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6篇

时间:2022-12-15 12:07:28 分类:工作报告

大家在面对某些凶险事故时,肯定要启动应急预案,人们知道怎样制订一份周密的应急预案吗,85报告网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6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6篇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篇1

一、编制目的

为维护加油站员工人身、财产安全,有效处理油站突发安全事故,结合加油站实际情况,使加油站遭受恐怖袭击时的损失降到最低,特制订本预案。

二、危险性分析

1、企业概况

2、危险性分析

油站经营物品为易燃易爆物品。

三、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1)组织结构:

处置组组长:xxx

处置组副组长:xxx

功能小组:

指挥组长:xxx

保卫组长:xxx

后勤组长:xxx

信息组长:xxx

事故报告联系电话:xxxxxxxxx

(2)职责:

处置组组长:全面负责应急处理工作;根据形势做出决定;制订临时对策,适时发布命令、通告;对所需的人、财、物进行总体调拨。

指挥组:在处置组组长的带领下,组织救援工作,统一指挥和组织我站对突发恐怖袭击的应急处理工作。

保卫组:及时了解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情起因、现场情况、伤亡报告;向本站有关领导汇报情况,遵从上级指示,开展相关工作。组织初期的救援工作,稳定施害方的情绪,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严防死守;对现场情况进行拍照、录像等取证工作;通知派出所支援处理事件。

后勤组:负责后勤保障,调动车辆、物资,组织对伤员的抢救工作。

信息组:负责协调指挥各组开展工作,保障各项指令的上传、下达,做好简报汇编及防护宣传报道工作,及时报告现场情况。

四、预防与警报

1、加油站要加强政治学习,提高职工的政治思想觉悟,及时掌握国内外政治形势和社会治安状况,做好预防破坏事件的准备工作。

2、加油站应与附近单位建立联防组织,制定联防方案。员工必须熟悉周边的治安状况,了解当地的治安重点人员状况。

3、在内部人员与外部人员的接触中,注意动向,有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4、加油站生产作业场所应安装监控装置。值班人员认真落实巡查制度,不得擅自离岗、睡岗。

5、值班期间要对油罐、加油机、配电室等重点部位全面检查,对可疑人员要重点防范。

6、每次接卸油料完毕,要及时上锁,以防坏人破坏。

7、认真做好善后工作,切实保障伤员的利益。

8、加油站区内发现与工人无关人员应驱赶出库,发现形迹可疑人员应认真盘查,对确有破坏嫌疑人员应立即报警,由公安部门处理。

五、应急响应

1、敌对势力、敌对分子冲击加油站处理方案

(1)组织保卫力量将人员控制在外围内;

(2)及时将情况上报油站处置组和上级主管领导;

(3)向当地公安机关求助,讲清楚事件经过、参与人

数、所携带的器械、事件发生的地点等;

(4)将人员撤离到安全的地方,不要将站内员工和现场人员卷入闹事者行列;

(5)要求各类人员不以个人名义向外扩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

(6)通过监控系统将整个闹事过程全部记录在案,以备有关部门取证。

2、伤害油站员工的处置方案

(1)立即疏散人员;

(2)及时将情况上报处置组和上级主管领导;

(3)向当地公安机关求助,讲清楚事件经过、参与人数、所携带的器械、事件发生的地点等;

(4)将受伤人员及时送往医院救治;

(5)要求各类人员不以个人名义向外扩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

(6)寻找作案人。对于仍在油站内的,要派人跟踪,防止其继续伤害无辜或畏罪自杀、潜逃;对于已经离站的要及时报告公安部门讲清楚该人员的具体特征;

(7)做好善后工作。

3、持械劫持员工的处置方案

(1)立即疏散其他未被劫持的人员;

(2)及时将情况上报处置组和上级主管领导;

(3)向当地公安机关求助,讲清楚事件经过、参与人数、所携带的器械、事故地点和发生的具体事件等;

(4)在能力范围内将劫持犯控制在一个相对固定的区域内,并封锁该区域;

(5)在公安部门未到之前,稳定劫持犯情绪;

(6)要求各类人员不以个人名义向外扩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

(7)对于有伤员的应尽可能的救出,采取有效的急救,危重伤员应及时送往医院救治;

(8)做好善后工作;

4、生物、化学武器袭击处置方案

(1)立即疏散未被感染的人员,封锁受感染区域,将受感染人员控制在一定区域内;

(2)报告油站处理组和上级领导;

(3)向当地公安机关求助,讲清楚事件经过、参与人数、所携带的器械、事故地点和发生的具体事件等;

(4)稳定受感染人员的情绪,让他们交流正确的.信息,释放精神压力以及寻求感情支持;

(5)及时清洗身上所穿衣物,并进行消毒处理;

(6)要求各类人员不以个人名义向外扩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

(7)做好善后工作;

5、炸弹袭击处置方案

(1)疏散其他人员,抢救伤员,划定封锁区域;

(2)报告油站处理组和上级领导;

(3)向当地公安机关求助,讲清楚事件经过、参与人数、所携带的器械、事故地点和发生的具体事件等;

(4)寻找作案者;

(5)要求各类人员不以个人名义向外扩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

(6)做好善后工作;

六、应急结束

1、程序终止条件

事故处理完毕,无安全隐患,加油站现场恢复营业。

2、处置现场评估

对加油站设施设备进行清点,查看受损情况。

七、应急物资和装备保障

应急物资:消防器材、报警设备

八、附则

1、演练要求

根据应急预案组织员工进行每年不少于两次的演练。提高岗位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2、预案修订和完善

