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建集团的调研报告5篇
只有认真分析后写出的调研报告才是有意义的,对于调研报告,写作者务必要遵循任务的需求,制定出符合实际情况的调研计划,下面是85报告网小编为您分享的陕建集团的调研报告5篇,感谢您的参阅。
陕建集团的调研报告篇1
通过本次开展医疗改革工作情况调研,发现我市基层医疗机构普遍存在服务能力不强,与医疗改革提出的构建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机制所需求的服务能力还有一定差距。导致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不强的原因如下:
一、基层医疗机构人才队伍落后。
由于基层待遇低,生活环境不便,工作后发展空间受限等原因,基层医疗机构很难招到高素质人才,即使招到也很难留住。致使基层医疗机构人才严重缺失。
二、政府的财政投资不到位。
按照省医改文件要求,基层医疗机构基础工资及“五险一金”由当地政府的财政承担,各种设备更新,基础建设等经费均由当地政府的'财政承担。目前,只有太和县政府兑现了基层医疗机构的基础工资和“五险一金”。由于政府的财政投资不到位,基层医疗机构的服务能力及发展受到限制。
三、基层医疗机构的药品短缺。
造成基层医疗机构药品短缺的原因:
1、基层医疗机构的药品目录不同于上级医院药品目录,使上级下转的患者不能得到有效的治疗。
2、基层医疗机构目录内的药品配送不到位,不能满足日常用药需求。
根据上述存在的问题,建议如下:
一、政府加大对基层医疗机构的财政投入,以提升基层医疗机构的服务能力。
二、提高基层医疗机构人员待遇,使高素质人才愿意留在基层。
三、搞好基层医疗机构药品目录与上级医疗机构药品目录有效衔接,使得下转患者得到有效治疗。
陕建集团的调研报告篇2
近年来,我市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基本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络,为保障全市人民的健康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在具体实践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基层医疗服务能力与群众需求之间的矛盾比较突出。
一、存在问题
对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视程度不够。在思想认识、发展观念上存在差距,缺乏长远的发展规划和投入机制、保障机制,制约了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建设发展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推进。
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资金投入不足。__年,全市乡镇卫生院改制为民营,致使我市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总体水平低于徐州、淮安等苏北地区。由于基础设施建设历史欠账较多,部分卫生院连一些必备的常规性医疗设备都未能配置到位。
基层医疗卫生资源配置不平衡。先进的医疗仪器设备和技术、高级卫生专业人员主要集中在城市医院,而农村卫生资源匮乏。卫生资源配置的严重失衡,致使基层医疗远远不能满足人们对基本卫生服务的需求,造成大医院拥挤不堪,小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站门口冷清的现状。
基层专业卫生技术人才严重不足。乡镇卫生院改民营后,卫技人才严重流失。同时,乡村医生队伍严重老化,通州区乡村医生中超过60岁的占54%,启东市乡村医生中超过60岁的占86%。队伍老化、文化程度偏低的现状已严重制约农村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
多元并存的医疗保障体系亟待整合。城市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与新农合,管理模式上基本相同,但属于不同部门管理,造成资源浪费。在筹资水平、保障水平方面,城市职工医保、居民医保、新农合之间都有很明显的差距。
二、对策建议
突出认识统领作用,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组织保障机制。各级党委、政府应统一认识,切实把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总规划、干部政绩和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体系,尤其是要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建设列入民生工程重要考核指标,加大考核权重。
