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研基层工作调研报告5篇
在调研报告的撰写过程中,务必做到客观公正,避免个人主观色彩的夸大,只有用事实说话的调研报告,才能提供解决问题,下面是85报告网小编为您分享的调研基层工作调研报告5篇,感谢您的参阅。
调研基层工作调研报告篇1
一、在改进“文风”方面。一是提高办文效率。收文做到随收随登记,及时拟注转办,从班子成员做起,加快公文阅处速度。二把减少发文数量。对上级党委、政府、部门的普发性文件,采用复印或者其他便捷方式布置,已开会部署并明确工作任务的,一搬不再发文;可以通过电话、微信沟通传递的,尽量不制发纸质文件。确需发文的,严格履行文件签发相关程序,保证文件质量。三是提高文稿质量。各类公文,必须经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把关;发文要求任务明确目标清晰,短小精悍内容实在,不发照抄照搬的文件,不发脱离实际的文件,文件要具有较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二、在改进“会风”方面。一是减少会议数量。我街道坚持每周二例会制度,把相关会议本着几会合一的形式召开,着力提高会议质量、注重成效,真正做到为基层减负。二是控制会议规模,开小会。尽量少开大会,多开小会,会议只安排与会议内容密切相关的领导和工作人员参加,尽量减少参会人数。三是提高会议效率,开短会。召开会议要求主题明确、准备充分,议程具体、规范,领导讲话紧扣主题,突出重点,言简意赅。
三、在减少“责任状”签订方面。街道坚决防止通过签“责任状”、搞“一票否决”转嫁责任的做法,通过进一步改进完善绩效评估指标体系,改进方法手段,进一步增强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时效性。街道没有与下级社区、部门签订过责任状。
四、在减少督查检查考核方面。街道严格履行督查检查考核名目繁多、不求实效、过度留痕问题,没有对下级社区、部门督查检查过。
五、取得的成效及进展情况,目前我街道文风会风得到有效整治,与去年同期相比,下发文件共减少11%,召开会议减少45%,督查检查考核减少100%,机关效能建设取得了新成效。
调研基层工作调研报告篇2
资新社区成立于20xx年12月,辖区面积1平方公里,现有居民住宅楼45栋,住户1408户,常住人口3568人,流动人口293人,辖区内有非公企业单位1个,学校1个。个体商业网点35个,有1支志愿者队伍。
1、党员队伍建设情况:党员总数376名,其中妇女党员145名(38%)、流动党员132名(35%),党员学历构成情况:本科22名、大专83名、高中193名、初中78名;年龄结构:30岁以下16名,30-40岁36名、40-50岁139名、50-60岁96名、60岁以上89名。
2、党务工作者待遇情况:社区工作人员9名,其中专职党务工作者4名;社区党书记杨邵金,是在支部书记中招考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社区主任月工资1050元,1名副书记月工资1020元,其余工作人员月工资1000元。 3、运转经费情况:办事处年拨款10余元,在上级争取资金15万元,但每年用于干部工资、道路维修、创建卫生城市、计划生育等日常性工作30余万元。
3、活动阵地建设情况:资新社区办公用房和活动场所是原棉纺厂改制后留下的,面积为300平米;产权为资新社区居委会所有。
1、加强设施建设,帮助居民安居乐业。近年共筹资50余万元,维修危房3座,维修小区道路500多米,11年社区安居工程项目启动,总投资600多万,将解决60余户居民住房困难问题。社区投入2万元帮助离退休人员成立了一支秧歌队和腰鼓队、他们活跃在社区内外,参加各种大型活动,社区群众安居乐业,社会大局持续稳定。
2、关注弱势群体,解决实际困难。社区始终把解决居民实际困难做为社区工作的重点。对于双职工下岗年纪偏大而又无一技之长的家庭给予部分生活补贴,几年来,社区共办理低保157户,月保障金额55452元。凡是户口在本社区的常住居民家中子女,考上重点高中奖励200元;取得大专学历,奖励300元;取得本科学历,奖励500元;取得研究生以上学历,奖励800元。
3、发展社区服务,带动就业创业。针对社区下岗失业人员多,经济收入较低状况,充分发挥社区的服务功能,把再就业工作做为重中之重。每年与区劳动局联合举办就业培训班,同时建立了劳动就业台帐,并实施电脑化动态管理。拓宽就业渠道,每周都派专人到市劳动部门及驻辖区单位收集就业岗位信息,并及时宣传,与未就业人员沟通,面对面的为其提供就业服务,并记录在案。推进再就业工作的步伐到现在为止,社区09年登记在册的119名下岗失业人员现已有114人就业,就业率达到96%。
