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基层治理调研报告5篇

时间:2023-01-29 12:05:38 分类:调研报告

对于调研报告,大家必须要根据任务的需求,拟定出可以执行的调研计划,想要写出高质量的调研报告,就必须认真对待自己的调研任务,85报告网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桥基层治理调研报告5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桥基层治理调研报告5篇

桥基层治理调研报告篇1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关于加快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工作方案的通知》以及市政府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会议的精神,完成20xx年我市黄标车淘汰任务,交警支队上下一心,多项措施,全力推进我市黄标车淘汰工作。

一、领导重视 上传下达

领导高度重视,指出“黄标车”淘汰不仅是关系民生的大事,更是上升到“政治任务”的高度。要求所有民警提高认识,从思想上重视该项工作,支队多次召开全市交警会议部署淘汰工作,9月4日任良辉支队长利用周末召开车管所、直属各大队负责人黄标车淘汰专项会议,张树森副支队长作为主抓领导,及时向市政府副市长徐德书、市公安局副局长钱丰汇报淘汰工作的进展,提出合理性建议,多次与环保、交通、商务等部门对接,做好黄标车政策的上传下达,为淘汰工作提供有利保障。

二、理清数据 有的放矢

因奖补方案的制定,支队车管所按照年份、车型、燃料种类、使用性质等多种类型分类梳理繁杂数据,并按照“属地管辖、部门管理”的原则,将数据分解至直属大队、区县大队,督促民警根据各自职责深入辖区开展黄标车排查摸底工作,建立黄标车台账,有序推进黄标车淘汰工作。

三、全警动员 各司其职

支队全警动员,将任务分解到部门、细化到民警,做到人人身上有担子、个个身上有任务。各大队、车管所民警根据各自的任务紧盯不放,通过电话联系、上门告知,下发通知书等方式向车主介绍淘汰政策,做到“有理有据”。全体民警发扬“踏破脚皮、磨破嘴皮”的精神,为完成淘汰工作打牢基础。

四、多措并举 全面清理

(一) 宣传靠前 扩大知晓率

为提高群众对“黄标车”淘汰工作的知晓率,支队在黄山电视台、黄山日报、“双微”平台多方宣传,解读奖补政策,让群众愿意淘汰,主动淘汰。

(二) 针对性注??

支队车管所根据车辆实际状态,针对性“注销锁定”,对于车辆已经被私自拆解或报废,无法办理正常的车辆年检、报废等手续的,办理公证灭失手续,支队还主动联系政府法制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有关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程序的规定,通过公告行政决定,再催告当事人的方式,对车辆先行“公告注销”,督促车主办理报废手续。

(三) 加强督报 促进淘汰

支队建立督报机制,支队领导率队,对全市各区县淘汰黄标车情况进行包片督查,周通报、月小结,对各区县的工作进展情况及时进行排名通报,并将此项工作纳入绩效考核,确保淘汰工作的完成。

(四) 源头管理 严格把关

支队车管所将数据下发至查验岗、年审岗,对于“黄标车”一律不予办理年审、委托年审、车辆转移等业务,由环保部门把好环检准入关,“黄标车”不予环保检测,未达“国四”排放标准车辆一律不予转入本市。

(五) 派驻民警 及时监??

为加快黄标车的淘汰进度,车管所派驻民警至市回收公司,对黄标车回收一辆、监销一辆,每周派民警对监销车辆进行再清理,确保淘汰车辆不积压。

(六) 限行处罚 倒逼淘汰

全市公安交管部门设立或扩大“黄标车”限行区域,对黄标车驶入禁止通行区域的进行处罚,加强管理, 形成“黄标车”淘汰高压态势。

通过全体民警的共同努力,支队圆满完成20xx年我市1697辆黄标车淘汰任务,20xx年伊始,“黄标车”淘汰任务重,时间紧,接下来,支队将总结经验,开拓创新,继续做好20xx、20xx年的“黄标车”淘汰工作。

