚假广告是存在的。只有4%的人是说不清是否存在药品广告的虚假现象。
虚假现象又包括广告宣传功效与产品实际功效不服的情况,其中有72.0%的消费者认为,广告宣传功效与实际功效不符的情况经常发生,24.0%的消费者认为是偶尔发生,1.3%的消费者认为很少发生,2.7%的消费者说不清这种情况是否经常发生。如下表所示,
当问及到是否遇到药品广告中虚假广告现象以及是否遇到过药品广告宣传功效与其实际功效不符的情况是时,遇到过,未遇到过各占45.3%和49.3%,剩下的消费者未表明其态度,如下所示:
从本次调查来看,有41.3%的消费者药品知识一般,而44.0%的消费者药品知识比较匮乏,由此可知,所调查的样本中,消费者的药品知识不容乐观,如下所示,
选购药品时,消费者考虑的因素也是我们调查的重点之一,产品的疗效、安全性、以及价格是消费者最关注的因素。如下表所示:
药品的安全与否,直接关系到消费者的切身利益。药品安全问题令消费者药品企业和产品的信任度各占如下比例:
对被曝光企业的药品,有50.7%的消费者表示不一定会影响消费者的购买,33.3%的消费者表示不会影响,9.3%的消费者会表示影响,如下所示:
目前市场上出售的药品,消费者更放心购买的是外伤用药和成人感冒药,如下所示:
对于药品安全频频出事,85.3%的消费者认为责任在政府监管部门,84.0%的消费者认为责任在企业自身,74.7%认为是执法部门执法不严,如下所示:
对于药品行业频繁出事,66.7%的消费者认为会影响其对政府监管部门的印象,21.3%的消费者认为不一定影响,只有1.3%的消费者认为不会影响,如下表:
药品企业出现的问题,消费者认为最不能原谅的是拒不承认事实,占84.0%;82.7%的消费者认为最不能忍受的是继续错误并欺骗公众;80.0%的消费者认为,不采取任何补救措施是坚决不可原谅的;61.3%的消费者认为拒不配合检查是坚决无法原谅的。如下表所示:
如果由药品企业牵头,定期向消费者介绍一些关于选购和使用药品的知识,绝大多数的消费者表示欢迎,只有2.7%的消费者表示不欢迎,如下表所示:
对药品企业的监管,除了政府部门、卫生部门之外,有41.3%的消费者认为媒体和非政府的第三方组织非常应该加入对药企的关注度,44.0%的消费者认为媒体和非政府的第三方组织应该介入加大对此行业的关注度,如下所示:
3.总结
本次调查消费者对选购药品的认知水平和治疗用药情况,为今后的研究策划提供了市场依据。调查显示:
1 我国医药消费者的药品知识比较匮乏,86.7%消费者都依据医生的指导来购药。若是有药品企业牵头,定期向消费者介绍关于选购和使用药品的知识,这会极大的受到消费者的欢迎。
2 在药品行业的广告,81.3%的消费者关注的是电视,多数消费者认为药品广告及宣传药品功效存在虚假现象,且对明星或名人做的药品广告,74.6%的消费者表示无所谓。
3 药品的购买欲望方面,单纯介绍药效的广告,纯解说性质的广告以及普通消费者做的广告比较能引起人们的接受。
4 消费者选购药品时,最先是考虑药品的疗效及价格,其次关注品牌的知名度,口碑及企业的信誉等。
5 目前消费者最放心购买的药品是外伤用药和成人感冒药,各占58.7%和49.3%。被曝光企业的药品,不一定会影响消费者的购买。
6 药品安全频频出事,消费者认为,责任在于政府监管部门占85.3%,企业自身的责任占84.0%,执法部门执法不严责任占74.7%。
7 若药品企业出现问题,80%消费者坚决不可原谅的行为是拒不承认事实,继续错误并欺骗公众以及不采取任何补救措施。
8 对药品企业的监督,除了政府部门、卫生部门之外,80%以上的消费者认为媒体和非政府的第三方组织应该介入加大对药品行业的关注度。
药品的调研报告篇5
一、我市药品生产流通情况
全市总面积7440平方公里,全市人口约130万,我市辖区内仅有一家医用氧生产企业和一家中药饮片生产企业,其中医用氧生产企业每年进行了跟踪检查,中药饮片生产企业为新办企业年5月取得gmp证书,6月10日开始投产。共有药品流通企业527家,其中药品批发企业15家,药品连锁公司5家,异地连锁企业5家,个体药品零售药店96家,药品连锁门店411家。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建章立制,强化组织领导,认真做好工作部署