强化政府主导作用,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经费投入机制。一是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各级政府要加大对卫生事业的投入,合理核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基本建设经费、设备购置经费等,使硬件设施达到国家和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标准,切实改善人民群众就医条件。二是提高基层医务人员待遇。提高基层医务人员的福利待遇,保障队伍稳定。尤其要重视精神病等特殊病种卫生工作人员的待遇问题,加强对他们的职业保护,给予适当津贴。切实解决村医养老待遇问题,可比照村干部的养老待遇,为村医购买社会养老保险。三是加大城乡医疗保障经办管理服务络投入。根据公民分散居住的特点,建立医保报销服务络,把管理服务触角延伸到街道社区和村镇,方便群众就近就医、就近报销。
创新管理模式,构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络科学运行机制。一是完善医务人员绩效考评机制。将岗位职责、医疗服务质量、医德医风等纳入医院绩效考核内容,绩效考核同收入、岗位、晋升等结合起来,逐步建立重实绩、重贡献,向优秀人才和关键岗位倾斜的收入分配激励机制。二是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不断完善城市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络和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络,建立长期稳定的上下联动、分工协作机制。指导城市大医院、县级医院与乡镇卫生院开展临床示教、手术带教、远程医疗等合作,提高基层医院救治能力,放大优质资源的辐射作用。三是适时建立区域性医疗卫生联合体。加快构建以三级综合性医院为龙头,由若干个三级医院、二级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组成的区域性医疗卫生联合体。实施居民选择联合体定点就医,医保以联合体为单位按定点人数总额预付,拉开不同级别医疗机构的收费标准和医保报销比例。
确立人才核心作用,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人才引进和培养机制。一是强化规划导向。各级政府要着手对所在地区基层卫生专业人员状况作深入调研,摸清本地区专业人员情况,核实缺编人员,编制基层医疗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中、长期发展规划。二是强化政策支持。实施人才服务基层激励政策。对长期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的卫生技术人员,在职称晋升、聘任、业务培养、待遇等方面给予倾斜;给基层医疗机构扩编,将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村医纳入乡镇卫生院编制;对基层医疗卫生技术人员实行绩效考核,予以奖惩。建立灵活的人才引进机制。核定一定数量编制和奖项,专门用于卫生系统优秀人才的引进和储备。畅通人才引进“绿色通道”:对急缺的特殊岗位人才,可采取降低开考比例的政策公开招录,在招录过程中,给予卫生部门、基层医院更多的发言权。推行灵活的人才培养机制。首先,建立人才培训机制。以市高等院校、重点医院为依托,建立培训基地,定期为培训全科医生和医疗设备技术人员。其次,建立特殊培养机制。参考我市定向师范生培养方式,吸引优秀高、初中毕业生报考,毕业后进入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再次,建立结对帮扶机制。分期分批安排基层医生到市、县两级医院进行岗位培训。
加快城乡医疗保障并轨,推动建立城乡一体、待遇公平的医疗保障服务机制。着力推动全市各县区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尽快并轨运行,真正实现城乡居民在参保范围、筹资机制、待遇支付、医疗保险目录、基金管理、信息系统、医疗保险定点等七统一。同时,要着手研究城镇职工医保与城镇居民医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整合问题,推动我市尽早建立基金互通、补偿政策统一的全民医保制度。
