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性调研报告5篇

时间:2022-12-26 17:05:22 分类:调研报告

对待调研报告,写作者必须要按照领导的要求,拟定出可行性高的调研计划,调研报告是调研事情的书面表达,是完成一项措施的文字借鉴,下面是85报告网小编为您分享的监督性调研报告5篇,感谢您的参阅。

监督性调研报告5篇

监督性调研报告篇1

一、开展监督工作的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对党的政治建设的监督。

坚定履行监督责任,把落实中央、上级党委纪委有关工作决策部署情况,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作为监督执纪问责的重要内容。

(二)做实监督的第一职责,精准有力发挥监督作用。

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把监督执纪问责贯穿学校教育教学的全过程,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氛围。坚持从政治上观察、分析、解决问题,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及时纠正两个维护落实中的温差、落差、偏差问题。

1.抓好市委巡察反馈整改工作,切实落实巡察整改成果的运用。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18年7月27日至8月31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厦门一中党委开展了巡察,向厦门一中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指出了六个方面26项共32个问题,提出了5条整改意见,学校党委、纪委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统一思想认识,切实扛起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坚持问题导向,按照巡察整改要求和问题清单,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和政治生态评估整改作为当时头等大事来抓,主动认领任务,坚决落实整改,已通过了市委巡察办、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和市委宣传部的问题清单落实整改任务的督察。

3.把纪律教育贯穿于党员干部、教师管理全过程。

(2)通过警示教育,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引向深入。从2017.01月到2019.12月三年来,开展各类警示教育受教育27605人次,建立完善廉政档案49份(其中中层干部40份,其他敏感岗位人员9份),廉政提醒谈话467人次(其中任前谈话67人次,提醒谈话396人次,含科级以上干部222人次,函询1人次,诫勉3人次)。

(3)与全校在职党员签订廉洁自律的承诺书。

(4)立足教育教学主阵地,积极参与构建大宣传格局,把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同意识形态工作紧密结合,积极开展正面引领。持续组织清风沐校园主题活动,开展以静以修身,俭以养德和廉洁从教,清风沐校园为主题的相关专题教育活动,在校园网清风沐校园、栏目发布信息135多条。

(5)严格执行厦门一中《关于进一步严肃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纪律的通知》,《厦门一中中层干部外出请假报告制度》。

(三)加强监督执纪,强化问责约束。

不断加强对网站、各类报告会、研讨会、讨论、论坛等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按上级规定做好相关管制等工作。不给错误观点、思想、消极负面信息任何传播渠道和机会。

(1)紧盯节日、寒暑假等重要时间节点,采取有力措施,组织开展专项督查,重点抽查,随机检查。在毕业季、招生季、春节、教师节、中秋节、国庆节等节假日期间,及时在校园网络、学校公众微信平台及全校党员大会上开展警示教育。加强对门卫收发室等地的检查力度,落实不收礼活动。倡导年青教职工婚庆不铺张浪费等。

(2)重新修订出台《厦门一中纪委关于廉政风险排查管控的实施方案》。

(3)坚持领导干部个人收入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坚持党务、政务公开制度,创造透明、公正、清廉的工作局面,利用校园网、宣传栏等载体做好公示,主动接受监督。

(4)落实教育部《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全员教育。坚决制止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所有在职教师任何时间、任何情况下不得举办任何形式的收费辅导班,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任何形式的收费辅导班。不得接受社会各类文化补习教学聘请,参与有偿家教补习活动。

(四)加强信访工作,确保学校和谐稳定发展。

重视群众信访举报工作,拓宽、畅通信访举报的渠道,切实维护和保障举报人的合法权利。三年来,对有关部门转来的各类信访件协助核查43件,我校纪委予以高度重视,对真实性及时核查并作出反馈,按时向上级信访部门上交查处的书面说明,做到有反映必有反馈。

二、当前学校监督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当前我们的监督工作在格局站位、方法手段、协作配合、制度规范、能力素质等方面,距离高质量发展要求还存在着不小的差距。

(一)监督能力方面,本领有待提升。监督的关键在于发现问题,及时纠偏。在日常监督中,缺乏制度化、规范化的监督程序,监督效果往往取决于监督人员的职业道德、思想水平和业务水平。学校纪委书记、纪委委员和各支部纪检委员都是兼职,在繁重的教育教学压力下,开展监督的专业化水平不够高,存在对政策理解把握不透、对工作程序不熟、创造性开展工作的能力不强,与高质量发展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二)监督实效方面。形式不够规范。校务公开的时间不够及时,公开的内容面比较窄。过分依赖公开栏和校园网络专栏,文件公开后未根据公开时限按时撤下,有时因版面所限,没有及时更新内容。

