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调研报告5篇

时间:2025-04-01 13:20:30 分类:调研报告

一份成功的调研报告不是没有依据想象出来的,是需要在客观事实的调研进程中产生的,针对不同受众,调研报告标题和摘要可能需要定制,以满足他们的特定需求,下面是85报告网小编为您分享的某企业调研报告5篇,感谢您的参阅。

某企业调研报告5篇

某企业调研报告篇1

xx制药有限公司是一家以生产抗肿瘤药物为主的制剂生产厂家,药品的生产质量和管理直接关系到人民用药的安全问题,对于加强职工的质量意识的显得尤为重要,因此加强员工的培训工作十分必要。

(一)公司发展理念与文化

1、企业发展方向较为明晰。根据调查资料显示,约有95%左右的员工认为,自己对本公司的发展战略表示了解或十分了解,这主要是与公司目前的业务重点和工作目标有关,但剩余的5%左右员工表示了困惑,2、现行职能职责、业务流程与实际工作衔接较好。依据调查结果,80%员工认为目前的岗位职能配置、工作业务流程有效,而认为其在实际中有指导性、参考性作用的仅占35%左右。

(三)人才管理与技能

1、在人才使用上,中高层管理者获得了较高的支持率。部门负责人作为xx制药有限公司的中坚力量,肩负着不断创新、发展企业的重任,从统计数字发现,在工作任务分安排方面,80%左右的员工认为,中高层管理人员做到了用人所长,但仍有20%人员认为存在不公平现象。

2、部门内部沟通基本顺畅,但部门间急需加强。多数员工普遍反映,在实际工作中,上级对其的工作支持力度较强,并就工作内容进行沟通,但从后续问题的调查显示,部门内沟通并没有达到预期要求;也有一部分员工反映,部门间的工作衔接并不十分理想,很多时候只是员工自己沟通和联系,而部门负责人沟通比例也仅占55%。对于部门内部的员工间沟通,调查者则在三个方面表现较为均衡:自己协调、询问同事、求助领导。

3、中级管理人员急需提升的方面。根据调查数据显示,多数员工认为,在以后的工作中,中级管理人员需在以下几个方面提升个人素质,依次为:责任心、上下级沟通、领导艺术、团队文化、公平性、业务能力、思想意识、员工激励、成就动机。而据中级管理人员的调查显示,则依次为:责任心、上下级沟通、团队文化、领导艺术、公平性、业务能力,思想意识、员工激励、成就动机。

(四)团队精神状况和素质

1、除少数员工外,团队士气良好。在实际调研中,28%的员工认为我们团队的精神非常高昂,60%认为我们团队是一个充满关爱、团结一致的集体,但12%的员工认为团队现处在低迷的时期。针对团队的特定成员进行调查时发现,约有35%员工反映某些员工没有与整个团队融合起来,表现出例外或特例的行为。

2、个人利益与个人绩效没有紧密结合。团队是由个人构成的,个人业绩是团队业绩的基础,只有实现个人利益与个人绩效息息相关,才能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责任感,而据相关数据显示,xx制药有限公司仍需要在此方面继续努力。

3、团队的素质能满足工作要求,但总体提升缓慢。据统计资料显示,60%员工认为公司团队的素质与优秀企业相比,总体水平不差上下,25%认为略差,15%认为较差。在员工与团队合作的信心方面,30%员工认为团队正向有利方向发展,35%认为没有变化,20%保持观望状态。在团队素质的提升方面,40%员工非常认同我们的团队正在进步,35%基本认同这一事实,20%表示沉默,5%表示不认同。

(五)员工个人专业知识与技能的发挥

员工专业技能的自我评价。员工普遍认为,在实际工作中自身的专业技能比较满意,这一比例高达80%,仅有15%左右的员工认为自己的技能相当完备,与此同时,5%员工对自身知识与技能表示了不满,希望在以后的工作中逐步提升。但在专业技能转化方面,这一比例有所下降,75%员工认为自身的技能基本发挥,25%员工认为没有完全发挥,可见专业素质在向业绩转化上并不十分理想,员工的潜能和能力有待于进一步开发。