为了使药品生产流通集中整治工作有序开展,落到实处,根据国家局药品生产流通集中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了全系统集中整治工作会议,并对全系统传达了国家局和省局集中整治工作部署,并及时制定了《市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集中整治工作方案》,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何昌文为组长,其他副局长为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各县(区)局分别相应成立了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建立由安监、市场、稽查、法规、检验等部门共同参与的《市药品生产流通集中整治检查与立案查处联动工作制度》。同时3月8如召开全局职工大会,传达了省局和市局安排部署,并对我市集中整治工作做了详细的安排部署和明确要求。对处室和县区局的目标进行了进一步的分解,明确了任务,落实了责任,细化了措施,同时每月都召开专题会议,对集中整治工作提出要求,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了集中整治行动的顺利开展。
(二)督促企业自查自纠,完善企业质量管理
督促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全市所有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对本企业在履行“企业是第一责任人”责任,执行药品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遵守gsp/gmp规范情况进行了自查自纠。通过自查自纠,各项药品管理的软硬件设施得到进一步增强,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更加重视药品质量管理工作,各项管理制度也在逐步健全。目前我市4家药品批发企业已进行搬迁仓库、增加仓库库容、改造库房设施设备等行为来保障仓储药品质量。
(三)突出重点,全力开展集中整治
开展流通领域集中整治中一是确定重点区域和重点企业。在确保全市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全面检查的基础上,我市确定了2家药品生产企业、12家药品批发企业,5家药品连锁公司总部,253家药品零售企业为整治重点,以重点场所(农村、城乡结合部、旅游景点、人口密集地、基本药物配送企业)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组织专门力量开展重点监督检查。二是定时间、定任务,集中全局力量统一行动。为解决我局执法人员少,地处山区,监管范围广的难题,将我局执法人员进行分组分片区开展集中整治工作和集中整治督察工作。结合我市创卫工作、铬超标胶囊查处等工作,由局领导带队三个督查组按照制定好的督察方案对全市县区开展督察工作,将督察工作情况以简报信息通报等形式向市政府、县区政府通报情况;三是加大对企业软硬件和票据检查。重点检查企业药品进货来源、索证索票情况,是否存在从非法渠道购进;是否按要求销售处方药和含特殊药品的复方制剂,产品的销售去向是否清楚;购销资质档案是否真实、完整;是否存在超方式、超范围经营;购销票据与实物是否相符,购销票据和记录是否真实;药师是否在职在岗及是否按gsp要求经营管理药品。
对药品生产企业的集中整治中重点开展人员、物料、卫生、验证、生产管理、质量管理、产品销售与收回六个方面全面进行了检查。对中药饮片生产企业检查中结合《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中药饮片监督管理的通知》要求进行检查。
据统计,自集中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共出动监督检查人员1205人次,车辆401台次,检查药品生产企业2家次,药品经营企业1317家次,检查覆盖面100%。查处药品违法案件8起,其中药品当场行政处罚3件,结案2起,正在调查处理的案件4起,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2份,受理群众举报投诉2件,处理2件,处理率100%。
(四)广泛宣传动员,营造集中整治的高压态势
