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建设的调研报告5篇
调研报告是调研工作的文字证明,是实施一项程序的书面参照,要想写出优秀的调研报告,我们必须认真分析自己的调研情况,下面是85报告网小编为您分享的社区建设的调研报告5篇,感谢您的参阅。
社区建设的调研报告篇1
人与大自然的战争在很久以前就开始悄无声息的蔓延着,人却占据了主导地位,而大自然却失去了他所应有的生存权利。在经济与利益面前,人则是显得那样的渺小、幼稚,对周围一切的事物置若罔闻,可悲又可恨。
前不久,一股强冷空气突袭,随之而来的是一场奇怪的雪。雪本是圣洁的象征,可是浑浊的天空上,下了一场浑浊的雪。真是雪到之处,留下的尽是污点。学失去了他原本的洁白,这难道不是我们人类的罪过吗?这引起了我对社区环境调查的兴趣,从小家看大家,让我们人人都成为环境的监护人。
㈠工业的发展难道就要以牺牲环境为代价吗?
社区的附近是一家纺织厂,每天生产的产品给厂家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可走进附近的一条河流,却没有与哪有人的经济效益成正比,那条河流是工厂排污的地方,污水虽经过处理,但那河水依然是青黑色,更不可能有鱼儿、虾儿的存在,时不时的还有刺鼻的气味散出,可想而知污水处理根本没有达标。被污染的河水,不能再次被利用,造成的损失,也是我们难以估测的。
㈡时代科技的发展难道就要以破坏环境危机出吗?
走进社区前面,是一条繁华的街道,来往的车辆数不胜数,只见街道两旁的杨树上蒙上一层层尘土,空气中弥漫着汽油的味道,空气的污浊是我们用肉眼可以直接看到的。汽车排放的尾气,直接影响到此地区的空气质量,严重影响了人们的居住环境。汽车等交通工具确实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诸多的便利,但却为空气的质量买下了深深地隐患。
㈢个人的利益难道就要建立在破坏环境之上吗?
为响应“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号召,村中清除了“三大堆”,可是清理的病没有我想象的那样彻底,在社区附近的地方,依然能见到人们随意丢弃的废纸屑、塑料袋等,垃圾池、垃圾箱的附近一片狼藉。
还有序地方需要我们用心去观察,但针对以上出现的环境问题,我们必须采取相应的措施:
1、相关部门必须加大监管力度,对高排污量或污水处理未达标的现象加以严厉的打击。各厂家做到经济利益与环境利益相结合,做到二者的有力统一。
2、要加强空气质量的'检测,科技发展的成果,确实给我们生活带来了便利,大我们必须培养环境保护意识。加大宣传力度“每人少开一天车,没人多走一步路,共同拥有清新空气”。针对路面上的那层厚厚的尘土,我认为的办法是增加洒水车经过的次数。
3、人们日常中的生活垃圾,要从处理得当,能够循环利用的则要集中收购,不能循环利用的也要集中处理。“保护环境人人有责”这句简单的话要渗入到实际行动中。社区的工作人员也要做好本职工作。让大家一起为保护环境做出自己的贡献。
呼吁与倡导,是我们的一种手段,在这种意识领域下,唯独用实践才能行之有效。地球浩瀚宇宙中的一颗璀璨的夜明珠,我们要继续掩住他的黯然,让他永无止境的照亮宇宙。今天携手托起明天的朝阳,明天迎来美好的希望,让我们行动起来,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做起,共同创造美好家园!
社区建设的调研报告篇2
x月15日-x月15日,我在唐家庄西北楼社区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实习,现将我的实习情况总结如下。
社区是整个社会最基本的单元,社区精神文明建设也是社会整体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研究社区建设新问题,探讨社区工作新思路,力求在服务群众上出成效,我于x月23日在西北楼社区进行了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调研。我通过与社区负责人的交谈,察看实地、查阅资料,走访了10位党员、居民代表,收集了有关重点征求的意见。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社区基本概况
二、开展多项活动,提升社区品质
1、坚持以人为本,提高居民素质,营造良好风气。根据新形势下思想政治工作的特点及要求,把提高市民的文明素质作为社区精神文明建设的基础工作来抓,不断加大对市居民教育的力度。每年开展道德模范评选活动,推荐我身边的好人活动等等,通过这些先进居民的事迹,来影响居民那些不文明不道德的行为,促进了居民良好文明习惯的养成。目前,社区通过市民学校、法制学校、党员大讲堂等形式为抓手,学习内容涉及时事政治、法律、计生、环保、健康、科普等方面知识,扩大了居民的视野,又起到了很好的社区宣传作用。通过活动的开展把居民思想教育的具体要求融入社区工作之中,引导市民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珍惜时间、提升自己。
2、坚持标本兼治,创造优美环境,提高生活质量。近年来,围绕“创文明城”的目标,大力开展绿化美化家园,创造优美社区环境活动。开滦唐家庄社区服务中心投入数万元把开滦所属的西北楼小区的路面全部硬化,老化的水电暖管道换新,路灯,门灯,健身器材的安装,进一步提升居民的生活水平。四建工房等区属工房的旧小区改造也使居民的居住环境进一步得到改善,原来的四建工房居民冬天靠生炉子取暖,家家户户的煤棚里面全是煤块,顶上放满了木柴,乱堆的东西到处都是,自从改造后,居民用上了煤气,暖气,房前屋后堆放的杂物也没有了,居民楼的巷道变得敞亮了,居民扔垃圾也很自觉的扔到垃圾箱里,居民的行为变的文明了。