陕建集团的调研报告篇3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投)成立于1994年12月,为属全资国有企业,是国内最早设立的专业担保机构之一。集团注册资本22亿元人民币,核心业务为保证担保、融资担保、创业投资。
高新投是国内率先开展工程担保业务的担保机构。自国家推行工程担保制度以来,高新投全面推进工程领域的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投标保函、农民工工资支付保函及财产保全担保等保证担保业务品种。集团旗下投资成立了注册资本12亿元人民币的高新投保证担保有限公司,在北京、成都、广州、杭州、天津、长沙、西安设有7家分公司;在重庆、昆明、上海、南京、武汉、长春、合肥、太原、厦门等地建有25个办事处。高新投与国家级建设施工企业及各省、市的大型施工企业建立了密切的业务合作关系;构建了辐射全国的市场网络,服务客户遍及全国各地。近年来,高新投工程担保业务收入按年均50%以上的增长率飞速发展,已成为全国最大的工程保证担保机构。
在投融资服务方面,高新投成立20年来,始终坚持为中小科技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的宗旨,建成了遍布各行政区的融资服务网络。高新投通过管理文化创新、经营模式创新和业务手段创新,在培育和扶持小微型科技企业成长的同时,与被服务企业共同发展。高新投支持的华为、比亚迪、大族激光等一批高科技企业已经成为国内乃至国际知名企业;扶持的68家境内外上市企业被称作资本市场的“高新投系”;高新投结合融资担保业务,通过创业投资为企业提供直接融资服务,成功开创了投保联动支持小微科技企业发展的服务模式,打造了从“企业初创期到ipo”完整的融资服务链条,被誉为“创新型科技企业孵化器”、“没有围墙的科技园”。
高新投连续六年获得行业的aaa信用评级,是全国同行业最具知名度和品牌影响力的机构之一。秉承“求真、务实、勤勉、尽责、创新、幸福”的企业精神;不断深化、丰富和发展高新投企业文化体系的内涵;以企业文化塑造公司发展的核心竞争能力;励精图治、奋发进取,把高新投建成国内领先集“保证担保、金融服务、创业投资”为一体的综合金融服务集团。
(二)组织架构
(三)经营业绩
20xx年底公司总资产28亿元,净资产18亿元,提取风险准备金4亿元。
20xx年公司实现收入2亿元,其中:融资担保余额50亿元,实现收入7000多万元;保证担保余额156亿元,实现收入1亿多元。
20xx年—20xx年,公司总资产增长4倍,净利润增长10倍。
(四)员工结构
公司现有173名员工,硕博以上学历的占90%,理工科和经济金融类复合专业背景的占66%;具有5年以上担保操作经验的员工占职工总人数的70%以上,素质之高,行业中少有。
二、公司的业务及特点
(一)业务分类及特点
1、业务分类
(1)创业投资
创业投资公司注册资金1亿元,从事高科技企业的早期投资。
(2)融资担保
融资担保公司注册资本为6亿元,严格按照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办法运作;
(3)保证担保(工程、履约、诉讼担保)
保证担保公司注册资本为6亿元,从事工程担保业务,通过6个分公司和14个办事处,业务已向全国范围扩展;
2、特点
(1)政府大力支持,给予了大量优惠政策和基金扶持。
(2)创业投资与融资担保两家子公司是两块牌子,一套人马,既可以规避政策限制,又能提高员工利用效率。
(3)融资担保与创业投资业务集中在深圳本地,保证担保业务在全国开展。
(二)创业投资业务及特点
1、创业投资业务
创业投资业务,目前与融资担保业务相结合开展,即'投保联动',对中小科技企业进行融资担保的同时,选择具有发展潜力的企业进行早期创业投资,包括期权与股权投资。
投保联动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
(1)第一阶段
1994年—20xx年,早期无意识的被动投资阶段,在风险不能完全覆盖收益的情况下,以结合担保的股权、期权为主要方式对被担保企业进行投资。
(2)第二阶段
20xx年—20xx年,由于前10年公司对早期科技企业的代偿基本与收入持平,公司放慢了对早期企业担保的节奏,创投业务基本处于停滞状态。
(3)第三阶段
20xx年下半,公司开始转型,从主要依靠政府支持到走市场化道路为主,重新认识到需要通过投资的收益获得长远的发展动力,再次启动创投业务,以直接投资为主,投资规模在300-500万之间,所占股本比例约3-5%。
2、投保联动的特点
(1)早期项目
基本为早期项目,按创投的分类很多还属于天使投资。
(2)投资金额小,项目多
从97年开始公司股权直接投资37家企业,初始的投资额1.07亿元,平均每家仅289万元。
(3)pe倍数低
以企业的净资产或者净资产的很少倍数进行投资。
陕建集团的调研报告篇4
职工培训是企业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途径