某企业调研报告篇2

企业文化作为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应用科学,如何把握其发展规律和变化趋势?如何实现其在烟草商业企业的正确定位?这些都是需要在思想观念及实践上重视和面对的课题。现在烟草商业企业既缺乏一套科学的评价方法,也缺乏统一的评价标准,仅局限于主观考察判断企业文化现状,而非从动态的角度、从量的要领上把握企业文化的变化趋势。因此,构建具有烟草行业特色的企业文化建设评价体系,将有利于烟草商业企业文化的规范和科学发展,是建设先进企业文化的内在要求。烟草商业企业文化建设评价体系要以企业文化建设为平台、以企业内外各项评价指标为参量,是一种贯穿于经营管理活动全过程的、能反映烟草商业企业基本状况的评价体系。

作为一种体系,就需要有一定的架构。在笔者看来,烟草商业企业文化建设评价体系的基本架构包括:理念文化、制度文化、行为文化和物质文化。这四者的关系是:物质文化是企业文化的外在表现,是行为文化、制度文化和理念文化的物质基础;制度文化是理念文化的载体,制度文化又规范着行为文化;理念文化是形成行为文化和制度文化的思想基础,也是核心所在。

同时,在这四个基本层面下面还包含若干个参数指标。评价参数指标实际上是综合评价企业文化建设的基础和依据。根据烟草商业企业的实际运作状况,可具体列出以下指标。

理念文化构成。在整个评价体系中它处于核心的地位,涵盖要素包括企业精神(企业价值观、企业使命、企业愿景)、企业凝聚力(烟草员工对企业的认同度和工作积极性,以及内部关系的和谐度)、企业经营方针的执行度等。

制度文化构成。这个层面涵盖的要素有烟草员工岗位行为规范、岗位管理标准、岗位操作规程、治理结构完善度(有健全有效的程序化机制)、组织结构合理度(设置合理、职责明确、运作高效)、信息处理效率、领导决策机制的执行度和民主化程度、员工管理企业的参与度等。

行为文化构成。包括领导素质指标(员工认同度、领导能力、个人品质)、员工素质指标(思想素质、业务素质、文化素质)、管理素质指标(企业管理手段的科学性和实用性)、设备素质指标(相关软硬件设备的完备和使用率)、员工行为指标(政策执行度、工作效率、员工离职率)、零售客户满意度、消费者满意度、社会美誉度等。

物质文化构成。主要包括:市场净化率、市场占有率、销售额增长率、利税增长率、利润增长率、市场培育指标、企业内部环境指标(安全的工作环境、卫生的生活环境、丰富的文娱环境)、企业形象指标等。

构建烟草商业企业文化建设评价体系是一项系统工程,它的构建必须要立足实际,力求实效,笔者认为应该遵循六项原则。

导向性原则。企业文化建设是一个改造现实企业文化状况、构建目标文化模式的过程,由于其内容较为复杂,如不加以引导,往往起不到应有的作用。因此烟草商业企业文化建设评价体系应以企业理念系统的构建为重点,通过思想和精神的传递和引导,全面提升烟草商业企业文化建设水平。

系统性原则。企业文化建设评价体系是由相互联系、相互依赖、相互作用的各个部分和层次构成的有机整体,它的构建要涉及到企业的各个方面,因此在这一体系的构建中要保持其完整性和协调性,从企业文化的功能、与环境的关系、内部结构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和分析。

独特性原则。构建烟草商业企业文化建设评价体系要紧密结合烟草行业特点、地域特点和企业自身的特点。

落地性原则。企业文化建设评价体系的构建必须与烟草商业企业各项具体的工作流程和内容等融合起来,要注意避免脱离企业的经营活动、脱离企业管理的全过程、脱离员工的实际思想行为方式等。

效能性原则。在构建烟草商业企业文化建设评价体系中要杜绝求大求全,要根据烟草企业的实际和企业文化建设的需要,争取投入最少的资源获取最大的效果。

长期性原则。建设优秀的企业文化,不是一朝一夕之功,需要长期不懈的努力。这种特点是由其本质决定的,这同时也决定了构建企业文化建设评价体系必须贯彻长期性原则。即将其纳入企业总体工作的范畴,从组织落实、人员安排、财务投入等方面给予充分保证,使烟草商业企业文化建设评价体系能够长期坚持下去并逐步完善,持续不断地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某企业调研报告篇3