3、坚持群防群治,保持社区安宁,促进社会稳定。在开展文明城创建活动中,坚持把“平安社区、安全社区、文明社区”创建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实行群防群治、联防联治。一是建立治安工作网络。由居委会在小区居民中聘请政治、身体素质较好的人员担任治安巡逻队,并在小区责任民警的业务指导下开展治安值班巡逻。同时加强治保会,调委会建设,及时化解、疏导各种居民纠纷,建立帮教队伍,对社区内帮教对象调查摸底,登记造册,有针对性地开展帮助活动。此外,小区民警与巡逻队人员在执勤的同时向居民宣传自我保护、居家安全的常识,增强居民的防范意识。
三、存在问题
在设施建设方面,反映经费投入不足,社区环境建设欠帐较多,有的小区缺少为群众休闲、健身的公益场所,托幼所托老所不配套,公厕少;有的提出要改造社区的下水道,更多的群众提出要求要在社区内铺设步行彩色道板,但都难以得到解决。社区群众对生活环境的要求越来越高,然而社区建设经费普遍短缺,社区创建的经费筹措相当困难。经费投入不足,制约影响了社区创建上档次,无法满足群众提出呼声要求,不同程度地挫伤部分群众参与创建的积极性。此外,齐抓共管意识不强。区域共建是开创社区建设新局面的重要途径,共建单位在社区创建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有的产权单位缺乏参与共建的积极性。一些职能部门对社区居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和矛盾采取绕、躲、拖、推的消极办法,缺乏责任心。
四、建议与对策
把“告诉群众怎么做,我为群众做什么”作为社区的重点工作来抓。
1、要充分认识深入开展社区居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从社区群众最关心、反映烈的问题入手,把工作做到群众的心坎上,使社区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利益。
2、加强社区组织建设,建立高素质的社区工作队伍。社区组织是在党的领导下的社区居民依法自治组织。社区工作人员选派一些老、中、青人员,政治素质较高、熟悉社区管理、善于组织群众的德才兼备、年富力强、有事业心、有专业特长人员充实到社区工作队伍中去。
3、加强教育,切实提高社区的文明程度。抓文明社区创建,提高精神文明建设水平,一靠教育,二靠管理。没有管理的配合,教育往往是软弱无力的,没有教育作基础,管理往往是简单粗暴的。要把思想道德教育内容寓于生动的活动形式之中,增强思想道德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4、加强社区基础设施建设,把改造配套老区,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社区基础设施落后、不配套问题较为突出,如文化娱乐场所、休闲健身场所、生活服务设施等较为缺乏,严重影响了居民的生活质量,结合城市社区改造,有计划、有步骤地改善社区的各种配套设施,开辟更多面向广大群众,便于群众参与的公益性文化体育场所等。
5、各职能部门要尽职尽责,充分行使职权和义务,形成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整体合力。社区建设除各级党委、政府重视外,各级职能部门的整体配合,各尽职责、各管其事非常重要。充分发挥共建优势,坚持不懈抓好共建。共建单位共同落实社治安综合治理,共同治理脏、乱、差,共同兴建基础设施,搞好绿化、美化,共同建设卫生、整洁、优美的社区,动员社区共建单位力量,积极筹措资金,不断完善社区服务设施,为拓宽服务领域打好基础,共建单位要积极扶持社区服务的专、兼职队伍,帮助他们拓展服务项目,提高服务质量,促进社区服务向专业化、产业化、社会化发展。辖区内各单位联手齐抓共管,对社区环境实行长效管理,为社区居民创造较好的生活环境。
社区建设的调研报告篇3
为认真贯彻区委常委(扩大)会议关于贯彻省委卢展工书记在我区调研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的要求,区政协联合组织部、民政局等12个区直相关单位成立调研课题组,从3月13日开始,深入民政局和兴门、宝泰、莲新等8个社区居委会开展社区建设专题调研,对社区的办公设施、人员配备和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详细了解调查。本文基于此次调研结果,对我区社区工作现状、存在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分析,并提出了对策建议。
一、现状
在市、区两级党委、政府的领导和重视下,我区从20xx年在中城街道开始先行试点,因地制宜,稳步推进,社区建设卓有成效。截止目前,全区建成45个社区居委会,其中属纯居型社区33个,村改居型社区12个。一批单位和个人荣获上级各类表彰,区社区志愿者协会、东城街道社兴社区居委会分别被国家民政部授予“全国社区志愿者协会先进单位”和“万家社区图书援建活动‘学习型社区’先进单位”,中城街道被评为“省社区建设示范街道”、东城北龙社区居委会被评为“省社区建设示范社区”、东城松涛、南城兴晖等10个社区被评为“龙岩市社区建设示范社区”。两位同志分别荣获“全国先进社区工作者”称号和“全国优秀社区志愿者”称号,一位同志荣获“省先进社区工作者”称号。目前,中城街道正积极创建“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街道”和南城街道溪南社区居委会创建“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社区”称号。
二、主要做法
1、领导重视,打牢社区建设基??
