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局年度工作计划7篇

时间:2024-03-25 09:21:04 分类: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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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局年度工作计划7篇

环保局年度工作计划篇1

xx年,我区环保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政协的有效监督下,紧紧围绕科学发展、绿色发展、创新发展、跨越发展,坚持“生态立区”战略,大力实施环境保护提升工程,努力推进生态区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xx年工作总结

一、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发展作用进一步显现。坚持依法行政,充分发挥环评调压阀作用,严格控制重污染项目和“两高一资”项目的准入,从源头控制污染,为辖区的可持续发展服务。一年来,预审批、审批的各类建设项目70余个,对1个项目实行了环评否决;根据《安徽省环保厅关于深入推进全省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对安庆大旺食品和阿尔博水泥公司完成报告评估和验收,五宁化工和向科公司正在开展报告评估工作。

二、解决民生环境问题取得新进展。积极开展环保专项执法行动。全年出动执法 800 多人次,检查企业410家次,立案查处 2家企业;积极部署安排秸杆禁烧工作,制定秸杆禁烧督查工作方案,环保、农业部门共同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工作,禁烧期间,抽调两台执法车辆,在各乡镇街道不间断巡查执法,有效遏制了秸杆焚烧现象;积极做好大气降水采样工作,做到了逢雨必采,全年共收集有效雨水样品63个;认真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群众信访投诉,今年以来共受理批办件、信访件、12369专线投诉275 件,办结275件,办结率达100%,一批群众关心的环境热点难点问题得到了妥善解决。

三、污染物减排任务全面完成。建成投运五横乡120吨/日和杨桥镇250吨/日太阳能微动力污水处理设施,预计xx年可削减化学需氧量14吨,氨氮1.5吨。

四、生态保护和农村环境综合治理不断强化。高度重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组织申报各项环保专项资金项目6个,争取省、市环保专项资金60万元;xx区被省环保厅正式命名为省级生态区;罗岭镇被命名为省级生态乡镇,杨桥镇余墩村、龙山社区、溪安村被命名为省级生态村;五横乡作为全省生态创建先进典型推荐到环保部;组织杨桥镇、罗岭镇申报国家级生态乡镇、大龙山镇申报省级生态乡镇。

五、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架构基本形成。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改革,强化环保监察管理。印发《xx区建立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实施方案》,按照“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定奖惩”建设网格化管理模式,全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部门协作、分工负责的环境监管格局基本构建。

六、环保宣传工作扎实推进。向各类媒体报送稿件40余篇;制作创模横幅80条;围绕“6.5”世界环境日,开展了“践行绿色生活”为主题宣传活动,张贴宣传画、悬挂宣传横幅200多条、发放宣传手册、环保小知识、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书籍10000余份。

七、环保队伍整体素质进一步提升。加强业务知识培训,全年参加省、市各类培训达40余人次。以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为契机,狠抓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干部职工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增强了拒腐防变的能力。

xx年工作重点

xx年,我们将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以国家级生态区创建为抓手,适应经济社会新常态,深入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法》,全面深化环境保护领域改革,以改善环境质量为主线,统筹污染治理、总量减排、环境风险管控和环境质量改善,打赢大气、水体、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重点抓好以下七个方面工作:

一、保护我区生态环境,积极创建国家级生态区。编制“十三五”环保专项规划,谋划好我区环保项目。要把生态环境保护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全面启动国家级生态区建设。积极推进国家级、省级生态乡镇、生态村的创建工作,逐步完善农村环保工作长效机制,采取集中整治、长期保洁等切实可行的措施,抓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尝试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着力抓好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推进畜禽养殖业废弃物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处理。推动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深入开展,力促农村生态环境的持续改善。

二、以污染减排为主线,推进环保倒逼转型。完成省市下达我区污染物减排目标任务,一是抓好建设项目总量核定、排污许可证发放等措施的落实,推行环境标准化建设和环境信用评价等级评定,抓好清洁生产审核,淘汰落后产能,以污染减排倒逼企业调结构、转方式、促升级。二是以减排工程项目为龙头,积极谋划实施一批重点减排项目,加大减排任务落实力度,确保完成年度减排任务。三是重点加强已建成减排设施的运行监管,提高水泥等重点企业脱硫脱硝设施的运行效率。四是严格环境准入,加快建设项目“未批先建”、“未验先投”问题整改;对重大项目坚持提前介入,以防范环境污染和风险为重点,以服务经济为核心,在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环境监测等环节实行全方位服务。

三、强化污染全防全控,持续改善环境质量。一是持续抓好水污染治理,以食品制造企业为重点开展污染治理,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全力配合市政府推进石塘湖应急备用水源建设,加强杨桥镇、白泽湖农村环境治理,促进石塘湖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二是聚焦全区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围绕扬尘污染、露天烧烤、垃圾和秸秆焚烧整治等,从调整产业结构、严格环境准入、加快设施建设、加大与相关部门的协调联动入手,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

四、狠抓环保执法,解决环境突出问题。切实加大《环保法》贯彻宣传力度,严格执法,以重拳铁腕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一是强化执法。深入推进环境监管信息公开,用好行政处罚裁量辅助决策系统,采取分类施策、因企施策的监管方式加强监管。健全案件移交和联合办案机制,积极与公、检、法等部门衔接,提升执法水平。对典型环境违法案件,坚决做到重拳出击、绝不手软,切实达到“查处一个、震摄一方”的效果。二是加强环境应急及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督促重点风险源企业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和备案,加强部门联动开展环境应急演练,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开展辐射环境安全检查,落实各项管理制度,确保辐射安全许可证持证率达到100%。

五、加强协调对接,积极争取环保大项目。围绕宜游宜秀和美好乡村建设,积极加强与上级环保部门的沟通联系,千方百计做好环保方面的政策、项目、资金对接工作,谋划好环保“十三五”规划,力争将五横乡、罗岭镇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程;菜子湖、破罡湖湿地生态环境修复工程;杨桥镇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工程;石塘湖应急备用水源地保护工程;大桥开发区产业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工程;北部新城、杨桥镇海绵城市建设工程,生态红线区域修复保护工程;杨桥镇、罗岭镇农业示范区循环经济示范项目;引江济淮(巢)水源地保护工程;白泽湖区域黑臭水体整治工程等十大工程项目纳入专项资金项目库,以大项目促进我去生态区建设和环保工作上新台阶。