为深入开展好创先争优活动,进一步拉近窗口与服务对象的距离,增强做好行政服务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推动党支部和窗口工作再上新台阶。近期,按照中心的活动要求,第三党支部组织所有党员窗口的负责人,共同走访了扬州市振世达汽车配件有限公司。通过实地查看、开展座谈和填写行政服务工作征询意见表等形式,了解他们创业的艰辛、听取他们对窗口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经营中的困难。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企业概况。

扬州市振世达汽车配件有限公司成立于19__年,位于__。之前,该公司以__业务为主,从19__年开始,该公司通过技术创新开始主营汽车模具,主要生产汽车覆盖件、冲压件、驾驶室总成,并为汽车和工程机械企业提供劳务加工,目前拥有员工200余名,年产值8000万元。现已成为是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江苏省汽车零配件重点企业、团省委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

企业对窗口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通过座谈了解和信息反馈,该企业对我们的行政服务工作均给予了满意的评价,他们认为与其它政府部门相比较,无论是工作人员的素质还是服务大厅的环境,行政服务中心都要高出一筹,软件、硬件都代表了江都政府机关的良好形象。但同时,我们也收集到一些新的信息和问题。对我们开展今后的窗口工作起到了启示和警示的作用

项目办理程序复杂。企业反映,目前,行政服务中心将各个政府部门的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职能统一进驻中心办理,缩短了办理时限、简化了办事流程、方便了群众办事,但是在实际工作中,企业在办理行政许可或行政审批事项时,中间环节较多,如在办理房产登记手续时,不仅需要有中心建设、建管、房管、消防等窗口的手续,办理过程中还牵涉招标办、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等单位,企业多头跑、来回跑的现象仍然严重。他们建议中心进一步整合资源、增进项目,同时加强项目联办力度,提高工作运行效率,真正为企业办事提供便利。

政策法规难以掌握。企业相关负责人表示,由于对相关政策法规不熟悉,使他们在办事过程中常常处于被动、不利的地位,比如:工伤认定必须在工伤故事发生后1年内进行申报,若超过时限则申报无效;取得工伤认定后,其工伤鉴定每季度集中鉴定1次,若季度末未能按时申报,则将延续到下季度鉴定,从而耽误企业的工伤事故理赔事宜。他们建议中心以及各窗口部门进一步强化政策法规的宣传指导工作,一方面可以督促政府机关依法行政,便于有关部门开展工作;另一方面也可以指导企业依法办事,合理维护自身权益。针对企业关心的工伤认定、工伤鉴定和福利企业申报变更等问题,劳动、民政窗口的同志在当天的走访过程中,已经与企业进行了互动交流,企业对交流的效果表示满意。

涉企收费不尽规范。

一是存在包年收费现象。企业反映,相关部门出于方便的目的,每年一次性向企业定额收取行车等生产设备的检定、检测收费,收费随意性较大;

二是协会收费较多。

企业家协会、工商业联合会以及一些专业协会每年都会收取会费,而企业却从未或很少得到过协会的服务。他们建议增强收费政策的透明度,同时对服务职能相同、相近的协会,取消一批、合并一批,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针对这一问题,我们当场向企业赠送了《江都市涉企收费目录》,力求让企业明明白白缴费。同时,我们也建议中心进一步推进两集中、两到位工作,将部门的行政审批职能和一部分中介服务职能集中到中心办理,实行集中办公、统一收费,严禁部门暗箱操作、单独收费,进一步规范政府部门的收费行为。

企业目前的困难及解决过程。

通过走访、坐谈,我们发现该企业目前主要有三个方面问题需要解决:

一是企业一名职工因工负伤,急需办理工伤申报手续;

二是企业增加残疾人,需要办理福利企业变更手续;

三是该企业20__年建成的厂房至今尚未领取房屋所有权证,有关手续急需完善。为帮助企业解决好上述问题,我们当场确定了项目陪办人员,尽最大的努力,为企业排忧解难。

目前,该企业职工的工伤认定、工伤鉴定和工伤理赔工作都已由劳动窗口办理结束,陪办人员与劳动窗口同志实行了上门服务,企业和职工的权益得到了有效保障,同时,在陪办人员的全程陪同下,民政窗口也凭残联核发的残疾证为企业办理了福利企业的变更手续,企业将继续享受福利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