3、对下岗职工党员和流动党员管理存在漏洞。由于传统党组织管理体系的限制,对下岗职工和流动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存在较为普遍的脱节现象,即用人单位不管、原单位不管、社区党组织没权管,使这部分党员游离于党组织管理之外。
3、改进社区党员教育管理方式,保持社区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实行党员分类管理。对在职党员实行双重管理,支持鼓励在职党员参加所在社区党组织活动,进一步强化在职党员的责任意识和奉献意识;对流动党员实行动态管理,确保社区党员关系不遗漏、组织生活不间断、教育管理不放松、先锋作用不削弱;对社区直接管理的党员实行隶属管理,不断强化党员的组织观念。坚持学习教育制度化。切实做到年有计划,月有安排,制度健全,学习规范,通过学习教育把社区党员团结在社区党组织周围。对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党员可组织身体好的党员与他们结成对子,定期传递党组织的信息;强化对年轻党员的教育,发挥他们的骨干作用,为社区党组织当好参谋和助手;对长期在外、流动性强的党员可经社区党组织介绍,参加所在地党组织的教育活动。在继续坚持党员责任区的基础上,重点推行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制度,通过设置政策宣传、民事调解、便民服务、治安巡逻、帮教解困、卫生保洁等服务岗位,在党员个人自愿申报的基础上,由社区党支部研究审批,定期评议审核。
4、调动党员积极性,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一是强化思想政治教育,坚持以人为本、教育为先,引导党员把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作为自觉行动;二是找准载体,让各行各业的党员有机会在各自的岗位上、在社区建设各项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三是要帮助党员特别是下岗、失业和有困难的党员掌握自强自立的本领,使他们有能力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四是要用严格的党内生活制度约束党员,督促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调研基层工作调研报告篇3
众此周知,有为才有位。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为”就在于其服务经济,维护稳定。效果实在,就能真正迎得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近几年,我县的基层司法行政事业有了一定的发展,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但是,也暴露出了一些亟需解决的问题。
一、存在的问题
(一)司法所还不能全面履行职能。目前,我县有基层司法所12个,只有7个司法行所有司法助理员在职,其他5个司法所是乡镇干部代理。司法所工作经费严重不足,普法、依法治理、安置帮教、人民调解、社区矫正等本职工作难以落实,法律服务、代表政府处理民间纠纷、综合治理和临时交办等项职能的履行也是参差不齐。
(二)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欠规范,难以实现办所初衷。上世纪80年代以来,相继在城关、古阳、默戎、河西等乡镇人民政府组建了基层法律服务所,均以管理不善而停办。现只剩下县司法局组建的联合法律服务所——卫权法律服务所还拼命挣扎,勉强维持运转。卫权所的注册法律工作者由10多人到现在的几人。由于管理欠规范,导致法律工作者道德素质不高,追求经济利益多,履行义务少,违章执业时有发生,偏离了基层法律服务所因有的运行轨道,难以达到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促进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和法制建设的目的。
二、建议和对策