六、加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完善公共参与机制。以《环境保护法》的学习宣传为核心,充分调动环保志愿者的参与热情,推动新法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家庭,利用多种方式加强对企业负责人及环保执法人员的培训,做到知法、敬法、守法、用法。组织开展好“六五”世界环境日为主题的系列环保宣传活动,进一步引导全社会树立正确的绿色环保价值观,引导各类企业自觉承担社会责任和环保义务,加大环保设施投入,切实增强环境保护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七、落实党风廉政责任,抓好环保队伍建设。紧紧抓住廉政教育这个重点,着力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拒腐防变和风险防范意识。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密切关注环保领域热点问题,坚守主阵地、弘扬主旋律,传递正能量,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守土负责。不断提高环保队伍整体素质,努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良、创新务实、清正廉洁的环保队伍,为全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保障。

环保局年度工作计划篇2

为加快推进清洁土壤行动,确保完成年度任务,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围绕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土壤环境保护的部署精神,以全面实施清洁土壤行动为落脚点,以土壤污染源头防治为主线,以理顺和完善机制为保障,以污染场地治理修复试点为抓手,进一步提升土壤污染综合防治的能力和水平,为如期完成清洁土壤行动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总体目标

20xx年主要预期目标是:完成4处疑似污染场地排查,配合上级部门基本建成省级土壤环境状况数据库;主要农产品产地和重点区域土壤环境状况监测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土壤污染防治的政策机制、协调机制和重点工程跟踪机制基本健全;污染场地治理修复工作全面启动。

三、主要任务

(一)深入实施土壤污染源头防治。继续抓好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深化重点防控区和重点企业治理,完成重金属排放年度削减任务。实施危险废物“双达标”提速行动,完成32家重点企业达标创建,稳步提升工业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理率,确保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率保持100%。试点推进污泥转运刷卡行动,推动污泥处理设施建设。全面开展废塑料加工行业整治行动,基本解决行业性和区域性废塑料加工污染问题。完成全市生产化学品企业调查,为识别和预防化学品对土壤污染风险打好基础。

(二)加快完善重点区域土壤环境监测监控。针对主要农产品产地,以及重金属重点防控区、再生有色金属利用企业聚集区、重点废弃物焚烧企业和固废填埋设施周边,试点开展土壤环境状况长期定点监测。同时,协调有关部门试点协助上级部门建立省级土壤环境状况数据库。

(三)积极推进污染场地修复试点工程。健全疑似污染场地信息数据库,掌握疑似污染场地数量和分布,建立分级、动态的清单式管理机制。年内启动至少1处污染场地治理修复试点项目建设。

(四)进一步完善土壤污染防治推进机制。加快建立土壤污染防治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总结第一阶段工作成效,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部署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工作。同时,围绕贯彻国家和省里场地污染防治的文件精神,会同国土、建设和工业主管部门,研究制定本地实施细则和职能部门的分工方案,全面推行污染场地评估和修复制度。要结合污染场地排查结果,加强污染场地治理修复项目储备,建立重点工程跟踪制度,及时掌握重点项目进展,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的突出问题,确保如期完成建设。

(五)加强清洁土壤行动的督查考核。结合生态文明建设督查工作,加大清洁土壤行动进展的指导检查,加强重点工作的定期盘点回顾。上级环保部门将对各地的清洁土壤行动进行抽查、督查,将对进度滞后的地区,进行通报,实行挂牌督办。将清洁土壤行动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

为深入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全面改善区域内水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饮用水安全和满足桐乡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根据《xx市清洁水源行动实施方案》(桐生态办发〔20xx〕8号),特制定本计划。

一、工作目标

(一)环境质量

水环境功能区水质恶化趋势得到有效遏制,地表水水质交接断面考核合格以上,市控以上监测断面劣v类水体比例明显下降,饮用水源水质稳中有升。

(二)污染减排

化学需氧量、氨氮与重金属污染减排完成xx市下达指标。

(三)污染治理

重点工业污染源废水排放稳定达标。完善生猪存栏50头以上畜禽养殖户污染治理长效管理机制,全面启动50头以下养殖户污染整治工作。测土配方施肥完成xx市下达指标。

(四)环保基础设施

加强生活污染源管理,污水管网覆盖到市域所有集中居住小区。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88.5%以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行政村覆盖率达到60%以上,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实现行政村全覆盖。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88%以上。

(五)生态修复

清水河道建设及农村河道综合整治、绿化造林、公益林优质林分建设完成年度任务。

(六)监管能力

实施运河水厂(果园桥水厂)水源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与乌镇断面、乌镇北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启动环境监测、执法监察(环境应急)机构国家标准化建设工作。

二、工作任务

(一)深化工业污染防治

1. 优化产业布局和结构。全面开展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污染企业关停与搬迁工作。加快落后产能淘汰,进一步健全落后产能退出机制,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以制革、印染、化工、造纸等行业为重点,加快淘汰不符合产业政策和节能减排要求的落后产品、技术、工艺、设备。落实重点污染行业环境准入指导意见。

2. 实施重点行业整治。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十二五时期重污染高耗能行业深化整治促进提升的指导意见》和浙江省环保厅、经信委《关于印发浙江省印染造纸制革化工等行业整治提升方案的通知》要求,制定并实施印染、造纸、化工、制革等行业整治提升方案,全面完成印染、造纸、化工、制革等行业整治提升工作。全面实施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规划,完成我市重金属重点防控区域、重点防控行业及重点防控企业的年度综合整治任务。

3. 加强重点企业整治。全面实行排污许可证制度,严禁企业无证或超标、超总量排污。加快氨氮、总磷排放重点企业的整治,有效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加快实施钢铁、水泥、多晶硅等产能过剩行业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继续对超标、超总量排污或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实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完成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业、皮革及其制品加工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等重金属重点防控行业重点企业的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二)推进污水污泥处理处置

1. 完善基础设施。继续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快完善污水收集管网。80%建制镇基本建成污水处理设施,全市新增污水收集管网140公里。加快推进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与脱氮除磷设施配套工作。加强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鼓励城镇污水再生利用和污水处理厂污泥综合利用。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88.5%以上。