在整治行动中,我局坚持广泛宣传,全面动员,全面发动市民和人民群众的关注和参与热情,发挥涉药单位市场主体地位,为整治行动的升入开展奠定了广泛而坚实的群众基础。一是将此次整治行动与创先争优,创模创卫活动结合起来,通过召开管理相对人工作会议介绍全市药品安全状况、食品药品监管措施等情况,通过发送自查自纠表等活动,了解企业执行药品管理法律法规和药品质量管理规范的情况,调动其关注和支持参与集中整治行动的热情。二是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杂志等媒体,加强对食品药品工作的宣传和集中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以及对食品药品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人民群众的食品药品知识和对此次集中整治工作的认同感。据统计,全市开展工作动员会和管理相对人会议14次,发放自查表529份;邀请了媒体单位跟踪报道,被《日报》、《晚报》各采用整治工作信息2篇,被市委信息处采用信息2篇,上报省局整治工作信息15篇,被省局采用信息8篇,被国家局采用信息1篇,为集中整治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三是以3.15、《药品管理法》颁布纪念活动为契机开展宣传活动,发放资料5000余份,有力的提高了公众打击违法活动的积极性,共同参与到维护药品市场的工作中来。
(五)优化政务环境,促进我市医药产业健康发展
在集中整治工作中,我局牢固树立科学监管理念,坚持整治规范和服务发展并重,坚持一手抓整治规范生产市场秩序,一手抓优化政务环境,促进产业健康有序发展。一方面通过整治工作,打假治劣,治理好我市医药产业发展环境,促进企业做大做强,另一方面优化政务环境,为企业提供政策、信息、技术支持,以增强我市企业发展后劲;此次集中整治中我局监察部门未收到对执法人员的投诉举报,未有上访人员。
(六)建立司法衔接,建立健全信息报告制度
我局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的有关要求,及时与我市检察机关、法院、公安机关等刑事司法机关联系,加强沟通,建立了信息通报制度。做到了依法履职、对涉嫌犯罪的案件,请公安机关提前介入,便于收集相关证据,做到该移送的依法移送。目前我市未发现有移送司法机关案件。
三、存在问题
我局在此次生产流通领域集中整治中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清楚的看到我市药品生产流通环节中还存在一定的问题。如个别企业对进货把关意识不严,对供货企业资质审核不严格,只进行形式审查而不进行实质性审查,如供货企业委托书过期,药品经营许可证过期而未及时索取;员工培训流于形式,对新的政策法律法规不宣传,导致个别工作人员不知晓,不熟悉,质量管理人员偶尔有不在岗的现象。个别连锁公司总部对门店疏于管理,个别加盟门店有自行采购药品的现象,个别批发企业库容还有偏紧的现象,少部分库房湿度难以达标。上述问题我局会高度重视,要求企业及时整改,同时我局也将采取必要措施加以规范解决。
四、今后工作打算
(一)深刻认识,继续强化监管。进一步增强全系统对集中整治意义的认识,强化工作责任,加大对食品药品监管的决心;加强药械生产、流通、使用单位是药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保持整治中的高压态势,确保集中整治不流于形式,整治后不反弹。
(二)进一步加强合作,强化部门协作机制。在今后工作将加大同相关部门的协作机制,强化司法衔接,形成整治合力。将加大与工商、宣传、广电等部门的协作,加大对违法药品保健品、医疗器械广告的打击力度;加大与邮政、通信管理的配合,打击通过邮寄、互联网等渠道销售假劣药品的行为;加大与公安的司法衔接,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的违法犯罪行为。
(三)加大监管力度,强化案件办理。将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坚决整治和查处损害人民群众切实利益的不法行为,积极探索市场监管和稽查打假的新方法、新领域、新途径,确保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药品的调研报告篇6