区委、区政府始终把社区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区委常委会、区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多次召开会议,研究社区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经常深入街道、社区,调研解决社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指导社区建设工作。先后制定下发了《关于贯彻福建省城市社区建设纲要的意见》、《新罗区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及办公室工作职责和制度》等文件;成立了由区委分管副书记任组长、各有关部门一把手为成员的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各街道也成立了由一把手挂帅的抓社区建设协调委员会,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推进的领导管理机制。各社区还吸纳了驻区单位领导加入社区建设工作小组,共商社区建设发展大计;建立了社区建设考评机制,把社区建设工作列入相关部门、街道目标考核管理,建立了严格有效的竞争激励机制。全区上下形成了区委、区政府领导、民政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社区居委会主办、社会力量支持、居民广泛参与的推进社区建设的整体合力和运行机制。
2、认真组织,推进社区管理体制改革
针对原有居民区规模小、设置不合理、资源分割等问题,本着有利于服务管理、有利于资源配置、有利于提高工作效能的原则,对原居委会进行了重组调整,建立了新的社区居委会,逐步建立了以社区党组织为“领导层”,社区成员代表会议为“决策层”,社区居委会为“执行层”的新型社区组织体系。通过公开招聘、民主选举,一大批年纪轻、有文化、懂管理、有奉献精神的社区工作者充实到社区组织。目前,全区社区书记、主任的平均年龄47。97岁,高中以上文化程度达到81。01%,呈现出年轻化、知识化的趋势。
3、加强管理,提高社区干部整体素质
一是完善社区各项制度。在各社区建立健全了社区议事、社区主任、副主任职责、居务公开,居民代表会议等制度,加大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力度,广泛开展居务公开,总结推广凤凰社区、北龙社区民主评议制度,全区社区居委会干部民主评议合格率达到96%。二是做好社区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开展多种内容和业务知识的培训,每年均对社区主干进行一次培训,从理论和能力上提高社区干部的整体素质,增强社区居委会的整体效能。三是提高社区干部待遇。从20xx年2月起,我区将社区主干的工资提高到700元,一般委员每人每月享受财政性生活补贴提高到500元,大大调动了社区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四是积极组建社区兼职志愿者队伍。按照“自愿、规范、长期”的原则发展社区志愿者队伍,目前基本形成了以青年志愿者、巾帼志愿者、老党员志愿者等为主体的志愿服务队;在服务项目上,初步形成了社区教育、社区精神文明宣传、社区维权等“十大服务项目”和科普培训、居校共建、创卫宣传等服务内容。现全区共有社区志愿者组织62支,专职人数495人,兼职人数10239人,注册志愿者620人,占社区总人口的5%。
4、多方投入,加大社区居委会硬件建设
积极采取“五个一部分”的筹资办法完善社区工作条件:即市财政、市社区办解决一部分,区财政解决一部分,街道财政解决一部分,辖区单位赞助一部分,社区投入一部分。多年来,区、街道两级财政都加大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据不完全统计,从市、区财政、街道、社区自筹及其他渠道共投入社区建设经费1000多万元,用于改善社区办公用房、建设社区活动场所、完善社区服务设施等。各社区居委会也采用购置、调整、更换、改建等形式,使社区用房和服务用房的面貌得到改善。目前,全区45个社区用房平均面积达到240平方米,达到省示范社区标准用房100平方米以上有33个,占73%。社区居委会的服务站、警务室、文化阅览室、社区活动室等样样俱全,社区的基础设施得到全面改善。
5、强化服务,推进社区建设不断发展
一是加快区、街道、社区三级社区服务中心建设。至目前,我区已成立了各级社区服务中心(站)47个,各类服务设施6413个(不完全统计),其中社区服务中心(站)区级1个、街道级4个,社区级42个;青少年教育站61个,托幼机构166个,托老机构8个,餐饮服务网点1164个,商业零售网点2294个,维修服务网点472个,咨询服务站75个,其它服务设施24个。同时抓好社区就业和再就业劳动保障服务,积极建设一批社区劳动保障平台。截止20xx年度,区劳动保障服务中心登记造册的下岗失业人员共有4963人,为城区下岗、离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机会4070人;二是推进社区医疗卫生建设。目前已有26个社区居委会合建了15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并投入使用。社区计划生育工作全面落实“三为主”方针,建立了“街道—居委会计生专干—计生小组长”等三级计生服务网络;三是扶持社区文化。各社区都十分重视文体活动队伍建设,积极组建诸如夕阳红文艺宣传、腰鼓、棋、舞蹈等队伍。一些社区已经培养出一批专业表演队伍,他们自编、自导、自演节目,常年活跃在社区里。各社区还充分利用板报、标语、宣传资料等形式,加强对社区成员的思想政治、科学文化、法制宣传教育,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如东城街道开展“温馨社区”,南城街道开展“学习型社区”,中城街道开展“诚信社区”,西城街道开展“文化社区”等;四是推进社区平安建设。充分依靠社区基层组织,建立专兼职结合的社区治安队伍综合治理网络。规范社区警务室建设,各社区实现了“一区一警”,设立了“社区警务室”。大力推进平安社区建设,努力消除各种社会不稳定因素,使居民的安全感进一步增强,目前全区成立的社区义务巡逻队达30支。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组织管理体制问题
一是社区组织领导体制不完善。按照《福建省城市社区建设纲要(试行)》的规定,社区建设实行的是以街道管理为主的组织领导体制。目前社区建设中办公场所规划实施、建设资金筹措、辖区企事业单位共建等问题,仅仅依靠街道和社区的力量是难以奏效的。
