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制度的调研报告6篇

时间:2023-09-15 15:06:03 分类: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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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制度的调研报告6篇

好制度的调研报告篇1

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之一,中央提出在“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农村养老、医疗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这标志着在经历了十多年的试点、探索之后,建设农村社会保障体系被正式提上日程。

有资料显示,我国60岁以上人口已达到1。34亿,超过总人口的10%,其中65岁以上人口1。1亿,占总人口的8。5%。全国70%以上的老龄人口分布在农村地区,农村老龄化问题突出。农村老年人的生活缺乏可靠保障,家庭养老功能日益弱化,空巢家庭增多,传统的土地保障功能面临严峻挑战。

一、当前我国农村养老的基本方式

随着社会的变迁、经济的发展,我国农村养老已不再是单一的家庭养老,而是以家庭养老为主,其它养老方式并存的格局。

家庭养老:这是当前我国农村最普遍的养老方式,也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体现。农村家庭养老之所以如此重要,其原因在于:第一,我国农村老年社会保障体系尚不完善。由于农村地区间发展差异大,经济发展不平衡,短时间内不可能在全农村范围内建立、推广养老保险制度,这决定了家庭养老会在相当长时间内成为农村养老的基本方式;第二,农村家庭服务业不发达。即使部分老人拥有数目可观的养老金,但由于疾病缠身、自理能力较差,他们仍然难以安度晚年;第三,传统的思想文化观念对农村老人生活习惯的感染和影响。“子孙满堂”的天伦之乐仍是他们所渴求、向往的,且随着年岁的增加,农村老人抵御生活风险的能力越来越有限,对家庭人员的物质、精神依赖亦会增加。

集体养老:是由集体经济组织对年老多病、无依无靠的老人进行赡养的制度。目前我国农村集体养老的形式主要有“五保制度”和“养老院制度”。集体养老作为由家庭养老向社会化养老过渡的一种形式,是以集体为单位对老人进行集中供养的养老方式。

尽管集体养老在历史上发挥了不小的作用,但现在看来,其作用仍然有限。第一,养老对象过窄,集体养老的范围事实上就是对五保户的供养。然而,五保户的供养条件非常苛刻,对于只有女儿的老人一般不予“五保”;第二,没有敬老院的农村地区主要由村组负责对“五保户”实行分散供养。集体养老保障也仅仅停留在维持其温饱;第三,对集体养老认识明显不足。在农村地区,许多符合条件的农民不愿享受“五保户”待遇,只要尚有一点点劳动能力,或者有亲人可以依靠,谁也不愿享受“五保户”的供养。

储蓄养老:是一种最典型的自我养老方式,即老年人依靠日积月累、勤俭节约的积蓄养老,但这种养老方式在农村越来越缺少实用价值。农民从农业生产中获得的收入有限,尽管辛苦劳作和省吃俭用,但盖房、子女教育、医疗等各项开支却很大。到了晚年,其积蓄难以保障养老的基本需求。

二、人口老龄化对传统农村养老模式的挑战

由于城乡二元结构特征明显,城乡发展差距大,绝大部分农村地区尚未建立完善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长期以来,农村养老保障主要依赖于家庭养老。日趋严重的农村老龄化问题,必将对农村老年人口养老问题提出严峻挑战。

1。农村老年人口的增加,加大了农村养老的压力。

2。老年人口的高龄化降低了老年人的自我养老能力。农村老年人口受教育程度比较低,未读过书的占一半以上,受教育程度在小学及以下的占到九成以上,低素质决定了农村老年人口大部分都是体力劳动者,年龄对他们的自我养老能力影响很大。老年人口中高龄人群比重的增加,降低了老龄人口的自我养老能力,同时也降低老龄人口自理能力。农村老年人口高龄化和健康状况的下降,无疑加重了农村养老的负担和压力。

3。农村家庭的小型化弱化了家庭养老的功能。由于计划生育政策的执行,农村家庭的子女数也大大下降,导致家庭规模小型化、核心化的比例上升。家庭规模的小型化、核心化,使过去一般是多对夫妇供养一对老人变成现在一对夫妇供养两对及两对以上老人,无论财力上还是精力上,都让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难以为继。

4。“空巢老人”的增多,独身老人比重上升,加大了农村养老的社会化需求。传统的家庭养老不仅由子女为老人提供经济保障,更重要的是生活照顾和精神抚慰。农村青壮年进城务工后,虽然也履行了在经济上供养父母的义务,但考虑到进城农民的自身经济状况,供养的程度是有限的,而且无法给予老人必要的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同时,农村老人尤其是高龄人口中独身老人,由于缺少了“老来伴”,没有在生活上相互照应、在情感上相互慰藉的对象,使得养老更加困难。

