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镇民政工作计划5篇
有了工作计划,我们可以更好地协调和配他人的工作,通过工作计划我们能够更好地制定和计划,提高工作的目标导,下面是85报告网小编为您分享的2023镇民政工作计划5篇,感谢您的参阅。
2023镇民政工作计划篇1
一、低保工作
1、认真按照上级民政要求做好社区低保工作,做到应保尽保积极做好对低保对象及社区居民宣传低保政策的工作,争取把工作做到细致、准确、周到,让居民对社区低保工作满意。
2、深入开展走访慰问工作,对申请低保户的家庭进行了解调查,确保调查结果真正有效,要对他们的资料了如指掌,从而对低保对象的审查、审批工作提供准确的第一手材料。发现不属实情况积极配合民政部分进行清查。对生活困难的家庭,及时上报社区民政办,确保工作落实到实处,使民政工作的扶贫扶困的作用得以充分体现,让每个困难家庭都能享受到最低生活保障。
3、定期入户了解低保对象的家庭生活状况,认真做好动态管理。
5、组织低保对象积极参与社区活动,为社区各项服务工作做出贡献。
6、严格低保档案的建立,资料齐全,认真保存,以备上级部门审查。
7、积极开展慈善援助活动,努力做好民政各项工作安排和实施,切实为辖区困难家庭、低保户办实事、好事,解决他们的生活困难。
二、双拥工作
1、做好军属的优抚和慰问工作,经常对他们进行走访,了解他们在工作和生活上的情况,及时帮助他们解决一些实际困难,给他们的关怀和帮助。
2、认真学习业务知识及相关政策,提高自身素质,限度地为本社区居民提供服务,让上级领导放心,居民满意。
三、残疾人工作
1、做好元旦、春节走访慰问活动。
2、做好全国助残日、助残宣传活动。
3、搞好残疾人保障法的宣传,积极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总之,我们一定要把民政工作做到实处、落实到实处,使广大居民家庭切实真正的享受到优惠政策。
2023镇民政工作计划篇2
xx年全市民政工作要以党的xx大和xx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紧扣构建和谐社会这个主线,不断强化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理念,深化亲民、利民、为民实践,着力改善民生,推进基层民主,深化双拥创建,加强社会管理,优化民政公共服务,努力铸造社会平衡稳定机制,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特困群体、优抚群体的基本权益,充分发挥民政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基础作用,为我市在全省率先进入全国先进县市行列、率先实现全面小康目标作出新贡献。按照上述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快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一)完善城乡低保制度。城乡低保工作以加强规范化管理和争创全国基层低保工作规范化建设先进单位为重点,进一步完善低保申请、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审核审批程序。强化家庭收入核算,倡导诚信求助,加强动态管理,切实做到公平施保,应保尽保,应退即退。扎实推进分类施保,对重点保障对象实行重点保障。密切关注生活必需品价格变动对困难群众生活的影响,建立与经济增长和物价水平相适应的保障标准增长机制,适时调整提高保障标准、发放临时补助。协调配合有关部门落实水电、住房、医疗、教育等配套救助政策。组织低保对象参加职业技能培训,促进再就业。不断创新救助机制,完善救助政策,规范救助行为,形成以城乡低保为基础,以其它社会救助和社会帮扶为补充的社会救助方式,实现城乡社会救助一体化、组织网络化、管理社会化,最大限度保障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二)提高五保供养水平。认真贯彻落实《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完善五保供养配套政策,严格审批条件和程序,落实供养责任和待遇。建立五保供养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强化服务理念,优化管理服务机制和制度。大力开展模范福利院创建和提档升级活动,提高农村福利院的管理和服务水平。
(三)优化医疗救助制度。按照便民救急的原则,改进救助方式,采取比例救助与定额救助相结合,事后救助与事前、事中救助相结合,大病住院救助与慢性门诊救助相结合的救助方式,资助农村五保户、农村低保户和重点优抚对象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市低保对象参加医疗保险,确保参合率和参保率达到100%。加大城乡贫困群体大病医疗救助力度,降低救助门槛,取消病种限制,提高救助标准。
(四)完善城乡居民临时救助制度。对因病、因残、因灾等各种特殊原因造成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家庭,给予非定期、非定量的临时救助,着力缓解城乡困难群众突发性、临时性生活困难。
(五)完善城乡自然灾害救助制度。加强救灾应急机制建设,细化救灾应急预案,建立乡镇街道办事处灾情速报网络,明确灾情速报职责;制定自然灾害救助规程,规范灾害救助申报审批程序,将救灾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确保拨付及时、专款专用;建立健全灾害救助档案,按救灾卡发放救济款物,确保因灾倒房当年恢复。
(六)加强流浪乞讨救助工作。认真落实救助管理机构基本规范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基本规范,提高救助管理工作水平。服务四城联创活动,做好生活无着的流浪未成年人、危重病人、传染病人、精神病人等特殊困难人员的救助、劝返和护送工作。12下一页