二是共建共享机制难实行。目前,社区辖区内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类医院、学校的服务及设施和闲置资源共建共享,听任所在单位领导意愿,没有形成强有力的约束机制,难以全面做到共建共享。公安、计生、劳动等网络资源自成一体,造成资源浪费和重复劳动。
三是社区组织管理职能行政化。社区组织管理一直实行的是居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党支部“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的机构设置,履行的是偏重管理的“准行政机关”工作模式和以完成街道布置任务为主的“被动式”工作方式。除居委会以外,其它社会团体和中介性社会组织不仅数量有限,发育不足,而且缺乏专业性和自主性,没有形成社区特色。社区居委会除了《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的日常工作外,还要承担街道、政府机关单位或部门交办的各种名目繁多的行政性任务。居委会实际上成为一级准行政组织,使得其根本无法履行法律赋予的自治功能。诸如向居民收取城镇义务兵优待金,涉及面广,征收难度大,大多数社区居委会仅完成任务的三份之一。居委会普遍反映是一项吃力不讨好的工作。
2、办公场所保障问题
目前,还有12个社区居委会办公场所达不到省定社区办公用房标准,其中6个无办公场所,6个办公场所面积达不到省定社区办公用房标准(见附表一、表二)。
一是社区办公活动用房没有同步规划建设。城建规划部门编制城市规划时,对新开发的小区没有预留社区居委会办公、活动场所建设用地,造成“无地”建设问题突出,如南城莲东小区和西陂龙岩大道、龙腾路沿线新开发的小区等。
二是相关文件内容不明确。市规划局《关于规范城市社区服务用房规划审批管理的通知》(龙政规〔20xx〕147号)文件规定,从20xx年开始,各开发小区按5万平方米以下的预留3%,5万平方米以上的预留2%作为社区服务用房,但由于该文件没有明确执行主体,这些要求都未能得到落实,部分新开发小区预留的社区服务用房包括社区居委会办公用房,相当一部分小区把社区办公服务用房简单地用物业服务机构用房替代,居委会办公场所被排除在外,造成社区居委会“无址办公”的问题普遍存在。如南城街道清泉社区居委会(所辖恒宝豪庭小区)、中城街道北关社区居委会(所辖阳光翠庭小区)等6个社区办公场所面积达不到省定社区办公活动用房标准。
三是社区办公用房审批手续难办。全区12个达不到省定社区办公用房标准的社区居委会,其中6个社区居委会有现成的土地可供新建办公活动场所,却无法取得城市规划和用地审批手续。如:东城街道永兴社区居委会,在龙岩第二医院附近铁路边有一块160平方米的空闲安置地,可兴建居委会办公用房,但规划部门至今未审批同意。东城街道东宝社区居委会在老火车站附近有一块2亩地可建设居委会办公用房,规划部门已经批准,但用地指标至今无法办理;西城街道莲新社区有一块尚未开发的空地,规划部门也划出了社区居委会办公地址蓝线图,并办理了选址意见书,但在用地审批时无法办理红线图;中城街道北关居委会新建办公用房仅办理审批手续就用了30多万元,因无后续资金,只好搁置停建。
3、经费保障问题
一是社区办公用房建设资金严重短缺。20xx年以来,市、区、街道和社区建设中虽已投入1000多万元,但年均投入仅130多万元,供需矛盾相当突出。按目前的规定,新建一个社区办公活动场所,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分别需交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60元、人防易地建设费28元,所占的建筑成本比例大。目前全区纯居型的社区居委会达33个,占73%。这些居委会居财收入匮乏,仅依靠市财政对一个新建社区居委会办公场所补助10万元,根本没有能力解决办公场所建设问题。
二是社区干部财政性生活补贴偏低。根据《福建省城市社区建设纲要(试行)》规定:社区居委会成员的待遇,其主任、副主任的财政性生活补贴原则上不低于区(市、县)当年最低工资标准的150%;专职委员不低于区(市、县)当年最低工资标准的130%”,按20xx年最新调整的新罗区最低工资570元/月标准计算,我区社区居委会成员享受财政性生活补贴社区主干应为855元/月;一般委员741元/月。但目前社区居委会主干每人每月享受财政性生活补贴为700元;一般委员每人每月享受财政性生活补贴为500元。与《纲要》要求比,还有一定的差距,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社区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三是社区办公经费不足问题。根据《福建省城市社区建设纲要(试行)》要求,各职能部门要求社区居委会协助办理本部门业务的,要求权随责走,费随事转。但在具体操作过程中,这些要求不能得到完全落实,增加了社区工作,也就加大了社区办公经费压力。目前,我区各社区居委会的办公经费,主要是按照省财政厅的规定每年下拨补助5000人以上的社区居委会的办公经费1万元,5000人以下的社区居委会的办公经费8000元。这样的标准远远无法满足我区33个纯居型的社区居委会的办公经费要求。
四、建议
1、建立健全社区建设组织管理体制
一是创新组织领导体制。组织领导体制是从根本上保障社区建设的领导和管理的最重要机制。进一步完善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领导,明确市、区两级组织部门和民政部门牵头,相关职能部门配合,街道和社区居民委员会直接管理、社会力量支持、群众广泛参与的社区领导组织体制和工作体制。针对社区用房建设、文化、环境、治安、卫生等等分属于政府各个职能部门,民政部门牵头的职能不能落实的现状,建议设立市和区两级社区建设管理局一类的政府机构,统一行使社区建设规划、建设、管理、检查、指导、协调职能,对社区建设工作进行全面推进。
三是先行先试,完善社区功能。按照省、市的部署,深入开展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活动,在城区每个街道抓好1—2个社区试点,拓展社区建设内容,提高和谐社区建设水平。建议市委、市政府出台《社区工作准入制度的意见》。任何级别的部门、单位,凡拟将其组织机构、社区挂牌、考核评比、办班培训、专项调查、报刊征订等事项以及社区职能以外工作进社区的,应持上级有关文件和具体实施意见,向所在区社区办提出书面申请,报区委、区政府批准后,按“权随责走,费随事转”原则,委托给社区。未按要求申报审批的,社区有权拒绝或不执行。理顺市、区、街道、社区之间的关系,增强区和街道在管理区域性公益事业、公共事务以及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的统筹协调能力。社区居委会是群众自治组织,政府职能部门不能把社区居委会当成自己的“下属单位”,层层向下压任务,坚决杜绝社区行政化。建议落实区委已经制定的政策,城市义务兵优待金由区财政统筹,减轻社区工作压力。
2、切实保障社区办公活动场??