2. 加强进水监管。严禁酸洗、电镀等特殊行业特征污染物通过污水处理厂稀释排放。对超标排放污水的入网单位实施限期治理,实行限产、限排或停产措施,并在限期治理验收前停止审批、核准该单位新增水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

3. 强化运行管理。严格按照国家要求,完善污水处理厂中控系统。加强污水处理设施在线监测装置日常维护,确保在线监测装置正常使用。强化处理厂台账规范化管理,健全内部运营机制和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完善污水处理厂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操作人员培训、考核、持证上岗等制度,提高污水处理厂管理运行水平。

(三)加强农业农村污染治理

1. 发展生态农业。加快建立与现代高效农业相适应的生态农业生产模式,积极发展以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为特征的高效生态农业和高效生态林业,大力发展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实施农药减量控害增效工程和农田化肥减量增效工程,提高农药利用率,减少化肥农药使用总量。创建xx市级生态村9个,xx市级生态村20个。

2. 深化畜禽养殖污染整治。严格实行区域和总量双重控制,严格落实禁养区和限养区规定。开展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检查,建立和完善年存栏生猪50头以上畜禽养殖场排泄物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长效管理机制,启动50头以下养殖户污染整治,因地制宜推广先进适用的生态养殖模式。

3. 开展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加强河塘水产养殖监管。严禁在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加强渔业养殖污染治理。

4. 加强化肥农药污染防治。大力推进节约型农业技术和清洁化生产方式,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农药减量控害技术,引导农民使用生物农药或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切实降低农药对土壤和水环境的影响。

5. 推进农村生活污染治理。抓好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和人口聚居区域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村庄整治率达到80%,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行政村覆盖面60%以上。加强对村庄河道、池塘、沟渠和道路两旁垃圾的清理,健全完善村庄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全面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日产日清。

(四)加强河道内源污染治理

1. 实施河道综合整治。继续推进“清水河道”建设,成片连村集中推进农村河道综合整治工作,有效清除河道内源污染,对全市县级河道和各镇(街道)及以下级河道进行清淤疏浚,并进行生态护岸建设,完成年度治理任务。

2. 加强船舶污染防治。全面取缔营运挂浆机运输船舶,所有进入我市内河运输的机动船舶要按有关标准配备防污染设备并正常工作。内河货运码头、旅游码头、油码头等船舶集中停泊区域,要按有关规范配置船舶含油污水、垃圾的接收存储设施;建立健全含油污水、垃圾接收、转运和处理机制,做到含油污水、垃圾日收日清。

(五)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

1. 防治水土流失。大力开展生态公益林建设,增强林木固土护坡、涵养水源、调节径流的功能。开展清洁型小流域建设和坡耕地、经济林地水土流失治理,强化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管。

2. 加强湿地保护。按照严格控制、保护生态、分类管理、占补平衡的原则,规范建设项目占用水域行为,严禁随意填埋河沟池塘或改变其用途。严格西片饮用水源湿地保护,启动白荡漾湿地工程建设。

3. 实施水生态修复。有针对性地制订实施水环境保护和水生态系统修复规划。积极采取生物调控措施,修复河网水域生态系统,提高水体自身净化调节功能。

(六)构建水源安全保障体系

1. 加强水源建设与保护。抓好城乡供水一体化工作。全面清理保护区内的违法设施和污染源,杜绝保护区内违法网箱养殖、渔业养殖等活动。

2. 创建合格规范饮用水源。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建设和管理,巩固合格规范化饮用水源地创建成果。

3. 加强监测预警体系建设。继续推进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完善污染源自动监控网络。加强已建运河水厂(果园桥水厂)水源水质自动监测站的运维检查,确保饮用水源地自动站运行正常。积极推进乌镇北断面、乌镇断面2个地表水交接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工作,加快形成全天候实时监测的水环境质量监控体系。进一步加强水质指标特别是三致物、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监测能力建设。

4. 完善污染事故防范预警应急体系。加强环境隐患排查和环境风险防范,健全突发水污染事件和藻类防控应急预案,落实环境突发事故各项应急措施。饮用水源集雨区内所有生产、使用有毒有害化学品的企业必须制订应急预案,建设事故池,配备应急物资。危险化学品运输必须经公安部门审核备案,需通过饮用水源附近路段的,还要有专用车辆护送。饮用水源附近的公路、主要道路要设置隔离设施,防止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车辆翻入、事故残液流入饮用水源地。

环保局年度工作计划篇3

一、加大攻坚力度,确保治污减排取得新进展。

1、重点抓好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管、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热电、供热等重点行业脱硫、脱氮工程建设等减排工程。

2、督导市热电厂配套建设240吨锅炉脱硫工程。

3、全面开展机动车尾气减排,制定机动车减排工作方案,严格执行老旧机动车淘汰制度,加速淘汰黄标柴油车。

4、加强对已建成投运减排项目的监管,确保减排项目稳定达标运行,对重点减排项目提升自动化监管水平,安装在线监控系统,提高项目运行效率。

二、坚持依法行政,确保环境监管开创新局面。

1、强化重点工业污染源监管,对省控重点污染源每月监察不少于1次,同时开展夜间、非工作日抽查等错时突击检查,对区域内重点污染源形成全天候监管,努力做到稳定达标率100%。对市控以上重点监管企业安装在线自动监控设施,联网实行24小时不间断监控。

2、严格落实市政府关于饮用水源地、鱼粉、修造船及镇域污水处理厂等监管办法,督促相关部门和镇街完善管网配套建设,强化运行管理,确保城镇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转。

3、加快推进鱼粉行业整合进度,对列入整合的6家企业督促加快建设进度,要求配备先进环保治理设施。鼓励整合企业兼并、收购、重组周边小鱼粉企业,增上大型环保生产线,逐步解决鱼粉行业污染问题。对原有鱼粉企业采取一企一档管理,加大日常监管和夜查力度,确保鱼粉企业废气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并发挥最大效益。

4、严格落实《市鱼腥臭气异味专项整治方案》,开展专项联合执法检查,建立长效常态监管机制,确保我市大气环境质量不断改善。

5、严格落实《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和《市扬尘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定期开展扬尘污染专项治理行动,采取早查、午查、夜查以及休息日突击检查等方式,每月进行专项治理不少于10天。

6、进一步强化辖区内小海带、小海蜇、小牡蛎等小食品加工行业污染治理,对“三无”、污染严重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小型加工项目坚决予以取缔。

