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各检察院工作报告8篇

时间:2023-02-04 13:01:04 分类: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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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各检察院工作报告8篇

2023各检察院工作报告篇1

一年来,在院党组的领导和关心下、在同志们的帮助和支持下,能够听从院党组的工作安排,对工作认真负责,并做到严格要求自己。自己在思想上、工作上都有了很大程度的提高,较好的完成了全年纪检监察工作任务,借此机会,向同志们汇报一下本人今年来的思想、学习和工作情况,请同志们多提批评意见,以利我更好的在来年开展工作。现将自己一年来的学习、工作、廉洁自律等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思想和学习方面

一是坚持政治理论学习,努力增强政治理论素养。一年来,本人能自觉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努力在工作中提高自已的政治和业务能力。平时能注重政治理论及党的基础理论知识的学习,能充分利用工作之余的时间自学,关心时事政治,注重读书看报,以提高学习的实效。在学习中不断提高马克思主义的理论水平,提高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观察处理检察院问题的能力,不断增强从事纪检工作的原则性、系统性、预见性和创造性,并能坚持做到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

二是坚持业务学习,切实提高业务水平。坚持每日自学法律专业知识和检察院纪检监察业务学习。同时,通过加强与上级有关部门的沟通与联系,并采取到先进兄弟检察院的纪检监察学习取经,加强纪检监察业务调研等方式,努力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结合检察工作实际,认真负责地做好纪检监察工作

一年来,我注重结合检察工作实际,认真做好纪检监察工作,较好地履行岗位职责。及时贯彻落实市检察院、区纪委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年初,我把全面贯彻落实市检察院、区纪委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作为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在全院干警大会上传达了会议精神,并及时组织落实会议要求,对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了具体安排部署。组织全体检察干警层层签定党风廉政责任书,使全体干警不断增强廉政责任意识,依法、文明办案。元旦和春节期间积极开展全院廉洁自律工作,切实加强廉洁从检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不断学习廉洁自律规定,要求党组成员要以身作则,做好廉洁自律表率。凡在重大节假日前及时组织学习各项自律规定,提出廉洁要求,防止接受吃请、送礼等不良现象的发生。根据我院检察工作实际,对院党组成员进行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对各责任人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基本责任和具体任务进行了明确。全年认真开展了各项专项检查工作:

一是积极协助区纪检监察,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督察工作以及区纪委交办的临时工作,较园满的完成了区纪委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是开展对自侦案件督察工作。根据上级院关于纪检监察部门对自侦部门侦查工作实行内部执法执纪督察的规定,开展对自侦案件回访考查工作。通过学习有关法律和规定;认真查阅有关案件材料、与承办案件干警交谈,走访发案单位和听取当地群众意见等内容,按督察的范围和事项,对自侦案件的案中、案后开展了督察。

三是多次对全院车辆及全体驾驶人员进行了检务督察,今年以来,四次组织全院干警认真学习车辆安全管理相关文件和规章制度,要求全院干警必须时刻绷紧车辆安全这根弦,时刻牢记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特别要求全体驾驶人员安全意识要入耳、入脑、入心,筑牢车辆安全防线,确保车辆安全无事故。认真开展了重大节假日期间的检务督察工作。结合省、市院组织的各种专项活动,还自行对本院枪支弹药管理、车辆管理、办案安全、机关作风、禁酒令落实情况等方面工作进行了自查自纠。

五是充分发挥检务督察工作在检察工作中的推动作用,努力创新思维,全力抓好检务督察工作,不断强化内部监督,今年开展检务督察5次,开展了对执法办案安全、检风检纪、警械警车管理等方面的专项督察,把监督工作贯穿于办案全过程,逐步把对执法办案活动的监督,从事后监督扩展到事前监督和事中监督。通过开展检务督察,有力的促进了各项检察业务工作的健康有序进行,为确保目标工作任务的完成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为办案安全、车辆安全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六是积极开展廉政文化宣传工作。在院局域网廉政建设栏,挂出廉政建设、警示内容文章近30篇。年初,院纪检组致干警家属的家庭助廉信沟通了单位与干警家庭的联系,进一步树立了干警们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促进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在思想上从严要求自己,带头廉洁自律

我身为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反腐倡廉工作是我的重要责任,不以权谋私,廉洁自律是基本的要求和必须具备的素养。一年来,我能结合检察工作任务,认真落实上级院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规定和要求,贯彻落实责任制,坚持常抓不懈,切实做到了责任明确、目标明确。在廉政工作中,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从自身做起,不断

提高自律意识,处处注重严于律已,要求大家做的自己首先带头做到做好,禁止别人做的,自己首先不做,做到警钟常鸣。一年来,能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及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没有以权谋私的行为,能遵章守纪。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虽然做了很多努力,在自己的学习和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领导对工作的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存在着一些不足,主要是工作作风还不够扎实和深入,争先创优意识和开拓创新意识还不够强,纪检监察的业务水平还不高,工作能力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在新的一年里要发扬与时俱进的思想,对不足之处要认真克服和改正。

2023各检察院工作报告篇2

20xx年,我院女工委在院党组、市院女检协的领导下,在政法系统妇委会的指导下,认真贯彻党的xx大和xx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全体女干警职工的积极参与下,紧紧围绕我院中心工作,团结带领女干警职工在工作岗位上尽职尽责、建功立业,共同为完成全院检察工作任务、构建文明和谐检察机关作出了贡献,取得了骄人的业绩。20xx年2月,我院公诉科被福建省妇女联合会评为福建省“巾帼文明岗”。20xx年8月,我院被省人大常委会内司委、省公务员局、省妇联评为“第二届福建省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先进集体”。现将一年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立足本职,创新思路,积极引导妇女干警有新作为