(三)监督形式方面,单一缺乏创新。平时开展的都是传统的读文件、读书报,看警示教育视频,参观廉洁教育基地之类的活动,给人一种老套路的感觉,比较单调,吸引力不强,教育培训效果也就打了折扣。而且信息来源仍主要依靠信访举报的渠道来发现问题,通过日常监督发现问题线索的比例很少。

(四)监督对象方面,重点还不够突出。面对监督全覆盖,监督对象大幅度增加的新情况,显得力不从心、无所适从。对偶尔有反映个别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现象,个别教师碍于人情世故,接受亲戚朋友委托,帮助辅导学生学习。因为是在周末休息时间,又多是单打独斗,纪委缺乏有力的查证办法,给查证鉴别带来诸多麻烦。

三、对策建议

履行好监督职责是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必须坚持把监督挺在前面,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更有效的方法举措、更专业的能力素质,坚持不懈强化监督职责,将监督工作做深做细做实,使监督更加聚焦、更加精准、更加有力。

(一)把稳方向,突出监督的政治性。

1.要提高政治站位。始终把讲政治放在第一位,督促各基层党支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不断提高从政治上审视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要压实政治责任。加强对各支部落实党的政治建设主体责任情况的全方位监督。对主体责任意识不强、职责认识不清等问题及时进行提醒和纠正。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特别是落实两个维护上失职失责问题,坚决查处,严肃问责,坚守正确政治方向,坚决扛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

(二)靶向出招,提高监督的精准性。

1.要精准把握重点。全面排查我校廉政关键点、风险点和薄弱点,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加强岗位廉政教育和廉政风险动态监管,建立健全风险防控和预警处置机制,强化对出入境管理、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公款旅游或绕道旅游、培训科研经费管理、公务接待、超标准发放补贴、工会经费管理、公车使用及维修管理、教育基金管理、资产出租、公房管理、工程建设、零星物资采购、招生招聘、选人用人、警示教育不够等领域的廉政风险防控,紧盯关键时期、节点和重要节日开展专项监督。抓住重点人、重点时、重点处、重点事开展监督。特别是着重加强对建立和完善廉政档案的中层干部和敏感岗位人员的监督。

2要精准完善惩防体系。继续抓好班子建设。各支部书记为所在支部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切实担负起对支部党员教师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责任。同时强化党内监督,实现抓早抓小,落实廉政谈话制度,及时听取党员群众对党风廉政工作的意见与反馈,对可能出现的问题等要早提醒、早告诫、早纠正,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育人环境。

(三)开拓进取,增强监督的创新性。

1.要创新监督理念。适应监督工作的新形势,努力实现监督由被动向主动、由事后向事前、由静态向动态的转变。不仅要注重发现和处置问题,也要注重防范和杜绝问题;不仅要强调监督的严肃与刚性,也要体现监督的关爱与温度,充分发挥纪律规矩的约束作用、制度机制的规范作用和思想教育的感化作用。

2.要创新监督手段。拓宽发现问题的途径,主动深入基层一线,从党员干部、教职工口中发现不想说、不愿说、不敢说的隐性问题。通过梳理排查廉政风险点将监督嵌入酝酿、讨论和执行全过程。

(四)淬炼本领,提升监督的专业性。

2.要加强培训指导。加大监督工作的业务培训力度,以案例分析、情景模拟、互动问答等形式,提升实战能力。加大纪检干部培训力度,打牢专业基础,增强精准监督、创新监督、规范监督的能力。

3.要加强自我监督。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开展监督工作,把监督的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严格遵守六带头、六严禁,对作风不实、能力不足的纪检干部提醒谈话;对不敢担当、不负责任,导致监督乏力、流于形式的纪检委员坚决落实问责。坚持刀刃向内,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者零容忍,坚决防止灯下黑。

监督性调研报告篇2

三转是党中央、中央纪委作出的重要决策部署,纪检监察机关要自觉落实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要求,不等不靠,主动作为,早转快转。党风政风监督工作,更要以三转要求为引领,自觉探索实践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可行思路。以下,就党风政风监督工作转方式问题作初浅的探讨。

一、党风政风监督工作转方式的现实意义

转方式是三转的必经路径。转方式,就是要做到应对有方、措施有力、落实有效。转方式不管怎么转,要坚持一个原则:就是要围绕转职能来转方式。职能转了,相应的工作方式方法也要与之相适应。故此,党风政风监督工作转方式的现实意义,首先体现在党风政风监督工作转职能的需要。

转职能后,党风政风监督工作的主要职责包括以下方面:监督检查党的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关于作风建设规定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党内监督、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制度规定的执行情况;督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并组织开展检查工作;组织协调、检查指导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查处、督办违反党风政风规定的行为。适应转职能的需要,各地纪检部门相继成立了党风政风监督室,同时撤并了原来的党风室和纠风室。党风政风监督室的工作任务不是原来党风室和纠风室工作任务的简单叠加,而是有新的变化。党风政风监督室是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形势下应运而生的新机构,主要任务是坚持不懈狠抓党风,以党风带政风促社风民风。按照中央纪委三转要求,党风政风监督工作,要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条意见精神为重点加强作风建设,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重点深入开展纠风工作,以贯彻《廉政准则》为重点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充分发挥监督检查和督办查办案件两个拳头作用,推动党风政风的根本好转。