一是社区办公活动用房同步规划建设。根据《福建省城市社区建设纲要》及福建省委办公厅《关于推进海峡西岸和谐社区建设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建议市政府牵头组织市规划、土地、民政以及新罗区政府部门,按照社区人口规模、城市功能区划以及“布点合理、选址适当、设置集中”的要求,尽快编制出台龙岩中心城市社区办公用房规划建设的政策性意见,力争居住区的规划与社区居委会设置规划同步进行,确保居委会办公用房有地选址,有地建设,尽快解决“无址办公”以及面积达不到省定标准的居委会办公用房问题。同时提前规划预留即将新成立的社区居委会办公用房地块(近期急需新建华莲、龙腾、东肖开发区等14个社区居委会,详见表三)。按照“五个一”(即一个社区服务中心、一个卫生服务站、一个警务室、一个文化阅览室、一个体育健身场所)以及预留一定的停车场标准来规划建设,独立建设,占地面积不少于1亩,建筑面积1200平方米以上。
二是明确责任,建立社区办公用房保障机制。市、区两级党委、政府帮助协调规划、土地、建设、房管、民政等部门,严格执行国家民政部、发改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建设部等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社区组织工作用房、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民发〔20xx〕275号)以及《福建省城市建设纲要》、福建省委办公厅《关于推进海峡西岸和谐社区建设工作的意见》等文件,加强对土地竞拍、小区规划、工程建设、商品房预(销)售、竣工验收备案及权属办证等环节的协调控制,确保社区办公活动用房规划建设、配套到位。
三是简化社区办公活动场所用地手续,减免费用。社区办公活动场所本身是城市公共设施,服务于市民,现再收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和人防易地建设费等费用,本身就是加重当地社区居委会的负担。因此建议市规划、土地等部门简化社区居委会办公场所建设各项审批手续,并且减免相关审批费用。
3、增加投入,确保社区各项经费
一是建立社区建设发展基金,保障建设社区办公用房和社区服务。市、区两级党委政府应将社区建设与经济发展、农业发展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加以重视和支持,建议每年从市、区财政预算中各安排300万元,建立社区建设发展基金,制定具体的社区办公用房建设、社区服务等费用支出规定,从根本上保障新建、改扩建社区办公用房,以及社区社会服务费用。与此同时,要认真落实省委《关于推进海峡西岸和谐社区建设工作的意见》“加强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和配置。对零星开发住宅区,开发商可按建设面积2—5%的标准折算缴纳社区配套用房经费,专项用于建设或购买社区配套用房”规定,建议市政府明确对新开发的住宅区,开发商按建设面积的5%的标准折算,向新罗区政府缴纳社区配套用房经费,专项用于社区居委会办公用房建设。
二是兑现并提高社区干部财政性生活补贴。根据《福建省城市社区建设纲要(试行)》规定,参照20xx年最新调整的新罗区最低工资月标准,今年尽早兑现省要求的社区干部财政性生活补贴社区主干应为855元/月、一般委员741元/月。明年逐步提高,以调动社区干部工作的积极性。
三是落实“权随责走、费随事转”原则,确保社区居委会办公经费。实行社区事务准入制,如确需社区居委会承担或配合的工作事项,由区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把关,通过街道办事处统一安排,并按照“费随事转”的原则,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经费。对于超出《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的职责范围,而必须由居委会协助的工作,要按照有偿服务的原则,由相关部门解决相应的经费或人员,做到有人办事,有钱办事。
四是建议适当提高纯居型的社区居委会的办公经费补助标准。
社区建设的调研报告篇4
为强化社会管理,提高城区社区建设管理水平,县民政局对我县城区社区建设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概况
我县城区面积14.63平方公里,总人口10.9万人,辖2个街道办事处,14个社区居委会(包括9个村改居),16个村委会。近年来,城区社区建设管理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主要表现:一是城区管理不断强化。城市社区管理范围基本覆盖了县城城区,管理服务队伍初步建立,部分与居民生活相关的业务相继展开。各社区居委会均建立了“十制度、一守则、一职责”等规章制度,社区规范化管理程度逐步提高。二是社区工作经费投入不断提高。社区居委会专职人员由原平阴镇政府按原工资标准发放,兼职人员工资从社区居委会办公费用中列支。社区居委会办公经费由县、街道办事处按照1:1的比例分担。三是社区服务网络不断加强。建成社区卫生服务站6家,在重要地段、主要场所安装了视频监控,逐步形成全方位巡防格局。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社区组织不够完善。全县城区社区建设管理组织尚未成立;大部分居民居住区未成立社区居委会,已建立居委会的,工作人员仍达不到应有职数。二是社区基础设施较差。5个社区居委会办公场所均为租赁,达不到新建居住小区的社区办公和服务用房不低于648平方米和旧城区连片改造居住小区的社区办公和服务用房不低于300平方米的标准要求。三是社区功能不健全。社区居委会管理粗放,难以满足居民需求。特别是9个村改居社区,没有进行农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仍沿用农村管理方式。出于经济利益考虑,有的居将辖区内外来定居人员排除在管理与服务之外,有的居实行分等级管理,后入住人员不能与原村民享受同等的权利和待遇。四是社区管理责权不明确。部分职能部门将本部门工作任务交到社区,但经费、人员、指导不到位。部分开发商将小区管理交给下属物业公司,造成社区配套设施和服务监督不到位。实行物业管理的小区,都未成立业主委员会。五是行政化倾向明显。社区居委会是群众性自治组织,但政府部门及街道办事处仍将社区居委会作为其行政职能延伸到基层的载体。甚至部分社区居委会主任为单位部门正职,除社区工作外,还担负其他工作。六是社区建设资金来源单一。目前,社区经费全靠政府投入,没有形成多元化的投入机制。
三、加强城区社区建设的建议
(一)强化组织领导。一是成立组织。成立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城区社区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城区社区建设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为正科级事业单位,领导职数、内设机构、人员编制由县机构编制部门按照有关规定核定,人员从县、镇(街道)党政机关选派和面向社会招考。二是制定规划。结合县城城市规划,按照便于服务管理、便于资源整合、便于居民自治的原则,以1000—3000户左右规模为标准,对县城城区社区规模进行科学调整,组建10个社区居委会,对辖区内非“城中村”居民实施全员管理。三是完善制度。出台《关于加强社区建设管理和服务创新的意见》,着力解决影响社区发展的.体制、机制等方面的问题。四是建立机制。把社区建设列入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建立督查考核机制,推动社区建设工作有序开展。