2023镇民政工作计划篇3
党的把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作为全党的重大政治任务。改善民生,解决群众的生活困难,既是一件重大而紧迫的现实问题,又是需要艰苦努力的长期工作任务。
因此,我们必须以对历史、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加倍努力,更新观念,明确思路,抓住重点,突破难点,勇于创新,使全街民政工作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实现新发展,在上新台阶。按照市民政工作会议的部署和要求,20xx年全街民政工作的主要任务是:打基础、抓服务、促和谐。重点是: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推进养老服务社会化;抓好社区服务网络建设;夯实民政基层基础性工作。
一、社会救助工作
1、按上级要求做好城镇低保对象排查工作。对低保对象排查率要达到100%。
2、随着低保工作的持续发展,抓好规范管理,把工作做实、做准是我街道民政工作的基础。今年我街道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门的各项政策,完善相关报批手续,加大工作透明度,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照章办事。对群众提出的问题及时调查,确保工作做到严格把关。
3、进一步扩大医疗救助覆盖面。做好低保户、特困户、重点优抚对象、三无人员等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努力推广即报即结,着力解决困难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使困难群众得到切实有效的救助。
4、逐步扩大救助范围。要继续推进分类施保和专项救助。继续开展形式多样的扶贫帮困送温暖活动,有针对性地解决贫困群众基本生活、就医、子女上学、居住等方面的实际困难。
二、救灾救济工作
1、加强救灾物资和资金储备。按照救灾工作分级负责和救灾资金分级负担的机制,协调或督促各社区储备一定数量的救灾物资,做到未雨绸缪,确保灾害来临时受灾群众生活有保障。
2、提升救灾工作综合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灾害救援应急机制,全面落实救灾应急预案,规范避灾场所管理,提高救灾应急反应能力。
3、做好防灾减灾宣传教育。组织督促各社区加强对群众的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广大群众应对灾害知识的知晓率和避灾自救的能力。
4、落实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工作。简化临时救助工作流程,及时有效地给辖区因突发灾祸造成的临时困难对象给予一定的救助。
三、 双拥优抚安置工作
1、深入开展双拥创建活动,扎实推进双拥工作。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的国防意识,不断加大军民度,深入开展军民共建,科技拥军活动,在重大节日期间,做好对优抚对象的慰问工作。
2、认真贯彻落实优抚政策,保障优抚对象权益。认真落实各项优抚政策,特别是党中央、国务院新出台的解决优抚对象的生活难、医疗难、住房难问题,进一步完善优抚政策政务公开。
四、社会事务工作。
1、大力发展社区志愿者队伍。不断建立建全志愿者、义工实名制,完善义工、志愿者工作机制,提高公众参与度,创新活动载体,注重活动实效,进一步完善社区服务功能。通过加强民政干部职工、社会工作人才和社区志愿者“三支队伍”建设,逐步形成以行政力量为主导、专业力量为支撑、公众力量为基础的民政工作人力资源保障新格局。
2、继续开展“和谐社区示范单位”创建活动。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多渠道吸纳社区工作人才,定期进行各项方针政策培训,提高民政工作专业化服务水平,不断完善社区工作机制,增强社区功能,提高社区服务水平。
3、大力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满足老龄群体基本需求。今年要将养老服务社会化工作作为全年工作重点,按照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社会福利发展新模式,进一步完善活动主题多元化,服务设施规范化,服务对象大众化,服务人员专业化的为老服务新格局。并以此为契机、动员社会服务机构,发展为老服务产业,开展为老服务。组织志愿者队伍深入开展与“困难、空巢、孤寡、残疾”老人结对关爱多种形式的活动,形成人人关爱老年人的浓厚氛围。
五、计财工作
1、加强民政经费管理使用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年度经费预算工作和抚恤补助资金的发放工作。确保城镇低保、抚恤补助、救灾救济、民政事业等专项资金的足额及时发放。
2、加强民政信息宣传工作。继续抓好民政信息工作动态管理,客观公正地反映和宣传民政工作情况,提高民政工作影响力和知名度,为民政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3、健全民政信访制度。认真接待处理民政信访案件,就地解决好各项问题,防止和杜绝各种越级上访等恶性事件的发生。
新时期民政工作面临着难得的发展机遇,让我们在市民政局、街道党工委的领导下,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以与时俱进的求变思想、敢为人先的创新精神、跳跃式的发展节奏、善于领跑的工作方法,狠抓工作落实,为实现**街道民政工作新发展,为和谐社会的全面振兴,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2023镇民政工作计划篇4