三、我国农村养老保障制度的现状

(一)农村养老保障的覆盖面小,保障水平低

我国农村养老保障的保障对象一直限于“困难的人”、“光荣的人”和“富裕的人”,农村的大多数人由于种种原因还无法享受社会保障。相关的调查显示,占人口总数20%的城镇居民,享受全国89%的社会保障,占人口80%的农村居民,仅享受到了社会11%的社会保障,在县城以下集体单位的1 000多万职工和2 000多万城镇个体经营者基本上得不到应有的社会保障。

(二)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受到挑战

改革开放后,特别是农村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其所面临的挑战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1)子女的赡养压力增大。我国的计划生育政策使独生子女家庭成为我国农村主要的家庭构成模式,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的来临,80年代后的独生子女,面临着承担四个老人的赡养义务,同时还有一至二个子女的负担。(2)劳动力流动和人口的迁移给家庭赡养带来了负面影响。随着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内地农村人口大量向经济较发达的城镇流动,这些“离土又离乡”、“进厂又进城”人员长年在外务工经商,势必影响对老人的供养。(3)随着农民观念和家庭规模的变化,传统的大家庭模式正在被核心家庭模式所取代,家庭养老的保障功能正在弱化。

(三)农村养老保障制度的管理水平较低

事实上社会保障制度的管理一直都是一项技术和管理水平要求都很高的工作,既有商业保险的技术难度,又存在着依法实施的政策难度,对管理水平的要求也很严格,按照国际上通用的做法就是管理、缴费和实施的使用三权分离,互相监督,这样才能保障养老保险基金的安全性、流动性和收益性,使保障基金的保值增值过程更加顺利,使基金的运营更加畅通;但就我国现行的农村保障基金的管理办法却是管理、缴费和实施使用三权集于一身,缺乏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挤占、挪用、贪污、挥霍农村养老保障基金的现象时有发生。

(四)农村养老保障的现行制度和法规与农村经济的发展不协调

从现状来看,我国现行农村养老保障的制度和法规与我国农村经济的发展并不协调,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农民的养老保障制度主要是以土地为中心的正规保障。近几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民人均可耕地面积逐年减少,大量农村人口离开土地涌入城镇,使得农村土地的保障功能正在不断弱化。其次,新型的社区养老和商业养老保障模式仅仅在少数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和农村较富裕的家庭存在,很难推广普及。与此同时,我国老龄化的步伐正在加快,老年人比重达7。51%的农村老龄化压力更加不言而喻。

好制度的调研报告篇2

关于税务约谈制度的调研报告

税务约谈是税务机关在日常征管、日常检查、所得税汇算、纳税评估、税源监控、税务稽查等过程中,发现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一般涉税违章违法行为或疑点后,根据自行收集的资料以及案头分析所发现的问题和线索,主动约请纳税人沟通相关信息,宣传和辅导税收政策,要求其解释和说明涉税问题,促使纳税人主动自查自纠,并对涉税违法违章行为进行处理和处罚的行政管理活动。

一、税务约谈的表现形式

在众多的税收服务方式中,税务约谈能够使征纳双方相互沟通,满足纳税人和税务机关的共同需求。

(一)它是一种内容和形式统一的服务方式,为依法治税、引导诚信纳税、营造良好的税收氛围奠定了基础。

(二)纳税人总是希望在并非故意的情况下,在涉税操作中少犯错或不犯错,希望税务机关给予辅导和提示,以达自查自纠,避免被罚,免于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降低或节约纳税成本。

(三)税务机关作为职能部门,也希望纳税人在涉税上不犯或少犯错误,减少征收管理成本,便于稽查部门集中力量查办大案要案。

(四)税务约谈具有明显的人性化特征,可有效融洽征纳双方关系,提升税务形象。

二、税务约谈存在的`问题

(一)约谈制度不规范。对经约谈补缴的税款是否应加收滞纳金和罚款,实践中较难把握。若自查补税加收滞纳金和罚款,有悖于情;如不加收滞纳金和罚款,则有悖于法,因为《税收征管法》明确规定了滞纳金制度。税务约谈一般不使用调账的方法,如果某些纳税人提供了虚假资料,税务部门往往无从辨别真伪,从而影响约谈结果的确定。

(二)征纳信息不对称。有些纳税人提供的纳税申报信息不完整、不准确、不连续,税务部门单通过信息进行案头审核,会影响约谈评估的准确性,而实地检查又无疑会增加纳税人负担;税务部门从其他方面获取的信息源较少,如未与海关、工商、地税等部门联网;税务机关内部信息不共享,征收、管理、稽查信息分块割据,传递不及时、完整、准确,造成约谈资源浪费。