7、加大理石行业综合整治力度,对剩余的40家企业进行规范整治。重点加大对老军屯、宋家庄及齐山河北岸等石材加工厂集中区域及信访案件突出区域的环境监管。

8、继续完善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建设,增上相应仪器设备,再增上一套pm2.5(可入肺颗粒物)监测设施,对全市开展pm2.5监测。

三、统筹城乡发展,确保农村环保取得新成效。

1、抓好农村污水、垃圾、河道、面源等综合整治工作。

2、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县建设,加大上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资金争取力度。

3、解决重点流域环境问题,对、等污染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流域,配合城建部门制订有效整改方案,督导相关街道采取铺设管网,清污分流,建设污水处理厂等措施进行解决,防止出现污染饮用水源及近岸海域等问题。

4、督导相关镇街进一步加大镇级饮用水源保护区保护力度,建立水质定期监测制度,防止污染现象发生,切实保障农村用水安全。

5、认真落实环保部在我市农村地区推广膜技术污水处理的指示,在城镇污水处理厂辐射不到的农村地区或社区,小面积推广使用膜技术污水处理,为农村污水处理起示范作用。

6、积极开展农村面源污染防治,配合畜牧部门开展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在对规模化畜禽养殖场规范化整治的基础上,对其他小规模的畜禽养殖场,督导其自觉建设废水收集池,定期清粪,最大限度减少污水外排。

7、抓好国家级生态镇(村)、省级生态镇(村)、文明生态村创建工作,提高农村环境管理水平。

四、严格环境准入,确保环境管理迈上新台阶。

1、严格执行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把好环境准入关,对新项目的引进、论证和审批,做到产业性质与环保目标不一致的、选址布局与生态分区规划不相符的、未达到污染限期治理要求的一律不批,坚决杜绝高耗能、高污染项目。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依法查处未批新建和违反“三同时”制度的环境违法行为,确保“三同时”执行率达到100%。

2、切实提高环保服务水平,对于满足环保准入条件的、涉及民生工程、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建设等项目,特别是全市重点工程项目,畅通环评审批“绿色通道”,积极跑省进京,坚持一线现场办公,优化办事程序,缩短审批时限,推动项目尽快审批、开工。

3、认真落实《市企业上市工作规划》,进一步加大对拟上市企业的环保服务力度,对近一两年内拟上市企业,提前进场、超前服务,督促企业强化环保治理和防治措施,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指导企业完成整改,确保达到上市环保核查标准,同时积极帮助协调上级环保部门,争取顺利通过上市环保核查。

4、高质量地完成好20xx年度的城考任务,力争城考继续保持全省领先。

五、夯实工作基础,确保环境安全实现新突破。

1、对全市范围所有企业,特别是存在危险废物、危险化学品、有毒有害物质以及辐射源的企业进行环境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对存有重大环境风险,没有能力进行有效控制的企业和建设项目,坚决依法予以取缔。

2、全面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对列入市以上监管的危废企业,按照省规范化管理体系要求,落实危废管理的各项制度,全部通过市局组织的规范化管理考核验收。

3、对危废企业实行分类管理制度,对一类达标企业每季度至少监察一次,二类基本达标企业每月至少监察一次,三类不达标企业每周监察一次,确保限期达标。

4、加强危险废应急管理,指导省控危废企业重新修订应急预案,通过市局组织的专家评审,报省厅备案。各危废企业按预案要求组织开展一次应急演练。

5、进一步强化辐射安全监管,对全市所有辐射单位进行安全评估,坚持每季度对放射源使用单位开展一次辐射安全大检查。

6、认真做好环境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工作,完善预案和物资装备,加强应急专业队伍建设,全面提高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切实保障全市环境安全。

一是加大攻坚力度,确保我市治污减排任务完成。

认真落实结构、工程、管理三大减排措施,强力推进污染减排。重点抓好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管、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热电、供热等重点行业脱硫、脱氮工程建设等减排工程。督导市热电厂投资970万元,配套建设240吨锅炉脱硫工程。全面开展机动车尾气减排,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制定机动车减排工作方案,严格执行老旧机动车淘汰制度,除正常淘汰达到使用年限的机动车外,加速淘汰黄标柴油车。同时,加强对已建成投运减排项目的监管,确保减排项目稳定达标运行,对重点减排项目在做好人工监管的基础上,提升自动化监管水平,安装在线监控系统,提高项目运行效率。

二是坚持依法行政,确保环境监管开创新局面。

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身体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不断强化重点工业污染源监管,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加密监察监测频次,全面加大夜查力度,进一步提高自动在线监控设施运行率,确保市控以上重点企业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严格落实市政府关于饮用水源地、鱼粉、修造船及镇域污水处理厂等监管办法,对成山、人和、滕家、俚岛、港西等镇级污水处理厂实行党组成员分包制,完善管网配套建设,强化运行管理,确保城镇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转。对鱼粉和修造船企业采取一企一档管理,不断加大日常监管和夜查力度,确保鱼粉和修造船企业各类环境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外排污染物稳定达标。进一步强化海岸线200米范围内小海带、小海蜇、小牡蛎等小食品加工等行业污染治理,加大理石行业整治力度,在完善30多家理石加工企业沉淀循环池建设的基础上,再进一步规范50家企业沉淀循环池,实现加工废水循环利用。继续完善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建设,增上相应仪器设备,在全省率先开展pm 2.5(可入肺颗粒物)监测试点,不断改善城镇空气质量。同时,坚持环保为民理念,对群众反映的焦点、热点问题,重点跟踪检查,积极化解环境矛盾和污染纠纷隐患,确保信访案件的查处率达到100%。

三是统筹城乡发展,确保农村环保取得新成效。

按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要求,全力抓好农村污水、垃圾、河道、面源等综合整治工作。配合相关部门督导夏庄镇投资50万元,新建日处理能力200吨污水处理设施,督导荫子镇投资30万元,新建日处理能力100吨污水处理设施,督导俚岛镇投资300万元,在老镇区新建日处理能力300吨污水处理厂。督导北车集团、倪氏海泰、三和影视3个生活污水不能纳入城市污水处理厂的较大小区,使用先进的膜技术建设集中污水处理设施,确保外排废水达到回用标准。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县建设,加大上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资金争取力度。继续做好8处镇级饮用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建立水质定期监测制度,切实保障农村用水安全。积极开展农村面源污染和畜禽养殖污染综合防治,在完成42家畜禽养殖企业污染治理的基础上,全面完成剩余81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治理任务,以点带面推动农村环境质量改善。着力抓好国家级生态镇(村)、省级生态镇(村)、文明生态村创建工作,提高农村环境管理水平。