根据对应急预案的演练情况,针对演练中暴露的问题,对预案的可行性进行自我评估和修订。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篇2

为加强对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及时做好安全事故发生后的救援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施工生产的实际,特制本项目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一、应急预案的任务和目标

更好地适应法律和经济活动的要求,给施工的进行和施工场区周围居民提供更好更安全的环境;保证各种应急反应资源处于良好的备战状态;指导应急反应行动按计划有序地进行,防止因应急反应行动组织不力或现场救援工作的无序和混乱而延误事故的应急救援;有效地避免或降低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帮助实现应急反应行动的快速、有序、高效;充分体现应急救援的“应急精神”。

二、应急救援组织机构情况

本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应急反应组织机构分为一、二级编制,项目部设置急应预案实施的一级应急反应组织机构,施工现场设置应急计划实施的二级应急反应组织机构。

三、应急救援组织机构的职责、分工、组成

(一)、一级应急反应组织机构各部门的职能及职责

1、应急预案总指挥的职能及职责

①分析紧急状态确定相应报警级别,根据相关危险类型、潜在后果、现有资源控制紧急情况的行动类型;

②指挥、协调应急反应行动;

③与企业外应急反应人员、部门、组织和机构进行联络;

④直接监察应急操作人员行动;

⑤最大限度地保证现场人员和外援人员及相关人员的安全;

⑥协调后勤方面以支援应急反应组织;

⑦应急反应组织的启动;

⑧应急评估、确定升高或降低应急警报级别;

⑨通报外部机构,决定请求外部援助;

⑩决定应急撤离,决定事故现场外影响区域的安全性。

2、应急预案副总指挥的职能及职责

①协助应急总指挥组织和指挥应急操作任务;

②向应急总指挥提出采取的减缓事故后果行动的应急反应对策和建议;

③保持与事故现场副总指挥的直接联络;

④协调、组织和获取应急所需的其它资源,设备以支援现场的应急操作;

⑤组织项目部的相关技术和管理人员对施工场区生产过程各危险源进行风险评估;

⑥定期检查各常设应急反应组织和部门的日常工作和应急反应准备状态;

⑦根据各施工场区、加工厂的实际条件,努力与周边有条件的企业为在事故应急处理中共享资源、相互帮助、建立共同应急救援网络和制定应急救援协议。

3、现场抢救组的职能及职责

①抢救现场伤员;

②抢救现场物资;

③组建现场消防队;

④保证现场救援通道的畅通。

4、危险源风险评估组的职能和职责

①对各施工现场及加工厂特点以及生产安全过程的危险源进行科学的风险评估;

②指导生产安全部门安全措施落实和监控工作,减少和避免危险源的事故发生;

③完善危险源的风险评估资料信息,为应急反应的评估提供科学的合理的、准确的依据;

④落实周边协议应急反应共享资源及应急反应最快捷有效的社会公共资源的报警联络方式,为应急反应提供及时的应急反应支援措施;

⑤确定各种可能发生事故的'应急反应现场指挥中心位置以使应急反应及时启用;

⑥科学合理地制定应急反应物资器材、人力计划。

5、技术处理组的职能和职责

①根据项目经理部及加工厂的施工生产内容及特点,制订其可能出现而必须运用建筑工程技术解决的应急反应方案,整理归档,为事故现场提供有效的工程技术服务做好技术储备;

②应急预案启动后,根据事故现场的特点,及时向应急总指挥提供科学的工程技术方案和技术支持,有效地指导应急反应行动中的工程技术工作。

6、善后工作组的职能和职责

①做好伤亡人员及家属的稳定工作,确保事故发生后伤亡人员及家属思想能够稳定,大灾之后不发生大乱;

②做好受伤人员医疗救护的跟踪工作,协调处理医疗救护单位的相关矛盾;

③与保险部门一起做好伤亡人员及财产损失的理赔工作;

④慰问有关伤员及家属。

7、事故调查组的职能及职责

①保护事故现场;

②对现场的有关实物资料进行取样封存;

③调查了解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④按“三不放过”的原则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罚、教育、总结。

8、后勤供应组的职能及职责

①协助制订施工项目或加工厂应急反应物资资源的储备计划,按已制订的项目施工生产厂场的应急反应物资储备计划,检查、监督、落实应急反应物资的储备数量,收集和建立并归档;

②定期检查、监督、落实应急反应物资资源管理人员的到位和变更情况及时调整应急反应物资资源的更新和达标;

③定期收集和整理各项目经理部施工场区的应急反应物资资源信息、建立档案并归档,为应急反应行动的启动,做好物资源数据储备;

④应急预案启动后,按应急总指挥的部署,有效地组织应急反应物资资源到施工现场,并及时对事故现场进行增援,同时提供后勤服务。

(二)、二级应急反应组织机构各部门的职能及职责

1、事故现场副指挥的职能及职责

①所有施工现场操作和协调,包括与指挥中心的协调;

②现场事故评估;

③保证现场人员和公众应急反应行动的执行;

④控制紧急情况;

⑤做好与消防、医疗、交通管制、抢险救灾等各公共救援部门的联系;

2、现场伤员营救组的职能与职责

①引导现场作业人员从安全通道疏散;

②对受伤人员进行营救至安全地带。

3、物资抢救组的职能和职责;

①抢救可以转移的场区内物资;

②转移可能引起新危险源的物资到安全地带。

4、消防灭火组的职能和职责

①启动场区内的消防灭火装置和器材进行初期的消防灭火自救工作;

②协助消防部门进行消防灭火的辅助工作。

5、保卫疏导组的职能和职责

①对场区内外进行有效的隔离工作和维护现场应急救援通道畅通的工作;