(三)约谈效力层次低。目前,无论是《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还是各税种暂行条例,都未明确有关约谈的法律依据、法律效力及与税务检查的关系等。虽然国家税务总局近期下发了《纳税评估管理办法(试行)》出现了“税务约谈”字样,但对税务约谈的定义、内容、范围、办法、要求等没有作具体的规定。这样,当实践中约谈与检查“撞车”时,许多令税务部门困扰的问题就出现了,如与纳税检查无关的约谈举证,是否侵犯了纳税人合法权益?如果进入诉讼程序,根据纳税评估得出的结论,是否合法?如果纳税人不愿提供或不愿意参加约谈举证,法律是否认可?

(四)税务内容单一,方法简单。目前,税务约谈内容较为单一,有的地方规定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特别是商贸企业资格认定、废旧物资经营单位资格认定、纳税评估疑点分析进行约谈,而其他日常征管、汇算清缴、涉税审批等方面很少涉及;约谈方式简单,基本就问题问问题。而且纳税人的素质参差不齐,有些纳税人税收法治观念淡薄,以种种借口拖延约谈或提供虚假纳税资料,使约谈很难正常进行。税务部门约谈人员自身素质与有效约谈也有一定差距。

三、完善税务约谈的几点建议

(一)完善约谈工作机制。应把税务约谈上升到法规或规章的范畴,目前至少应在全国范围内对税务约谈制度进行规范,统一规程。税务机关要在实践的基础上,不断总结经验,探索一条适合税务工作特点的约谈工作方法。在约谈前,细致分析问题和疑点,做好充分准备,谈什么,怎么谈,怎样围绕疑点步步深入,怎样引导纳税人如实回答,要做到心中有数;在举证环节,要突出主题,因势利导,有的放矢,注意发问方式和约谈效果;约谈完成后,要举一反三,善于总结,经约谈仍不能排除疑点的,要实地调查核实,为约谈工作创造更大的发展空间。

(二)加快信息化建设。税务机关应完善、充实内部的信息质量,把好信息采集关,确保采集数据的真实、全面、准确。不仅要采集纳税信息、财务信息、发票信息,还要尽可能地采集生产经营信息,尽快实现税源信息、征收信息、稽查信息等纳税资料的全面共享,并结合纳税评估机制,积极开发税务约谈数据信息系统,同时进一步加快与海关、工商等政府部门的数据网络交换系统和内部数据交换平台的建设,使约谈信息获取渠道畅通。

(三)加强队伍素质建设。培养和造就一批精通财务知识和税收理论,熟练掌握法律法规、信息技术与应用技术,以及了解与约谈相关学科知识的复合型检查人才。可以把各地开展纳税评估以来的成功案例汇编成册进行经验交流和范例指导。

好制度的调研报告篇3

仅没有书法美,就连识别都成问题。这与国家大力推行的书法(写字)教育的初衷相差甚远。

20xx年春节前,有一位书法者用楷书和隶书撰写了二十几幅春联在某城镇上街叫卖,几乎无人问津。并不是书者所写对联的内容不好,也不是书者的字写得不漂亮,而是绝大多数的人认为那些欢欢喜喜地、花花绿绿的印刷体春联更有喜庆味。这情景不能不令人感到惊讶和遗憾——在农村(或许也包括城镇),中国几千年来的手写春联已经被印刷品替代了。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很多,但与现在中小学校中书法(写字)教育的缺失有很大的关系。笔者认为,搞好中小学书法教育迫在眉捷。关于搞好中小学书法(写字)教育,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点做起。

一、端正态度,提高认识

中国书法,传承了中华民族的文化与文明。从某种意义上讲,书法与中国历史一脉相承。汉字是记载中国文化的符号,而书法让这些文化符号精彩动人。从几千年前的甲骨文、石鼓文到王羲之的《兰亭集序》,再到百花齐放的书法体系,从象征权力的玉玺到各类印章再到各种名胜古迹中的碑、匾、联、贴,无不闪烁着中华文明耀眼的光辉。可以说,汉字是传承历史、记录中华文明的明珠,而书法是这颗文明之珠上耀眼的光环。

在中小学校实施书法教育有利于青少年儿童了解中国的历史、熟悉中华之文明。书法与文学是相通的,一些文章的流传和闻名与优秀的书法有着相得益彰的联系。一篇王羲之的《兰亭集序》令多少人神思不已,《岳阳楼》上的巨幅书法条屏让岳阳楼记增色不少,毛泽东的书法长卷《七律·长征》,书法与诗的结合使人感到更加的气势磅礴。好的书法往往与好的文章、诗、词等结合在一起。