(一)整合职能,发挥优势。对司法所、法律服务所的职能予以整合,取长补短,优势互补、互济余缺。将法律服务所的触角延伸到各乡镇司法所,将司法助理员作为法律服务所的法律工作者(有资格证的)或辅助工作人员(无资格证的),扩大法律服务所的容量和活动空间。司法所的工作由挂靠乡镇的司法助理员、法律工作者或辅助工作人员完成。作经费主要来源于财政安排和向乡镇人民政府提供的法律顾问费(由局领导与乡镇领导协调),并拨至法律服务所帐户,由法律服务所统一安排支付。所内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分类管理,财政工资、福利的人员,原则上由局机关负责,视其在法律服务所中开展的工作情况,适当享受法律服务所补贴。非财政发放工资、福利的人员,按照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由法律服务所比例安排工资、福利,并为其办理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从而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并举。
(二)加强司法所的建设。在利用国债资金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还要加强组织建设,为每个司法所配备2名工作人员,福利待遇从优,调动全局干部、职工、律师、法律工作者下所工作的积极性。为排除后顾之忧,司法所工作人员实行动态管理,适时交流。为照顾家人在乡镇的工作人员实际困难,可采取干部轮流到司法所值班或设立业务接待日制度,实行个别接待,统一调整,集中办理机制。未到司法所值日值班的工作人员,一般应在局机关或法律服务所总部上班,完成局机关和法律服务所的工作。另外,还要加强司法所长的培养选拔工作,提高司法行政干部的政治待遇,坚定干部献身司法行政事业的信心。
(三)严格按照司法部的有关规定,强化法律服务所的管理
1.在办所方式上,实行与司法所“一套人马、两块牌子“,实现司法所指导管理与法律服务经济反哺的统一,增强系统内部自身造血功能。
2.在组织人事上,基层法律服务所长任应由县司法局委任,在过度时期,不烦试行局领导兼任。法律服务工作者实行聘用制,文秘、财会、行政等辅助工作人员从现在职干部中安排。
3.在业务管理上,应严格执行司法部关于基层法律服务业务范围、工作原则和服务程序的规定。建立统收集,统一委派,凝难法律事务集体讨论,重要案件报告等项制度,建立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遵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和服务质量、效率的检查、监督、考评和处分制度。统一收费、公开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严格遵守基层法律服务收费管理制度;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当事人应当履行法律援助义务,建立健全基层法律服务业务档案管理制度。
4.在财务管理上,原则上实行自收自支,独立核算。基层法律服务所工作人员的报酬,应当在综合考评的基础上,与其业务水平,工作实绩挂钩,一般应占法律服务收费的60左右,另外,40应作为事业发展、社会保障和奖励基金使用。
(四)建立基层司法所长效保障机制。在贫困小县,法律服务反哺司法行政是必要的,这是基层司法行政创“为”的应急之措。要想基层司法行政事业取得长足发展,还得靠政府增加投入,增强输血功能,建立长效保障机制。
1.大力宣传基层司法行政的性质、职能、地位和作用,争取县、乡两级党委、政府领导的重视和支持。
2.县、乡两级政府应当将司法所的工作经费包括普法、依法治理、人民调解、安置帮教
等9项职能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证基层司法所正常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其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功能,最终达到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和法制建设的目的。
调研基层工作调研报告篇4
(一)按照从严要求,落实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
(二)坚持建管并重,夯实党在农村的执政基??