1.全力配合,确保20xx年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平稳顺利完成,并加强新任干部的培训教育。深化“三社联动”和家庭综合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确保财政资金有效使用,为群众提供优质社区社工服务。
2.进一步加大全区救助力度,适时提高我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供养标准;完善救灾工作体系建设、落实建设区级救灾物资储备仓库相关工作;根据三年经验,结合我区社会救助体系,深化社会救助购买社工服务。
3.推进区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创新社会服务工作模式,搭建全区养老信息平台,打造为老年人群体的不同需要提供多元化的养老服务的综合体。加强养老机构扶持,落实机构补贴资金审核、发放,进一步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建设,促进养老事业发展。
4.继续实施“银龄安康行动”计划,为老年人提供贴心保障;组织老年节文艺演出和关爱慰问活动,落实高龄津贴和老人优待政策,让老人共享社会发展成果。
5.继续做好孤儿保障工作,按照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管理系统要求,及时录入散居孤儿信息,建立散居孤儿档案,实行动态管理,继续做好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资金发放工作。
6.全面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针对各类社工人才举办社工系列培训,全面提升在禅服务的社会工作人才的专业能力。继续开展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补助工作,持续激励基层社会工作者参加社工职业水平考试。购买社工人才登记管理服务,规范本区持证社工的登记管理。
7.逐步规范社会工作服务信息化管理。拟开发建设一套社会工作服务信息管理系统,为社工开展服务提供信息化工具,为机构服务管理,方便购买方和评估方监控,规范本区社工服务管理,加强社会组织规范管理工作。
8.开展社会组织年检工作。继续开展财务审计工作,加强对社会组织资金的监管。联合相关部门开展非法社会组织的查处工作,建立联合执法机制。继续做好社会组织登记审查,出台社会组织名称预先核准规范指引,完善业务主管单位前置审查。按照应建尽建的原则,加大社会组织党组织组建力度,实现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
9.做好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工作。一是进一步扩大社会组织等级评估范围,开展20xx年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促进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二是进一步推动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使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三是加强社会组织实践基地的建设,为全区社会组织服务。四是开展社会组织创投大赛,通过项目扶持的形式,促进项目落地。
10.依法开展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加强与地税部门的沟通合作,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地税代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继续推进网上年审工作,进一步提高年审效率。
11.活化xxx区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通过深入开展订单式职业技能培训,建立培训与就业挂钩体系,切实提高残疾人职业技能,帮助他们选择合适的工作岗位,实现精准就业的目的。
2023镇民政工作计划篇5
20xx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民政厅的有力指导下,我局能紧紧围绕大局,真抓实干,开拓进取,不断推进全市民政事业的创新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20xx年主要工作亮点
(一)民生保障任务顺利完成。
1.城乡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全部达标。12月底,全市纳入低保救助的困难家庭有33915户76623人(其中城镇低保家庭6372户13385人,农村低保家庭27543户63238人),城镇、农村低保标准分别为420元/人月、270元/人月,比去年分别提高了40元/人月、30元/人月,比省划定我市20xx年的最低标准均高出10元/人月;城镇、农村低保平均补差分别为384元/人月、181.8元/人月,比20xx年省的目标任务分别高出10元、9.8元。各县(市、区)城镇、农村低保补差水平全部达标,全市累计发放低保资金18683.51万元。城乡低保救助作为省十大民生实事之一,已提前圆满完成。
2.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全部达标。12月,全市纳入五保供养14947人,其中集中供养1267人,分散供养13680人;各县(市、区)五保供养标准全部提高到不低于当地20**年度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全市集中和分散供养标准月人均均为580元,占20**年度全市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6%。全市累计发放五保供养资金9564.98万元。作为省十大民生实事之一,五保救助已提前圆满完成。