目前,我们正处于飞速发展变化的新经济时代,内外部市场环境已发生巨变,对于我们国企改制过来的企业,其管理对象已经发生变化,更多的是需要知识型员工、知识型工作,在这情况下,谈及企业人力资源培训和管理的时候,我们必须把职工培训作为人力资源开发的一个重要途径。
一、培训是企业人力资源发展的需要
人力资源发展与培训是企业为了提高员工在执行某项特定工作或任务时所必要的知识、技能及态度或培养其解决问题之能力所采取的一系列活动。每一个企业都需要受过良好训练并具有丰富经验的人去运作,以维持企业生存所必要的活动。但是,我们企业是由三个单位的人合并组成。一批人是来自倒闭的合成氨厂,一批人是增用土地进来的,一批人是单位招进的农民合同制工人。其文化知识、技术水平普遍低下。因而,造成新的改革思路无法实行,新的管理理念无法推进,先进的设备无法使用。当企业的迅速发展之时,提升员工的技术层次、知识水平及适应性就变得非常必要。此外,员工培训的重要性是随着工作的复杂性而增加的。特别是由于港口竞争激烈,使我们企业必须改变经营方式,实行跨行业经营,这就面临着生产、服务、工作类型以及完成工作所需的技能的重新调整,以适应强大的竞争压力。因此,加强员工的培训与训练已成为我们企业所必须投注的一项活动。
二、企业人力资源培训的最终目的
1、帮助员工提高其知识、技能和能力,以不断适应工作的需要。员工担任某项业务及职责现在或未来所必要的知识、技能及态度和企业期待的职务水平与员工的实际能力与水平之间往往存在着差距,如何弥补或拉近这其间的差距,就必须依赖于良好的训练与培训。
2、调和员工的信念和价值观,以培养正确的职业观念。人们的观念和价值观也是随着时代的发展在改变,为使员工能够接受新的观念,就须通过培训为其灌输新知识、新观念,以此来调和或改变其价值观,以帮助员工改善其工作态度并树立起正确的职业观念和价值观。
3、培训有利于人力资源配置。最简单地说,就是将合适的人放到合适的岗位上。人与人从性格、气质、兴趣到专业都有着巨大的差别,如果各取所长,对于企业的发展显见是有利的。解决这一问题,就是要求对企业现有职工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
4、培训人力资源是企业岗位的有效填补。企业对员工的培训,一般可分三种目的。第一,正常补充,这是针对企业原有职工离职、退休等情况所作出的补充。第二,替补缺勤,这一情况与正常补充有相似之处,却又不同于正常补充,例如,企业原来实行六天工作制,现改为五天工作制。就必须配备一批复合型人才。从而,有利于解决,我们港口企业存在忙闲不均的现象。
三、企业人力资源开发必须通过培训
企业在挑选、录用职工的时候,虽然进行了大量的工作,采用了考试、测试及其它科学方法,但这些新职工并不是一开始就具备完成规定工作所必需的知识和技能,也缺乏在企业集体中同心协作的工作态度。因此,企业为使他们尽快掌握必要的知识、技能和应具备的态度而对他们进行教育培训。同时,企业是在一个不断变动的经济技术环境中生存和发展的,企业职工的知识、技能和工作态度就必须与这种不断变动的外部环境相适应,知识、态度不断更新,技能不断提高。所以,职工培训是企业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途径。
四、企业人力资源培训的内容
一个企业完整的职工培训工作应包括以下三方面的内容
(1)职工知识的培训。进一步动员和鼓励职工参加学历培训,对干部和科技人员进行专业技术、计算机、外语等科目的继续教育,对全体员工,开展普法教育。通过培训,应该使职工具备完成本职工作所必需的基本知识,而且还应让职工了解企业经营的基本情况,如企业的发展战略、目标、经营方针、规章制度、安全管理等,便于职工参与企业活动,增强职工主人翁精神。
(2)职工技能的培训。主要是坚持以岗位培训为重点,以提高岗位技能和经济效益为目的,紧紧围绕企业生产经营、技术革新开展教育培训。通过培训,使职工掌握完成本职工作所必备的技能,如谈判技能、操作技能、处理人际关系的技能等,以此也能够培养、开发职工的潜能。
(3)职工态度的培训。职工态度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公司的生存和发展。必须通过培训,建立起企业与职工之间的相互信任,培养职工对企业的忠诚,培养职工应具备的精神准备和态度,增强企业集体主人翁精神,企业与其所处的环境关系十分密切。特别是企业职工在企业内、外的言行代表着本企业全体,直接影响着企业的形象和声誉。因此,企业应从长远利益和整体利益出发,采取多种方法树立企业的自豪感,产生企业的向心力,教导职工自觉地维护企业的声誉和利益。
五、企业人力资源培训的目标和基本原则从企业方面来看。