(二)健全社区居委会组织体系。在划定的社区,建立以党支部为核心的领导机构、以居民代表会议为主的民主决策机构、以社区居委会为主的执行机构。每个社区按照党支部至少设3职、居委会至少设5职、社区服务站设3-5职的标准配备工作人员。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和社区服务站工作人员,从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中选派挂职和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先录用高校毕业生、复员转业退伍军人等人员。同时,建立承接社区管理和服务的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计划生育、群众文化等委员会,配齐居民小组长、楼院门栋长,积极开展楼院门栋居民自治,形成社区居民委员会及其下属的委员会、居民小组、楼院门栋上下贯通、左右联动的社区居民委员会组织体系。
(三)加强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开展社区办公服务用房专项整治,已规划社区办公用房但未建设或未按规划建设的,责成建设单位按规定补建或新建;挪用的,要按规定收回,移交街道办事处用于社区办公服务用房;未规划的,要通过新建、改扩建、购买、租借、调剂置换等方式解决。新建住宅小区和旧城改造居民区的建设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要求建设公共服务配套设施。规划、建设、发改、国土、房管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确保社区工作用房、服务设施与小区建设、旧城改造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验收、同步使用。
(四)改革社区管理体制。认真落实社区公共服务事项准入制度,凡属于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街道办事处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不得转嫁给社区居民委员会;凡依法应由社区居民委员会协助的事项,应当为社区居民委员会提供必要的经费和工作条件;凡委托给社区居民委员会办理的有关服务事项,应当实行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社区要切实履行好“协助开展”的职责,确保社区管理、自治工作落到实处。健全社区党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协调机制,及时协调解决物业服务纠纷,维护各方合法权益。社区居民委员会要积极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社区服务,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要主动接受社区居民委员会的指导和监督。
(五)完善社区服务体系。建立多层次、广覆盖的社会保障体系,切实保障社区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大力推进社区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逐步建立结构布局合理、基本设施齐全、服务功能完善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大力推进社区文化、教育、体育服务,深入开展科教、文体、法律、卫生“四进社区活动”。按照“以现居住地为主,现居住地和户籍所在地互相配合”的原则,大力推进社区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为流动人口的生活、子女入托、入学和就业创造好的环境和条件。推进社区安全服务,深入开展“平安社区”创建活动,建立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社区防范机制和防控网络。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的切身利益问题,努力实现社区居民难有所帮、残有所助、弱有所扶、孤有所托、病有所医、老有所养、民有所乐。抓好社区服务中心建设,实现社区公共服务全覆盖。
(六)健全多方投入的共建机制。建议将城市社区办公经费纳入县、街道两级财政预算,社区办公室经费按上级有关标准核拨,由县、街道财政按比例分担。社区服务站的服务收入和“费随事转”经费全部留作社区工作经费。工作用房、公益性服务设施建设维修经费及物业管理等费用,由县、街道负责解决。县和街道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选派到社区任职的人员,其薪酬待遇由派出单位按相同层级人员的标准落实;面向社会招聘的工作人员按xx县最低工资保障标准给予适当补贴或参照县聘工勤人员的工资标准执行,并按规定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等社会保险,所需资金由县财政解决。协助社区开展工作的楼院门栋长、网格管理员,其生活补助标准由街道通过考核发放。社区居委会要主动加强与驻社区单位的协作,努力探索建设和整合社区资源的新途径,使社区资源发挥其最大效益。
社区建设的调研报告篇5
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是伴随着统筹城乡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应运而生的,是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要求。省九次党代会明确提出: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是统筹城乡发展的结合点、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的切入点、促进农村发展的增长点。
要走好两不牺牲、新型‘三化’协调发展的路子,必须充分发挥新型城镇化的引领作用、新型工业化的主导作用、新型农村社区的基础作用。结合商水农村人口多、农业比重大、保粮任务重,三农问题突出,工业化和城镇化水平较低的实际,只有把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作为一项事关商水新型三化协调科学发展全局的方向性战略任务来抓,才能够收到一举多得的成效。
一、新型农村社区的内涵与外延