转职能,随之就要转方式。转方式势必需要两个改变。一是变包打天下为术业专攻,尽快解决越位问题。作为市(县)乡纪检监察组织落实三转,首先是要回归主业,按照党章和行政监察法赋予的职责,尽快调整角色定位,改变之前无所不在、包打天下的状态,实现术业专攻、主业强化,解决越位问题。其二是要变一线参与为后方监督,妥善解决错位问题。从本地实际来看,地方党委、政府习惯了纪检监察机关在方方面面保驾护航、挡箭灭火, 适应转职能、转方式,纪检监察机关就要主动把战线收窄。 党风政风监督机构更要依靠顶层设计和上级纪委的支持,坚定决心、严格落实、主动作为,围绕对监督者实施再监督、对检查者开展再检查的职能定位,积极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同时,要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抓住重要时间节点开展监督检查,抓早抓小,快查快办,提升工作科学化水平。

其次,党风政风监督工作转方式的现实意义,体现在党风政风监督工作提高质效的需要。

二、党风政风监督工作转方式的实现路径

党风政风监督工作要实现顺利地转方式,不会一蹴而就,需要通过一系列途径。

第二、需要转机制。党风政风监督工作转方式,其要旨是围绕监督主业,创新思想理念,摒弃惯性思维,在革新中求转,在改进中应变,以方式方法的转变提升监督实效。因此必须树立务本求实的态度,把握新形势下监督工作的内涵和规律,借鉴科学的管理理念,善于运用逆向思维、法治思维,不断提升监督质效。监督工作转机制,可以实行效果倒推,把目标管理的理念寓于执纪监督之中。破解监督工作职能泛化、主次混淆、责任不清、目标不明、四面出击、不问效果等问题,必须从转变思维定势、角色定势和改变工作模式入手,切实把突出主业主责的成效,作为履行执纪监督职能的首要目标,当成衡量工作优劣的主要尺度,坚决克服工作无标准、目标随风飘、效果大小一个样的问题。履行执纪监督职能,必须对每项工作的目标有清醒的认识,不能止步于干工作,还须明确为什么干工作、要达到什么效果和目标。对监督工作实行目标管理,需要树立整体思维,以效果为终点一步步倒推工作计划,精心设计方法步骤、流程规则、时限要求等,在任务部署与目标要求之间搭起桥梁,强化过程管理,使每个环节目标明确、路径清晰、有据可依,确保既定时间节点达到既定工作效果。要按照岗位责任具体化、责任主体明确化、责任层级清晰化的要求,对各项工作任务细化具体目标、推进措施、责任人员、落实时限,明确干什么、谁来干、怎么干、何时完成,做到定岗定目标、定责定任务。每个监督工作人员都必须时刻保持情况明、数字准、责任清、作风正、工作实,明确最终目标,随时计量工作进程,按照完成任务目标的时限倒排工期,形成以效果倒逼作为的工作机制。

第三,需要寻求必要支持。市(县)级党风政风监督工作转方式能否取得实效,与地方党委、政府的理解支持分不开。为此,一方面要主动向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汇报三转精神和要求,争取市委、政府主要领导及班子成员对党风政风监督工作转方式的支持。另一方面,就三转工作要求,要主动与基层党委负责人进行沟通,为乡镇和市直部门纪检组织尽快实现三转争取支持。

第四,需要重新确责定位。要在转方式中积极履职,必须立足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的定位,按照防止越位、补上缺位、纠正错位的思路开展工作,变大包大揽为综合协调,变单兵作战为联合作战。一是在监督领域上要把握好增与减。一方面,可以探索采取领导干部财产公开、党委重大决策公开等方式,切实强化对同级党委和各级一把手、三重一大,决策执行情况的监督,进一步促进主体责任落实。另一方面,必须开展议事协调机构清理,加快精简议事协调机构,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主责部门,进一步收缩战线,明确重点,突出主业。二是在监督方式要上把握好进与退。一方面,要主动退出贴标签的工作;另一方面,要在拓宽监督举报渠道,严肃查处违纪行为的曝光、约谈、查处、通报措施上做好归位,在创新监督平台和监督手段如加强舆情监督、建立群众监督机制上做好进位,使监督执纪更为有力有效。三是在监督环节上要把握好强与弱。比如,在三公经费控管方面,可以年初通过明确三公经费降幅指标、各部门承担责任的方式来倒逼财政部门,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责成问题单位追究责任,同时追究财政部门的监管责任。