结合检察工作实际,不断探索机关妇女工作的新思路,引导全院女干警职工以饱满的热情和坚定的信念,扎实工作、尽职尽责。一是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目前,我院妇女干警分散于公诉、侦监、反贪等业务部门,其中,公诉科有12名女干警,侦监科有8名女干警,每年承办了大量的案件,女检察官年均办案数超100件,发挥了检察官应有的作用。二是积极参与治安综合治理活动。积极发挥检察机关的优势,组织由女检察官组成的巾帼法律咨询服务队、法制副校长,深入各企事业单位、学校定期开展法律咨询服务、法制宣传活动,大力宣传相关的法律法规,增强广大群众、学生的法制观念和法制意识。在“六.一”儿童节来临之际,向晋江市罗山街道后库小学送去了大批青少年科普类、文学类书籍,并举办了“青少年犯罪预防”知识讲座,以增强在校小学生的法制意识、防范意识。20xx年我院共举办了18场法律宣传活动。三是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女检察官共开展警示教育47次,受教育对象包括全市党政机关干部、部队官兵、在校学生以及民营企业从业人员等,共计4443人。开展警示教育图片展5次,接受预防咨询18人次,有效解决干部群众较为关注的法律问题。四是在办案中注入人文关怀。发挥女检察官工作细腻的优势,在批捕、起诉环节广施人文关怀,积极化解社会矛盾,推进刑事和解、完善未成年犯帮教机制、强化刑事当事人救助,尤其是被害人及其子女的救助,加强人文关怀,积极化解社会矛盾。20xx年,促成刑事和解26起,附条件不起诉3人,变更8名涉案人员至非羁押诉讼帮教基地,介绍14名刑事当事人到就业指导基地工作,深得社会各界的好评。

二、加强学习,注重实效,不断提高妇女干警整体素质

三、突出特点,灵活多样,认真开展有益文化活动

我们从关心体贴妇女干警职工的成长出发,组织开展了一系列健康有益的活动,在丰富妇女干警职工的精神文化生活的同时提高女干警队伍凝聚力。一是组织开展各种文体活动。利用“三八”妇女节,组织参加市妇联组织的女子健身舞蹈展示大赛,以激情活力的广场舞,充分展现我院女干警、职工热爱生活、健康向上的精神面貌。以庆“五·一”、“五·四”、国庆节为契机,组织开展趣味运动会,举办跳绳、猜字谜、定点投篮等文体活动,丰富了女干警职工的文体生活。11月份选派一名女检察官参加由泉州市院组织的女检察官“岗位读书”演讲比赛。关心女干警的身心健康,组织全体女干警、职工参加体检、妇科病普查,组织走访、慰问离退休女同志和患病女干警,开展爱心关怀、亲情慰问活动,为她们带去组织的温暖。二是加强考察交流学习。选派6个副科级以上女领导干部参加晋江市妇女联合会、晋江市女企业家联谊会联合举办的五届二次会员大会暨新春团拜会。“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期间,组织女干警、职工、临时工、离退休女同志开展“红色之旅”考察学习活动,学习革命先烈的丰功伟绩,激发女干警、职工爱国主义热情,以实际工作积极投身新时期检察事业之中。三是加强女工委制度建设。在本院信息发布内网的功能栏目设立的“女工之家”一栏,内有基本概况、工作动态、风采展示、女性话题、学习园地五个专题,根据工作内容及时进行更新维护,作为妇女工作交流的窗口。

2023各检察院工作报告篇3

根据县委宣传部《关于开展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专项督查的预通知》要求,现将我局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制定的《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以及全市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狠抓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做法及取得的成效

一是及时传达,全面部署。我局及时召开班子会议,传达学习中央、自治区制定的《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以及全市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并要求各二层单位要认真学习领会好,进一步增强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意识。

二是查找问题,研究对策。坚持问题导向,逐项对照中央《实施办法》和自治区《实施细则》要求,认真从组织领导、体制机制、阵地建设、队伍建设等方面,深入查找存在问题和不足进行了一次意识形态工作自检自查。按照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原则,对全局各类意识形态阵地进行了一次全面、彻底地清查,严格落实管理责任,切实做到可管可控。

三是传递上情,宣传政策。近两年,我局中心组先后5次传达学习中央、自治区、来宾市及县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文件,专题研究开展全局意识形态工作。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2次,专题学习贯彻上级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要求做好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组织丰富多样的正面*宣传,开展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教育,严防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

四是制订方案,落实责任。我们根据自治区、来宾市及县委的文件精神,及时制订了《象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明确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梁伦伟同志具体分管意识形态工作;安排办公室一名工作人员按照县委的要求,兼职网络评论员,适时开展网上正面宣传引导。

二、存在的问题

我局宣传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互联网、手机微信等新兴媒体的应用和引导管理需要进一步探索;二是新形势下提高引导*的本领需要进一步增强;三是满足干部职工文化需求的工作有待加强;四是对外宣传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局将在继续高效开展意识形态工作的同时,加强领导,树立楷模,塑造正确的价值观和*导向,以宣传工作促发展,提高住建系统干部的思想高度,更好地履职尽责。

2023各检察院工作报告篇4

20xx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和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全市法院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十一届八次全委会议和本次会议的决策部署,以五个发展理念为引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努力为包头市全面实施十三五规划、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

(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保障社会和谐稳定。紧紧围绕我市6521发展战略,加强对新形势、新任务的司法应对。充分发挥惩治犯罪、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的作用,依法审理各类刑事案件和民商事案件,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认真贯彻修改后的行政诉讼法,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加强执行规范化建设,努力化解执行难问题。针对疑难复杂和新类型案件,开展实践调查和理论研讨,统一司法尺度。

(二)坚持遵循司法规律,积极推进司法改革。按照上级部署和要求,凝聚改革共识和力量,积极开展司法改革试点工作。加快先行先试步伐,努力试出成果、改出亮点,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经验。继续深化立案登记制改革,对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积极探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引导帮助群众选择最简便、最经济、最快捷的方式解决矛盾纠纷。