各县(市)把从严管理与激励关怀相结合,强化经费保障,着力改善基层党组织的办公条件。认真贯彻执行省上《关于提高村组干部报酬、村和社区办公经费补助标准的通知》要求,从今年开始,将村干部年报酬提高4000元,达到1.2万元,组干部年报酬提高1200元,达到3600元;村级年办公经费提高1.2万元,达到2万元;社区年办公经费提高3万元,达到6万元,目前已全部落实到位。认真实施“阵地规范建设”工程,把村(社区)活动场所建设作为夯实基层组织,筑强战斗堡垒的基础工程来抓,按照“一年一变化、三年大变样、五年上档次”的目标,从2012年开始,州级财政每年补助500万元,全州累计投资2.39亿元,高标准改扩建“六位一体”(办公议事、党员活动、教育培训、便民服务、文体娱乐、信息发布)村(社区)活动场所435个,特别是,今年改扩建村(社区)活动场所111个,超额完成11个,州财政专项补助555万元,目前92个已投入使用,有效改善了村(社区)组织办公条件,为基层党组织密切联系服务群众奠定了基础。积石山县投入资金3663.2万元,新建13个;临夏县投入资金695万元,新建17个,标准高、起点高、进展快,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坚持建管并重,按照“五化四位统一”的要求,加强活动场所的规范管理,健全完善村干部值班办公制度和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制,活动场所的作用得到有效发挥,基本实现了“门常开、人常在、事常办”。
(三)创新工作思路,增强基层组织的政治功能
(四)完善规章制度,规范各级组织的管理机制
(五)注重教育引导,强化广大党员的宗旨意识
(六)严格监督管理,发挥驻村干部的帮扶作用
在调研中,我们发现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仍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主要是农村产业发展缓慢,村集体积累少,村干部年龄偏大、文化知识和“双带”能力较低,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三)农村普通党员的作用发挥不够理想。农民党员文化程度普遍较低,从调查情况看,“三低一高”的现象(文化水平偏低、科技素质偏低、致富能力偏低、年龄偏高)仍然比较突出。有的党员对党的方针、政策一知半解,在示范带头方面尤其是带富致富作用发挥上存在着“能力危机”;有的党员党性意识不强,宗旨观念和奉献意识淡化,把自己混同于一般群众,导致在经济社会发展中难以体现和发挥党员先进性,难以成为群众效仿的榜样,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党的威信和形象,弱化了党在农村的群众基础和执政基础。
(四)农村党员队伍的教育管理措施不够。一些农村党组织对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相对滞后,农村无职党员处于党员队伍管理的“末梢”,日常教育不够,每年的思想教育也只是通过“冬训”来完任务,存在思想不够重视、教育管理办法不多的情况。特别是对流动党员和外出务工党员管理手段少,组织党员学习教育方式单一、时间不保障,存在软弱涣散现象。
(五)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的能力不强。一些基层组织解放思想不够,思路不宽,服务改革、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群众、服务党员的能力普遍不足,工作方式方法不灵活,村级为民服务站功能不多,作用发挥不大。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难度大,服务型党组织综合平台项目建设投入大,基层经费来源有限,工作推进较难。
(六)村级集体经济积累发展的动力不足。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难的问题依然突出,一些村“两委”班子在推动本村产业发展上,创新意识不强,眼界不宽、思路不清,办法不多,尤其是村干部带富致富能力较弱,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缓慢,“空壳村”比例较大,大部分农村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仅限于出租房子、转租集体土地等领域,集体企业的收入普遍“散、少、小、弱”,增收较慢,难成气候。
农村基层党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基层党组织建设搞得好不好,是否有战斗力,能不能发挥好作用,直接关系到全州农村的改革、发展、稳定和繁荣,关系到党的事业的成败。如何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进一步筑牢党的执政基础,提高党的执政能力,通过调研应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选强配齐村党组织书记,切实加强村党组织班子建设。及早谋划全州村“两委”换届准备工作,为选好配强村级党组织“带头人”打好基础。乡镇党委要提前研究谋划村党支部书记人选,组成专门班子,深入村社,通过开展民意调查、走访了解等形式,把群众口碑好,政治素质高,协调能力强,有较强致富带富能力的党员纳入到重点培养对象,同时注重培养和选拔“老板型”的村党组织带头人,为建设一支坚强有力的村级班子提供人才支持。要破除求稳怕乱思想,形成无功即过、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对那些不安心工作、办事不公、以权谋私、落实惠民政策不好,调处矛盾纠纷不力,群众意见大的村干部及时进行调整,进一步优化村班子队伍。同时,建立村干部后备队伍动态库,实行分层次、分类别、动态管理,对特别优秀的及时进行调整充实到村班子。