第六,需要有效载体。党风政风监督工作转方式,不是凭空直转,而是要围绕工作职责、工作目标、工作任务,通过有效载体,解决具体问题,最终达到正风肃纪的具体目的。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把监督检查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反对四风,作为党风政风监督工作的重中之重,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常抓不懈。可具体以抓好七个方面专项整治工作为载体,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抓好整治文山会海、检查评比泛滥,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整治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整治超标配备公车、多占办公用房、滥建楼堂馆所,整治三公经费开支过大,整治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整治侵害群众利益行为等七个方面专项整治情况的执纪检查监督。必须从具体问题入手,一个时间节点一个时间节点地抓,对违反作风纪律规定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及时上报,媒体曝光,形成教育震慑效果。同时要出台相关制度规定,逐步向作风常态化制度转变。

总之,党风政风监督工作转方式,就是要进一步明确职责定位,理清思路,该加强的加强,该调整的调整,突出工作重点,创新工作方式,真正做到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推进党风政风建设,促进党风政风根本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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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性调研报告篇3

按照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工作要求,根据领导安排,县纪委联合县民政局、农业局等部门,于3月9日至3月15日,深入全县7个乡镇对村务监督委员会运行情况进行调查研究。调研采取召开座谈会、入村走访、查看资料等方式进行,共召开座谈会4次,参加人员48人;入村走访33个行政村,座谈140名村干部,听取了35名监委会成员意见。从调研的整体情况来看,目前我县村务监督委员会的运行情况总体表现为“组织建设健全,人员配备到位,工作流于形式、问题亟待解决”。具体如下:

一、监督委员会基本情况

(一)监委会制度执行乏力。

按照制度设计,监委会的监督事项包括村务、财务、村务、工程项目等。但在实际履职过程中,大多数监委成员监督主要事项还只是停留在财务监督上,即民主理财,但即使是在财务监督方面监督的手段也仅仅是票据的核对和在财务公开表上签字认可,加盖理财专用印章,而对于支出的原因、必要性等无从监督。对一些事务的监督仅停留在知悉层面,很少对两委决策的事务执行情况进行跟踪了解,对结果漠不关心,更不善于发现问题并向村委提出建议,也不征求或听取村民意见。

(二)村务公开流于形式。

监委会对村务公开的监督不力,致使村务公开流于形式,公开力度不够,公开内容不详,公开受关注度不高等。除低保评定等硬性要求外,公开基本仅限于日常财务支出的公开,公布又缺少明细,老百姓看不透看不懂。重大村务、事务的决策程序、决策结果都不公开,不能保证村民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内容无意义导致公开不受关注,流于形式。甚至有的公开栏设置在村委会大院内,大门紧锁老百姓看不到,有的公开栏老化,版面存在乱贴现象,老百姓看不清。

二、对策和建议

(一)继续深化认识,强化责任。

村务监督委员会虽然运行多年,也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对于监督委员会的作用和意义,村民、村干部甚至监督委员会成员本人没有一个深刻认识,不知道自己应该干什么,应该如何行使监督权。因此,要进一步加强宣传和指导,监督委员会的地位、作用,监督方式方法等不但要让监督委员会成员本人明白,更要让村干部、老百姓明白,便于主动支持监督委员会发挥作用。

(二)进一步选全配强监督委员会成员。

今年是村委换届年,县民政部门要结合各乡镇做好村委、监委换届工作,从制定层面进一步优化监督委员会候选人年龄结构、文化层次、工作能力等,防止换届后因年龄、文化等原因造成“任而不监、监而不力”,特别要注重推选懂政策,敢碰硬并且群众信任,责任心强的人员,为保证监督委员会发挥作用提供基本保障。

(三)保障监督委员会成员待遇。

为进一步发挥监督委员会的作用,解除监督委员会成员的后顾之忧,建议将监督委员会成员的工资按照组织规定的村支两委成员的工资标准纳入财政预算或争取上级转移支付。同时,民政部门要结合各乡镇要建立年度述责述廉、考核制度等,对监督委员会成员的履职情况予以考核、评议,对不称职的要建立相应惩戒机制。

(四)建立联席工作制度。

各乡镇组织、纪委、民政、财政等部门要与各村监督委员会建立联席工作制度,定期听取监督委员会工作汇报,及时提供政策支持,及时解决实际问题。对监督委员会发现的问题纪委要建立查处快速通道,对监督委员会履职行为予以肯定和支持。持续发挥“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工作法的作用。

监督性调研报告篇4

为切实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从源头上堵塞农村监督体制上的漏洞,实现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制度化、规范化。xxx按照xxx、xxx纪委要求,深入乡村、深入群众,就全xxx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运行情况进行专题调研,总结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的好做法和好经验,查找目前村务监督委员会运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为今后健全完善有关制度、形成村务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打下坚实的基础。下面就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xxx辖xx乡xx镇,xxx个行政村,总人口约xxx万人。今年以来,我xxx始终把推行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作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建制度,强队伍,打下了良好工作基础,取得了一定成效。目前我xxx行政村已全部成立了村务监督委员会,监委会成员数??人(其中党员人数??人),监委会主任是中专以上学历的有人。