②疏散场区内外人员撤出危险地带。

6、后勤供应组的职能及职责

①迅速调配抢险物资器材至事故发生点;

②提供和检查抢险人员的装备和安全防护;

③及时提供后续的抢险物资;

④迅速组织后勤必须供给的物品,并及时输送后勤物品到抢险人员手中。

(三)、应急反应组织机构人员的构成

应急反应组织机构在应急总指挥、应急副总指挥的领导下由各职能科室、现场施工的人员分别兼职构成。

1、应急总指挥由项目经理担任;

2、应急副总指挥由项目副经理担任;

3、现场抢救组组长由公司的各工程负责人担任,项目部组成人员为成员;

4、危险源风险评估组组长由总工担任,总工办其他人员为成员;

5、技术处理组组长由技术经营科科长担任,科室人员为成员;

6、善后工作组组长由办公室负责人担任,科室人员为成员;

7、后勤供应组组长由财务科、机械管理科、物业管理科长担任,科室人员为成员;

8、事故调查组组长由质安科科长担任,科室人员为成员;

9、事故现场副指挥由该项工程负责人担任;

10、现场伤员营救组由施工队长担任组长,各作业班组分别抽调人员组成;

11、物资抢救组由施工员、材料员各作业班组抽调人员组成;

12、消防灭火组由施工现场电工,各作业班组抽调人员组成;

13、后勤供应组、由后勤人员、各作业班组抽调人员组成。

四、应急救援的培训与演练

(一)、培训

应急预案和应急计划确立后,按计划组织施工项目部及施工现场的全体人员进行有效的培训,从而具备完成其应急任务所需的知识和技能。

1、一级应急组织每年进行一次培训;

2、二级应急组织每一项目开工前或半年进行一次培训;

3、新加入的人员及时培训;

主要培训以下内容:

1、灭火器的使用以及灭火步骤的训练;

2、施工安全防护、作业区内安全警示设置、个人的防护措施

施工用电常识、在建工程的交通安全、大型机械的安全使用;

3、对危险源的突显特性辩识;

4、事故报警;

5、紧急情况下人员的安全疏散;

6、现场抢救的基本知识。

(二)演练

应急预案和应急计划确立后,经过有效的培训,施工项目部在项目开工后演练一次,根据工程工期长短不定期举行演练,施工作业人员变动较大时增加演练次数。每次演练结束,及时作出总结,对存有一定差距的在日后的工作中加以提高。

五、事故报告指定机构人员、联系电话

质安科是事故报告的指定机构,质安科接到报告后及时向总指挥报告,总指挥根据有关法规及时、如实地向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报告,特种设备发生事故的,还应当同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六、救援器材、设备、车辆等落实

项目部每年提取一定比例的费用,根据施工生产的性质、特点以及应急救援工作的实际需要有针对、有选择地配备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对应急救援器材、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不得挪作他用。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后,机械设备、运输车辆统一纳入应急救援工作之中。

七、应急救援预案的启动、终止和终止后工作恢复

当事故的评估预测达到起动应急救援预案条件时,由应急总指挥启动应急反应预案令。

对事故现场经过应急救援预案实施后,引起事故的危险源得到有效控制、消除;所有现场人员均得到清点;不存在其它影响应急救援预案终止的因素;应急救援行动已完全转化为社会公共救援;应急总指挥认为事故的发展状态必须终止的;应急总指挥下达应急终止令。

应急救援预案实施终止后,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事故现场和物证,经有关部门认可后可恢复施工生产。

对应急救援预案实施的全过程,认真科学地作出总结,完善应急救援预案中的不足和缺陷,为今后的预案建立、制订、修改提供经验和完善的依据。

八、其它

本预案制定后报相关主管部门备案后正式实施。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篇3

1总则

1.1编制目的

规范全市工矿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及时有效地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降低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江苏省工矿企业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无锡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1.3工作原则

1.3.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

1.3.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和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的组织协调下,各市(县)区和各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相应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企业要认真履行主体职责,建立健全应急预案。

1.3.3依靠科技、规范管理。采用先进技术和救援装备,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增强应急救援能力。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救援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1.3.4反应迅速、协同应对。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分工合作,密切配合,迅速、高效、有序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1.3.5预防为主、平战结合。坚持应急救援和预防工作相结合,切实加强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装备建设和预案演练工作,提高应急响应系统的整体救援能力。

1.4事故分级

按照工矿企业安全生产事故的性质、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受事件影响的范围,分为特别重大(i级)、重大(ⅱ级)、较大(iii级)、一般(iv级)四级。

1.4.1特别重大事故

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或100人以上中毒(重伤),或需紧急转移安置10万人以上的工矿企业安全生产事故。

1.4.2重大事故

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需紧急转移安置5万人以上、10万人以下的工矿企业安全生产事故。

1.4.3较大事故

指一次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含失踪),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需紧急转移安置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的工矿企业安全生产事故。

1.4.4一般事故

指一次死亡3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工矿企业安全生产事故。

上述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1.5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无锡市行政区域内工矿企业突发一般和较大级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主要包括:

(1)指一次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含失踪),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需紧急转移安置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的工矿企业安全生产事故。

(2)超出市(县)区应急处置能力,或跨市(县)区行政区、跨市内多个领域(行业和部门)的工矿企业安全生产事故。

(3)市政府认为需要启动本预案处置的工矿企业安全生产事故。

2组织体系及职责

2.1无锡市突发工矿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部

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是无锡市突发工矿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统一领导全市工矿企业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由市长或副市长担任总指挥,市政府秘书长或副秘书长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担任副总指挥。成员由市发改委、安监局、经贸委、国资委、公安局、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环保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交通局、建设局、国土资源局、质监局、公用事业局、消防支队、气象局、人防办、