3.城乡医疗救助标准全部达标。今年全市累计支出住院医疗救助资金3271.76万元,累计住院救助15291人次,医疗救助人均救助标准2140元,比省20xx年提出人均医疗救助标准提高到1556元的目标高出584元,更好地缓解了困难群众的医疗难问题。该项工作作为省十大民生实事之一,已提前圆满完成。同时,认真做好资助城乡低保、五保对象等困难群众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全年资助9.5万人,资助资金1142万元。
4.孤儿生活保障工作全部达标。全市集中供养和散居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分别提高到1240元/人月和760元/人月,100%按政策落实到位。12月底,全市有孤儿2274名,其中集中供养575名,散居供养1699名,全年累计支出孤儿供养补助资金2405.09万元。该项工作作为省十大民生实事之一,已提前圆满完成。
5.殡葬基本服务惠民免费政策全面覆盖。积极推进落实殡葬基本服务由政府免费提供政策,适当扩大免费提供殡葬基本服务对象范围,出台了《**市民政??
**市财政局关于全市城乡居民殡葬基本服务由政府免费提供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从9月1日起对凡在本地或异地死亡且遗体实行火化的本市户籍居民,实施殡葬基本服务由政府免费提供政策。实施殡葬基本服务免费政策全市预计免除6000宗,免除费用共914.2万元。
6.
20xx年“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工作成效显著。全市募集捐款共4586.58万元。同时,各地各单位认真部署开展对20**年市慈善会返拨扶贫济困捐赠资金安排使用情况的自查,摸清各地各帮扶单位捐赠资金安排使用情况及成效,推进扶贫资金规范管理。
(二)自然灾害救助和重建家园及时有效。
在遭受强台风“彩虹”袭击后,我市各级民政部门快速反应,紧急派出工作组深入灾区,全力以赴组织、指导开展灾害救助工作,调运并发放救灾物资,妥善安排灾民的基本生活,努力帮助全倒户重建家园,确保他们有地方住、有饭吃、有衣穿、有水喝、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所有全倒户全部得到妥善安置。据统计,今年以来,全市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12154人,安排救灾资金1100多万元,发放应急期和过渡期生活救助资金269万元,紧急调运发放矿泉水、大米等救灾物资一批,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妥善安排。
(三)社会福利事业全面推进。
一是努力推进县级养老机构建设。阳春市养老院项目施工正在进行中。阳西县养老院前期工作已完成,目前已完成建设局工程修建性规划设计,下一步将进行报建手续,报县政府审核中。二是出台了相关政策推动养老服务事业发展。制定《**市民办养老机构资助办法》,进一步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社会福利事业的积极性,扶持民办养老机构健康发展。三是不断强化殡葬管理力度。加快推进“阳光殡葬”建设,认真开展好各级殡仪馆“殡仪馆公众开放日”活动,实现殡仪馆与公众的良性互动,不断增强殡葬行业透明度,提高殡葬服务满意度。今年6月,省民政厅组织对我市20**-20**年度殡葬事业发展目标进行考核,对我市殡葬管理工作的成果予以充分的肯定。
(四)村务公开工作不断规范。
一是做好村务公开栏升级改造,按照新颁布的《广东省农村党务村(居)务公开栏统一模板样式》,指导村(居)委会做好公开栏升级改造,争取省级村务公开栏升级改造经费42.4万元,各县(市、区)自筹解决村务公开经费60万元,全市基本完成村务公开栏改造升级。二是加强村务管理规范化,发放村民委员会会议记录簿、村民委员会工作大事记录簿、村务公开记录簿、村务监督记录簿等村务记录“四簿一卷”710套,规范村级事务记录。三是开展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创建,89个村(居)申报20xx年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村(社区),五年全市累计615个村(居)创建广东省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村(社区),占74.45%。
(五)城乡社区建设扎实推进。
一是加强城乡社区基础设施建设,把支持社区办公用房建设纳入群众路线教育整改一项内容,下拨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160万元,同时,落实社区公共用房配套资金520万元,资助24个社区办公用房建设。二是创新社区治理和服务,积极探索社区治理新方法。江城区推行片区经理人社会治理新模式,以片区为基层社会管理单元,对管辖的片区实行“定片、定人、定责”的三定工作机制。该项目作为我市民政工作亮点在20xx年全省民政工作会议上印发。
(六)双拥优抚安置政策进一步落实。