二、基本做法

一是成立领导机构,实现组织到位。xxxxx立了以xxx委常委、纪委书记为组长,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负责人为副组长的推行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了动员会,下发了工作方案。各乡镇相应成立领导机构,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实现了村务监督委员会选举工作组织到位。

二是坚持宣传教育,实现宣传到位。各乡镇在选举前专门对各村开展一次专题调研,组织召开村两委班子、村干部、村民代表和普通群众等座谈会。在此基础上充分利用简报、黑板报、村务公开栏等阵地,宣传监委会的职能、权利、义务,营造了和谐的选举氛围。

三是落实选举程序,实现把关到位。明确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由3―7人组成。村务监督委员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直接由村民代表大会正式选举产生监委会成员。

四是落实监督成效,实现作用到位。村务监督委员会建立以来,在农村改革、发展、稳定中发挥了积极作用。首先管住了干部,其次管住了村务,发挥了“村纪委”的作用。通过参与村级民主决策,加强对村委会工作监督,群众可以把想说的话、想做的事和需要了解的各种情况,通过监督委员会上传下达、交流反馈,架起了干部与群众沟通的桥梁。通过选举产生的监督委员会代表群众对农村事务和干部行为进行监督,实现了村务监督由单纯财务监督向各项村务监督、由事后监督向事前事中监督,有效地纠正村干部不廉洁问题的发生。

三、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开展情况

xxx村务监督委员会成立zzz年来,村务管理中各种问题和矛盾及村干部违法违纪现象有所减少,监委会正确行使权力,积极履行义务,有效的拓宽了监督领域,转变了监督方式,保障了村民民主参与权利,完善了村级“三资”管理,融洽了党群干群关系,群众对监委会的认可度大大增加。

(一)真抓实干,积极发挥民主监督职责。

村务监督委员会对村务工作的事前、事中、事后实施全过程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村务工作中违法违规和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促进监督工作代表村民利益、符合村民意愿。积极探索健全民主听证、“一事一议”、“四议两公开”决策程序、“三资”监管,不断提高民主监督的针对性、实效性。xxxxxx村务监督委员共参加村级会议xxx余次,特别是在今年贫困户申报工作中发挥了积极地作用,对不符合条件的关系户、人情户提出质询并取消资格,最终全村贫困户名单进行公示后,村民没有提出异议。xxxx乡xxx个村有xxxxx万亩,xxx补贴高达xxxx多万元,往年一到下发禁牧补贴时,牧民因补贴资金发放数目不对为由频繁上访。今年,村务监督委员会从制定禁牧补贴发放方案,补贴面积审核等,直至资金发放进行全过程监督,使禁牧补贴按时发放到牧民手中,没有引发群体上访事件。

(二)突出重点,不断强化民主监督工作。

一是加强党务、村务公开的监督。村务监督委员会认真审核党务、村务公开的内容、时间、形式及程序,督促村“两委”及时公开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同时认真征求村民对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的意见建议,对公开事项存有疑义的,应及时向村委会提出,村“两委”班子在7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和处理,有力促进了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是加强工程建设监督。今年,重点加强对村警务室、安居富民工程、村级工程建设等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的主要内容包括工程质量是否合格、档案资料是否健全、资金拨付是否及时、工程验收是否合格等。今年xxx共建xxx户安居富民房,在建房过程中每村的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成员都要和户主进行交流,了解他们的困难,并及时向村干部反映,做到了村干部和建房户之间零距离。在xxx村级公路的施工过程中,村务监督委员会对工程质量、标准、用工等实施全程监督,使整个工程建设达到既快又好的效果。

三是加强村干部廉洁自律监督。对村“两委”执行党和政府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以及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及时进行监督,其中包括安居富民工程,民政工作,环境整治与农村筹资筹劳费用的收缴等重点事项。同时,认真对照村干部廉勤自律十项规定、“xxx个不准”对村干履行职责,依法办事进行监督;督促村干部在村级事务管理和决策等方面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对不按制度办事和违反规定的,督促村干部个人作出说明、解释和整改,并可视情况向乡党委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反映;年终督促村干部做好述职述廉工作,通过开展村干部双述双评双公开活动和民主评议的形式对村干部一年的工作给予最终评价。四是加强村级财务方面监督。每个季度召开一次民主理财会议,检查本村固定资产的库存情况,对本村近一阶段的收支单据、财务报表进行审核,并对群众关心的财务管理问题予以解释,其中重点监查工作有筹资筹劳的.用工问题等。凡是村里每一笔支出都由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核,村委会主任签字后方可上报乡财政所。