四是严格环境准入,确保环境管理迈上新台阶。

严格执行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把好环境准入关,对新项目的引进、论证和审批,做到产业性质与环保目标不一致的、选址布局与生态分区规划不相符的、未达到污染限期治理要求的一律不批,坚决杜绝高耗能、高污染项目。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依法查处未批新建和违反“三同时”制度的环境违法行为,确保“三同时”执行率达到100%。围绕“服务发展、保护环境”的工作思路,切实提高环保服务水平,对于满足环保准入条件的、涉及民生工程、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建设等项目,特别是全市重点工程项目,畅通环评审批“绿色通道”,积极跑省进京,坚持一线现场办公,优化办事程序,缩短审批时限,推动项目尽快审批、开工。进一步加大对俚岛海科、华鹏玻璃、泰祥食品等拟上市企业的环保服务力度,帮助协调上级环保部门,争取顺利通过上级环保部门上市环保核查。同时,高质量地完成好20xx年度的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任务,力争城考成绩继续保持全省领先。

五是夯实工作基础,确保环境安全实现新突破。

开展企业和项目环境风险隐患整治工作,对全市范围所有企业,特别是存在危险废物、危险化学品、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进行环境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对存有重大环境风险,没有能力进行有效控制的企业和建设项目,坚决依法予以取缔。加强对涉重金属、危化品、危险废物等重点行业监管,确保工业固体废物实现零排放,危险废物得到安全有效处置。进一步强化辐射安全监管,对全市所有辐射单位进行安全评估,坚持每季度对放射源使用单位开展一次辐射安全大检查,完成射线装置安全许可证申领工作。认真做好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操作手册的修订及演练工作,全面提高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切实保障全市环境安全。

环保局年度工作计划篇4

今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xx市环保局的指导下,较好地完成了上级领导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全市环境质量状况

全市环境质量保持良好,空气质量优于国家一级标准,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为100%;地表水水质达到ⅲ类水标准;市区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100%。全年没有发生环境污染突发事件。

1、鉴江:鉴江四个监测断面的水质均达到控制目标的要求,其中铜鼓电站和水厂断面为ii类水质,水口和镇隆断面为iii类水质。

2、黄华江:从6月份起对黄华江段开展水质监测,共布设4个监测断面,自上而下分别是:岳龙、白枚、木辂、荷塘电站,其中荷塘电站断面为粤桂跨界断面。监测结果显示,跨界断面为ii类水质,是粤桂两省唯一达到ii类水质要求的交界河流。

3、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符合iii类水质要求。

4、市区空气质量的指标优于国家一级标准。其中,二氧化硫和二氧化氮符合一级标准要求,pm10符合二级标准要求。

二、主要开展的各项环保工作

(一)规范项目管理,严把环评审批关。一是抓好项目审批关。我局在认真贯彻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同时,强化新建项目环境管理,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严把审批关,杜绝违反国家产业政策、浪费资源、严重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的项目;二是加强辖区内建设项目的日常监管。定期开展项目清查,对未按规定履行环评报批手续的、未批先建的项目,督促限期补办环评手续,对已经生产的但未履行“三同时”验收的企业,督促完善验收手续。三是积极推进产业转移工业园整园环评审批。指导、协助园区办、环评公司做好整园环评工作,我市产业转移园区整园环评10月通过省环保厅审批。

今年,我局审批项目14个,备案项目23个,全部按要求进行审批前公示,建设项目“环评”执行率达100%。

(二)加大排污费征收力度,强化环境监管。严格执行排污申报和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的相关规定,依法开展排污收费工作。同时,通过加强领导,采取对策,深入企业积极宣传环保法律法规,不仅增强了排污企业对环境保护的法律意识,同时也促进了企业污染治理的积极性。截至11月份,上缴排污费187.8万元,入库率100%。

(三)着力解决热点难点,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年初以来,借住史上最严环保法实施契机,我局加大执法力度,深入开展了一系列严厉打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人民群众环境权益的环保专项行动。以开展专项行动作为环保执法的一个有力抓手,把环保执法渗透至方方面面。一是组织了清理整治全市土纸厂专项行动,共取缔了小土纸42家,并将东镇十腰私拆环保封条非法生产土纸的老板梁天承案移交公安部门处理,公安部门对梁天承给予行政拘留五天处罚,开了我市涉污违法行为人被司法处罚先例;二是强化饮用水源保护,按照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的技术规范和相关要求,加大现场监管力度,保障人民群众饮用水安全,今年,从严处罚了1宗利用雨天偷排污水影响市区饮用水源的污染案件,责令停产整改,并处以18万元罚款,开出我市环保罚款最高罚单。三是加大对 “新五小”和“十五小”的关停力度。联合公安机关取缔5间死灰复燃的小炼金企业,对“新五小”和“十五小”企业做到发现一间,取缔一间。四是在高、中考禁噪期间,我局下发文件进行事前告知,并对辖区所有建筑工地、噪声敏感集中区域进行联合执法检查,确保禁噪工作落到实处,为高、中考保驾护航。

今年,我局开展的各项环保专项行动共监督检查企业481家,责令停止建设项目2家,关停取缔企业42家,处罚企业44家,处罚金额87.5万元,移送公安案件2宗。

(四)及时查处环境污染投诉,保障群众切身利益。我局一直高度重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对处理信访案件建立一套完善的规章制度。同时,我局本着“热情主动,有诉必应,及时处理,迅速反馈”的原则,妥善处理群众来电来访,及时通过电话或网络媒体向群众反馈,切实维护了群众的环境权益,得到了群众的好评。今年,共受理环境污染投诉案件185件,案件处理率100%,结案率100%。