(三)有效创新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司法为民。打造多位一体的诉讼服务体系,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司法需求。完善诉访分离和案件终结机制,确保涉诉信访工作健康有序推进。充分发挥人民法庭作用,大力推广巡回审判、蒙汉双语诉讼等工作,切实方便边远地区和少数民族群众诉讼。认真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拓展陪审案件范围,为人民群众参与司法、见证司法、监督司法提供便利。

(四)不断深化司法公开,全力提升司法公信。积极推进信息化与法院工作的深度融合,着力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扩大网络拍卖规模,创新司法鉴定管理模式,切实增强工作透明度。完善监督制约机制,自觉接受人大工作监督、政协民主监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努力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廉洁。注重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相结合,加大宣传力度,有效传播法治建设正能量。

2023各检察院工作报告篇5

20xx年在院党组及县妇联的领导和指导下,在广大女同志的积极参与下,紧紧围绕我院中心工作,以提高女性素质为根本,以发展和维权为主线,团结带领全体妇同志在本职工作岗位上尽职尽责、建功立业,共同为完成全院检察工作任务、构建方明和谐检察机关作出了贡献。我院妇女工作在一定程度上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一、服务检察事业,巾帼不让须眉

我院的16名女检察员是一支团结向上,热爱检察事业的队伍,在检察战线上勤勤恳恳,默默奉献,撑起了半边天。今年,我院刑事批捕,公诉案件,自侦案件相比去年同期都有所提高,反贪案件立案数与过去相比更是大幅上升,这其中作战在办案一线的女同志可谓功不可没,她们与男同志一样奔波取证,出庭公诉,跟犯罪分子斗争到底。为了办案她们牺牲与家人共聚天伦的时间,放弃节日休息坚守岗位,涌现出大量模范先进。

二、关注健康生活,打造和谐团队

1、根据年初的,今年4月,我们组织全院干警职工(包括离退休人员)接受了身体健康状况检查。体检包括b超、胸透、心电图、血液常规检查等项目。组织干警进行身体健康检查,有利于疾病的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做到防患于未然,有利于提高干警的生活质量和生存质量,体现院党组对干警职工的人性化关怀。

2、组织女干警去等地考察学习,做到了劳逸结合,使各位女干警干工作的热情更加高涨。

2023各检察院工作报告篇6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最高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全国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

20xx年工作回顾

一、积极推进平安中国建设,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我们坚决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紧紧抓住影响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依法履行批捕、起诉等职能。全年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828618人,同比下降5.1%;提起公诉1402463人,同比上升0.8%。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深入开展反分裂、反渗透、反颠覆、反邪教斗争。与有关部门共同对办理邪教、泄密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提出指导意见。天津检察机关依法起诉周世锋、胡石根等颠覆国家政权案。

严惩严重刑事犯罪。加大对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传播暴恐音视频等犯罪打击力度。起诉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等严重暴力犯罪65076人,起诉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1106人,起诉抢劫、抢夺、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399708人。内蒙古、甘肃、辽宁等地检察机关对艾汪全等74人故意杀人伪造矿难骗取赔偿金系列案、甘蒙“8·05”系列强奸杀人案、营口运钞车被劫案等重大案件,及时介入侦查、引导取证,依法批捕起诉。

严惩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与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等共同发布通告、出台司法解释,重拳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与公安部联合挂牌督办“徐玉玉案”等62起重大案件,加强境外执法司法合作。批准逮捕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嫌疑人19345人。北京、浙江、广东检察机关提前介入侦查,及时批捕起诉张智维等116人、罗兆隆等108人、崔培明等129人特大跨国电信网络诈骗案。

切实维护校园安全。与教育部等共同发布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指导意见。依法惩治针对在校学生实施的严重暴力犯罪,起诉4604人。从重惩处校外成年人教唆、诱骗在校学生犯罪,起诉678人。对1560名受伤害学生进行心理疏导和法律援助。选派7300名优秀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推动建立2074个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会同教育部开展“法治进校园”全国巡讲,已巡讲1.6万余场。重庆“莎姐”、武汉“大手拉小手”、常州“小橘灯”、牡丹江“冬梅姐姐”、成都“亮晶晶”等团队受到社会欢迎。

依法惩治涉医犯罪,维护医疗秩序。制定服务健康中国建设“20条意见”。与公安部、国家卫生计生委等联合开展专项行动,突出打击故意伤害医务人员、在医院聚众滋事等犯罪,起诉3308人。督办30起重大涉医犯罪案件。河北、湖南、江苏等地检察机关从快批捕起诉李刚、杨海垒、赵连生等暴力伤医案。

依法化解矛盾纠纷。各级检察机关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围绕争议焦点释法说理,既解“法结”又解“心结”。推广湖南、湖北、安徽等地经验,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旁听公开审查、公开答复,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信访化解,探索律师代理申诉制度,有效化解矛盾。对1091件逮捕后未追究刑事责任等案件作出国家赔偿决定。对9129名生活陷入困境的被害人或其近亲属予以司法救助。

深化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运用法律手段维护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起诉“黄赌毒”犯罪210325人,起诉虐待、遗弃、重婚犯罪1405人,起诉家庭暴力犯罪5134人。突出惩治网络造谣、赌博、传播淫秽物品、泄露个人信息等犯罪,北京检察机关依法起诉“快播案”。持续监督纠正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对提请不当的,监督纠正23831人;对裁定或决定不当的,监督纠正3703人。督促纠正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8477人。

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围绕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履职尽责

我们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努力服务大局、保障大局。

积极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司法合作,突出惩治和预防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经贸合作产业区建设等领域犯罪。北京、天津、河北检察机关共同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加强重点领域司法协作。上海、天津、广东、福建检察机关保障自贸区法治先行,依法惩治利用虚假跨境贸易逃汇骗汇、骗取出口退税、信用证诈骗等犯罪。湖北、湖南、江西检察机关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服务长江中游城市群建设。