桥基层治理调研报告篇2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提出,对政法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政法各部门必须正确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核心内容、本质要求、价值追求、重要使命和根本保证等各个方面,在具体学习教育活动中,必须提高“四个认识”、坚持“四个统一”、搞好“四个结合”、做到“四个坚持”,全面提升基层政法工作水平。提高“四个认识”坚持“四个统一”

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需要,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是加强和改进党对政法工作领导的需要,更是提升政法队伍素质,改进政法工作的需要。

准确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深刻内涵,必须坚持“四个统一”,即:坚持党的领导与依法办案的统一,坚持政治工作与政法业务的统一,坚持严格执法与执法为民的统一,坚持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厚德载法,德正法严,当前,桐柏的政法队伍整体状态良好,在维护社会稳定,保障桐柏经济发展中发挥了重大作用,取得了突出成绩,这也是我们多年来坚持政治与业务相互促进,相得益彰的结果。但是,我们也应该清醒的认识到,我们的思想教育工作还不够完善,我们的队伍中还存在着这样那样的问题,只有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融入到各项政法业务工作中,贯穿于政法业务工作的全过程,才能取得好的效果;我们的政法干警只有牢固树立公平正义的理念,才能使规定的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任务落到实处,才能把打造平安桐柏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才能更好的维护人民利益,才能促进桐柏社会和谐发展。因此,政法各部门要认真组织,联系工作实际,把法治理念教育与当前各部门的重点工作结合起来,与荣辱观教育结合起来,通过教育活动推动工作更好开展。在具体工作中,政法各部门不仅要实行业务工作目标责任制,也要落实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研究、分析、检查、考核、责任追究等制度,落实“下管一级履行职责,上连一级追究责任”的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对确因管理不严造成干警违法违纪的有关领导要真查处,真追究,绝不宽容手软。

做到“四个坚持”扎实开展好学习教育

坚持领导带头。党委政法委和政法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切实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自觉主动,工作上狠抓落实。政法各部门要根据中央和市委的安排部署,制定好教育活动的具体措施,保证教育活动有条不紊地扎实开展。要注重培养和树立先进典型,努力发挥他们在工作中的示范带动作用。要坚持正面宣传为主,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大力宣传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重大意义及其取得的显著成效,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政法部门领导要带头参加学习,带头查找问题,带头制定整改措施,带头抓好落实,要按照省、市委政法委的具体要求,制定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要加强专题调查研究,积极探索好的形式和方法,不断增强学习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不断总结好的经验做法,不断推动教育活动深入开展、取得更大的实效。

坚持学习与工作并重。要正确处理好教育活动与其他各项工作的关系,特别是在当前任务比较繁重的情况下,要克服把开展教育与抓工作对立起来的思想以及不联系自身思想实际和工作实际,把理念口号化、理论与实践脱节等问题。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与当前各项重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坚持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力争在加强和改进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完善维护稳定领导体制、推进基层平安建设、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妥善处置人民内部矛盾等方面取得突破,真正把教育活动的成效体现到解决突出问题、促进各项工作上来,要善于在工作中学习,通过学习推动工作,做到“两不误、两促进”,用推动各项工作的实际成果来衡量和检验教育活动的成效。

坚持密切联系实际。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能否达到预期目的,关键取决于能否紧密联系政法干警思想和政法工作的实际,真正解决好认识上和工作上存在的问题。政法各部门要紧紧抓住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特别是要对近年来发生的执法不公正、不严格、不规范、不文明以及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对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入剖析发生这些问题的原因,深入开展大讨论,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切实解决“权从何来,为谁掌权、为谁执法,如何执法”的重大思想观念问题,真正在促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上取得明显成效,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政法队伍和政法工作的满意度。