企业职工培训就是要把因职工知识、能力不足、职工态度不积极而产生的影响控制在最小限度。如果企业不对职工进行培训,不引导职工依靠自学来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知识和技能。就会阻碍企业的发展,所以,我公司今年专门安排时间对员工进行理论知识与操作技术的培训,统一组织考试,对不合格的人员,待岗学习,直至考试合格方可上岗。只有这样有组织、有计划、系统地进行培训才能提高职工的知识水平、工作能力和职工的能动性。才能达到企业发展的需要。
六、企业人力资源培训基本原则
为使企业培训工作的有效进行,必须掌握培训工作的几项基本原则:
(1)经常鼓励职工积极参加学习和培训;
(2)要预先制订培训后期望达到的标准;
(3)积极指导职工的培训和学习;
(4)培训和学习应是主动的而不是被动的;
(5)参加培训者要能从培训中有收获、有满足感;
(6)采用适当的培训方式和方法;
(7)培训方式要多样化;
(8)对不同层次、不同类别的培训对象要采取不同的培训方法。
总之,现代改制企业中,不论是管理者,还是普通员工,都存在着教育和再教育的问题,常言道,人长到老学不了,只有企业每年对员工不断地组织学习、培训,才能使企业人才得以合理配置,企业才能进一步地得以发展壮大,长久不衰。
陕建集团的调研报告篇5
近几年,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纳税人也由单一的一元化经济形式向兼并重组、多元多样化方向过渡,新兴集团性经济体也如雨后春笋般涌现。集团性企业形成的母子公司、兄弟企业,其对外经营的经济实力、生产效率、市场的占有率与扩张率等显著增强,其在筹资、投资、经营活动中的运作机制与对资金的调度能力,以及在企业收入、成本、费用等事项上的税收筹划也都优于单一独立性企业,并且集团性企业对国家财政收入的贡献更是在逐年增长。但也有部分集团公司采取了一些非法避税手段,扰乱正常的市场经济环境与税收秩序,同时也发现与暴露了税务部门当前在税收征管工作中存在的一些不足之处和薄弱环节。下面,就如何进一步加强集团性企业税收征管,做一些粗浅的探讨。
一、当前税务部门对集团性企业税收征管的现状
当前税务部门对集团性企业税收征管的现状和征管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日常税收巡查工作的浅表性。目前基层分局责任区管理员对集团企业的日常巡查工作主要是对企业的一些案头静态资料,相关动态经营表面变化情况的口头性询问、了解,即使是实地检查、巡查,也是粗略性的了解与查看,对集团企业财务核算与企业实际经营运作之间实质性的差异与联系,了解甚少或无法了解,其收到的效果不是很大。
2、日常税收征管工作的畏难性。调研中,发现目前责任区管理员对集团性企业征管工作的畏难性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思想上畏难。集团性企业基本上都是分局、区局乃至区、市政府的重点税源企业和龙头性企业,管理员心理压力较大,工作上怕出错,不敢轻易采取一些强硬的征管手段和征管措施,怕遇到阻力,也怕得罪人;
(二)是业务上畏难。日常税收征管工作中,集团性企业大多数所涉税种较宽,有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更有营业税、房地产税、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出口退税、个人所得税、预提所得税等税种,这对责任区管理员就提出了高要求、高标准。要求责任区管理员在掌握的税收政策、会计业务核算上要做到“全、广、精、深”,其难度系数高了许多;
(三)是实践上畏难。在基层税收征管实践中,尤其是对集团性企业进行解剖或调研时,责任区管理员往往是怕走进去出不来。有些集团企业跨省、市、区(县)甚至跨国经营,集团内有内资企业、外资企业以及境外公司等,涉及到的主管税务机关可能属于不同的省、市、县以及区(县)内的不同管理分局和管理机构。故而有时对集团性企业开展的服务性调研或项目解剖工作深度不够,调查流于表面文章。
3、日常税收检查的单一性。责任区管理员对决策监控系统、票表比对系统产生与形成的相关集团企业异常信息的检查,如红字发票的检查、运费发票的协查、税负偏低情况的核查,往往就事论事,不深究、不去挖掘集团企业间深层次的原因,仅停留于查出一般性问题即可。
4、纳税评估工作的局限性。通常情况下,基层纳税评估人员仅对集团内某一企业当期(一般当季或所属月份)或当年(一般为当年1月至当年评估期)情况进行评估,评估时间较为紧凑,评估工作量又大,以前年度往往成了纳税评估的“免扰区”。同时,在评估工作中,评估人员对纳税人涉嫌非法避税事项进行合理调整时,却又很难把握“合理”这个尺度,区域内同行业合理性参照指标欠缺,税务人员易产生较高的执法风险。因此集团关联企业业务的调查有时也满足于“浅尝即止”。