中小学生练习书法的过程又是学习和熟悉文学作品的过程。中小学生往往能从反复地书法练习中了解和熟记不少的文化知识。练书法,可以修身养性。练书法不仅是练字,还可以培养一个人平静、平衡和自然的心境。从书法的角度来练字需要练习者集力、气、神与形的高度专一。一张纸、一支笔,一盘墨,书法就这么开始。练字时当你在白纸黑墨中达到忘我的时刻,你会有一种空灵、洒脱之快感,当你沉醉于书法艺术时,你会体会到一种墨香静谧之美感。用书法(写字)教育来促进中小学生修身养性,可以逐步形成青少年稳定、坚毅和睿智的境界。汉字本身是一种艺术,书法对汉字的表现更提升了青少年儿童的审美情趣。书法是中国独特的.艺术形式,现在热爱中国文学、喜爱中国文字的各国友人也热衷于中国书法。让我们的青少年儿童学习书法,掌握书法知识并辅之以应用,可以增强他们的民族自豪感和自信心。

二、加强教学引导,创设良好的书法氛围

正因为书法教育对中小学生教育的重要,所以更应实施和发展中小学校的书法教育。

1、教育之计,教师为本。书法既是艺术,教书法(写字)的教师就应该懂得一些书法常识、懂得欣赏书法、懂得如何引导学生去练习书法。现在中小学校很缺少书法教师,这或许是阻碍书法教育发展的关键一环。但是在一些中小学校并不缺乏爱好书法并钻研书法的教师,充分利用这些教师,在很多学校是可以正常开设书法(写字)课的。为了保证有相当数量的书法教师,县里和学校可以组织一些书法比赛来发掘人才。这不仅可发现有书法特长的人,又可以促进教师之间的竞争与学习。国家现在每年都会举行书法等级考试,学校可以鼓励和支持教师参加考试。以国家认定的形式评价教师的书法水平,并逐步实施让教书法的教师“持证上岗”,不断提高教学水平。

2、加强书法教学管理和书法交流

学校要把书法课当成正式课程来安排,督促教师有计划、有准备地上课。上课教师要对学生写字(书法)作业和作品进行认真地分析与讲解,做出正确的分析与评价,既要指出其欠缺,又要鼓励其继续练习。书法教师要引导学生走上正确、正常的书法学习之路,并形成良好地、自觉地练习书法的习惯。

学校可以组织学生书法协会,成立班级书法兴趣小组,发现和吸引一批学生更专注地学习书法,并以先进带后进,形成大部分学生喜欢书法、练习书法的势头。学校可以定期组织书法比赛,加强书法爱好者的交流,评选并展出学校师生的一些好的作品,努力形成学校和班级良好的书法氛围。在各种活动中,学校可以把写标语、写通知、做展板的任务交由学生去做,以加强学生书法的实践和创作。在合适的时候,学校要争取积极参与上级部门和社会团体及单位的一些交流或比赛活动,开阔学生的书法视野。

学校应积极争取社会上一些书法知名人士的支持,聘请他们做学校兼职书法教师,以讲座或授课的形式为学生讲解书法知识。有条件的可以组织学生参观当地一些场馆的碑、贴、书、画上的书法作品与文字,让学生活学活用周围现有的书法教材。很多中小学校还可以充分利用网络资源浏览或下载一些优秀的书家作品,近距离感受优秀书家的言传身教,感受优秀书法作品的魅力,感受书法的艺术性和审美情趣。书法教育有助于提高青少年儿童的文化素养。

良好的书法教育可以增长学生的文化知识、提升学生的品质水平、陶冶学生的道德情操。中小学校应高度重视这一门素质课程,书法教育在中小学校只能加强,不应忽视。以书法为载体,让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融入书法教育与实践中,希望中小学校的书法教育,能引起社会性的传统文化整体素质的提高,使书法形成满园春色之势。

好制度的调研报告篇4

随着我国农村老年人口数不断增加,农村养老成为政府和社会面临的一大难题。农村养老保障是针对农村老年人口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有别于社会养老保险,从法学的角度来看,养老保险是养老保障制度的主要内容。长期以来,由于经济结构的原因我国城乡之间分别存在两种不同的、相互独立的社会保障现象:市民靠政府养老,村民靠家庭自己养老。农村社会保障水平低,保障项目少,保障具有应急性,缺乏制度化。在目前城镇社会保障制度的基本框架初步建立并不断完善之后,农村首要的养老保障制度建设应提上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行列。