石家庄市是国务院批准的我国重要的医药工业生产基地。目前全市规模以上医药企业58家,占全国医药工业总量的80%,是全国最大的原料药基地。石家庄医药产业已成为全市第一优势产业,其生产规模,经济实力,固定资产,出口创汇,全员劳动生产率产业关联带动能力均居全市各行业第一。
石家庄医药连锁企业经营现状:
据石家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统计,全市共有零售药店2191家,其中连锁门店共179家,其中市辖6区共有178家,市辖区以外仅1家连锁门店,全市药店连锁率仅为8%。全市179家连锁门店基本被几家本土连锁企业所占据,其中新兴药房以68家门店排名第一,神威大药房则有53家门店,乐仁堂集团旗下有41家门店(不含9家药妆店中店),石家庄益康药房则有10家左右的门店。外来连锁企业在石家庄发展速度不快,老百姓大药房在石家庄市目前仅有8家门店。据业内人士的保守估计,目前石家庄市的药品零售市场规模大概在10亿元左右。虽然整个市场单体药店数量占绝对优势,但是从销售额上来看,连锁药店占有绝大部分的市场份额。乐仁堂集团石家庄医药连锁和石家庄新兴药房xx年的销售额均达到2.1亿元,河北神威大药房为1.8亿元,这三家企业就瓜分了60%的市场份额,而外来连锁企业的老百姓大药房,以6000多万的销售额排名第四。
截至xx年底,石家庄市共有独立核算的医药制造企业51家,拥有资产总额292.3亿元,从业人数51003人,实现工业总产值、销售产值、增加值、利润和利税总额分别为142.6亿元、135.9亿元、45.7亿元、20.1亿元和26.9亿元,医药制造业的固定资产、从业人数、工业总产值、销售产值、增加值和利润分别占到当年全市全部工业的14.2%、11.9%、11.5%、12.4%、22.6%和10%。
石家庄医药连锁企业存在的问题:
但在调查中也发现石家庄医药连锁企业也存在许多不乐观的现状。
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缺乏,医药企业技术创新不足,专利申请数量少,水平低,专利与研发不够密切,企业专利人才整体素质偏低,专利信息利用水平低下等许多问题普遍存在。
如何解决存在的问题:
1:优化企业创新机制,促进企业专利创造质量的提高。企业要加强以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医学研究结合的集成技术,增强市场竞争意识,优化创新机制,提高企业的科技研发能力,实现科技与专利协调发展。
2:增强企业知识战略实施过程中产权战略意识,加快医药企业专利战略实施。必须以观念创新为先导,强化企业知识产权意识,切实认识医药企业实施专利战略的重要性,紧迫性和市场强制性。在推进医药企业专利,应加强分类指导,重点突破,协作互动。要以技术创新为手段,以观念创新为前提,以机制创新为动力,以环境创新为保障,实行技术专家,经济分析专家和法律专家相结合。采取“市场导向,产业聚集,企业互动”为主要特征的虚拟化舰队推进模式。
3:充分发挥政府职能作用,努力营造激励创新的市场环境。发挥政府资金的杠杆作用,支持和激励企业加大对技术创新的投入,引导企业逐步提高研发投入比重。重点培育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抓好专利创新示范企业和专利技术参与试点。科技部门要加大知识产权导向,提高政府科技创新成果取得的专利数量和质量。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尽快落实和促进医药行业技术创新提供有力保障。
21世纪将是我国流通业大变革、大发展的时代。发展特许连锁是一项紧迫而重要的任务,为使特许连锁尽快驶入发展的快车道,还需要作好以下工作:
1:积极培养连锁事业的专门人才。连锁是一种商业知识产权的许可,它涉及到商业、工业、科技、法律、管理,有时甚至包括农业等诸多领域,亟需连锁的专门人才。
2加快连锁管理规范化、制度手册化建设,提高经营组织化程度。连锁科学发展的关键在于建立一套高效率的商流和物流系统实行规范化管理和标准化服务,特别是在特许企业内部形成规范化管理,是连锁发展的基础,离开规范,就不可能有真正意义上的连锁经营,不可能产生规模优势和规模效益。因此,特许连锁企业在扩大组织规模,发展加盟店,开展日常经营活动当中,无论是企业的决策层、管理层,还是一般的业务操作人员,都要坚持规范化管理。
总之:石家庄医药连锁企业的发展有很好的前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