一是全市动员开展创建全国、全省双拥模范城活动。以抗战胜利**周年、建军**周年和创建新一轮双拥模范城(县)活动为契机,广泛开展了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宣传教育活动。印发了《**市创建第十届全国、省级双拥模范城(县)实施方案》,严格按照《双拥模范城(县)创建命名管理办法》和《全国双拥模范城(县)考评标准》的要求开展自检自查,做好双拥模范城的申报相关工作,并顺利完成上级的迎检考核相关工作。二是开展拥军优属慰问。春节、“八一”建军节期间,全市各级党委、政府组成拥军优属慰问团,通过召开军政座谈会和走访慰问等形式,对优抚对象和军休干部进行了走访慰问。同时,全市支持部队建设2716.2万元,帮助驻军部队解决实际困难。三是落实优抚政策。全市按照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粤民发〔20xx〕182号)精神,调整了部分重点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标准,建立健全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自然增长机制,及时、准确、足额发放到优抚对象的手中。四是做好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20**年冬季至今,全市共接收退役士兵803人。
(七)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得到加强。一是大力培育壮大社会组织。20xx年全市社会组织数量达到1542个,新增323个,增长26.5%。二是大力推动社会组织规范建设。一方面,继续深入落实行业协会商会“去行政化”,另一方面,积极开展实施了社会组织分类等级评估,制定了《**市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评估评分细则》、《**市全市性联合性社会团体评估评分细则》和《**市全市性专业性、学术性社会团体评估评分细则》,并将等级评估结果与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挂钩,促使社会组织依法办会、规范运作。目前,我市共有43家社会组织被评为3a以上等级,其中4a以上的有23家。同时,我们公布了3批具备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的社会组织目录。三是切实抓好社会组织“提升年”建设。认真抓好社会组织品牌化和枢纽化建设,积极配合市社工委建立我市枢纽型社会组织的认定机制。目前,我们已配合做好枢纽型社会组织、示范性社会组织评定工作,已配合举办了三期社会组织负责人培训班。同时,出台《**市市级培育发展社会组织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大力推进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工作。
(八)行政区划调整目标顺利完成。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我局会同市委政研室积极推动调研论证和相关申报工作,顺利完成了阳东县撤县设区行政区划调整任务。20xx年1月21日,**市阳东县撤县设区挂牌,正式成为**市中心城区的重要组成部分。指导做好阳春市部分街道的行政区划调整工作。同时,认真做好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试点工作,现已顺利通过了省民政厅、民政部的考核验收。
(九)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稳妥铺开。今年我局重点抓好三方面工作:一是着力组织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会同市委组织部、市社工委联合下发文件,并以派发传单、新闻媒体报道等形式做好宣传发动,报考人数由20**年的300多人增加到今年的908人,通过职业资格考试的共有99人,比上年通过考试的的31人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二是着力推进社会工作服务试点工作。确立**市养老院“颐年安康”养老院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市社会福利院专业社会工作服务示范创建项目以及**京师社会工作中心“慈幼共融守望相助”困境帮扶服务项目作为重点扶持的3个试点项目,其中市养老院、**京师社会中心项目还获得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的资助各10万元。三是着力培育发展民办社工服务机构。至目前止,全市共有民办社工机构6家,其中今年以来新增加4家,不再局限于民政部门一家发展专业社工服务,为我市社工人才队伍建设带来了经验和活力。
此外,专业社工服务、婚姻登记、收养登记、流浪人员救助工作都得到规范有序的开展。在肯定工作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仍然滞后。二是重特大疾病的医疗救助和宣传的工作力度还不够大。三是殡葬基础设施和服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20xx年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补差水平。加强全市低保动态管理,完善低保“应保尽保、应退尽退”机制,及早制订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补差水平实施方案和20xx年**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实现20xx年城镇、农村低保标准分别提高到不低于省公布的最低标准(预测达到470元/人月、310/人月),城镇、农村低保补差分别提高到不低于423元/人月、195元/人月的目标。
(二)进一步提高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加大地方五保供养资金的投入,督促各县(市、区)尽早制订提高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实施方案,实现各县(市、区)20xx年农村五保供养标准提高到不低于当地20xx年度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的目标。