着力防范金融风险。突出惩治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和互联网金融犯罪,起诉集资诈骗等犯罪16406人,北京、上海等地检察机关依法妥善办理“e租宝”“中晋系”等重大案件。加大对操纵市场、内幕交易、虚假披露、非法经营股指期货等犯罪打击力度,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山东、上海检察机关依法批捕起诉徐翔等人操纵证券市场案、伊世顿公司操纵期货市场案。

加强产权司法保护。坚持依法平等保护,制定实施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18条意见”、加强产权司法保护“22条意见”。起诉侵犯非公企业和非公经济人士合法权益犯罪13629人,立案侦查侵犯非公企业合法权益的职务犯罪1009件。严格区分违法所得与合法财产、个人财产与企业法人财产、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等界限。严格遵循法不溯及既往、从旧兼从轻等原则,依法妥善处理历史形成的产权案件。

积极推动科技创新。制定保障科技创新“15条意见”。突出惩治侵犯知识产权等犯罪,起诉21505人。湖北、云南、宁夏等29个省区市建立打击侵权假冒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共享平台。加强科技创新法律政策研究,准确把握科研人员合法兼职收入与索贿受贿、知识产权收益与贪污受贿等“五个界限”。

依法惩治危害安全生产犯罪。起诉重大责任事故犯罪2635人,查处事故背后失职渎职等职务犯罪814人。最高人民检察院直接介入丰城发电厂特别重大坍塌事故等4起特大事故调查,对全国20起重大事故挂牌督办。

三、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

我们深入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坚持反腐败力度不减、尺度不松、节奏不变,“打虎”“拍蝇”“猎狐”一起抓。

坚决拥护、积极配合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及时向全国检察机关传达党中央改革部署,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积极配合中央纪委和北京、山西、浙江三省市部署试点工作,认真研究部署过渡时期工作衔接。试点地区检察机关深入细致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确保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

严肃查办腐败犯罪。立案侦查职务犯罪47650人,其中原县处级干部2882人、原厅局级干部446人。依法对王珉等21名原省部级干部立案侦查,对令计划、苏荣、白恩培等48名原省部级以上干部提起公诉。在征地拆迁、社会保障、涉农资金管理等民生领域查办“蝇贪”17410人。查办受贿犯罪10472人、行贿犯罪7375人。查办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等渎职侵权犯罪11916人,推动治理为官不为、为官乱为问题。依法查办辽宁拉票贿选案涉及的职务犯罪。深挖执法司法不公背后的腐败犯罪,查办涉嫌职务犯罪的行政执法人员8703人、司法工作人员2183人。

织密“猎狐”天网。自开展职务犯罪国际追逃追赃专项行动以来,在党中央坚强有力领导下,已从37个国家和地区遣返、劝返外逃职务犯罪嫌疑人164人,其中包括杨秀珠等“百名红通人员”27人。江西、辽宁、河南等地检察机关对归案的李华波、王国强、黄玉荣等人依法侦查、提起公诉。对27件职务犯罪嫌疑人逃匿、死亡案件,向人民法院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申请。

加强职务犯罪源头治理。与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共同推广江苏“预防职务犯罪邮路”。针对办案发现的突出问题,提出检察建议11172件。普遍开展惩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和专题报告工作,深入分析系统性、行业性、区域性职务犯罪的特点和原因,提出防治对策建议。内蒙古、湖南、广东等地检察机关建成网上警示教育平台。

四、加强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我们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切实促进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直面问题、有错必纠,持续监督纠正冤错案件。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等原则,对最高人民法院提审的聂树斌案,最高人民检察院成立专案组深入调查,明确提出原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应当依法改判无罪的意见,共同纠错。对向检察机关申诉的谭新善案、“沈六斤”案、李松案、刘吉强案、杨德武案等重大冤错案件,最高人民检察院和甘肃、天津、吉林、安徽等省市检察院认真审查,依法提出抗诉或再审检察建议,坚持不懈推动纠错,人民法院依法再审改判无罪。深刻反省检察环节自身把关不严的沉痛教训,着力健全冤错案件发现报告、审查指导、监督纠正、赔偿问责等长效机制。

强化刑事立案、侦查活动监督。督促侦查机关立案14650件,追加逮捕、追加起诉43960人,监督纠正违法取证、违法适用强制措施、刑讯逼供等侦查活动违法情形34230件次,同比分别上升1%、4.9%和7.4%。推广“广东经验”,探索建立侦查活动网上监督平台,明确25大类监督事项指引,检察官办案时逐项核对监督。山西、宁夏、河北等地检察机关探索在公安派出所派驻检察室或检察官,同步加强对公安派出所刑事侦查活动的监督,实现监督重心下移。

开展集中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专项活动。检察机关发现一些罪犯判决前未羁押,判实刑后未入狱,流散社会甚至重新犯罪,推动各政法机关共同开展专项清理,核查出11379人并逐一跟踪监督。已监督相关机关纠正6381人,其中收监执行5062人。对逃匿或下落不明的2005人督促采取追逃措施。

开展财产刑执行专项检察。为促进解决罚金、没收财产等财产刑执行难问题,最高人民检察院部署专项活动,全面核查2013年以来人民法院判处的涉及财产刑案件,对尚未执行和未执行完毕的监督执行。提出书面纠正意见3172件、检察建议11897件,推动28588件财产刑案件得以执行,执行金额27.2亿元。

持续监督纠正久押不决案件。经各政法机关共同努力,2013年核查出的羁押3年以上未结案的4459人,至去年全国两会时下降为6人,去年10月已全部清理纠正完毕。

强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生效裁判、调解书提出抗诉3282件、再审检察建议2851件,对民事行政审判程序中的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13254件,对民事执行活动提出检察建议20505件。与最高人民法院共同出台民事执行活动法律监督规定,共同推动依法执行和规范监督;联合开展执行案款集中清理,促进解决执行款物管理混乱等问题。加强民事虚假诉讼监督,对民间借贷、企业破产等领域20xx件“假官司”提出监督意见,立案侦查涉及民事虚假诉讼的职务犯罪146件。