三是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培训,着力提升村干部的整体能力素质。积极整合现有教育培训资源,调动各方面积极因素,采取“请进来、走出去”和课堂教学及现场观摩等多种形式,切实加大对村干部的教育培训力度,全面提升村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和能力水平。每年对村干部轮训一次,增强培训内容的针对性,强化政策法规教育、理想信念教育,致富技能和创业技能等方面培训。每年选派一批优秀村干部“走出去”培训,开阔眼界,创新思维,提高带领村级发展经济的能力。
四是注重发挥党员自身特长,积极搭建农村党员发挥作用的平台。督促村级党组织建立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制度,对那些没有职务的农村党员,结合党员自身的特长特点,村党组织要通过设立政策宣传、法律援助、民事调解、便民服务、技能培训、环保服务、治安维护、医疗保健、课外辅导、心理疏导、扶贫济困、空巢关爱、人文关怀等岗位,促使他们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真正做到“党员做模范,群众跟着干,党员形象大变化,农村面貌有改善”,促使农民党员积极发挥作用。同时,鼓励有致富带富能力的党员,创办企业或组织外出务工,把务工农民党员组织起来,加强教育管理,在各个务工岗位上发挥作用。
五是严格履行发展党员程序,建设结构优良的农村党员队伍。坚持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严格履行入党程序,严把发展党员的“入口关”,重点做好在回乡知识青年、退伍军人、务工人员、妇女和致富能手中发展党员工作,保证发展质量,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不断补充新鲜血液,逐步优化农村党员队伍结构,进一步夯实农村基层组织基础。同时,严格按照《临夏州处置不合格党员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加大对不合格党员的处置力度,畅通“出口”,警示“在”的人都按照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积极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七是加强农村社会事务管理,积极应对农村热点难点问题。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在社会管理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切实加强对党员群众的教育管理,积极调处化解矛盾纠纷,解决群众热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村社会的稳定和发展。一是加强诚信教育。加强新形势下对群众的思想教育引导,特别是对农村中诚信和道德缺失的问题,相关部门要加大教育引导力度,每年组织1-2次有针对性的专项宣传,有的放矢,提高农民的道德和诚信意识。二是注重村干部“双强”能力的培养。特别注意把一些农村实施的土地整理、道路修建、水利设施建设等项目放手让乡村两级实施,使基层干部在学中干、干中学,既能提高能力,又能把事情办好,如建设、民政部门实施的农村危房和灾民建设项目等。三是对农村基层组织当中存在的“一手短、一手软”的问题,还要引起高度重视,积极研究措施办法,努力探索新路子,不断强化基层党组织和政府管理社会事务的职能,提高党的执政能力。
调研基层工作调研报告篇5
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县关于减轻农民负担的政策精神,切实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根据《关于印发盘县20xx年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盘农负字[20xx]1号)文件精神要求,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扎实安排,结合实际,严格按照各级减负工作要求,对全乡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开展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xx乡位于盘县北部,距县城红果88公里,东邻保基,南通羊场,西连鸡场坪、松河,北依普古。全乡总国土面积175.2平方公里,耕地面积28295亩,人均耕地1亩。辖19个行政村,1个居委会,154个村民小组,9085户28446人,居住着彝、白、汉、苗、布依等8个民族,少数民族占总人口的81%,彝族占61%,是盘县境内彝族最集中地区。今年上半年,实现财政税收1.21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加200元,达到4776元。
二、工作中采取的措施及取得的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
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事关党群干群关系、事关农村社会稳定、事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减轻农民负担关键在领导,重点在落实。为进一步加强领导,切实落实减负工作各项措施。一是乡党委、政府成立了由乡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纪检、财政、农业、林业、教育、卫生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减负工作领导小组,强化了减负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各村也成立了减负工作领导机构。