(三)进一步提高医疗救助人均救助标准。切实抓好城乡医疗救助工作,推动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继续落实好城乡低保对象基本医疗救助比例不低于70%,实现医疗救助与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商业保险有效衔接,实现各县(市、区)医疗救助人均救助标准提高到不低于省公布的最低标准。
(四)进一步完善临时救助制度。加强临时救助与城乡低保、灾民救助、五保供养、医疗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等制度之间的衔接配套,早日出台《**市临时救助实施办法》,确保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家庭或个人得到应急性、过渡性的救助。
(五)进一步加快发展社会福利事业。一是致力推进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加速镇级骨灰存放设施建设是全市今年殡葬管理工作的重点,力争年内完成每个镇有两个以上骨灰存放设施任务。二是推动养老服务社会化工作。加快“五个一”〔一所省一级以上养老福利机构、一所提供临终关怀服务的专业性护理机构、一个居家养老示范中心;每个县(县级市)有一所省二级以上综合性社会福利机构;每个街道(镇)有一所为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提供临时托管或日间照料服务的福利设施〕工程建设,推动阳东区、阳春市、阳西县养老院在20xx年完成主体工程,加快乡镇级敬老院、老人活动中心、村(居)委会老人活动场所更新改造。
(六)进一步推动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一是厘清基层政府与社区工作职责。确定江城区作为全市社区减负增效试点单位,开展社区减负工作,建立社区服务事项目录,开展行政事务社区准入制度,实现社区减负增效。二是推进政府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制定**市农村社区建设工作试点方案,指导江城区作为省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开展工作,确定阳东区为我市农村社区试点单位。同时,结合美丽乡村建设要求,加强城乡社区公共服务站建设,完善农村社区公共服务平台,探索建立公共服务事项全程委托代理机制,加快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进。三是开展乡镇(街道)和职能部门与村(居)委会双向考核工作。指导江城区开展好乡镇(街道)和职能部门与村(居)委会双向考核工作,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加快形成科学有效的社会治理体制。四是加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督促村务监督机构发挥作用。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确保全市所有村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加强村委会规范化建设,进一步规范农村基层干部行为,强化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推进基层社会组织发展。引导推动集体经济组织、群团组织,以及理事会、参事会、乡贤会等各类组织参与农村基层治理。
(七)进一步激发社会组织活力。一是继续培育发展。优先发展工商经济类、公益服务类、社会服务类、群众生活类社会组织,指导各县(市、区)做好农村类社会组织的登记,加大发展农村类社会组织的力度,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推动经济社会加快发展的积极作用。二是健全评估机制。根据社会组织所提供的服务质量、绩效水平、社会反响等方面开展等级评估工作,并将评估等级作为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的优先条件。三是加强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统一登记、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分级负责、依法监管的社会组织管理体制。
(八)进一步提升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水平。一是全面落实优抚政策,进一步提高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水平。二是继续巩固双拥创建工作成果,深化“双拥在基层”活动,帮助基层部队排忧解难,解决优抚安置对象困难。三是深化完善退役士兵安置改革。继续做好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岗位落实工作,完善退役士兵教育培训政策。
(九)进一步规范区划地名管理工作。一是全面推进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严格按照全国普查规程的标准和要求,确保完成年度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任务目标。二是推进平安边界创建,完成平安边界创建年度考评任务。三是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完成阳春市春城街道行政区划调整工作。启动阳东区东城镇设立街道办事处工作,做好行政区划变更后勘界工作和行政区划图编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