对于企业新建厂房尚未领取房屋所有权证的问题。我们通过多方了解,查明其原因是由于施工期间,企业对工程申报等事项缺乏了解,未向施工单位及时地索要工程概述以及项目施工方案,以至在申请建筑工程施工许可时,缺少相应的申报材料,影响了许可证的核发以及竣工验收工作的实施。针对这一情况,我们主动联系了建管窗口的同志,在建管窗口同志的帮助下该企业补办了工程概述以及项目施工方案等材料,目前相关事项已经基本协调办理到位,该企业的施工许可已发放到位,赢得了企业的好评。

此次的服务走访体验活动,加强了第三党支部与振世达汽车配件有限公司的互相了解,增进了党员干部同基层企业和服务对象的感情联系,为我们进一步做好行政服务工作提供了一个重新审视自我、反思自我、完善自我的机会,我们第三党支部将以此为契机,梳理总结工作经验、强化学习业务知识、研究探讨改进措施,努力推动行政服务工作创新创优。

某企业调研报告篇4

20xx年2月24日至25日,最高人民法院在浙江杭州召开全国部分法院依法处置僵尸企业调研及工作座谈会。座谈会上,二级大法官、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杜万华介绍了下一步人民法院开展破产案件审理、依法处置僵尸企业的六项重点工作。

一、建立企业清算与破产审判庭。近年来,普通民事商事诉讼案件数量激增,人民法院整体上面临案多人少困境。很多法院都将有限的审判力量全部投入到普通案件审判中,未建立专门的破产审判组织。所以在破产工作中就形成了由于没有专门的审判组织,所以法院不愿或不会处理破产案件;由于不处理破产案件,就更不需要专门的破产审判组织的不良循环。这种局面十分不利于开展僵尸企业司法处置工作。截至目前,只有广东深圳中院、浙江温州中院等少数地方法院成立了专门的企业清算与破产审判庭。实践证明,设立专门审判庭的法院,处理企业清算和破产事务的积极性高、效果好。专门审判庭是企业清算和破产审判工作专业化、常态化的重要保障,也有助于破产审判队伍的专业化建设。

中央高度重视人民法院企业清算与破产审判庭建设工作。最高人民法院正在根据中央要求加紧研究制定有关方案,并将与中央编办协调推动这项工作。这次会议结束后,各高级人民法院要切实担负起职责,监督指导辖区内中级人民法院立即开展相关工作。各中级人民法院要尽快行动起来,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启动企业清算与破产审判庭建设工作。省会城市、较大的市和经济较发达城市的中级人民法院,要率先将建立企业清算与破产审判庭作为重点专项工作,立即协调地方编办先行先试、探索经验;在地方编办未审批之前,要调剂使用现有编制,先把专门的清算与破产审判庭成立起来,立即开展工作,不能因审批而耽误工作。

从目前开展企业清算与破产案件审判工作的需要看,企业清算与破产审判庭应承担以下11项职能:1.企业破产和企业强制清算案件的立案;2.审理企业破产案件、企业强制清算案件;3.依法处理企业破产案件、企业强制清算案件的善后事宜;4.负责企业破产案件、企业强制清算案件审判工作的有关调研;5.对下级法院企业破产案件和企业强制清算案件审判工作进行业务指导;6.企业破产案件审理法院之间的协调,与政府有关部门的协调;7.破产管理人的管理和培训;8.高级人民法院对本辖区内下级法院破产审判工作进行监督指导;9.最高人民法院对有关司法解释的制定与贯彻实施;10.最高人民法院对全国企业破产大要案审理的监督指导;11.破产档案的管理。上述11项职能是否科学全面,可以做进一步研究探讨。