二是推行减轻农民负担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工作制度,党委、政府把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列入全乡经济社会发展总体目标,作为各部门和各村目标责任制和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内容,严格执行减轻农民负担“一票否决”制,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和部门责任制,实行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机制,把责任落实到了领导、单位和村组,落实到相关责任人。三是乡党委、政府定期听取减负工作汇报,研究减负工作,解决实际问题,党政领导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指导减负工作,组织开展检查。四是对涉及农民负担案件及时进行调查处理,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强化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责任,逐步建立完善减负工作长效机制。
(二)加大宣传力度,确保强农惠农政策落实
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农民减负工作,在各种会议上,多次对减负进行重点强调和全面部署,定期深入村和农户家中,开展惠农政策宣传,同时调查了解落实惠农政策情况,有效化解因惠农政策不落实造成的群众上访。
(三)严格落实强农惠农政策,把免税、直补等工作落到实处
一是农民负担各项直补落实到位。其中,上半年粮食直补,每100公斤补助1.02元,共6283505.62公斤,发放直补资金64xx2.06元,受益农户6574户;农资综合直补,每100公斤补助22.95元,共6283505.62公斤,发放直补资金1442065.63元;今年上半年全乡第一批小麦良种补贴5000亩,共计50000元,受益农户2192户;第一批杂交玉米良种补贴15100亩,共计151000元,受益农户5925户;第一批杂交水稻良种补贴5000亩,共计75000元,受益农户1906户。
二是退耕补贴落实到位。到目前为止共发放退耕补贴712348.67元。
三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同补助补偿落实到位。落实门诊补偿xx元,受益1802人次,住院补偿1377732.43元,受益1015人次。惠农政策资金的及时、准确、足额兑现,极大的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有力地推进了全镇农业经济健康稳步发展。
(四)严格执行“四项制度”,严禁乱收费的行为一是推行了涉农价格收费“公示制”。计生、林业、教育、卫生等相关涉农部门(单位)及各村均建立了涉农收费项目和价格公示制度,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减免政策和监督电话,规范收费行为,增加了收费透明度,提高了公示质量和水平。二是建立了农民负担案件党政领导一把手负责制、部门负责制度及责任追究制。今年全乡无农民负担案件发生。三是实行农民负担“监督”制度,制止农村乱收费和乱罚款,加强群众监督、保护农民合法权益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五)深入开展专项治理,认真落实专项治理责任,实行齐抓共管。
一是乡政府在开学初抽调人员,对中、小学收费进行督查。全乡中小学没有收取任何费用;没有出现截留、挪用教育经费和“两免一补”资金现象。全乡中小学共计2821人,共发放寄宿生补助1xx800元。二是在农民建房、计划生育和农民用电等收费中无违反规定乱收费、乱罚款现象。三是向农民提供生产服务,坚持自愿的原则。四是执罚收费行为规范,没有发现违法强征强收。
(六)加强村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规范管理。乡政府严格执行《贵州省村民一事一议村级筹资筹劳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对“一事一议”提出了明确规定,在新农村建设中,各村确需群众“一事一议”出资出劳的,必须严格履行民主和审批程序,必须经村民代表议事会通过,报乡党委审批后实施,并不得超过上限规定。各村按时开展村务公开工作,公布村级财务。在新农村建设中,按照量力而行和群众自愿的原则,不搞形式主义,不盲目攀比,没有发生下达违规任务指标和达标升级的现象。积极引导村民对直接受益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自愿投资投劳。乡政府采取了以奖代补、项目补助等办法引导农民开展农村小型基础设施建设。筹集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专款专用,无违纪问题发生。
(七)开展减负监督检查,杜绝农民负担反弹。
一是经常向群众宣传减负惠农政策,群众对乡村干部减负惠农政策落实满意。二是严把涉农收费项目和文件审批关,加强对涉及农民负担文件、项目出台和公示的审核。三是积极组织开展对农民负担重点村和部门的监控,向社会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四是按照规定开展农民负担资金专项审计。五是向农民收费时,按照规定开具票据。六是经常加强对基层干部政策培训。
三、存在的问题及今后发展的方向
今年来,我乡在减轻农民负担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强农惠农政策宣传不到位。由于强农惠农政策的宣传力度不够和覆盖面不到位,相当一部分农民对有关政策了解不多,农民反映主要是通过电视及相互之间传播等途径了解有关强农惠农政策,但对有关政策的具体规定不完全清楚。二是农民对良种购置补贴政策落实不满意。三是村务公开不及时,个别村没有按照村务公开的有关要求,对村财务收支、农业和农机购置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