新型农村社区是指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新型农村社区布局规划,通过小村并大村、大村扩容和空心村治理,进行资源整合而建设的功能齐全、环境优美、管理完善,居住方式与产业发展相协调,基础设施和社会化公共服务相配套的现代化农民居住区。通俗的说,新型农村社区,既有别于传统的行政村,又不同于城市社区,它是由若干行政村合并在一起,统一规划,统一建设,形成的新型社区。既不能等同于村庄翻新,也不是简单的人口聚居,而是要加快缩小城乡差距,在农村营造一种新的社会生活形态,让农民享受到跟城里人一样的公共服务,过上像城里人那样的生活。它由节约土地,提高土地生产效率,实现集约化经营为主导,农民自愿为原则,提高农民生活水平为目标,让农民主动到社区购房建房,交出原来的旧宅用于复耕。实现社区化之后,农民又不远离土地,又能集中享受城市化的生活环境。
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于新农村建设之间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新农村建设的目标是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其内容涵盖了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等多个方面,是一个综合性的系统工程,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三农工作的中心任务。而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是新型城镇化的一部分,是统筹城乡发展的一个重要抓手,主要侧重于社会建设和管理领域,依托村党组织和村民自治组织,整合农村社区资源,深化农村村民自治,提升社区服务功能,发展农村各类经济社会组织,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因此,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是为新农村建设服务的,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搞得越好,就越有利于新农村建设,农民群众受益就越多,和谐社会的目标就越容易实现。
二、我县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目前现状
(一)规划情况。
我县于20xx年启动了(20xx年——20xx年)县域村镇体系规划、20个乡镇体系规划和90个中心社区规划的编制。目前,县域村镇体系规划已经省住建厅专家组评审通过,市规划设计院根据评审纪要正修改完善;20个乡镇体系规划成果已完成,等待县政府村镇规划评审文员会评审讨论技术审核;90个中心社区规划成果已经完成,正修订完善,增加骨灰堂和村级公墓等设施规划。根据县域村镇体系规划,将全县571行政村(居委会)规划为90个中心社区、136个基层社区。
(二)建设情况。
目前,全县正在建设的新型农村社区6个(黄寨刘井、小集、郑埠口、练集朱集、汤庄西赵桥、平店刘营),20xx多套住房主体工程基本完工;准备启动建设的6个(集聚区家庙、城关乡大井、老城、平店东邓店、张庄李寨、邓城宋庙);部分乡镇正在做前期工作;累计投入资金2亿多元。
(三)建设模式。
我县在建的6个新型农村社区,大致采取了以下三种建设模式。
一是村委组织、群众筹资模式。
练集镇朱集农村阳光社区是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土地臵换、建设规划、房屋设计、建设施工、质量监督等环节均由村两委出面负责实施。在运作过程中,做到四个统一,即统一规划、统一筹资、统一采购、统一施工。村理财小组严格控制造价,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使新型社区建设在阳光下运行,群众入住只需拿成本价,村两委为困难群众协调低息贷款,切实解决了社区建设中的资金短缺问题。阳光社区于20xx年3月开工建设,第一期工程计划筹建住房270套,正在建设215套,预计今年年底全部完成一期住房建设任务。按照规划建成后的社区住房占地仅337.5亩,现住房占地900亩,将节约土地562.5亩。
二是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模式。
政府统一组织、鼓励引导房地产进乡镇,把社区建设推向市场,吸收社会民间资本参与农村新型社区建设。黄寨镇郑埠口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属于该种模式,镇村负责臵换土地,交给房地产公司开发建设,价格由政府监管,政府、开发商、群众代表三方协商定价,使价格控制在开发商有适当利润,群众能接受的.合理区间。社区内住房只能由社区内群众认购,郑埠口安居社区规划利用xx年时间分五期工程来完成。一期工程总投资4600万元,于20xx年3月开工,20xx年3月完工,规划建商住楼12幢、住宅楼4幢、门店房xx9间、商品房308套,建1个专业市场,并做好路、自来水、电等配套设施,目前,一期工程16幢楼房相继开工,已封顶8幢,道路、排供水、绿化等基础设施将陆续动工。
三是统一规划、群众自建模式。
在黄寨刘井和谐社区建设中,积极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尊重群众意愿,组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和村民会议,征求群众意见,并对村庄整体搬迁和规划新建进行信访评估,根据群众意见,按统一规划自主筹建。乡政府负责臵换土地、搞好规划、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房屋设计、施工监管等,施工过程由乡村组织专人负责统一监管。为坚定群众自建信心,先后三次组织干部、群众到新乡、山东等地参观、学习,最后全体村民表决一致通过。为提高群众自建积极性,政府投资300多万元用于社区内基础设施建设,每户又给予xx吨水泥补助。和谐社区规划占地390亩,规划总投资1.5亿元,规划简欧式独院住宅楼700套,并建成中心小学、幼儿园、敬老院、农村超市、卫生室、文化广场等公共设施。目前,一期工程200套住宅楼主体工程已全部完工,修建社区道路20xx米。二期工程24套门面房、xx0套农户住宅楼于今年8月动工,年底可完成主体工程。
二、制约我县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因素
(一)认识不够到位。
大多数基层干部和群众对新型农村社区的概念认识不清,不能正确理解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与新农村建设之间的关系,导致对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个别乡镇(街道)没有切实把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摆上重要突出位臵来抓,工作不创新、不学习、不借鉴、不作为,畏难发愁、束手无策,过分强调客观困难。由于全县处于试点阶段,试点村建设刚刚起步,没有建设成形、设施配套、功能齐全的社区让群众参观,群众无法感受到新型社区带来的生活方式的转变,加上受传统居住观念影响,广大农户形成了相对封闭的生活习惯,习惯于独门独院式的居住生活方式,导致参与积极性不高,尤其是一些刚建好住房和现有住房条件较好的农户,甚至有抵触情绪。