在建立专业化审判机构过程中,人民法院要同步推进破产审判法官队伍和司法辅助人员的专业化建设。已有专门破产审判法官的法院,要加强对在任法官和司法辅助人员的培训,进一步提升法官和司法辅助人员的业务素质;要将纪律意识强、业务素质好、综合能力强的同志配备到破产审判岗位,实现破产审判新生力量补充常态化;要结合破产审判工作特点,做好传帮带工作,组建成熟的破产审判团队,切实避免一人离岗、工作皆停的情形。目前尚无破产审判法官和司法辅助人员的法院,要加紧发掘、培养专门人才,确保专门审判人员及时到位。同时,在当前司法改革推进法官员额制过程中,各地人民法院必须将专门审判庭作为一项内容特别考虑,要在各方面为下一步工作预留空间。各高级人民法院要将当地专门审判庭、破产审判法官和司法辅助人员专业队伍建设情况,在今年8月1日前报告最高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清算与破产审判庭建立后,企业清算、破产案件的管辖会相应发生变化,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已着手研究,并将适时予以明确。

二、做好执行程序转入破产程序工作。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513条至515条规定了执行程序转入破产程序的原则,解决了法院内部执行转破产的程序启动问题,拓宽了破产案件受理渠道。对上述司法解释的规定,重庆、深圳、温州等地部分中级法院已开始积极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正在制定执行程序转入破产程序的具体规定。当前,在适用上述规则时需注意以下四个问题:

一是要充分利用已有的执行信息平台和信息资源,及时发现、整合分散在不同法院的针对同一僵尸企业的多起执行案件信息。执行法院及其上级法院要依法尽力创造集中管辖、集中执行等有利条件,促进僵尸企业及时、顺畅转入破产程序。

二是判断当事人同意移送破产的时间点,既可以是执行不能时,也可以是当事人申请执行时。同时,不仅要考虑债权人的同意,也要关注债务人的申请,尤其要充分考虑债务人对企业重整的申请。在同意的形式上,应采取书面形式。

三是要注意克服地方保护主义。执行法院对依法应当移送破产的执行案件要及时移送,不得故意拖延。破产法院要克服对破产案件的畏难情绪,应当依法受理的破产案件要及时受理,切实避免在受理破产案件上踢皮球。

四是执行法院将案件移送破产时,应当中止执行程序。企业破产法第19条已对此作了明确规定,企业破产法司法解释(二)也作了规定。但是司法实践中还有相当一些地方法院未严格遵守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在破产程序启动后继续对被执行人进行执行和保全。这种情况要坚决予以禁止,严格依法办事。

三、加强破产管理人队伍指导和管理。破产管理人队伍素质直接决定着企业破产工作的质效。人民法院要加强破产管理人队伍指导和管理,提升破产管理人队伍素质。破产管理人队伍建设既要严格依法也要解放思想,要在现有基础上加大对适应企业重整需要的破产管理人才的吸收,把破产重整的需要作为主要的考量因素,充分发挥企业家、经营者、管理者,乃至科技工作人员的作用,不断加大破产管理人工作程序规范化建设。当前,应当做好以下三项工作:

一是要强化破产管理人队伍人才的积聚。人民法院要引导担任破产管理人的传统中介机构吸收擅长企业管理、熟悉科学技术的专门人才,确保对企业破产重整、破产清算能作出准确有效评估。同时,对破产管理人如何管理,各地法院可以以有利于工作开展为原则积极进行探索。

二是要试行破产管理人分级管理制度。破产案件个案之间差异较大。上市公司等大型企业和金融机构破产的专业性、技术性较强,事务繁重,而有的小微企业破产则相对简单。从近年破产审判实践情况看,对管理人分级管理,针对不同类型的破产案件从不同级别、资质的管理人名册中指定管理人,既有利于确保破产案件质量的提高和破产程序顺利进行,又有利于管理人队伍的发展壮大和整体素质提升。管理人的分级管理应是当前人民法院在破产管理人管理方面的工作重点。

三是要试行管理人的淘汰、增补和升降级制度。从多数地区情况看,管理人名册自20xx年建立后就一直未发生变化,既未增加一些符合条件并具有一定破产管理水平的中介机构入册,也未对一些不符合条件的管理人予以除名。这种状况应当根据实际情况作出改变。尤其是在实行管理人分级管理之后,要根据业绩和水平采取管理人的增补、除名、升降级措施。