五、坚持人民司法为人民,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

我们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回应人民关切,维护人民权益。

积极服务脱贫攻坚。针对一些地方虚报冒领扶贫资金等问题,与国务院扶贫办共同推广“甘肃经验”,开展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查办相关职务犯罪1892人,同比增长102.8%。推广重庆、河南、福建等地做法,开展“精准扶贫、廉洁为民”专题警示宣传教育基层行。建立与扶贫部门基础数据信息共享机制,强化对扶贫资金的全程动态监督。

严惩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深入开展专项立案监督,建议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591件,起诉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11958人。庞红卫等人非法经营疫苗案曝光后,最高人民检察院立即挂牌督办,山东、河南、河北等地检察机关加强与监管部门和公安机关衔接,批准逮捕355人,已起诉291人,立案查处失职渎职等职务犯罪174人。

强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守护绿水青山。与环境保护部、公安部共同出台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办法,与最高人民法院共同颁布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司法解释,合力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深入开展专项立案监督,建议监管部门移送涉嫌犯罪案件20xx件,挂牌督办张百锋等人偷排废酸案等22起重大案件。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29173人。推广福建、贵州、江西、重庆等地做法,探索“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的生态检察模式,推动环境治理、生态修复。

维护未成年人、妇女、老年人、残疾人合法权益。严惩性侵、拐卖等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益犯罪,起诉16078人,浙江检察机关依法起诉章显辉等26人跨省拐卖27名婴儿案。突出惩治侵害农村留守儿童合法权益犯罪,起诉2663人。起诉侵害妇女人身权益犯罪24061人。与全国老龄办等共同健全老年人法律维权机制,起诉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犯罪34709人。严惩侵害残疾人合法权益犯罪,起诉4750人。

坚决打击恶意欠薪,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起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2135人,同比增长26.5%。积极为农民工提供司法援助,支持起诉3785件,帮助追回“血汗钱”。

六、深化司法改革,促进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

我们以钉钉子精神狠抓党中央关于司法体制改革各项部署的落实,全国检察机关司法改革向深层次迈进。

全面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紧扣“选人、授权、明责”三个环节,全面推开检察官员额制改革。通过严格考试和审查,已遴选出71476名员额制检察官。按照“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原则,制定检察官权力清单,检察官在授权范围内独立办案,对案件质量终身负责。推进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建立检察官惩戒制度、逐级遴选制度。与中央有关部门共同推进职业保障改革,保障检察官依法履职,增强职业尊荣感。吉林、海南、青海等25个省区市检察机关开展内设机构改革,优化精简内设机构,优秀人才向办案一线流动,一线办案力量比改革前普遍增加20%以上。

深入推进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认真贯彻党中央部署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决定,13个省区市检察机关试点以来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等领域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5109件。其中,向相关行政机关或社会组织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履行职责4562件。相关行政机关已履行职责或纠正违法3206件,相关社会组织提起公益诉讼28件,合计占70.9%。对仍不履行职责、公益继续受到侵害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547件。通过办案,督促恢复被污染、破坏的耕地、林地、湿地、草原12.8万公顷;督促1443家违法企业进行整改,索赔治理环境、恢复生态等费用2亿元;督促收回欠缴的国有土地出让金54亿元。

积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与各政法机关共同出台改革意见。充分发挥审前主导和过滤作用,探索建立重大疑难案件侦查机关听取检察机关意见和建议制度,对侦查机关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督促撤案10661件。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不批准逮捕132081人、不起诉26670人,其中因排除非法证据不批准逮捕560人、不起诉169人,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认真听取辩护律师提出的无罪或罪轻等意见,依法审查核实处理;对阻碍律师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监督相关政法机关纠正946件。对人民法院作出无罪判决的公诉案件逐案剖析通报。强化刑事审判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7185件。

推进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决定,组织沈阳、青岛、郑州、西安等18个城市217个检察院开展试点,对轻微刑事案件加快办案进度,并建议人民法院适用速裁程序,审查起诉周期由过去平均20天缩短至5天半。去年11月又开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

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会同司法部制定选任管理办法,人民监督员一律由司法行政机关选任,新选任人民监督员15903名。制定监督工作规定,确保应接受监督的11类案件一律进入监督程序,参加监督评议的人民监督员一律由司法行政机关随机抽选产生。改革以来,人民监督员已监督案件5474件。

强化司法公开,深化便民利民。四级检察机关3662个检察院全面运行电子卷宗系统,方便律师查询和复制,提供服务15.3万件次。全面应用案件信息公开网,已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449万余条、法律文书158万余份、重要案件信息20万余条。新建案件信息公开微信平台,主动向当事人及律师推送案件进展情况,实现从单向宣告向双向互动转变。推进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八个一律公开”。运用四级检察机关全联通的远程视频系统,上下级检察院共同接访11071次,开辟群众来访“直通车”。规范推进派出检察室建设,打造百姓“家门口的检察院”。全面推进统一规范的检察服务大厅建设,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四级检察机关实现新闻发言人全覆盖和“两微一端”全覆盖。

七、牢记打铁还需自身硬,从严从实加强过硬队伍建设

坚持不懈规范司法行为。严格落实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八项禁令”,持续纠正检察机关自身违法扣押冻结涉案财物、不依法听取当事人和律师意见等司法不规范突出问题。发布2批指导性案例,统一司法尺度。开展检察环节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专项检查。完善辩护和代理网上预约申请平台,受理律师网上预约申请9.2万余件。实行办案全流程监控,强化实时动态监督。对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挂牌督办,一经查实,坚决纠正,严肃处理。