5、税务稽查工作的约束性。目前,基层分局a级诚信纳税人的评定,虽说不分经济性质,不分规模大小,只要具备并符合诚信纳税人条件都可参评,但必竟a级诚信纳税人的评定名额有限。故基层分局对a级诚信纳税人的评定主要还是以规模性企业、重点税源企业、集团性企业中的主要企业为主。根据国税发〔20xx〕92号文关于《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办法》第三章第十一条的规定:对评定为a级的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可依法给予除专项、专案检查以及金税协查等检查外,两年内免除税务检查的鼓励。如果集团中成员企业连续两、三次被评为a级诚信纳税人,那么该企业连续五、六年甚至更长时间都与日常性税务稽查“无缘”。
6、税企沟通方面存在偏颇性。在对集团企业的税企沟通方面,基层管理分局往往片面强调税源、税负的管理,而对纳税风险点的服务、在税法解读的系统性、全面性方面还做得不够或欠缺。对集团企业在会计制度执行中存在的税法与会计制度的差异、主要会计科目会计核算的明细程度、产品生产经营的运作机制等方面相互沟通的力度、深度不够。
二、集团性企业税收征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经过筛选,我们对近10户集团性企业进行了为期几个月的调研工作,发现目前集团性企业在税收征管中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存在不及时申报应税收入的情形。调研中,我们发现目前集团性企业不及时申报应税收入的情形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直接通过“ 发出商品”科目进行核算,并长挂“发出商品”科目,直到客户来款后方才开票实现销售。而在责任区管理员日常巡查、检查工作中,纳税人则将之解释为向分支机构、外地办事处发出的“样品”等事项来处理;二是生产工期12个月内的短线产品长挂“应收账款”或“预收账款”科目进行混淆核算。一旦遇税务人员询问,则解释为对方单位的预付款项,从而达到将应税产品推迟开票、推迟申报的目的;三是根据销售部门的“传递单”开票申报。调研中发现集团企业的销售部门与财务部门往往各负其责,互不干预,应税产品的销售完全不按增值税和所得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确认收入;四是有些集团企业存在对外产品建设工程业务,如销售给房地产公司的门窗等产品,为上市公司或规模性企业生产的成套设备等,“单设”工程处进行核算。工期短的,未依法及时确认收入,工程超过12个月未完工的,增值税方面,未依法在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确认收入,所得税方面,未在纳税年度按工程进度或完成的工作量分批或分次确认收入,直到工程竣工决算后,方才一次性确认应税收入或甚至在对方款项全部收到后方才确认收入。企业长期处于低税负、无税负状态或经营常年处于亏损状态。
2、集团内关联企业在关联业务定价上存在随意性。目前,集团性企业产品都采用集团统一的“品牌”对外销售,因此其成员企业往往通过先开票给集团公司,再由集团公司开票给客户最终实现销售的。而由于成员企业在产品合同的签订、销售的履行、款项的收付、销售人员工资的支付等方面无须支付费用,故成员企业往往按照扣除上述销售费用的一定比例(通常称为扣点)开票申报纳税,由于其费用列支不可分割,在税收征管实践中可确认为合理性行为。但有些集团公司或成员企业往往存在着享受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如享受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三免二减半”税收优惠、符合条件的社会福利企业限额内“先征后退”税收优惠以及享受《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所列专用设备投资应纳税额抵免的税收优惠等,故而其在开票扣除销售费用比例时或高比例扣除如18%-20%,或低比例扣除如2%-3%,企业何时优惠期结束或发生变化,何年重新定价,表面上看似乎企业定价原则长期不变,实则是规避了国家税收、转移了企业税负,最终达到了少缴税的目的,通过不合法的税收筹划,自我实现了集团企业利润的最优化目标。
3、关联企业通过相互占用资金转移费用。调研中发现集团性企业通常都以集团公司的名义对外筹资、融资,融资款项各成员企业可共同享用,而利息费用的支出则有意向实现利润较多的企业或不享受税收优惠的企业倾斜,享受税收优惠的企业在经营资金的收取与支付上,则往往通过互转往来的方式由其它企业代付代收,从而规避了长、短期借款问题,并通过“往来链条”在成员企业间实现购销经营资金的循环。