四、建立破产费用专项资金。很多僵尸企业停工停产多年,因无力支付破产费用而无法进入破产程序。破产费用中的诉讼费部分虽可减免,但律师等破产管理人的报酬部分应当支付。目前,务必要克服僵尸企业因无力支付破产费用而无法进入破产程序的问题。建议财政部门拨出资金建立破产费用专项资金。人民法院要抓住机遇,积极争取财政部门支持,补充企业破产案件中的破产费用缺口,要保证管理人能够按劳取酬,激发破产管理人工作积极性。已经建立破产费用专项资金的人民法院,要依法依规妥善利用专项资金,做到专款专用。要在使用破产费用专项资金的过程中及时总结经验,做好开源节流,适时推动建立政府的财政援助的常规机制,同时逐步探索企业正常经营中自行提取破产费用资金等措施。

五、慎重适用重整计划强制批准权。在处置僵尸企业过程中,相当一批企业会采取破产重整方式实现提质增效。在制定重整计划草案时,应当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由重整中的市场参与者协商和谈判,最终重整计划力求由当事人表决通过。僵尸企业重整一般应包括债务重组和营业整合两方面内容。如果僵尸企业重整计划草案只规定债务重组的有关内容,而不涉及营业整合和资产重组,人民法院在批准这类重整计划时应当谨慎。因为这类重整计划草案可能并未解决导致企业破产的深层次矛盾,企业经营前景和市场空间并不明朗,重整的目的和作用可能只是削减债务,不能真正实现重整让企业提档升级、更加适应市场的目的。因此,人民法院在案件审理中,应当坚持重整计划由债权人等利害关系人按照企业破产法第87条第2款的规定,通过自由表决决定。如果重整计划未经利害关系人表决通过,人民法院不宜行使强制批准权。

六、积极探索破产案件快审快结程序。破产案件尤其是破产清算案件,要注意快审快结。快审快结包括两个方面要求:第一,对于有挽救希望的企业进行重整时,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既不能一味图快,也不能久拖不决;第二,对于没有挽救希望,不需要进入重整的企业,要通过破产清算程序,尽快结案。浙江法院在这方面已经积累了很多有益经验,如简化审理程序,当事人之间对财产评估已协商一致的可以不再鉴定等,其他法院可以学习借鉴。

依法处置僵尸企业涉及的问题面宽、政策性强,各级人民法院要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依法积极稳妥开展各项工作。上级法院要针对企业清算破产工作特点,依法依规采取审级监督、审判管理、组织监督、纪律监督等综合手段,加强对僵尸企业处置工作的监督指导,保障有关工作顺利进行。目前破产案件审判工作面临难得的发展机遇,各地法院要克服畏难情绪,抓住工作机遇,把破产案件审判工作抓实抓好,开创破产审判工作新局面,力争相关各项工作都取得丰硕成果。

某企业调研报告篇5

“诚,信也;信,诚也”。从其本意上说就是诚实、诚恳、有信、守信。诚信讲究的是一言九鼎,是“言必信,行必果”。诚信由个人扩大到一个经营实体则称作为诚信企业,扩大到整个行业则被称为诚信行业。于企业而言,诚信的内容很宽泛,按期交货是诚信,质价相符是诚信,不弄虚作假也是诚信。而安全诚信则是专指对安全问题诚实守信。为更加深入有效地推进安全诚信企业的创建工作,笔者就相关问题进行了一些粗浅的思考,简述如下:

一、安全诚信企业的涵义及标准要求

关于安全诚信企业的概念目前还没有一个得到广泛认可的明晰定义。笔者从其功能角度认为:安全诚信企业就是指主动全面履行相关安全法律法规,具有明确的、定位较高的安全目标,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并在实际工作中得到全面落实,具备持续安全控制能力和良好安全形象的企业。也可简单地说就是一个企业关于安全的承诺和责任得到有效落实和全面履行,其安全能力和安全形象得到社会和员工的信任及肯定。