关键词:老龄化 城乡二元结构 农村养老保障

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之一,中央提出在“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农村养老、医疗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这标志着在经历了十多年的试点、探索之后,建设农村社会保障体系被正式提上日程。

有资料显示,我国60岁以上人口已达到1、34亿,超过总人口的10%,其中65岁以上人口1、1亿,占总人口的8、5%。全国70%以上的老龄人口分布在农村地区,农村老龄化问题突出。农村老年人的生活缺乏可靠保障,家庭养老功能日益弱化,空巢家庭增多,传统的土地保障功能面临严峻挑战。

一、当前我国农村养老的基本方式

随着社会的变迁、经济的发展,我国农村养老已不再是单一的家庭养老,而是以家庭养老为主,其它养老方式并存的格局。

家庭养老:这是当前我国农村最普遍的养老方式,也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体现。农村家庭养老之所以如此重要,其原因在于:第一,我国农村老年社会保障体系尚不完善。由于农村地区间发展差异大,经济发展不平衡,短时间内不可能在全农村范围内建立、推广养老保险制度,这决定了家庭养老会在相当长时间内成为农村养老的基本方式;第二,农村家庭服务业不发达。即使部分老人拥有数目可观的养老金,但由于疾病缠身、自理能力较差,他们仍然难以安度晚年;第三,传统的思想文化观念对农村老人生活习惯的感染和影响。“子孙满堂”的天伦之乐仍是他们所渴求、向往的,且随着年岁的增加,农村老人抵御生活风险的能力越来越有限,对家庭人员的物质、精神依赖亦会增加。

集体养老:是由集体经济组织对年老多病、无依无靠的老人进行赡养的制度。目前我国农村集体养老的形式主要有“五保制度”和“养老院制度”。集体养老作为由家庭养老向社会化养老过渡的一种形式,是以集体为单位对老人进行集中供养的养老方式。

尽管集体养老在历史上发挥了不小的作用,但现在看来,其作用仍然有限。

第一,养老对象过窄,集体养老的范围事实上就是对五保户的供养。然而,五保户的供养条件非常苛刻,对于只有女儿的老人一般不予“五保”。

第二,没有敬老院的农村地区主要由村组负责对“五保户”实行分散供养。集体养老保障也仅仅停留在维持其温饱。

第三,对集体养老认识明显不足。在农村地区,许多符合条件的农民不愿享受“五保户”待遇,只要尚有一点点劳动能力,或者有亲人可以依靠,谁也不愿享受“五保户”的供养。

储蓄养老:是一种最典型的自我养老方式,即老年人依靠日积月累、勤俭节约的积蓄养老,但这种养老方式在农村越来越缺少实用价值。农民从农业生产中获得的收入有限,尽管辛苦劳作和省吃俭用,但盖房、子女教育、医疗等各项开支却很大。到了晚年,其积蓄难以保障养老的基本需求。

二、人口老龄化对传统农村养老模式的挑战

由于城乡二元结构特征明显,城乡发展差距大,绝大部分农村地区尚未建立完善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长期以来,农村养老保障主要依赖于家庭养老。日趋严重的农村老龄化问题,必将对农村老年人口养老问题提出严峻挑战。

1、农村老年人口的增加,加大了农村养老的压力。

2、老年人口的高龄化降低了老年人的自我养老能力。农村老年人口受教育程度比较低,未读过书的占一半以上,受教育程度在小学及以下的占到九成以上,低素质决定了农村老年人口大部分都是体力劳动者,年龄对他们的自我养老能力影响很大。老年人口中高龄人群比重的增加,降低了老龄人口的自我养老能力,同时也降低老龄人口自理能力。农村老年人口高龄化和健康状况的下降,无疑加重了农村养老的负担和压力。

好制度的调研报告篇5

?摘要】《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要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要开展经常性的谈心谈话,坦诚相见,交流思想,交换意见。谈心谈话制度是党内民主生活的一个重要方法,也是全面从严治党的一个重要环节。落实好谈心谈话制度对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从认识谈心谈话制度的重要意义、分析上游局落实谈心谈话制度的现状和如何落实谈心谈话制度等方面进行探索研究,进一步了解党员、群众所思所想,从而夯实做好党员、群众政治思想工作的基础。

?关键词】谈心谈话;组织实施;探索创新

谈心谈话制度是党的组织生活的重要形式。开展党员谈心谈话活动,既是党的优良传统,又是必要的政治工作方法。《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明确提出,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要开展经常性的谈心谈话。这是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内集中性教育和经常性教育中开展广泛深入的谈心谈话活动成功实践,丰富完善党的组织生活,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针对性、有效性的有效抓手。认真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对于做好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具有十分积极的意义。