4、利用特殊混合销售行为在应税税种间进行避税。调研、评估中,发现部分集团企业对销售自产货物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的混合销售行为,存在主体税种跨征管机构征收与管理的情形,如纳税人销售自产金属结构件、铝合金门窗、大型机器设备等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见于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六条规定)。其增值税与营业税分别隶属于国税与地税部门征管时:一是通过“平价”或“低价”开票销售在集团企业或非独立核算分支机构间转移货物实现避税;二是通过加大安装费用等的不合理比例利用“税率差”进行非法避税。
5、集团企业间存在随意调节人工成本核算的情形。调研中发现,集团成员有符合条件的社会福利企业或免征、减征所得税优惠的企业,其用工人数与工资支出在成员企业间的分配存在明显的不合理性,具有随意分配、调节成员企业利润之嫌。
6、存在非法提取永久性差异支出增加费用、减少利润的情形。特别是存在于集团企业长期处于日常纳税评估、税务稽查的“免扰区”状态下。如调研中发现部分集团成员企业提支了应据实进行扣除的基金、费用和巧立明目提取而无需支付的基金、费用,利用税务检查的“时间差”打“插边球”,缩减应纳税所得,少缴所得税。
7、企业存货的会计核算不够规范。尤其表现在对库存商品的核算上,有些集团企业其库存商品的收、发、存与其销售存在着非常密切的关联性关系时,如通过核实库存商品在各环节的流转数量能够测算、核算出其应税销售数量时,企业往往在账上有意不核算数量,仅按批次、金额进行粗放性、规避性的核算,从而给税务人员日常巡查、评估、检查等工作增加难度,设置障碍,请其绕道而行,使其无功而返。
三、对加强集团性企业税收征管的建议
1、加强责任区管理员日常巡查工作的深度。巡查工作开始前,要充分收集政府、工商、地税、外贸、海关等有关部门的外部信息资料,加强信息的交换、更新、反馈,同时充分利用内部一户式管理系统和决策监控软件系统等征管信息平台,调阅集团企业的各类、各项静态数据资料,分析、排查异常数据信息资料,列出主要疑点和巡查的主要环节、主要方面,有目的地进入集团企业,运用趋势分析法、历史分析法、同行业比较分析法等进行深层次的巡查、核查工作。
2、加强税收、会计业务的全面、深入的系统学习。集团性企业的税收征管不仅要求责任区管理员须掌握较全面的税收政策,具备较高的会计业务和会计核算知识,而且要求其具有一定的经济管理、市场营销、计算机网络等方面的知识。因此,加强学习,只有水平过硬了,才有充分的发言权利和动手能力,才能走的进、出的来。
3、建议试行集团性企业集中管理制度。建议基层所辖集团性企业较多的分局,可以实行集团性企业选派一至二名税收、会计业务水平较高的管理员专人统一管理的办法,从而提升集团企业税收征管的质效,积累集团企业专业管理的经验,探索集团性企业重点、专业性管理的有效途径。
4、建议国家税务总局在适当的时候取消a级诚信纳税人两年免查(除专项、专案检查和金税协查外)的优惠鼓励政策。税务部门依率计征,纳税人依法纳税,应是征纳双方税收合作信赖主义原则的基础,税务部门不宜发“免检牌”给纳税人作“筹码”。对未来事项形成的不公平税收待遇,一定程度上破坏了正常、和谐的征税关系,一段时期税务稽查监控的职能,对具有免检资格的纳税人而言出现了“真空”。
5、开展经常性、深层次的检查与调研工作。建议由省、市、区(县)统一组织开展行业性集团企业、规模型集团企业、重点税源类集团企业、风险性集团企业等类型的服务性调研、日常性税务稽查工作。从而逐步增强对集团性企业的纳税服务、会计核算的规范与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6、切实加强税企沟通。为集团公司全方位地解读税收政策法规,加强税收与会计在销售实现、费用列支方面差异性的辅导与解读工作,建立集团性企业每年1-2次系统性税法解读制度,进一步提升集团企业的纳税遵从度。
7、有效规范集团企业转让定价与转移税负行为。一是建议省、市局定期发布(半年或一年)或参照上年发布区域内行业产品转让定价的预警区间指标,以及符合条件征收营业税的特殊混合销售行为行业性应税建筑业劳务的预警区间指标。从而提供给基层一线征管人员在征管实践中参照适用;二是依照《征管法》、新《所得税法》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关联企业《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采取非受控价格法、再销售价格法、成本加成法、交易净利法、利润分割法等方法,对集团企业的关联业务,合理进行关联交易的转让定价调整。
8、严厉打击集团企业间有意虚列、多列或少列成本费用,转移利润、减少应税所得的行为,日常评估工作中,发现一次,打击一次,发现二次,移送稽查,严查重罚。
9、有效规范集团企业会计核算行为。特别是加强与规范纳税人产品成本的核算。对其有意不核算产品数量,规避税务机关监督的行为,要加大执法的力度,采取强硬的措施,责令其限期改正、罚款甚至于取消一般纳税人资格,净化公平竞争的税收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