安全诚信企业至少应该达到四个方面的要求:一是具有较高定位的安全目标。比如“零伤亡”、“四无两零”等等;二是具备实现这一目标的具体措施。如本质安全矿井的创建;三是具备落实相应措施的能力,比如相应地保障手段救援能力等;四是取得显著的安全效果。这和衡量一个人是不是值得信任有许多相通之处。诚信的前提基础是有信,其次是有履约的能力,三是依诺而成。这里要说明的是能力问题,一个人是不让他人让社会信任,除了主观上有全面按照严守诺言的主观意愿,客观上还必须具有相应的能力,否则就难以树立起诚信的形象。比如品行习练的“信任背摔”项目中,测试者敢于朝后倒下,把后背于人,重要的基础.是伙伴们声音一致的承诺。也就是说是诚信的力量给了测试者信心和勇气。但若后面接他的人是一群幼儿园的孩子,声音或许更加宏亮整齐,甚至也不乏真诚,但肯定赢不来测试者的信任。其原因就在于那些孩子虽然有真诚的承诺但却没有兑现承诺的能力。所以一定要强调履约能力。对安全诚信企业来说,就是不仅要有安全的诺言和信心,还必须有兑现诺言的能力。综而述之,安全诚信企业的标准集中概括为:一想二诺三做四兑现。想,就是要有成为安全企业的主观意愿;诺,就是要有实实在在的目标内容;做,就是要有做的措施和能力;兑现,就是必须真正实现预定的安全目标。

二、煤矿企业创建安全诚信企业的特殊意义

物以稀为贵。当诚信被赋于更高的地位加以强调之时,也往往是诚信缺失严重之日。市场经济带来了经济的高速发展,但毋容讳言也出现了隐瞒欺诈、假冒伪劣、弄虚作假等伴生物,造成了诚信的缺失。煤矿企业则在矿难频发、矿主无良等一些“血色”现象的反复皴染中安全形象严重受损。这既与党和国家科学发展的总体要求相悖,事实上也影响制约了煤炭企业自身的发展。因此可以说,创建安全诚信企业既是社会(公众)对煤矿企业的期盼,也是企业进步过程中的一种理性追求。

诚信,一般来说属于道德的范畴,应该是一种品质的自我锤练,它最动人的光辉来自于道德的约束力和文化的影响力。但在现代社会,诚信的许多内容也已被纳入法律和制度调控之中。比如,我国《合同法》第42条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中有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和侵犯相对人商业秘密的行为,应当向对方承担赔偿责任。即体现了法律对诚信的刚性约束。

安全诚信是关于以安全为要义的诚信,既有相应的道德涵义,也有明显的法律特征。据此可以证明,安全诚信的创建,既包括对相应法律制度的遵守,是法律制度建设的重要部分,又展示了其道德文化的影响力,是对制度建设的补充和提升。它更加强调主动意识乃至自动意识的作用,是更高层次的安全文化,相较于单一的制度的制订、遵守和考核是一种进步,是制度到文化的进步,也是被动到自动的进步。据此,可以更加科学地界定出创建安全诚信企业和创建本质安全型企业的关系。

三、创建安全诚信企业的内容

创建安全诚信企业的主体在于企业。企业的安全诚信取决于两个方面。一是相对于社会的安全诚信,二是相对于职工的安全诚信。顺序结构上亦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有诺,二是践诺。企业对社会的安全诚信内容大致应包括遵纪守法、消弭隐患、保证投入、健全制度、措施到位、救援有效等等。企业对职工的安全诚信内容大致应包括生命至上、安全为天、施教在前、规范告知、系统可靠、保障有力等等。我们知道企业中人是最具活力最具主动性的因素,所以安全诚信企业的创建需要更加积极地调动起人的积极性。涉及到两个关键面的人的安全诚信。一是管理者的安全诚信,包括其对企业和员工两个方面的关系;二是员工的安全诚信,包括对企业和家庭的安全诚信。深层次还包括所有人员(管理者和一般员工)自我安全的诚信。

《某企业调研报告5篇.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文章

最新文章

分类

关闭
付费查看全文和复制
限时特价: 5元/篇原价10元
在线支付
联系客服
复制成功!
付费成功后,若无法使用请联系客服 微信号:bigfish5135 打开微信
在线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2:30 14:00-18:30 周六 9:00-12:30
微信支付中,请勿关闭窗口
微信支付中,请勿关闭窗口
如您已付费,请耐心等待,切勿二次付费。
支付成功 已获得该文章复制权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