坚持建立长效机制。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新时期政法队伍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政法思想政治工作一项长期的任务,必须注重制度和机制建设,确保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能够随着形势的变化不断取得新的成效。政法各部门要积极探索建立干警个人自学、集中教育、定期培训等制度,帮助干警树立终身学习、终身教育的理念,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和业务素质。要加强相关的配套制度建设,建立科学的考评制度,提高考核针对性,有效运用考核结果促进干警提高自身综合素质的自觉性何主动性。

搞好“四个结合”全面提升基层政法工作水平

一是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同我们政法系统当前开展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紧密结合起来,使广大政法干警牢固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打牢政法干警“公正执法、一心为民”的思想基础。

二是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同争当争先创优实践活动紧密结合起来,通过学历教育、岗位培训、岗位练兵和创建示范岗等多种方式,树立起一批不同层次、不同岗位的学习、实践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工作的先进典型,在全县政法系统形成一种争先创优的良好风气,以先进典型带动教育活动的全面开展,营造政法干警“争先创优、乐于奉献”的工作氛围。

三是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同“规范执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思想作风纪律教育整顿活动”等专项整改活动紧密结合起来,牢牢抓住容易发生问题的重点岗位和重点环节,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建立起政法系统比较完善的执法监督体系。

四是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同政法部门的各项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贯彻到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贯彻到妥善处理各种社会矛盾中,贯彻到执行工作中,贯彻到法律监督工作中,充分发挥政法各部门的职能作用,建立起“公平正义”的社会环境,全面提升新时期基层政法工作水平。

桥基层治理调研报告篇3

根据中共江安县委组织部《江安县城市基层治理示范县建设工作方案》工作要求,和《中共江安县委城乡基层治理委员会关于成立城乡基层治理七大重点任务工作组的通知》工作分工,本院迅速制定工作清单,及时开展相关工作,现将工作亮点总结如下:

一、牵头江安县“七彩之光”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

根据教育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共青团中央七部门《关于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的意见》、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新时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意见》以及四川省检察机关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工作现场推进会要求,我院拟牵头联合江安县人民法院、江安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共青团江安县委员会、江安县妇女联合会、江安县公安局、江安县司法局、江安县教体局共8家单位共同打造江安县“七彩之光”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以下简称“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目标是有效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和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运用现代科技手段,立足“共治共建共享”理念,以“科技+互动”的形式拓宽法制教育渠道,扩大法治宣传效果,使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和青少年法治教育有机衔接,依托“全面依法治国”的大背景,培养未成年人的法治意识、法治思维和法治素养,助力推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综合体系建设。现基地建设正在按程序稳步推进中。

二、牵头成立江安县法学会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学研究会

桥基层治理调研报告篇4

一、主要做法

二、存在问题

二是党员管理不严密。社会组织大多机构设置松散,人员流动频繁,组织对个人的约束性差,不少党员处于游离状态,与党组织的联系不密切;一些社会组织特别是从事经营活动中的年轻人缺乏对党的认识,只注重业务能力和经济效益,参与党组织活动积极性不高;有的党员组织关系留在原单位不愿转,有的存在雇佣心里不想转,导致党员教育管理工作不系统,正常开展活动难。

三、对策建议

(三)着力建强队伍,切实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一是强化党员队伍的纯洁性建设。通过开展培训、开展服务社会当先锋,自律诚信比奉献活动,积极探索建立基层社会组织党组织领导班子公推直选、党内监督、办事公开等制度,以增强社会组织党员队伍的纯洁性。二是加强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拓宽选人渠道,注重从管理和技术岗位,从党性观念强、思想政治素质好、群众信得过的党员中选拔社会组织党组织书记。三是继续实施双培工程。一方面,要创新党员发展机制,采取群团推优、党员结对、跟踪培养等措施,把社会组织的业务骨干培养成党员;另一方面要创新党员培养机制,拓宽培训渠道,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把党员培养成业务骨干。四是切实加强流动党员管理。通过建立党员信息数据库、健全党员基础档案等方式,加强社会组织流动党员的管理,确保每个党员都置于党组织的有效管理和监督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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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基层治理调研报告篇5