财政局、民政局、医院管理中心、总工会、新闻办、电信公司、供电公司和有关市(县)、区政府,以及驻锡部队、武警无锡支队等负责人组成。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抢险救灾、转移安置、医疗救护、救援保障、善后处理、事故调查、宣传报道等八个应急工作组。(见附件10.1)

2.2指挥部主要职责

2.2.1研究、部署、指导全市突发工矿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建立健全应急救援制度,负责应急预案的启动工作;

2.2.2统一指挥应急救援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实施本预案,统一部署和实施应急救援措施,控制事故扩大,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2.2.3根据事故发生情况,正确判断灾情性质,分析人员生存的可能状况,根据灾情制定抢险方案,并对应急救援工作中发生的争议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2.2.4在本行政区域内紧急调用各类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事故后及时归还或给予补偿;

2.2.5根据事故灾害情况,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险情时,组织人员和物资疏散工作;

2.2.6对事故单位依法下达停产停业整顿指令;

2.2.7组织事故现场保护和事故调查工作;

2.2.8开展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适时发布事故公告,稳定社会秩序。

2.3应急工作组职责

应急工作组在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协同完成应急救援工作。

2.3.1综合协调组。由副总指挥牵头,市经贸、安监、公安、环保、交通、建设、卫生、质监、人防办、财政等市有关部门、军分区和事发地市(县)、区政府组成。负责现场组织协调,调配应急救援人员、交通、通讯、装备和救援物资等。

2.3.2抢险救灾组。由市公安(消防)、安监牵头,市环保、质监、建设、气象及安全专家,事发地市(县)、区政府等组成。负责拟定现场抢险救灾方案,经指挥部批准后组织实施;收集事故灾害信息,分析事故起因、影响范围及可能造成的后果,判断事故的变化趋势,预测次生和衍生事故发生的可能,并提出下一步抢险救灾方案。必要时经军分区协调驻锡部队、武警支队增援抢险救灾。

2.3.3转移安置组。由事发地市(县)、区政府牵头,市公安、民政、卫生、经贸等部门及发生事故企业组成。负责现场警戒,维持秩序;组织疏散、转移和安置群众。

2.3.4医疗救护组。由市卫生、医管中心、药监等部门,事发地市(县)、区政府,发生事故企业等组成。组织制定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方案,紧急调集医疗卫生技术人员和相关药品、器材,迅速开展医疗救护工作,重点做好重伤员的救治;负责事故发生区域的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工作。

2.3.5救援保障组。由市交通、经贸、国资、民政、公用、供电、各电信运营企业等部门,事发地市(县)、区政府,发生事故企业等组成。负责保障应急救援所需物资供应,组织抢险救援物资、器材的生产和调拨,及时运送到指定位置;负责涉及的水、电、气的切断与供应。

2.3.6善后处理组。由事发地市(县)、区政府,市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及发生事故企业、有关保险公司等组成。负责事故中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负责财产损失核定与保险理赔等工作。

2.3.7事故调查组。由市安监牵头,市监察、公安、质监、建设、总工会等部门和市检察院组成。按“四不放过”原则,依法开展事故调查。

2.3.8宣传报道组。由市新闻办牵头,市安监、公安等部门组成。统一接待新闻媒体的采访,组织发布新闻稿件。

2.4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市发改委负责将全市安全生产发展规划目标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年度计划;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将重大危险源监测预警系统建设资金纳入年度计划。

市安监局负责工矿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的协调;负责组织应急救援专家组,依据行业标准判断灾情变化趋势,提供事故应急救援的技术指导;牵头负责事故调查组工作。

市经贸委负责组织抢险救援设备、物资、器材和食品的协调供应。

市国资委参与市属国有工矿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置工作,指导、检查和督促相关企业的应急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组织和实施事故的抢险救灾;负责事故区域的警戒和道路交通管制,会同事发地政府负责有关人员的紧急疏散、撤离;负责核实事故伤亡人数和伤亡人员的姓名、身份;负责有关事故直接责任人的监控及逃逸人员的追捕;参加事故调查和证据收集。

市卫生局、医院管理中心负责事故中受伤人员的抢救治疗工作;组织医疗卫生应急救援队伍,提供医疗保障;负责事发地防疫工作;参加相关事故调查和卫生监督。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调集抢救伤员所需的药品、器材,掌握抢救药品、医疗器械、消毒、解毒药供应的城市及来源。

市环保局负责事故现场环境监测工作,及时

通报监测情况;负责污染物的处置工作;参加相关事故调查。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配合事故发生地政府,协助做好职工善后处理工作。

市交通局(市港口管理局)负责涉及通航水域、航道及港口码头的应急救援工作;负责涉及事故水域、航道的管制;负责组织各类应急救援物资运输工作,及时把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运送到事故抢救现场;参加相关事故的调查。

市建设局负责建筑物倒塌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对建筑物倒塌事故提供相关技术支持;负责对事故中受损建筑物的评估、鉴定工作;参加相关事故调查。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的相关技术支持,并参加事故调查。

无锡质监局负责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事故现场处置的技术支持;参加相关事故调查。