(二)规划不够健全。
虽然我县已完成了(20xx年——20xx年)县域村镇体系规划、20个乡镇体系规划和90个中心社区规划的编制,但是按照《城乡规划法》应走的程序还没有走完,加上我县对上级的规划设计经费没有完全到位,目前规划成果仍不能指导建设实践。目前,我县启动的6个试点村的建设规划,均是找相关部门再次进行的规划,这样不仅增加了启动的资金困难,还有可能造成与全县规划不尽一致,影响全县整体规划的落实;由于各种原因,全县136个基层社区的规划编制工作仍没有启动,必将制约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工作的顺利进行。由于规划不到位,规划编制的严肃性无法落实,导致了农村建房出现无序建设势头,非法占地违法建房现象突出,为加快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增加了阻力。
(三)资金严重短缺。
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主要投资来源包括节省土地产生的补偿金、群众交纳的资金、村集体积累的资金、争取的政策扶持资金四部分。但土地臵换资金到位滞后,土地臵换补助金须土地复垦验收合格后才能到位,而土地净收益补助则要等到土地招拍挂之后才能支付;多数农村集体经济基础比较薄弱,农民群众不很富裕,主要靠农民群众自身筹集解决困难很大,农民建房每户需投入12—15万元,根据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情况,大部分农户能够接受的支付能力在5万元左右,就是手中宽裕的农户也会习惯性地储备部分资金用于防备生活中的各种风险,而不可能一次性地拿出自己的全部储蓄;财政政策捆绑、项目整合的扶持资金非常有限,难以弥补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及维持正常运转资金缺口。据测算,建一个500—800户的中等社区,水、电、路等基础设施投入需要800—1500万元,加上社区服务中心、卫生室、文化大院、体育器材等配套设施,需公共投入1500—20xx万元。按照目前我县对刘井、朱集示范点的资金整合情况看,大约能整合资金500万元左右,建设缺口依然很大。
(四)政策不够具体。
我县在20xx年8月根据市委、市政府实施xx1工程有关指示精神,制定出台了《关于实施xx工程深入推进新农村建设的意见》;xx月份,制定了《商水县中心村建设实施方案》和《商水县加快中心村建设奖补办法》,此政策只针对xx个试点村实行。今年5月份,我县出台《关于加快推进中心村建设的意见》,对全县中心村建设制定了目标任务和实施办法。但这些政策不仅相互重复,还与目前提出的加快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不相匹配,导致大部分乡镇持观望态度。
(五)土地制约突出。
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用地只能走增减挂钩路子,但是土地增减挂钩项目指标较少,全省仅有2万亩,争取难度很大。目前,我县的刘井、朱集、郑埠口试点土地审批走的是先建后拆模式,根据省国土厅土地增减挂钩政策规定,列入土地增减挂钩的项目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一般3年)腾空旧址,但看到目前在实际工作中拆迁的难度很大,实施拆迁的措施不明确,在规定时间内最终达到节约土地、腾出土地、复垦土地的难度较大,已不再审批受理先建后拆模式。邓城宋庙、平店东邓店、袁老袁庄、黄寨小集实行的先拆后建模式,目前卷宗市已阅过,但暂时省厅不予受理,县国土部门正在积极做工作。由于土地制约,一些村迟迟不能开工建设,如平店东邓店等。
三、几点建议
(一)抓住机遇,创新运作。抢抓加快中原经济区建设机遇,创新工作理念,整体推进周商一体、黄寨三点一线三化协调试验区和练集、平店、黄寨一园一区一基地建设,把以上三项当成三个大的整体项目去规划、申报、运作,制定项目区近、中、远期发展目标和明年任务,明确项目区所在地党委、政府的责任,整合资源、资金,强力推进项目区内新型农村社区建设。
(二)加大力度,强力推进。
一是进一步加大对示范点的扶持力度,加快建设,完善设施,尽快入住,打造1-2个建设成形、设施配套、功能齐全、环境优美的新型农村社区,为全县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提供样板。
二是加快推进房地产进乡镇工作,建议明年选择有条件的3—5个乡镇为重点乡镇,每个重点乡镇选择一条街道连片重点开发,加大对沿街低层门面房的拆除力度,统一规划设计建设5层以上的底商住宅楼,一年完成建设任务,打造出房地产进乡镇的样板街道,逐步提升小城镇的建设水平。
三是督促已列入土地增减挂钩项目的乡镇,在等待项目批复的同时,同步加快社区规划编制、进村入户调查等前期工作,为早日开工创造条件;未列入土地增减挂钩项目的乡镇,积极开展各项工作,为明年上半年顺利申报奠定基础。
(三)广泛宣传,转变认识。
一是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简报等各种宣传载体广泛宣传。建议在县电台、电视台开设新型农村社区建设频道或增设专题栏目等。
二是与当前开展学习贯彻省九次党代会、市三次党代会活动相结合,加大对干群的培训和宣讲力度。
通过宣传,让广大干群切实明白什么是新型农村社区、为什么要建设新型农村社区、怎样建设新型农村社区、建好新型农村社区能给群众带来什么样的好处等,从而转变群众认识,提升群众参与积极性。
(四)加紧规划,加强管理。
一是抓好我县县域村镇体系规划、20个乡镇体系规划和90个中心社区规划编制的调整和完善工作,尽快按照《城乡规划法》走完法定程序,尽快启动136个基层社区的规划编修,使规划在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中得到落实。
二是加强对农民自建房的管理,乡镇政府有权按照《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规定进行管理,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只有通过加强管理,才能减少在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中的阻力。
(五)整合资金,加大支持。
一是成立专门机构,负责整合各部门涉农资金,按照渠道不乱、各负其责、各计其功的原则,不改变投资管理渠道,在发改委、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下,严格按照建设项目总体规划,集中投放,综合使用,努力形成多元化投入格局,提高项目资金利用整体效益。
二是尽快出台下发加快全县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指导意见和具体的奖补政策,包括启动资金、项目整合、信贷支持、收费减免及社区居民权益保障等,并指导各乡镇针对试点村实际、因地制宜、一村一策制定具体的新型社区建设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