(三)拓宽职能,促进农村社会和谐发展

村务监督委员会一方面是管理员和监督员,监督村“两委”的工作,及时发现村务工作中的差错和问题并启动纠错程序,促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另一方面,还是联络员和协调员,为村民答疑解惑、消除误解,向村两委反映村民对村务管理等方面的意见、建议,搭建起干群对话的平台和桥梁。

一是收集民意。

乡里乡亲之间走动比较频繁,而村民也愿意同他们说真话,因此比较容易收集到原汁原味的意见和建议,反馈给村“两委”之后,有利于做出最贴近民心、最受拥护的决策。xxx村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成员通过说事会的形式了解到村民早就希望把村委会大院地面重新硬化,村务监督委员会就与村干部联系召开村民代表大会,与村民一起商量该如何筹措资金,在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下,村民代表查阅了村财务,并举手表决通过村委会自筹xxx万元,用于村委会大院地面硬化。

二是维稳协调。

村监委会成员能够将捕捉到的群众上访苗头及时反馈,畅通了村民反映问题的渠道,使村“两委”和乡镇党委、政府能够及时与群众进行沟通交流,把握群众的思想动向,理顺群众的情绪,把各类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化解在初始阶段。xxx村原党支部书记因任免问题,经常越级上访,该村监委会多次与其开展谈心,并时刻关注其动向,随时向上级报告。

监督性调研报告篇5

党的以来,中央纪委着眼于反腐倡廉新形势提出的新要求,不断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聚焦中心任务,守住主业不发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党风政风监督工作成为纪检监察机关履行职责的重要抓手和具体体现。为了做好今年的党风政风监督工作,我县就党风政风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调研,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政正职述廉评议与责任制考核工作相结合的意见与建议

(一)党政正职述廉评议与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工作相结合存在的问题

1.部分党政正职对述廉评议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关联不重视,认识不够。开展党政正职述廉评议重在全面掌握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和履行党风廉政责任主体的有关情况,是近年来纪委加强对一把手监督采取的创新性措施,而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工作与年度目标管理考核是常规性工作,通常结合进行,考核结果关系到党政正职和所在单位的利益,因此,部分党政正职对目标管理考核、责任制考核十分看重,对述廉评议认识不到位,认为述廉只要自身廉洁就不会有问题,主要将自身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的情况向组织报告,却忽略汇报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在这种思想的支配下,部分党政正职的述廉报告内容空洞,导致述廉与责任制考核关联不大,使述廉评议没有实质性内容可以评议,难以从中发现问题,对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力度不够。

2.党政正职述廉评议结果在责任制考核中运用不够。

我县的述廉评议工作方案规定,述廉情况和评议结果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有关资料及测评结果记入干部廉政档案;并作为县委评价、考核和使用党员干部的重要依据。由于每年只是在少数单位和部门之间开展述廉评议,而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考核在全县各单位进行,涉及单位、内容较多,为了考核的公平公正,在实际操作中,只将廉政评议结作为责任制考核工作的参考,而没有纳入责任制考核分值。

3.对述廉评议和责任制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后续整改落实追踪力度不大,长效机制欠缺。一是注重整改承诺,跟踪整改不到位。述廉对象和考核单位,针对发现的问题公开承诺整改时限、措施等,但评议工作结束后,相关部门放松了对问题整改的跟踪、督促和检查,导致出现评议时态度诚恳、评议后不了了之等现象的发生。二是注重治标不注重治本。对述廉评议和责任制考核中发现的问题,考核组注重对问题的整改落实到位,但放松了对问题产生的原因由点到面进行分析,该问题是否普遍存在,是否要全面开展整治,缺乏治本性的思考和处理。三是责任追究乏力。对述廉评议和责任制考核中发现的问题,特别涉及到单位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考核组只注重对单位违纪违规行为的整改,而很难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对单位党政正职或是领导班子进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存在惩处力度较轻的问题。

(二)意见和建议

1.在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的内容和工作环节上下工夫,增加党政正职述廉评议工作环节。往常各级纪委都是将党政正职述廉评议作为日常监督的手段和方式,没有将评议环节纳入责任制考核当中来。从述廉内容和责任制考核的内容上看,两者之间可以整合同步进行,这样既加强了监督,又可以为考核提供重要的依据。介于党政正职参与述廉评议的人数较少,我们可以探索建立党政正职定期述廉评议制度,变年终一次性考核为日常考核(或是季度考核),扩大党政正职述廉评议的参与度,并建立台账,评议结果作为年终责任制考核的依据。同时,为了强化监督效果,我们可以建立网上评议与面对面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述廉评议。其次,我们也可以借鉴湖南经视电视问政栏目组的经验,在市、县电视台开创电视问廉栏目,这样不仅拓宽了参与述廉评议范围,又实行了全方位监督,促使党政正职要实事求是的述,参评人员也可以真枪真刀地评,达到述廉评议的预期目的。