坚持从严治检不动摇。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修订实施办法,驰而不息纠治“四风”。自觉接受中央巡视组巡视监督,坚决严肃整改巡视发现的突出问题。健全检察系统内巡视制度,在省区市党委支持下,对13个省级检察院党组开展巡视。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修订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落实“四种形态”。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检察人员474人,严肃追究121名领导干部失职失察责任。

八、自觉接受人民监督,确保检察权依法公正行使

我们牢记监督者更要自觉接受监督,坚持将检察权置于人民监督之下。

依法接受人大监督。全面梳理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逐条研究整改。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侦查监督和公益诉讼试点工作情况,认真研究落实审议意见。自觉落实司法解释、规范性文件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制度。加强代表联络,尊重和支持人大代表发挥主体作用,最高人民检察院分专题召开座谈会,认真听取来自不同领域的308名全国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围绕代表关注的司法改革、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等主题,邀请各代表团325名代表视察21个省区市检察工作,自觉接受人大代表和人民监督。充分运用新媒体,全方位通报工作。认真办理全国人大代表提出的148件建议,及时反馈,及时改进工作。

自觉接受民主监督。主动向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通报检察工作,认真听取意见建议。邀请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代表、部分全国政协委员赴地方检察机关开展专题调研。完善与工商联的沟通协调机制,共同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全国政协委员提出的57件提案全部办结。

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全面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人民群众走进检察、监督检察。对人民群众和舆情反映的问题第一时间认真核查,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一年来,我们主动服务军民融合发展、服务国防建设和军队改革,与中央军委政法委共同修订加强和完善军地检察协作的意见,支持军事检察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起诉破坏军用设施、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破坏军婚等犯罪301人,坚决维护国防利益、军事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

一年来,我们高度重视维护香港同胞、澳门同胞、台湾同胞和归侨侨眷合法权益,加强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司法互助与交流,认真落实侨务政策,依法妥善办理涉港澳台和涉侨案件。

一年来,我们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对外工作大局,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在天津、海南、广西等省区市党委和政府大力支持下,成功举办国际反贪局联合会第九次年会、第十四次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总检察长会议、金砖国家总检察长会议,建成中国—东盟成员国检察官交流培训基地,推动反腐败、反恐、打击毒品犯罪等国际合作,树立中国形象、发出中国声音。

我们清醒认识到,检察工作仍然存在不少突出问题:一是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服务大局能力亟待提升。二是法律监督还不到位,不敢监督、不愿监督、不善监督问题依然存在,一些地方民事、行政、刑事执行检察工作薄弱。三是司法改革一些项目推进较慢,有的改革举措尚未落地落实,一些检察机关领导干部思想观念、工作方式不能适应改革发展。四是队伍专业化水平不够高,办理高科技犯罪、金融犯罪、涉众型经济犯罪等能力有待提升。五是检察机关司法不规范突出问题尚未得到根治,少数领导干部和检察人员以权谋私、以案谋钱、贪赃枉法等腐败问题时有发生。六是检察工作发展不均衡,边远贫困地区基层检察院人才难进、难留。对这些问题,我们将紧盯不放,下大气力解决。

20xx年工作安排

第一,加强源头性、基础性工作,切实保安全护稳定促和谐。严惩敌对势力渗透颠覆破坏活动、暴力恐怖活动、民族分裂活动和宗教极端活动。严惩黑恶势力、涉枪涉爆、制贩毒品、拐卖妇女儿童、制假售假、校园暴力、暴力伤医等犯罪。突出惩治欺压百姓、胡作非为的“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犯罪,推动完善社会治理。突出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严惩矿山、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等重点领域和行业危害安全生产犯罪。强化国防意识,加强军地检察协作,积极服务军民融合发展战略,支持和保障国防和军队建设改革,严厉打击危害国防安全、军事利益及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犯罪,依法妥善处理军队和武警部队全面停止有偿服务相关案件以及涉及军地之间的矛盾纠纷,为强军事业提供坚强有力司法保障。依法惩治侵害老年人、残疾人合法权益的犯罪。依法惩治“校园贷”涉及的犯罪。依法惩治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犯罪,依法打击恶意欠薪。积极参与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专项行动。完善和落实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第二,充分发挥法治保障作用,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综合运用打击、保护、监督、预防、教育职能,积极服务保障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保障实体经济健康发展。突出惩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加大对市场准入、要素配置、行政审批等领域索贿受贿犯罪惩治力度,用法治规范市场行为。坚决惩治侵犯知识产权、制假售假等犯罪,促进提高创新能力。严肃查处企业兼并重组、重大工程建设、棚户区改造、退耕还林还湖还草、专项补贴资金管理使用等环节职务犯罪。依法妥善处理处置“僵尸企业”,化解产能过剩等过程中的矛盾纠纷。服务“一带一路”建设,深化国际司法交流与合作。积极参与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严惩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经济犯罪以及洗钱、地下钱庄、网络传销犯罪,严惩“老鼠仓”等证券期货领域犯罪。深化专项立案监督,加大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和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力度,健全长效机制。正确把握处理产权和经济纠纷的司法政策,严格规范涉案财产处置的法律程序,严肃查处侵害企业产权犯罪,推进产权保护法治化,依法保障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依法平等保护各类企业合法权益和企业家创业创新积极性。

第三,坚持惩治腐败力度决不减弱、零容忍态度决不改变。坚决贯彻党中央部署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全面落实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要求,指导试点地区检察机关配合做好职能、机构、人员转隶工作,建立检察机关与监察委员会的协调衔接机制,在反腐败斗争中继续发挥积极作用。非试点地区检察机关要毫不放松抓好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重点查处权力寻租、利益输送、拉票贿选、买官卖官等贪污贿赂犯罪,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失职渎职犯罪,严肃查办群众身边的“小官大贪”。准确把握罪与非罪界限,既依法惩治犯罪者、教育失误者,又依法支持改革者、保护创业者。继续集中惩治和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与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扶贫办共同对“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重点工程项目开展预防监督,实行挂牌督办。深入开展职务犯罪国际追逃追赃工作,与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共同开展适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案件违法所得没收程序追赃专项行动,集中时间和力量追缴一批腐败涉案资产。