我们党自成立之日起,就注重探索运用这一形式开展党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群众工作,在革命、建设和改革发展的各个历史时期,逐渐积累和形成了一整套好经验好做法,为加强党的建设,保持和发扬党的政治优势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按照党中央加强党的建设、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各级党组织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组织引导党员广泛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取得显著成效,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形成良好政治生态打下好的基础。

为此,我们就如何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做了如下探索和研究。

一、深刻认识落实好谈心谈话制度的重要意义

实践证明,谈心谈话制度落实得好,不但能统一思想、增进团结,还可以振奋精神、凝聚力量,战胜前进中的各种困难。长征途中,毛泽东同志通过谈心谈话,逐渐在党的高级领导干部中间统一了思想、凝聚了共识,并在遵义会议上结束了左倾路线的错误指挥,在危急时刻挽救了党、挽救了红军、挽救了革命。

通过定期或不定期与干部开展谈心谈话,党组织可以深入了解干部、关心关爱干部,既能为干部思想问诊把脉,也能对干部思想进行体检治疗,及时消除干部思想上的疙瘩,使他们轻装上阵,提振干事创业的精气神。

落实好谈心谈话制度,有助于凝聚思想。在谈话中,通过面对面交心谈心,教育各级干部知恩奋进,鼓励干部紧扣中心大局,立足工作岗位埋头苦干、真抓实干,引导干部放下思想包袱,做到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为加快单位全面发展提供思想保障。

落实好谈心谈话制度,有助于能力提升。通过谈心谈话,有助于聚焦问题找差距,深刻反思找措施,凝神聚力鼓干劲。通过谈心谈话,能发现干部能力短板、掌握干部培训需求,有针对性地制定培训规划,能有效提升领导干部履职能力和创新创造能力。

落实好谈心谈话制度,有助于作风转变。干部出现问题不是最可怕的,而是在面对问题时候的态度,在正视自身问题上的态度,以及改过自新的行动等方面的问题,才应该成为干部作风建设的关键所在。落实好谈心谈话制度,能够更好地做好预防的前期工作,通过做好干部的思想工作,更好地做好干部作风的引导教育和警示的工作。

二、上游局落实谈心谈话制度的现状分析

上游局坚持通过每月的工作例会、一年一度的工作会、汛前、汛中工作会、领导干部下去检查工作、调研等机会,经常性地开展集体廉政谈话,积极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加强党员党性和廉政教育。坚持考察提拔干部、吸收新党员谈话制度,保证干部和党员质量。

为了切实保证谈心谈话制度的落实,合川分局党支部结合支部党员较多、较分散的实际,创新方式建立了支部委员联系党员制度,每个支部委员固定联系几名党员,这样能更好地了解每名党员的思想状况,从而把思想政治工作做得更细致、更深入。上游局党群办公室了解到这种情况,及时将此经验推广介绍给其它支部借鉴。

河道勘测中心党支部的党员经常参加野外测验,长期在外,根据此种情况成立临时党支部加强学习,也加强了党员与党员、党员与群众的谈心谈话,从而更好地推动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总体来说,上游局在落实谈心谈话制度方面作出了一定的尝试和努力,起到了较好的效果,但个别支部重视程度不够,在谈话内容、形式方面需要进一步改进,在谈话效果方面需要进一步提高。

三、如何进一步落实谈心谈话制度

落实谈心谈话制度,要采取个别谈话、集体座谈等多种方式,有组织地在支部开展谈心谈话活动。上游局利用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民主评议党员等契机,组织党支部班子成员间逐一谈心,党支部负责人和党员普遍谈心;有的对外出流动党员采取电话沟通等途径,了解思想和工作情况,听取意见建议;有的对困难党员、年老体弱党员上门谈心,主动关怀,扶贫帮困。这些好的做法,都值得借鉴和推广。

谈心谈话还要紧盯廉政风险点,明确重大风险、重点岗位、新提拔干部等六必谈内容,坚持抓重点、抓关键、抓苗头,紧紧围绕关键岗位、关键环节、关键节点,规范有序推进谈心谈话制度落实。

谈心谈话要有耐心,不急不躁,一次谈不成反复谈,一时解决不了的问题就等待时机成熟再解决。要讲究方式,增强针对性,根据不同人的性格特点采取不同的方法。

领导干部特别是领导班子成员要把落实谈心谈话制度作为重要的思想政治工作来抓,始终保持和干部之间的思想交流,努力消除干部思想隔阂、缓解干部思想压力、激发干部队伍活力。领导干部要主动引导干部走出认识误区,开展全覆盖式谈话,并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采用一对一的谈话方式,让干部既能放下心理包袱,又能感受到组织的关心关爱。通过落实谈心谈话制度来谈出心声、谈出团结、谈出工作活力。