2.在问题整改落实上严要求,落地整改,建立回访机制和长效监督机制。一是要汇总梳理。每次述廉评议和责任制考核结束后,要及时对评议和考核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汇总梳理,对整改意见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并将情况向县委书面报告,同时形成正式整改意见,交各单位进行整改。二是落实整改。各单位要根据整改意见,制定整改方案报送县纪委,然后按照整改方案扎扎实实进行整改,并及时报送整改情况。三是整改回访。整改时限过后,县纪委要对各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回访群众,群众不满意,要指导督促各单位查漏补缺,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整改达到预期效果。四是建立长效机制。县纪委要指导并督促各单位对问题进行分析,查找原因,从完善制度、加强监督等方面入手,建章立制,达到治本的目的。

3.在述廉评议结果和考核结果运用上要落实,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常抓常新。一是述廉述责评议结果必须运用好,好与坏不能同样对待,一定要有区别、有说法。二是要将述廉评议结果要纳入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分值,加大述廉评议结果的运用,不能运用在纸面上和制度中,要有做法,并将结果运用在一定范围通报。比如述廉评议结果是基本称职的,否定其责任制考核、年度考核评先评优的资格;是不称职的,要进行组织处理等。三是要将述廉评议的结果,作为县委评价、考核和使用党员干部的重要依据。通过述廉评议结果运用,让党政正职从自身和单位利益出发,重视述廉评议工作,廉洁从政,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二、纪委监督同级党委试点工作的打算和建议

(一)纪委监督同级党委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是少数党委会成员自律意识不强。当前极少数党委会成员理想信念缺失、价值观错位、自律意识不强,经不起金钱和美色的诱惑,发生腐败行为,他们不愿意也不敢受纪委监督,甚至有部分人想法设法规避纪委的监督。

二是同级纪委难于监督、不敢监督。一是同级纪委书记只是同级党委的,使纪委的监督权受制于党委的执行权,难于监督同级党委。二是各级纪检干部的配备、任免、调动,同级党委的意见起主导作用,人员编制、财政经费、工作生活待遇等一系列问题主要由同级党委、政府决定。上级纪委作为业务指导部门,作用相对较弱。这在客观上导致了各级纪委不敢监督同级党委,特别是对同级党委主要领导的监督,造成了端了人家的碗,难以监管的局面。

三是监督制度不健全。《中国共产党章程》虽明文规定了纪委要对同级党委进行监督,但是,具体行使纪检监察权的制度规定并未形成完善的体制,使得纪委在监督同级党委的过程中存在一定程度的乏力。其次,纪委监督同级党委的具体内容、监督方式方法以及监督程序等均没有具体明确规定,使得纪委行使监督职权缺乏制度上的保障。

四是部分纪检干部没有全力监督,业务能力有待提高。部分专兼职纪检干部人员有限,没有精力做好纪检监察工作。干部不能做到专职专用,在监督职能作用的发挥上存在理念不新、措施不力、能力不足、效果不佳等问题,其根本原因在于监督工作的职责不明、方法不对,越位、错位、缺位、失位现象严重。加之有些新进入纪检监察岗位的干部本身业务能力不强,执纪办案能力偏弱,以致在监督上没法做到有的放矢,不善于抓住重点。

五是监督举报查处难到位。在纪委所查处贪腐案件中,很少出现纪委及派出机构主动检举揭发的案件,除了以上论述的现有体制下的不愿监督、不想监督、不敢监督的情况外,还有很多案件是监督中发现问题进行举报而得不到有效查处的。例如,汉中市公安局汉台分局前纪检委书记刘继全,他举报原汉台分局公安局长汪广赋的问题,多次向上级反映无果,写给上级的举报信,居然原件返回到他自己手中。2010年,他在网上公开实名举报,汪广赋才被免职。

(二)纪委监督同级党委工作的建议

2.对纪检监察机关实行人员编制、财政经费、工作生活待遇的垂直管理。实行垂直管理后,同级纪委与同级党委二者之间为监督和被监督关系,纪检监察机关就可以独立行使监督监察职责。下级纪委及派驻机构的财政经费、工资待遇由上级纪委和派出机构统一筹划,这样纪检监察人员在行使纪检监察权利的时候,不再有所顾虑,从而达到监管到位、查处问题到位的效果。

3.建立健全完善的监督制度。一是用制度明确同级党委必须接受纪委或纪检监察组织的各项事项及其范围,使得同级党委自觉主动接受监督,同时也保证纪委或纪检监察行使职权合情合理合法。二是用制度明确纪委对同级党委的监督方式方法、监督检查的程序,保证纪委或纪检机关独立行使监督职权,恰当行使监督职权,用明确的法规和制度来保障纪委履行监督职责。