市公用事业局负责涉及城市燃气设施的应急救援和技术支持;负责提供事故场所地下水、气管网情况;指导自来水公司及时修复事故地区的自来水供应;参加相关事故调查。

无锡气象局负责事故所在区域的气象监测和预报工作,提供气象数据资料;参与雷电、静电引起的爆炸、火灾、人员伤亡等事故的调查、鉴定和评估。

市人防办负责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通讯保障;充分利用人防通讯装备,迅速赶赴现场,为指挥部提供通讯保障。

市财政局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决定安排落实事故抢险和事故处理资金。

市民政局负责受灾人员的临时救助,协助遇难人员所在单位或亲属处置遇难人员的遗体、遗物及遇难亲属的安抚工作。

市总工会参加事故调查。

市新闻办按照新闻发布的有关规定,适时向媒体发布事件进展和处置情况,同时组织新闻媒体向公众宣传自救防护等知识。

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负责修复损坏电信设施;无锡供电公司负责事故现场供、用电应急处置;快速修复损坏的供配电设备,及时恢复正常供电。

市(县)、区政府成立相应的突发工矿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组织,负责启动本级政府的应急预案;负责事发地或周边危险环境居民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以及紧急情况下撤离、疏散。

2.5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职责

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是我市突发工矿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工作的协调、指导机构,执行市突发工矿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部的指令,负责全市工矿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管理综合协调及其相关工作,组织协调应急救援工作;督促、检查各地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管理工作;建立和维护无锡市安全生产信息管理系统,综合全市事故信息,及时掌握、分析重要信息,向指挥部及时提出处置建议。

3预警预防

3.1监测预警

为有效预防工矿企业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政府加强领导、属地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确保安全运行”的原则,采用现代信息技术,依法加强管辖区域内重大危险源监管。企业要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控的主体责任,切实加强日常监测信息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范事故,确保重大危险源监测预警的制度化和日常化。

3.2重大监测信息报告

企业发现重大危险源监测信息发生异常等,要及时向企业主管部门,所在地市(县)、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报告。市有关部门和各市(县)、区政府及其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应当及时将掌握的工矿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风险信息报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对可能引发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重大信息,经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后,上报市政府和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3.3预警级别和发布权限

根据工矿企业安全生产事故的性质、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数量、受事件影响的范围等,将预警级别分为四级,其级别与事故分级标准相对应,按下列权限发布:

3.3.1ⅰ级(特别重大,红色)预警,表示预计将要发生特别重大突发工矿企业安全生产事故,事故会随时发生,事态正在不断蔓延。由国家发布或者由省应急指挥中心请示国家后,由省长签发。

3.3.2ⅱ级(重大,橙色)预警,表示预计将要发生重大突发工矿企业安全生产事故,事故即将发生,事态正在逐步扩大。由担任省应急指挥中心总指挥的分管副省长请示省长后签发。

3.3.3ⅲ级(较大,黄色)预警,表示预计将要发生较大突发工矿企业安全生产事故,事故已经临近,事态有扩大的趋势。在市应急指挥中心请示省应急指挥中心后由市长签发。

3.3.4ⅳ级(一般,蓝色)预警,表示预计将要发生一般突发工矿企业安全生产事故,事故即将临近,事态可能会扩大。由市(县)、区级工矿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部请示市政府后发布。

预警的解除也按照该级别事故的预警程序进行确认和发布。

3.4预警预防行动

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接到可能导致工矿企业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信息后,应迅速组织专家对事发地的危害进行辨识评估,对可能发生的事故风险及时做出判断,确定事故影响的范围及可能影响的人数,初步确定响应级别,并密切关注事态进展。如果事故不需要启动应急救援体系的最低响应级别,则关闭应急响应;如果事故达到预警级别,要迅速通知事发地市(县)、区政府,做好应急准备和预防工作,同时报告市政府,并抄送相关部门,做好应急响应准备工作;如果事故预警级别达到ⅰ或ⅱ级,由市政府立即向省政府报告。

3.5预警结束

经过跟踪监测并对监测信息进行分析评估后,认为应当结束预警状态的,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要及时向市政府提出建议。由市政府决定结束,并向社会公布。

4事故报告和紧急处置

4.1报警

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必须以最快捷的方法报告110以及当地政府、归口管理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上述单位和部门接到发生较大级(含)以上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向市政府、市安监局及有关主管部门报告(最迟不得超过1小时)。事故单位可越级上报至无锡市人民政府总值班室、市有关归口管理部门和市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主要危害物质及危险源、事故性质、波及范围、发展趋势、次生和衍生事故(件)的可能性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

4.2信息处理

市政府办公室和市有关部门接到较大级以上事故(含)报告后,应立即报告市政府分管市长,并通知有关成员单位迅速赶赴现场。必要时市政府应将事故情况通报驻军或武警支队,请求事故抢救或支援,并及时上报省政府。

4.3紧急处置

事故发生初期,事故单位或现场人员应积极采取应急自救措施,防止事故的扩大。当地政府和先期到达的公安(消防)队伍等应急救援队伍必须迅速、有效地实施先期扑救,全力控制现场事态,抢救人员和财产,控制事故蔓延,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故的发生。

4.4现场保护

事故发生地和有关单位必须依法保护事故现场,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5应急响应

5.1预案启动

事故发生地的市(县)、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根据已经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程度,应当立即向市政府提出启动本预案的建议。启动本预案后,要迅速组成现场指挥部,通知成员单位,实施本预案。(见附件10.2、附件10.3)

5.2指挥协调

指挥部根据事故情况开展应急救援协调工作。

(1)启动市突发工矿企业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实施应急救援。

(2)根据现场情况和上级领导要求,成立若干应急小组,协调有关应急力量进行应急处置,接受省工矿企业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中心和市指挥中心的指挥。