第四,大力加强检察监督。在继续配合做好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同时,积极配合修改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检察官法、刑事诉讼法等法律,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完善检察机关行使监督权的法律制度”的要求。全面强化刑事检察监督,完善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执行和死刑复核的法律监督机制,更好惩治犯罪、保障人权。深入推进民事检察监督,常态化开展民事虚假诉讼监督,加强民事执行活动监督。积极探索行政检察监督,维护司法公正、促进依法行政。深化控告申诉检察监督,畅通来信、来访、网络、电话、视频等渠道,依法解决群众诉求。强化未成年人检察监督,严格落实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特别程序,依法惩治涉嫌严重犯罪的未成年人,依法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完善专门检察监督格局,支持军事检察机关依法履职。

第五,锲而不舍推进司法改革,促进提高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完善检察官权力清单,从严掌握员额比例,严格入额标准和程序,建立员额退出机制。全面推进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深化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推动完善立法。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深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推进跨行政区划检察院改革。升级12309举报电话和网站,增加检察服务、监督评议等功能,建设检察为民综合服务平台。强化大数据战略思维,深化“智慧检务”建设,实现四级检察机关司法办案、检务公开等“六大平台”全覆盖。

第六,坚持严字当头,建设过硬检察队伍。认真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决落实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着力抓好整改。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检。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从严从实加强检察机关党的建设。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完善从严管理监督干部制度体系,增强严格自律、慎独慎微的自觉性。践行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培育检察职业精神,深入开展向全国模范检察官学习活动。加强分层分类分岗培训,进一步建立与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联合培养机制,重点培养一批在金融、互联网、知识产权等领域具有专业知识,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高素质检察官。推行青年检察人员导师制。加大对新疆、西藏和四省藏区、赣闽粤原中央苏区基层检察院帮扶力度。坚持做好强基层、打基础工作,健全人财物向基层倾斜的政策保障体系,支持中西部地区检察人才建设,在艰苦边远地区探索实行与其他地区有一定差异的专门人才招录政策,加快民族地区双语检察人才培养。深化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健全案件质量管理机制,严格执行违法行使职权行为纠正记录通报及责任追究制度,规范检察权运行。从严惩治司法腐败,坚决防止“灯下黑”。

2023各检察院工作报告篇7

xx年来,我院党组在区委和市院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党的xx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不断加强自身思想政治建设、民主集中制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提升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水平,不断强化队伍建设和业务建设的各项措施,带领全院干警争创一流工作业绩,打造一流队伍,推动全院检察工作创新创优发展。xx年,我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表彰为二○一○年度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被区委、区政府、区人武部表彰为创建省级双拥模范区squo;二连冠squo;先进单位、被区委、区政府表彰为区第三届运动会优秀组织奖、道德风尚奖,被区委区级机关工作委员会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

一、注重班子建设,不断提高领导能力和决策水平

(一)加强自身学习,提升思想政治站位。坚持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制订专题学习计划,每月学习一次。学习过程中,班子成员把理论知识和检察工作实践相结合,把检察工作放在全区工作大局中去思考、去决策,深入开展课题调研,为保证学习效果,配套建立了学习记录、学习笔记、理论调研等制度,并认真抓好落实。

(三)注重勤政廉洁,营造风清气正的氛围。认真践行党组从我做起、向我看齐的承诺,要求班子成员发挥带头作用,为干警做表率。全面落实廉政建设责任制,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目标责任书,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全院总体工作思路,与业务工作统一部署、统一实施、统一考核。严格执行《检察机关党风廉政责任制实施办法》和《检察机关党风廉政责任制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等廉政建设有关规定,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不断加强领导班子作风建设。建立班子成员廉政档案,严格实行重大事项报告、礼金礼品登记。

二、全面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法律监督能力

(一)开展教育活动,提升队伍整体素质。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反特权思想、反霸道作风等教育活动,提高干警争创意识、自律意识。在加强理论学习的基础上,自查自摆、开门查摆,及时发现干警在执法意识、执法作风、执法行为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整改提高。

(二)强化岗位练兵,提升业务工作水平。成立岗位大练兵活动领导小组,检察长直接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政治处牵头落实。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实践工作需要什么,就练什么的原则和要求,以岗促练、以考促练、以赛促练,突出实践锻炼。举办了岗位练兵、竞赛评比活动,参与了上级院岗位练兵竞赛活动,其中一名干警获市法律文书竞赛第四名,并代表市院参加省院的检察文书总决赛。创办检察官论坛,狠抓司法考试和学历教育,提高干警的业务素质。今年我院共有8名干警参加司法考试,其中4人通过分数线,司法考试通过率50%。

2023各检察院工作报告篇8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市人大常委会安排我在这次大会,这是人大常委会对检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也为我接受监督、改进工作提供了难得机会。对此,表示衷心感谢。

今年,我院新一届党组,提出了“突出重点,整体推进,打造品牌,争创一流”的总体思路。在市院党组和检察长的下,我组织所分管部门的同志,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不断加大工作力度,使所分管的工作取得了较大的进步。查办大案要案工作、侦查组织指挥机制改革、建立预防职务犯罪新机制等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侦查队伍建设和公正执法、文明办案情况经过上级机关的几次检查评议,得到了充分肯定。这些都是在党委、人大的领导监督和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下,干警们共同努力的结果。从个人履行职责的角度进行,主要抓了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不断加大办案力度,切实维护公平正义