4.增强案件查办工作的独立性。纪委查办贪腐案件,必须报同级党委同意并向上级纪委汇报的规定是一种新的突破,使得纪委查办案件的权威性不断提高,在案件查办工作中减少了同级党委的约束性,增强了上级纪委的业务领导。但是我们必须看到,在案件查办及审理过程中,同级党委带来的压力也值得深思。笔者认为,在案件查办工作过程中,只接受上级纪委的业务领导,以保证案件查办的独立性,避免受同级党委的牵制,从而使案件查办效果得到落实。

5.培养业务能力强的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一是强化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意识,要针对纪委对同级党委会监督工作中不好监督、不便监督等问题,召开座谈会,听取意见增强纪委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监督意识。二是增强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能力。经常举办机关内部业务培训和外派学习,提高纪检干部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三、做好今年党风政风监督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一)当前党风政风监督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工作量大面广,人少事多,难以实现全方位监督到位。当前,党的相关法规对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工作作了具体规定,明确了纪检监察机关监督的内容、范围、重点、方式、程序等,纪检监察机关担负的党风政风监督工作量大面广,纪检监察机关实行三转后,主要由党风政风监督室具体承担党风政风监督的综合协调工作,但在县一级纪检监察机关,党风政风监督室配备的人员较少,力量薄弱,要对全县党风政风监督全覆盖难度非常大,如何解决监督工作到位不缺位与人手不足之间的矛盾,需要我们理清思路,创新方式加以解决。

二是如何把握转职能与失职,如何处理好监督到位与简政放权的关系?近些年,在强调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责任特别是强化问责的形势下,纪检监察机关对职责范围内的监督工作更加积极、更加主动。按照转职能的要求,应当从原来参与的一些具体事务中退出来,专职实施监督。但如何退出,哪些具体事务不再参与,退出后怎么实施全程监督,退出后怎样监督才能真正有效?把握不好的话就容易造成监督缺失而失职,但参与过多又与转职能的要求是否相冲突?是否会与简政放权的要求相违背?

三是监督工作的高要求与监督专业知识匮乏之间的矛盾。监督的具体事项有不少的事项,需要具备一定的与监督事项相关的专业知识,才能对该事项进行有效监督。否则,在监督过程中进行分析判断、查找漏洞就不一定准确,从而给有效、高效实施监督带来一定影响。如对建设项目招投标、国在土地使用权出让等事项进行监督,就需要一定的专业知识对其方案是否科学合理进行审核。

四是先行一步与整体推进的关系。在纠风治乱消化腐败存量时,上级统一部署了不少清理整治项目,但在实际实施过程中,难免存在力度和标准把握不同步的现象,有的县市进展得快,清理得彻底一些,有的进展稍慢,整治标准放宽一点,这样或多或少造成各县市不平衡,在推进中增加一些阻力。尤其是各县市根据自身实际确定的自选清理整治项目,由于其他县市很可能没有同步进行,因而在实施过程中也会有一些人因互相比较,看到别的县市没有进行这项清理整治而产生抵触情绪,增加了清理整治工作难度。

(二)意见和建议

一要理清思路,做好牵头抓总工作。党风政风监督工作量大面广,在实际工作我们要理清思路,准确定位,主要是做好牵头协调工作,对全县党风政风监督工作进行协调抓总。对各部门、各单位及其纪检监察机构实施监督工作的情况进行再监督,把监督的责任和压力层层传导到下去,形成有力支撑。即使是牵头抓总的各项专项清理整治工作,也要根据职责职能的归属,明确清理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让责任主体尽职尽责,充分发挥其主观能动性,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

二要创新方式,做到监督工作全覆盖。要全面履行监督职责,就要做到监督全覆盖。党风政风监督室的工作繁重,人手不够,我们可以让纪检监察室作为抓监督检查的具体实施者,实行分片联系制度,每个纪检监察室负责联系一定数量的乡镇和县直单位,监督检查乡镇和县直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监督检查情况由党风政风监督室汇总,从而掌握全面情况。这样,就把全县监督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实现了全覆盖。

三要认真梳理,突出监督工作重点。党风政风监督工作没有终点,需要坚持不懈地抓紧抓实。但每一个阶段、每一个时间节点都会有不同的重心,要紧密结合自身实际,突出党风政风监督工作的重点,才能把监督工作落到实处。今年,我们按照中央、省市的部署,重点在落实主体责任强化责任追究,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和实施重大事项专项监督方面下功夫。同时,我县还结合自身实际开展人事领域专项清理、重点项目指挥部清理、受刑事追究的公职人员党政纪处分落实情况清理和国家公职人员涉毒问题清理等四个方面的专项清理整治工作。

四要加强学习,提高监督履职能力。不断加强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和监督工作涉及的业务知识的学习,以增强创新监督方式、把握监督重点和关键环节、关键部门的能力,从而进一步提高监督的时效性、科学性、监督的精准度。建议开展对监督知识特别是对重大事项如何监督进行系统培训,如政府采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社保基金的使用管理等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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