(3)掌握现场信息,提出现场应急救援行动的要求。

(4)组织专家现场指导,提供技术支持。

(5)协调与周边城市和单位的关系,寻求对应急救援的支持配合。

(6)及时向省、市政府报告事故应急救援进展情况。

5.3信息资源采集

有关成员单位要迅速开展信息资源采集工作,包括事故单位情况,事故原因,次生事故和衍生事件发生可能,对环境和气象的影响,当地气象、地理、地质、水文信息,居民分布信息,抢险救援设备、设施信息,事故中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信息等。对采集的信息要进行分析整合,按要求进行反馈。

5.4现场处置

指挥部根据现场情况,及时做出决策,组织协调各方应急救援力量,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各成员单位及各有关应急队伍应当在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密切配合,共同实施抢险救援和紧急处置行动。对可能恶化的险情,在充分听取专家和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及时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对跨地区、跨行业影响重大的紧急处置方案,由指挥部确认并协调实施,必要时报省级相关部门请求进行协调和确认。

5.5医疗卫生救助

市和市(县)、区卫生部门,医院管理中心、药监部门应立即组织急救队伍,及时调集救护所需药品,利用各种医疗设施、设备,抢救伤员,并根据事故类型和现场状况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工作。其他相关部门应做好抢救配合工作。

5.6救援人员安全防护

指挥部根据需要具体协调、调集相应的安全防护装备,向应急救援人员宣传必要的救援知识,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用具。应急救援人员须服从指挥,根据需要携带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救援人员进入和离开事故现场的相关规定,有序开展工作。当遇到可能威胁应急救援人员的险情、可能造成次生事故伤害时,救援人员要善于自我保护,避免人身伤害。在对灾情及时做出分析后,由指挥部决定应急救援人员是否全部或部分撤离事故现场。

5.7群众安全防护

指挥部负责组织好群众的安全防护工作,主要工作内容有:

(1)确定在应急状态下职工、群众疏散、转移和安置的方式、范围、路线、程序。

(2)指定有关部门负责实施疏散和转移。采取逐户逐人的方法告知,确定群众知晓并采取必须的安全防护措施。

(3)确定并启用应急避难场所。

(4)开展医疗防疫和疾病控制工作。

(5)开展气象预测、大气和环境监测工作。

(6)加强治安管理。

5.8现场检测与评估

根据需要,指挥部组织事故现场检测、鉴定与评估,主要包括事故影响边界,次生事故和衍生事件的可能性,气象条件变化对事故环境的影响,对食物、饮用水卫生以及水体、土壤、农作物等的污染,可能发生的二次反应有害物,爆炸危险性和受损建筑垮塌危险性,以及污染物质滞留区等。综合分析和评价检测数据,查找事故原因,评估事故发展趋势及后果,以便科学制订现场抢救方案和事故调查。

5.9现场秩序管理

公安部门应加强事故现场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工作,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维护社会治安。对肇事者等有关人员应及时采取监控措施,防止逃逸。

5.10信息发布

由市新闻办负责组织,拟订发布的内容、范围和方式,经指挥部负责人审定后组织发布。各新闻媒体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信息发布工作。

5.11应急结束

当死亡和失踪人员已经查清,受伤人员得到救治,紧急疏散人员得到安置,事故危害得以控制,环境符合有关标准,次生、衍生事故(件)隐患消除后,由指挥部做出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结束的决定。

6后期处理

6.1善后处置

指挥部会同事发地市(县)、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单位)组织工矿企业安全生产事故的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疏散人员回迁、灾后重建、污染消除、生态恢复等。慰问受害及受影响人员,保证社会安定,尽快恢复正常秩序。

6.2事故调查

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组成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展开全面调查。

6.3保险

保险机构根据有关规定和合同对参加保险的企业或人员及时开展各项保险理赔工作。

6.4总结评估

事发地市(县)、区政府要分析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建议,形成总结报告报送市政府。相关部门和单位要研究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经验,对应急救援预案进行有针对性的完善和补充。

7保障措施

7.1装备保障

各地、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和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建立必要的救援物资储备。同时要掌握本地区、本专业救援装备及物质储备情况,整合救援装备资源。

7.2队伍保障

各市(县)、区政府要大力建设以公安消防部队为骨干的应急队伍,掌握区域内所有应急救援队伍资源信息情况,定期督促检查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准备情况;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等企业要依法组建和完善专业救援队伍。

7.3基础设施保障

交通、电信、供电、供气、供水等公用设施管理部门应尽快恢复被损坏的道路、水、电、气、

通信等有关设施,确保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快安全生产信息系统建设,健全全市安全生产事故报告系统和重大危险源监测预警系统,在相关部门的支持下,保证应急预警、报警、指挥等活动的信息交流快速、顺畅、准确,做到信息资源共享。

7.4救援物资运输保障

在抢险救灾过程中紧急调用的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阻拦和拒绝。交通运输部门应组织应急救援物资的运输。事故后应及时归还或给予补偿。

7.5医疗卫生保障

各级政府要提高医疗卫生机构对事故伤员的救治能力。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医管中心要全面掌握卫生资源信息,尤其是专科救治方面的资源信息,其中包括职业中毒、烧伤等救治机构的数量、分布、可用病床、技术力量和水平等。药监部门要掌握抢救药品、医疗器械、消毒、解毒药供应的城市及来源。

7.6资金保障

工矿企业应当依法加强应急救援工作,加大安全资金投入,保证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测预警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做好事故应急救援必要的资金准备。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资金首先由事故责任单位承担;事故责任单位一时无力承担的,由当地政府协调解决。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增加安全生产投入,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列入财政预算,用于应急救援、危及公共安全的重大危险源和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