(五)继续抓紧大气污染防治考核工作。一是开展黄标车淘汰。召开全市黄标车淘汰工作会议,制定了我市黄标车提前淘汰奖励补贴方案,同时对此项工作任务进行了分解,将工作目标任务分解到各相关单位,明确各相关单位职责。截止20xx年11月,我市共淘汰黄标车1035辆,完成率94.26%,20xx年底前注册营运的黄标车已淘汰493辆,完成率52.67%,还需淘汰443辆(其中,政府部门、国有企业黄标车169辆)。二是划定了我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将城市中心区、商业区、居民居住区、机关文教集中区等区域以及其他需要来严格控制大气污染的区域划定成为禁燃区,区内禁止燃烧原煤、蜂窝煤、木炭、重油等高污染燃料。三是加强工业锅炉整治。联合教育局发文《关于进一步做好学校生活锅炉整改工作的通知》,全面开展学校生活锅炉整治,已淘汰学校锅炉8个,改为用电用气等清洁能源的设备,减少二氧化硫和烟尘的排放。

(六)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稳步推进。列入我市整治任务的46家养殖场,完成治理完成治理的有40家,启动治理的4家,退养2家。全面完成了列入整治任务的11家小土纸厂的整治。

(七)加强环境法制宣传,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为扩大环保影响,强化群众、企业的环境意识,采取灵活的宣传方法,利用培训会议、电视新闻、宣传资料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对群众、企业进行新修订环保政策、法规的宣传。印发新《环保法》、新《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传手册1万多份,并出动宣传车到各乡镇宣传环保法。

(八)全面强化队伍能力建设,提高业务能力。一是完善内部管理、执法规范多项制度措施,查摆自身问题,全面改进机关作风,提升服务效能,提高了环保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干事、创业、为民的能力。二是加强学习,全面提升环保执法能力。为进一步提高全局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我局坚持组织学习新《环境保护法》、新《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等相关环保法律法规,以适应新时期环保工作的要求,打造一支素质精良、业务精通的环保队伍。三是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三严三实”,提高党员干部用好手中权力,为民谋事的能力,并将“三严三实”作为加强作风建设的一项经常性、长期性工作抓好抓实。

(十)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提高工作透明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台,成立市环保局门户网站,20xx年,在门户网站及政府重点领域信息平台主动公开环境信息104条。其中,行政处罚30宗,责令改正4宗、建设项目环评审批37项、饮用水水源水质月报10期、空气质量月报10期、江河水质10期、环境监测季报3期。此外,我局还按要求每周更新一条政务信息,共11条。让广大市民及时了解环保工作动态,发挥群众监督力量。

三:下一年工作计划

20xx年,我局将继续围绕环保中心工作,以求真、务实、高效的工作作风,积极谋划,重点推进,力争使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1、继续严把环评审批关。进一步强化对污染源头的控制,严把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关,严格执行并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法”和“三同时”制度,抓好项目环保审批管理,严肃查处“未批先建、未验先投”违法建设项目。

2、继续加大污染防治力度。巩固和推进重点企业污染减排工作成果,继续加大黄标车淘汰、燃煤锅炉整治力度,加强挥发性有机物企业减排工作,强化污染防治工作,完成减排任务。

3、继续强化环境执法监察。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依法调查处理环境纠纷和环境污染事故。继续开展好“整治违法排污企业,维护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

4、不断加强环保自身能力建设。一是抓环保队伍自身业务知识学习,提升每位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二是抓廉政建设,定期组织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及“三严三实”等关于党风廉政方面的规定,切实做到干干净净做人、老老实实做事,打造一支素质精良、作风过硬、业务精通的环保队伍。

环保局年度工作计划篇5

一、严把环管审批和总量控制

创新工作方法,严把建设项目环境审批;抓好环境保护及相关产业基础调查工作;认真抓好团场环境保护规划工作,深入开展生态乡镇创建工作;做好xx年度各类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申报工作;认真做好环境统计及其管理工作;认真做好城市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和团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二、认真抓好减排、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将召开企业环保和团场环保工作季度联席会议作为常项工作抓紧抓好,作好xx年度减排项目的梳理、资料的整理以及对接和减排量的核算等工作;做好重点监控企业在线监测整体验收,验收不能如期完成的企业,要求限期整改;开展对xx市污染源联合监督检查工作,制定xx市污染源监督检查工作计划。按季度对xx相关风险源、放射源单位进行检查,确保环境安全。

xx年将对去年国控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企业进行监督和检查。其中:国控企业(气)包括天业化工有限公司自备电厂、天富南热电有限公司、xx南山水泥厂、天富热电股份公司供热分公司;国控企业包括石河子天业番茄制品有限公司、市污水处理厂、x化工有限公司化工公司;非重点企业:新疆如意纺织有限公司。

三、提高执法水平,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水平高的监察执法队伍

狠抓监察执法队伍的内部建设,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因地制宜、细化职责,健全环境执法程序,提高执法效率。加强监察队伍作风建设,为环境保护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严格执行国家环保部“六项禁令”和环境监察人员“六不准”,全面开展思想、作风、组织、业务、制度“五大建设”。继续抓好环境监察人员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知识培训。特别是在行政执法、排污申报登记与核定、排污费征收、建设项目“三同时”监察、环境污染事故和污染纠纷调查并参与处理等方面进行全面系统再学习、再培训。继续深入贯彻《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规范排污收费制度和排污申报登记工作,抓好排污费征收工作和全市排污口规范化管理工作。克服不利因素,全面、准确、足额做好xx年度的排污费征收工作;强化环境执法能力,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查处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环境违法案件,切实维护好群众的环境权益。做好日常污染源的环境监察工作,重点做好重点污染源企业的现场监察工作。加大新改扩建项目“环评”执行情况、“三同时”制度落实情况和排污单位擅自停运治理设施,偷排偷放污染物等严重污染环境的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加强对列入限期治理企业的现场监察工作;继续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等各项环保专项行动,下大力气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早计划、早部署全市高、中考期间环境噪声控制和监督管理工作;深入开展生态环境监察工作,加大对矿山、旅游区及重点资源开发建设项目的生态环境监管力度;继续做好环境污染事故、污染纠纷和“12369”环保投诉信访的调查和参与处理工作,维护群众环境权益,确保石河子的环境安全。进一步拓展环境投诉渠道,扩大人民群众对环境保护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环保局年度工作计划篇6

20xx年,我局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 “三个年一战役”工作部署,以改善生态环境、提高环境质量为根本任务,全面实施“七个五”生态建设行动计划,具体工作成效如下:

一、20xx年工作总结

(一)完成芗城区生态红线划定工作

编制完成“漳州市芗城区生态保护红线分级图”,“漳州市芗城区生态保护红线分类图”。划定芗城区生态红线保护区一级管控区5.44平方千米,二级管控区57.69平方千米,总保护面积63.13平方千米,占国土面积比例达到23.9%。

(二)国家级生态区创建工作通过环保部验收

今年,环保部组织技术评估组和考核验收组对我区国家级生态区创建工作进行技术评估和考核验收,考核组通过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测民意等方式,对芗城区创建工作进行了全面技术评估和考核验收,芗城区于7月份通过技术评估,10月份通过考核验收。

(三)牵头开展生态环境建设年活动

按照省、市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部署要求,制定并牵头落实《芗城区20xx年生态环境建设年实施方案》,成立芗城区生态环境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主动加强与17个相关部门和镇街协调、对接,跟踪督促全区53个生态项目建设进度,计划完成投资33.9339亿元。截止11月下旬,共完成投资38.0422亿元,完成全年任务的112.11%。

(四)推进流域整治

一是落实责任。按照《芗城区河长责任制考核实施方案》和《九龙江流域(芗城段)河长、河段长责任分工》,落实属地管理职责。二是狠抓“五小”整治。贯彻落实《芗城区重点行业污染排放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对流域内造纸、化工、电镀、食品、废塑料加工企业等重点水污染企业进行专项整治,截至11月初,共排查重点水污染企业36家,现已整治关闭企业14家(9家废塑料加工厂、3家有电镀厂、1家甲醛、1家油漆生产厂),停产4家(1家制作酒槽的加工厂、1家酸洗、1家食品、1家木制喷漆)。三是抓好河道清淤整治。上半年,共投入资金约3700万元,用于三湘江等流域的河道清淤工程,共整治河道10公里。四是建立监测通报制度。加强对九龙江流域水质的采样与监测工作,并及时通报水质情况,对指标超标的点位,及时发出预警,督促和指导有关镇(街)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提升水质达标水平。通过采取多种措施,1-11月份辖区内的一水厂、二水厂和金峰水厂取水口水质基本达到目标要求。

(五)落实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制度

认真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分级审批规定及环保“三同时”制度,严格环境准入制度,贯彻落实节能减排的各项政策措施,凡是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节能减排政策要求的企业一律不予审批。截止11月底,共完成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72个,发放排污许可证49份,审批夜间及午间施工许可81件。

(六)落实总量控制政策

一是继续抓好国控企业总量减排督察。督促漳州西区污水厂和福建三宝钢铁有限公司,加强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落实好各项减排措施,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截止11月底,西区污水厂已完成污水处理量742.86万吨,日处理量 2.436万吨,日平均负荷率为 121.8%,预计cod削减约1251.15吨,nh3-n削减约108.87吨。福建三宝钢铁有限公司so2削减约3106.4吨。二是加强养殖总量控制与污染整治。(1)严控生猪养殖总量。深化畜禽养殖综合治理,严把生猪准入门槛,严控生猪养殖总量。(2)严厉查处生猪养殖污染。为确保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安全,我局针对辖区内已通过验收的32家生猪规模化养殖企业(户)的“三同时”制度落实、环保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污染物达标排放等运行情况进行详细检查,截止目前,共检查15家规模化生猪养殖场,立案处罚12家,处罚金额约20万元。其中对1家屡次超标的企业启动按日连续处罚,对2家不正常运行污水处理设施的企业移送公安机关。

(七)狠抓大气污染防治

一是严格落实新《大气污染防治法》。加大我区工业烟尘污染、城乡结合部、城中村以及交通干道周边企业大气治理设施运行情况排查,严厉查处冒黑烟现象。二是加强联防联治。与区建设局、城管局等单位加强沟通、协调,共同治理污染扬尘问题,确保我区空气质量始终处于良好状态。截止11月份,我区空气质量有效监测天数335天,优良天数325天,轻度污染天数10天,优良天数比例为97.01%。

(八)严格行政执法

一是积极开展清水蓝天专项行动。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落实好“清水蓝天”第二期和第三期专项行动。组织精干力量,会同省、市两级环保部门针对辖区内污染企业开展专项行动,专项行动期间,我局执法人员放弃节假日和夜间、周末时间,实行日查夜查,晴天查雨天查,多方位多时间安排环境执法人员对全区污染企业开展突击巡察,成效显著。共查封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7家次,移送司法刑事案件1家次,移送行政拘留案件3起。

二是清理整顿环保违规建设项目。在去年环保违规建设项目摸底排查工作基础上,我局安排专人对环保违规建设项目进行梳理分类,加快清理整顿和处置工作,截止20xx年11月底,114个违规建设项目已全部清理整顿完成(其中14个未批先建和100个已批未验项目)。

三是积极开展“双随机”抽查制度。严格落实“双随机”抽查方案,完善企业一厂一档的资料录入,截止当前,共录入287家企业档案资料。同时,根据抽查机制的要求,随机抽取24家企业,对其中3家问题企业已立案进行行政处罚。

四是查处违法企业力度大。按照新《环保法》执法要求,建立区镇村三级网格化环保监管,对全区企业实施常态化监督,发现一起,严查一起。截止目前,共处罚企业39家次,处罚金额135.2650万元,其中按日计罚3家。下达整改通知61家,查封扣押18家,环境违法移送公安行政拘留8起,拟移送公安行政拘留2起,环境违法移送刑事案件3起,拟移送刑事案件1起。

五是抓好“危废”规范化管理。贯彻落实《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指导企业依据环保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督促企业采取防范措施避免危险废物在贮存、利用、处置等过程中的环境风险。截止目前,我局共组织27家产废企业进行培训,并与企业签订危险废物管理承诺书。同时,出动执法人员48人次,检查危废产生企业28家次,依法查处11起环境违法案件,其中立案处罚8家,查封扣押3起,取缔非法小作坊2家,移送适用行政拘留2家。