一、基层党组织的基本情况

党员人数:截止2009年10月,全校共有党员299人,正式党员229人,预备党员70人(教职工3人,学生67人)。其中,在职教工党员148人,占全体党员比例为49.5%,占全院教职员工比例为56.92%,;学生党员99人,占全体学生比例为5.5%;离退休党员42人,占全体党员比例14.53%。

组织设置:目前学院党的基层建制主要有4个党总支(经济系、管理系、法律系、外语系)、10个总支下设党支部、8个直属党支部。直属党支部除培训部支部外,均为由多个部门组成的联合党支部。

党务工作人员配备:在在职党员支部中,四系设专职党总支书记或副书记各1人,委员、下设党支部书记及委员都是兼职。基础部和机关、教辅、后勤各党支部所有人员均为兼职。(离休、退休党支部书记和委员由离退休人员担任)

二、总体评价和基本经验

(三)重视基础工作。近年来针对党员发展、组织生活、党员教育管理等出台了18项规范性规章制度,积极开展支部达标工作,各支部的基础工作逐步规范。特别是各系学生党支部,建立了比较完整的党支部工作档案,党员发展更加规范、三会一课制度得到了一定落实。

8.16%,研究生党员比例为41.83%。教育部网站发布中共云南高校工委资料表明云南省高校本科党员比例为20.39%。上海本科生党员比例为12.1%,其中许多高校比例达15%左右,毕业班党员比例在有的高校达25-30%。复旦本科生党员比例为15.8%。上海交大学生党员比例为30.1%。华师大本科生14.4%。上师大本科生12.7%。上海金融学院10%。二工大8.6%。外贸10.63%。民办东海职业学院2009年4月学生党员比例高达24.5%。可见,我院学生党员发展工作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三)联合党支部开展集中活动存在一定困难。联合党支部跨多部门,各部门工作内容、性质不同,人员也比较多,党员集中开展组织活动比较困难,组织生活难以保障。

(一)加大党员培养发展力度。根据我院办学方向和学生培养目标的特点,要进一步加强在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要注意不断激发并努力保护好学生的政治热情,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不断提高学生党员比例。加强对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把主动申请入党、基本素质良好、有培养前途的学生尽可能纳入培养体系。进一步明确并完善团组织推优、党员与群众评议、党支部把关、党办监督审查、党委审批的发展程序,确保发展质量。建立党员后续考察、教育制度,不断提高学生党员素质。

(二)完善基层党支部设置。中组部、国家教委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第十条规定:机关、后勤等部门的党支部一般按部门设置。《上海市高等学校实施〈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办法》第十九条规定:凡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单位应建立党支部。同条还规定:应尽量减少联合党支部的数量。根据这些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和发展需要,要从便于党员参加活动、便于党支部发挥作用的角度出发,对联合党支部设置进行调整。目前,除监察室、基建处、工会等三个部门党员不足3人外,其余各部门党员都在3人以上,可以考虑单独成立党支部。

(四)规范基层党组织生活。认真研究十七届四中全会《决定》关于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有关新举措新要求的制度落实,形成、完善新的制度体系。在坚持各种党内生活制度的基础上,根据各支部特点,努力丰富活动内容、拓展活动载体、创新活动方式。积极倡导各党总支、党支部在开展独立的组织活动的同时,积极开展不同层面、不同范围的联合活动,如机关与教师之间、相邻支部之间、教工与学生之间等开展联合活动,做到有分有合、相互学习、相互借鉴、共同提高。学院努力为各类联合活动提供条件。

(五)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探索完善党员在各岗位发挥作用机制,如设立党员先锋模范岗、实行挂牌上岗、党员承诺制等,激励党员在工作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坚持实行党员民主评议,完善评议方式和程序,加强对党员的考核。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创造条件成立党员活动室、健全党课制度、培训制度等。健全党内评优、激励、关怀、服务、帮扶机制,从思想、工作、生活上关心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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