要扎实推进干部谈心谈话工作常态化。谈心谈话要走心,要适时掌握干部在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的情况,了解他们想什么、做什么、要什么,教育干部保持健康心态,脚踏实地干好本职工作。谈心谈话过程中要以情感人,带着感情、带着坦诚、带着关爱,推心置腹地沟通交流,营造讲真话、谈实情的良好氛围。要有诚心,无论是上下级之间还是党员与党员之间,都要以平等的心态和诚恳的态度与对方交流、拉家常,以诚相待,开诚布公,畅所欲言。要有实心,坚持实事求是,实话实说,谈问题做到有根有据,达到以事析理,以理服人。要有真心,领导干部要带头说真话,引导党员干部敞开心扉说真话、心里话,以增强相互之间的交流沟通。

要创新谈话途径。要充分利用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民主评议党员等契机,采取一对一、一对多、多对多等方式,通过办公室交谈、工作现场交谈,采用面对面谈、电话谈、周末谈、微信网聊谈等方法。多层级进行,细致交心谈心,做到有耐心、有诚心、有责任心,确保方式灵活、内容丰富。

好制度的调研报告篇6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农村耕地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拓展和延伸,是对农村土地经营制度的丰富和完善。我县作为全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县,为了扎实推进林改工作,必须认真分析当前林业实情,借鉴全国其他省区林改的成功经验,抄捷径全力把林改工作赶上去,为全区林改工作的全面开展提供经验。

一、我县林业基本现状

xx县地处毛乌素沙漠西南缘,属鄂尔多斯台地向黄土高原过渡地带。境内气候干燥,降水稀少,蒸发强烈,风大沙多。全县总面积8661.3平方公里,辖4乡4镇,总人口16.5万人。是一个以牧业为主,农、林、牧相结合的半农半牧地区。现有林地面积434万亩,其中国有林地64万亩,集体林面积236万亩(占全县林地面积的54%)。以柠条为主的沙生灌木林227万亩,占集体林面积的96%;乔木林8.5万亩,占4%。经过多年的治理,初步实现了“人进沙退”的历史性逆转,生态环境步入良性循环。但是,全县林业发展总体上仍处于“大资源、高消耗、低效益、穷林农”的状况,林业产业化水平低,造林难、护林难、防火难、科技兴林难、林农增收难的现象普遍存在,特别是占林地总面积54%的集体林权属不清、权责不明,林农利益得不到完全体现,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势在必行。

目前有待调整承包发证的集体公益林地(部分被划为草原承包面积)236万亩。今年,我们把花马池镇柳杨堡行政村确定为全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村,该村现有林地总面积约11万亩,其中需要进行林权改革“分山到户”的集体林地10.1万亩。由于这次农村集体林权改革触及到林地制度的深层体制问题,因而它具有类似当年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的重大历史意义,是继土地联产承包责任制、草原承包后农村的“第三次革命”。

二、我县当前林权制度改革存在的问题

一是生态公益林享受补偿面积小。全县现有需要参加集体林改的林地有236万亩。目前已列入公益林补偿范围的面积共有17.8万亩,尚有218.2万亩没有列入到公益林补偿范围内,机制还不完善,不能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不利于公益林的建设。

二是全县236万亩集体公益林,其中以柠条为主的沙生灌木林227万亩,占集体林面积的96%。近年来,以灌木为主的集体公益林基本没有产出,加之干旱少雨,牲畜缺草短料,管护难度增大,农民对林改积极性不高。

三是林改配套改革经费不足,机制不健全。

四是由于林地与草原承包之间没有实行严格的划分,林地权属不清,权能无法保障,拥有林权的人无法从中获得林业经济价值。

三、深入开展林权制度改革的对策和建议

林权制度改革的'意义十分重大,且已经远远超出了林业自身的范畴,发展成为一场关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综合改革,对于林权制度改革中遇到的问题,我们应引起高度重视,采取措施认真加以解决。在做好常规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的前提下,借鉴外县区在林权制度改革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县当前林权制度改革实际,提出以下几点建议仅供参考。

(一)依法行政,切实保障林地所有权、经营权、收益权

在坚持森林分类经营、管好生态公益林的基础上,把改革的范围限定为林木所有权和林地使用权尚未明晰的集体林。坚持林地集体所有,把林木所有权和林地使用权捆绑起来,在原草原承包的基础上固定到户或联户,实行分户或联户经营,使林农既拥有林木所有权和林地使用权,又拥有山林经营权、收益权。也可以将集体林折股量化到人,由集体统一发包给有经营意愿的农户,或对外租赁经营,所得收益按股份分配,实现全体村民对集体林木和林地的收益权