7.7社会力量动员

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指挥部可调动本行政区域社会力量和志愿者配合应急救援工作。

7.8宣传和教育

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各直属单位应根据各自职责,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预防事故的意识,落实有效的防范措施,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工矿企业,要加强对周边人群的针对性宣传教育,使他们了解潜在的危险和对健康的危害,掌握必要的自救知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7.9应急救援的演练

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掌握预案的内容和相关措施,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应急救援的演练,演练结束后要向市政府办公室和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提交书面总结报告。根据条件和环境的变化,有关部门要及时提出修改、补充和完善预案的建议。高危企业要依法成立应急救援队伍,定期进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确保在紧急情况下按照预案的要求,有条不紊地开展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8奖惩

8.1奖励

在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应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1)出色完成应急处置任务,成绩显著的;

(2)防止或抢救事故灾难有功,使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财产免受损失或者减少损失的;

(3)对应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

(4)有其他特殊贡献的。

8.2责任追究

在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视情节和危害后果,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其中,对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分别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不按照规定制订事故应急预案,拒绝履行应急义务的.;

(2)不按照规定报告、通报事故真实情况的;

(3)拒不执行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不服从命令和指挥,或者在应急处置时临阵脱逃的;

(4)盗窃、挪用、贪污应急工作资金或者物资的;

(5)阻碍应急工作人员依法执行任务或者进行破坏活动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7)有其他危害应急工作行为的。

9附则

9.1预案的管理

本预案由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制定,是对可能发生的事故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在实施过程中应当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应变处理。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要根据情况变化及时组织修订完善,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各市(县)、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各直属单位要按照本预案的要求,结合各自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出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的突发工矿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督促所属有关部门、重点企业单位制定各自预案,报本级政府备案。

9.2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市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9.3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篇4

(一)通信与信息保障。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综合信息网络系统和信息报告系统;建立完善救援力量和资源信息数据库;规范信息获取、分析、发布、报送格式和程序,保证应急机构之间的信息资源共享,为应急决策提供相关信息支持。

(二)救援装备保障。

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和企业按照相关规定,并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专业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应当掌握本专业的救援装备情况。

(三)应急队伍保障。

各级政府和大中型企业应当依法组建和完善救援队伍,加强现有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各级、各行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机构负责检查并掌握相关应急救援力量的建设和准备情况。

(四)交通运输保障。

交通部门应对各类运输工具的数量、车型或船型进行统计并建立动态数据库。应保障公路和水运设施的完好、畅通,公路设施和水运设施受损时要迅速组织有关部门和专业队伍进行抢修,尽快恢复良好状态,做好运输保障工作。市公安局负责紧急处置交通安全保障的组织与实施,依法实施道路交通管制。

(五)医疗卫生保障。

事故发生后,必须快速组织医疗救护人员对伤员进行应急救治,尽最大可能减少伤亡。在市、县(区)卫生局指导下,医疗急救中心负责院前急救转运工作,各级医院负责后续救治,红十字会等群众性救援组织和队伍应积极配合专业医疗队伍,开展群众性卫生救护工作。同时要根据事故的特性和需要,做好疾病控制、消毒隔离和卫生防疫准备,并严密组织实施。

(六)物资保障。

市发改委、经委、商务局等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救援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供应,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药品的储存、供应。紧急处置工作中救援物资的调用,由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组织协调,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实施。

县(区)政府、有关部门和企业应当建立应急救援设施、设备、救治药品和医疗器械等储备制度,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和装备。各专业应急救援机构根据实际情况,负责监督应急物资的储备情况,掌握应急物资的生产加工能力储备情况。

(七)资金保障。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做好事故应急救援必要的资金准备。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资金首先由事故责任单位承担,事故责任单位暂时无力承担的,视情况由事故责任单位所在县(区)政府或市政府协调解决。

(八)应急避难场所保障。

根据防灾、避灾的要求,城市建设部门应根据城市发展和应对突发事件的特殊情况,在大型城市广场、公园、绿地、学校操场和人防设施等项目建设时应考虑增加应急避难场所的功能。

(九)技术储备保障。

市安委会办公室成立安全生产专家组,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要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的专家和机构,研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重大问题,开发应急技术和装备。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篇5

一、应急救援指挥体系与职责

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组织体系由安全生产事故领导机构、综合协调机构、应急救援队伍等组成。

1、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领导机构为德石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

2、安全生产事故综合协调机构为公司应急救援办公室,具体承担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管理工作。

3、应急救援队伍主要包括公司救援组、事故单位的应急救援队和社会力量。

二、应急救援指挥部职责

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在应急管理方面的主要职责是:负责组织领导和指挥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协调政府职能部门和社会各界救援力量参与处置;搜集掌握现场情况,确定总体作战决策和行动方案,下达作战指令;根据灾难变化,做出局部停水、停电、停气、设定警戒范围、封闭道路以及人员疏散撤离等重大决定;组织人员对现场进行清理;根据需要封闭现场,组织专人负责事故原因调查、核定事故灾难损失。

三、应急救援办公室管理职责

1、承担公司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

2、组织协调公司处置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3、组织编制和管理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指导各车间和部门应急救援机构管理工作。

4、组织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并指导各车间和部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演练。

5、协调与相关部门事故应急救援机构之间的联系,相互配合。

6、承担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救援组职责

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八个应急救援组,分别由公司各部室人员组成,应急管理职责为:

1、通讯联络组:由行政事业部成员组成,行政事业部部长任组长,负责与报警台联络及时协调其他相关单位,并通知各应急救援组赶赴现场,按照责任分工开展救援工作。

2、现场处理组:由人力资源部、信息工程部成员组成,人力资源部部长任组长,负责传达贯彻领导指示,报告事故处理情况,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分工负责救援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3、抢险救援组:生产准备部及下属生产准备车间、物流部、市场管理部成员组成,生产准备部部长任组长,负责协调事发单位的现场救援,协助消防人员划定警戒区,消除危险源,抢救伤员,疏散财产;有权决定使用各种水源和消除器材,限制用火用电,直至停止使用。

4、警戒保卫组:由保安部和质量保证部成员组成,保安部部长任组长,负责组织协调事故现场设置警戒区域,保护事故现场、维护现场秩序、收集相关证据、疏导道路交通、组织危险区域人员撤离。

5、医疗救援组:由后勤服务公司成员组成,后勤服务公司经理任组长,负责设立现场救护点,对受伤、中毒人员进行抢救,保证救治药品和救护器材的供应。

6、后勤保障组:生产制造部及下属各车间、采购部、铸造生产制造部及下属各部门负责协调抢险人员的物资保障,保证抢险救援物资的供应,协调处理伤员救护工作。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篇6

为了保证我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到实处,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消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此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目的:

制定应急救援预案的目的是快速、有序、高效地控制紧急事件的发展,将事故损失减小到最低程度。

现场应急救援机构:

现场应急救援小组,成员:分管副总经理、车间主任、工段长、大组长、值班长、公司办、安监部。

现场应急救援小组职责:

负责事故现场应急的指挥工作,进行应急任务分配和人员调度,有效利用各种应急资源,保证在最短时间内完成对事故现场的应急行动。

事故报告程序:

生产现场发生重大事故后,应立即组织人员抢救,事故岗位人员立即向现场管理人员报告,向分管负责人汇报,必要时越级向公司总经理报告。

一、生产现场发生重大事故后,应立即组织人员抢救,同时以最快的方式报告公司应急救援机构,如发生人员伤亡或火警等,根据事故严重程度,必要时应分别第一时间直接打电话报120急救中心和119报火警救助。

二、现场应急救援小组成员立即组织人员展开抢救伤员和排除险情,防止事故的扩大和蔓延,力求将损失减少至最低程度,同时注意安排做好保护好事故现场。

三、现场应急救援小组成员负责指挥调动公司的一切所需的应急救援排险物资和人员参与抢救救援,确保救援工作在统一指挥下有序地进行。

四、现场应急救援小组成员协助公司和上级部门开展事故调查。事故调查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在关人员未受到教育放过。

五、要求事故责任单位对于事故的调查处理报告,必须按公司规定的时间(72小时内)报告公司安监部,不得随意拖延和瞒报,切实防止类似的事故重复发生。

六、公司安监部做好事故原因和事故性质的调查,公司办做好伤员医疗及善后工作处理,事故单位抓紧做好恢复生产工作。

七、根据生产现场的特点,特确定以下为可能引发生产事故的类别:

1、灼伤;

2、高处坠落:包括从行车、架子、卸料平台、屋顶坠落以及从平地坠落地坑等;

3、触电:包括雷击伤害;

5、物体打击:指落物等碰伤伤害;

6、火灾爆炸;

7、中毒、中暑;

8、车辆伤害;

9、坍塌:包括建筑物、堆置物、排山、土石方、深基坑(槽)倒塌等。

八、应急准备中应遵循的原则

1、工作前应制定好防止发生事故所采取的预防措施;可能发生事故现场应配备的器材;发生事故时的应急对策及信息传递。

2、保安部建立群众性义务消防组织,加强业务学习和训练,增强自防自救能力;对应急场所工作人员应进行岗位教育和防火、灭火知识的培训。

3、根据作业场所、储存、运输物品的数量、品种的不同,配备足够数量、种类的应急器材。应急器材要定时检查,做好标识、防止失效,检查要有检查记录。

九、应急响应中必须遵循的原则

1、紧急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现人应立即向有关管理人员报告。

2、接到报警后,应立即组织自救队伍,按事先制定的应急方案立即自救;若事态情况严重,难以控制和处理,应立即在自救的同时向专业救援队伍求救,并密切配合救援队伍。

3、疏通事故发生现场道路,设置警戒线,保证救援工作顺利进行;疏散无关人员到安全地带。

4、在急救过程中,遇到威胁人身安全情况时,应首先确保人身安全,迅速组织脱离危险区域或场所后,再采取急救措施。

5、必要时可截断电源、可燃气体(液体)的输送,防止事态扩大。

6、设紧急联络员一名(事故生产单位车间主任),负责紧急事物的联络工作,明确联络地址和电话。

十、重大事故报告及报警原则

1、生产现场任何人发现发生重大事故的,必须立即报告现场管理负责人,现场管理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立即通知公司生产副总经理,并组织现场应急救援小组开展现场抢救工作。如发生人员伤亡或火警等,必要时应分别第一时间直接打电话报120急救中心和119报火警救助,同时以最快的方式报告公司总经理及公司总部。

2、公司领导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组织公司应急救援力量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指挥现场抢救工作,同时将事故的概况(包括伤亡人员、发生事故时间、地点、原因等)分别用电话和快报的办法报告上级主管部门以及政府有关部门。

十一、救援器材及设备

1、通讯设备:包括固定电话、移动电话、对讲机

2、交通工具:供指挥、联系、救援的用车

3、急救药品及器材:止血带、颈托、担架等救援器材及灭火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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