六是加强黄标车淘汰工作力度。继续加大力度推进黄标车淘汰,加强与有关部门、镇(街道)的沟通协调,明确责任分工。20xx年,芗城区计划淘汰黄标车1795辆,截止11月30日,我区已淘汰黄标车1547辆,占今年任务数86.18%。七是重视环境信访工作。高度重视各类环境投诉案件,24小时投诉电话专人接访,并针对调查取证难的特点,采取超常措施,搞好取证工作。截止11月底,受理信访案件226件,其中水环境投诉件49起,大气环境投诉件138起,噪音投诉件30起,其他投诉件9起,12369环保投诉平台共接到投诉113起。八是依法征收排污费。落实排污费收缴有关规定,截止11月底,170家排污单位开展排污申报,共征收排污费469.6425万元。

(九)加强环境宣传,落实挂钩帮扶

一是开展部门挂钩计生“三结合”活动。认真落实计划生育政策,对接开展浦南镇吴浦村计生“三结合”帮扶挂钩工作,并确定5户计生贫困户为计生帮扶对象,结合计生帮扶对象实际,主动帮助解决他们在生产、生活方面存在的实际困难,确保区委、区政府关于计生“三结合”、“挂一村,帮五户”的工作要求落到实处。二是主动落实精准扶贫工作。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精准扶贫工作的有关要求,局领导班子7人到天宝镇田寮村,开展精准扶贫对象的走访和慰问,了解扶贫对象的诉求,并结合各自扶贫对象的实际,制定帮扶措施,确保我局扶贫攻坚工作落到实处。三是加强环境宣传教育活动。围绕第二十五届元宵灯谜会猜活动以及第45个“环境日”,积极开展环保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教育。积极做好信息报送工作,营造良好的环保舆论氛围,截止11月底,我局在芗城信息报送22条,被采纳5条。报送海都报1条,被采纳1条。

二、20xx年工作计划

(一)严格项目环保审批。一是严格环境准入,严把审批关,做到执法与服务相结合,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不审批任何淘汰落后,高能耗高污染项目,积极推行清洁能源生产。严格执行分级审批规定及“三同时”制度。对于环境敏感区域的项目审批,坚持饮用水源保护区不批任何与水源保护无关的项目,不新增排污口。二是优化建设项目审批,做好建设项目选址现场指导,严格执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的意见(试行)》(闽政〔20xx〕24号)规定,严格遵守审批权限、程序和时限,提供高效便捷服务。三是对需要报上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的项目,加大跟踪联系和协调力度,协助项目单位做好报批工作。四是加强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审批管理,所审批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境功能区划和城市总体发展规划。

(二)加强重点污染物减排项目的日常监管。一是强化重点企业污染防治,抓好国控、省控企业的总量减排工作,发挥减排效益。二是敦促西区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加快建设进度。三是全面落实初始排污权的交易和排污权核定工作。四是协同农林局抓好规模化畜养殖场全过程综合治理。

(三)继续加大九龙江流域综合整治工作力度。一是突出抓好河长责任制落实,逐级分解任务,层层落实责任。二是以九龙江流域(芗城段)水质断面考核为牵引,完善饮用水源保护应急措施,健全日常巡查制度,加大巡查力度,及时发现、报告和处理各种破坏水环境的违法行为,保障饮用水源安全。

(四)加强工业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一是以《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实施作为危险废物管理的强有力推进措施,强化危险废物转移审批、转移联单管理及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建设,规范危险废物的建档工作。二是全面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达标升级”活动。要求企业增强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切实做到“六有”,即“有专人、有制度、有台账、有标识、有投入、有设备”,自觉按照环保部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逐条落实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指标及抽查表规定,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要求,制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年度管理计划,落实各项管理措施,全面提升危废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

(五)按时有序完成黄标车淘汰任务。贯彻落实《关于印发漳州市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在20xx年完成1795辆黄标车淘汰任务的基础上,力争在20xx年,年底前完成余下的965辆黄标车的淘汰任务。

(六)抓好大气污染防治。严格落实新《大气污染防治法》,突出重点,加强部门协调,明确任务分工,不断加大扬尘污染和工业企业黑烟的整治力度,确保我区大气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

(七)严格行政执法。按照新《环保法》执法要求,建立区镇村三级网格化环保监管,严格落实“双随机”抽查制度,对全区企业实施常态化监督,严格落实新环保法的四个配套措施,严厉打击和查处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依法移送环境污染犯罪案件。

(八)落实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工作。一是抓紧启动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规划的编制工作,提前谋篇布局,将生态文明建设规划融入到芗城区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中,以规划为引领,全面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二是进一步巩固和发挥我区国家级生态区创建工作的成果,着力抓好工业、农业、家园和旅游四大领域的生态重点项目建设,不断提升生态创建水平。

环保局年度工作计划篇7

局各科室、直属单位:

根据《广元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20xx年工作要点》,为继续努力进一步提高全民科学素质,做好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特制定我局20xx年全民科学素质工作计划。

一、继续将环保科普宣传工作纳入日常工作

在结合环保的工作实际开展环保科普知识宣传,普及环保知识的同时,将环保科普宣传工作在日常工作中按任务分解做好相关工作。

二、加大开展群众性科普活动力度

为广泛开展群众性、基础性、社会性科普活动,利用“6.5”世界环境日、“4.22”地球日、科技活动周、科普月等主题活动,开展“蓝天杯”新《大气污染防治法》演讲比赛;评选广元市“最美环保人”活动;组织“低碳出行、绿色生活”全民健步走;开展环保法律法规、科普知识宣传教育咨询活动;播放环保微电影,宣传环保保护;与三大电信部门开展环保公益短信宣传等,普及环保知识。

三、深入开展环保等科普下乡活动

一是对我局精准扶贫村,举办一期送科技下乡活动,邀请职业中学老师利用10天时间就种植、养殖多方面采取理论结合实际的方式现场对村民进行系统化的培训、解难,使村民在家门口学到实用技术,助力产业发展。同时开展包括农业面源污染的危害与防治等的宣传。二是利用20xx年科技活动周,深入到乡镇开展以“环保科技服务农村发展”为主题,向村民广泛宣传科学种养殖,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安全健康等观念和意识,倡导建立绿色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提倡科学、健康的生产、生活方式。

四、继续做好环境监测站开放工作

监测站是青少年了解环保知识的重要场所,年内做好监测站开放,接待中、小学生的参观,继续关心学校、未成年人环保科技知识的普及与提高,做好未成年人的科普教育工作。

五、完成省环保厅和市科技部门布置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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