(二)加大力度,依法调解和处理林地纠纷

在林改工作中,要保持农村的稳定,保护林木资源,认真处理好改革与稳定的关系,确保林改工作健康有序开展。为此,必须把解决林地纠纷作为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及时组织力量做好调处工作。林业部门要加大林业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切实提高对林地纠纷调处的业务工作能力和法律政策水平。按照分级管辖、分级负责的原则,村级纠纷由乡镇政府负责处理,乡镇级纠纷由县政府负责处理,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氛围,把纠纷和问题解决在基层,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做到在稳定中推进改革,在改革中促进稳定,确保林区安定稳定。要严格执行“三禁”要求,即:凡有争议的林地在纠纷调处前不得确权发证、禁止流转,禁止下达采伐指标;要本着尊重历史、尊重事实、依照法规、调解解决的原则,通过协商调解或政府裁决调处各种边界争议和林地权属纠纷。对确实存在权属争议的林地,应查明原因,核实争议范围、面积,组织力量妥善处理,要广泛征求当事人的意见,多做双方的思想工作,组织争议双方权利人充分协商,逐步加以解决,经双方现场确定界限权属,签定边界协议书后方予登记,协商不成的,暂不登记。要保持承包合同的连续性,依法维护承包者的合法权益,处理各种违规行为,通过协商调解或民事诉讼等方式妥善处理承包合同争议

(三)因地制宜,正确处理集体与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

正确处理好国家、集体与个人之间的利益关系,建立有利于林业生产发展的利益分配机制,是改革成功与否的关键。要从有利于林业生产发展出发,坚持公平、公正的利益分配原则,正确处理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统筹兼顾村集体与村民、不同村民之间的利益关系,做到既要使林农增收,激发广大林农造林护林积极性,又要努力使经济有所增长,改变农村落后面貌。在具体工作中,一是要因地制宜,充分考虑当地林农生活水平、资金筹措能力等实际情况,在对林地资源进行评估的基础上,合理确定林地使用费收取标准。二是要鼓励多种形式的林业生产经营方式,如“分股不分林,收益按股分配”的林业股份合作经营形式,这样既体现了人人有林地,又实现了规模经营。三是要规范各类合同,要严格依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依法规范林地承包行为。

(四)完善措施,不断促进林权改革健康发展

加强林地资源保护体系建设,通过制定乡规民约,提高农民自律意识和自我管理水平,引导农民自愿成立护林防火、防病虫害组织,加强林木管护力度。要加强林业服务体系和支撑体系建设,积极引导发展林业行业协会和专业合作组织,完善林业科技推广体系,开展林权抵押贷款和林业保险等工作,进一步拓宽林业投融资渠道,降低林农的经营风险;要广泛宣传林业

法律法规,大力开展林业综合执法活动,不断促进林业健康发展。

(五)学习借鉴,有力推动林权制度的改革

林权制度改革是集体林区提高林业生产力、促进农民增收的强大动力入点。为推动面上改革,建议在认真学习借鉴外省区好的经验和做法的基础上,吸取20世纪80年代初期林业“三定”时工作简单粗糙的教训,切实做到林地权属关系明确、权证规范统一。使广大群众了解林权登记发证工作的目的和意义,认识到取得林权证的重要性;让广大林农懂得林权登记发证工作的程序和要求,并自觉自愿地申请和领取林权证。

(六)健全机制,进一步加强林地资源管理和保护

要针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的新情况,建立健全林地资源管理和保护机制,进一步加强封山禁牧力度,严防乱砍滥伐林木、乱征滥占林地等行为;引导农民建立专业协会和合作经济组织,提高自我管理水平;要建立规范有序的流转机制,防止新的荒山废地现象产生;发展林权抵押贷款和林业保险,鼓励群众积极投入到林业生产中。

(七)强化管理,妥善解决林权制度改革与草原承包的关系

把林权改革和草原承包既要有机统一,又要严格区分。要认真审查这次改革之前农户所签订的草原使用权合同,要认真核对农户草原承包合同内容,准确掌握草原承包面积和四至,加强对合同执行情况的管理和监督,及时调整草原承包与林地承包的比例。对已经实行承包的—草原(包含林地),要进一步完善制度机制,对没有实行承包的林地,要与草原严格区分,实行林权改革。相关部门要做好对接协调工作,要使林权制度改革与草原承包不矛盾、不重复,确保林权改革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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