(二)加强组织指挥,提高整体作战水平。职务犯罪隐蔽性强,办案难度大,情况十分复杂。按照常规分兵把口,各自为阵,往往难以取得理想效果。对那些群众反映强烈,办案难度大有阻力的案件,我直接参与研究,采取措施,由市院指挥中心采取异地指定侦查管辖、交办、参办、提办、督办,或与纪检监察部门联手作战等办法进行攻坚突破。对有影响的重点大案采取集中力量组成专班,有的由我担任专案组长直接指挥。如在办理司法腐败串案中,在市院党组的领导支持下,从6个区院和市院7个部门选调了一批办案骨干参与到市院反贪局专案组集中办案。经过几个月的艰苦奋战,这个专案已立案查处23件23人,其中处以上司法干部12人。

(三)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确保案件质量。在全市检察机关自侦部门强调树立“一要坚决,二要慎重,务必搞准,保证质量”的观念,建立案件质量考核和保障机制。凡是由市院管辖负责查办的案件,或由市院交办的重点案件,各区院请示的重大疑难案件,我都在案件的初查、立案、侦查终结三个环节上参加讨论研究,从事实、证据、法律上严格把关。严格区分和正确处理经济纠纷、改革探索中的失误、执行政策中的偏差等问题与职务犯罪的界限。既重视收集审查有罪证据、又重视收集分析无罪的证据。对把握不准的,还组织专家咨询论证,或提请检委会集体研究,或请示上级检察机关。力求不枉不纵、客观公正。今年以来,我直接参加研究审查职务犯罪案件120余件次。市院所办案件实现了大要案率100%,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率100%,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出现撤案和不起诉的情况。同时要求各区院及其分管检察长严把案件质量关,使全市的办案质量有了明显提高。

二、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交办事项、代表建议和群众信访举报件

(一)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坚持请示制度。在执法办案工作中,严格按照市人大常委会的要求,凡有重大事项,通过书面、电话等形式及时。对办案中涉及人大代表的严格依法向市人大汇报情况,在立案侦查采取强制措施之前书面向市人大提请许可,经市人大审查同意许可后,再依法启动下一项办案程序,保证人大法律监督权的有效实施。同时为了争取人大的监督指导,分别于今年7月和10月邀请省、市人大部分领导来我院视察,就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作了专题汇报,得到了省、市人大领导面对面的监督指导,使我深受教育与鞭策。

(二)认真办理人大交办事项和人大代表建议。今年市人大交我院办理的事项有8件属我分管,还有代表建议1件也涉及所分管工作,我认真阅读了每一件交办件,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将任务安排落实到具体职能部门和工作人员,明确提出办理时限和要求。到目前为止已办理完毕7件,均已按期回告。另有1件正在办理。对市人大第十一届一次会议第057号代表建议,我组织了有市院反贪局、研究室等有关人员参加的调研承办专班,认真收集研究了相关法律规定,分析了当前办案工作的实际情况,先后两次与弓跃峰、严桂芳、金鑫3位代表交换意见,制定整改措施,并作了书面答复,后经走访,3位代表对我院答复表示满意。

(三)积极为人大当好参谋助手,推进依法预防的新机制。市人大常委会对职务犯罪预防工作高度重视,赵零主任和王成宇副主任多次对这项工作作出指示,要求用法制手段推进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我院及时向市人大提出制定武汉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的建议,并组织专班配合市人大专门工作部门深入市内外调查研究,组织专家学者反复论证。经过市人大常委会一审、二审认真讨论修改,于9月24日第六次人大常委会获得通过,同意报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通过起草制定预防工作条例的过程,我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在理论和实践上都得到了较大的促进与发展。市区两级检察院普遍建立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和专门工作班子,配备专职人员34名。以我市百强国有企业和重大建设工程项目为重点,全面推进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新机制。在地方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各有关部门积极参与,已建立各类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指导协调组织82个,开展专项预防305项。市院先后与市建委、汉口机场迁建开发公司、武汉阳逻长江公路大桥和武汉环城公路东北段工程建设指挥部等重点行业和大型建设项目开展了预防职务犯罪廉政共建工作,会同主管部门帮助企业健全规章制度,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堵塞可能诱发犯罪的管理漏洞,取得了初步成效,受到企业的欢迎。

三、开拓进取,廉洁自律,抓好队伍建设

(一)积极创新侦查办案组织管理机制。为了适应侦查工作规律的需求,争创全国一流水平,我们专程邀请全国模范检察院钟祥市院来我院传经送宝,虚心向他们求教。同时,组织办案骨干赴香港廉政公署、新加坡贪污调查局学习考察,借鉴世界反贪工作先进经验。从20__年开始,率先在市院反贪局试行并逐步完善主任侦查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度。从侦查办案工作的实际需要出发,淡化行政管理色彩,对原有内设行政机构采取“脱壳运行”,组建了3个主任侦查官办公室,对原有的干部职级采取“挂档操作”,实行竞争上岗,双向选择、优化组合,配之以月奖评、季考核、星级管理等措施,有效地增加了一线办案力量,强化了各岗位办案责任,简化了办案管理方式,提高了办案效率。得到了最高检察院和省检察院的充分肯定,现已在全省推行。

(二)坚持廉洁自律,努力保持艰苦奋斗的本色。我出身在一个普通工人的家庭,自己也务过农,做过工,是党和人民把我培养成一个共产党员、人民检察官。身处反腐败斗争的前沿阵地,时常要面对种.种挑战与考验,我时刻牢记自己肩负的重大职责,在为人处事中努力用党性原则和法纪规定严格约束自己。从先进模范身上汲取营养,从案件中的反面教员那里吸取教训。在工作中经常加班加点,和一线干警一起并肩战斗。在挑战面前不退缩,在困难面前不低头,努力为干警依法独立办案排扰除阻,创造良好的执法办案环境。在实践中不断坚定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三)创建武汉反贪精神,加强队伍管理建设。要完成好法律赋予的职责任务,实现争创一流的目标,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建立有效的精神支柱和精神动力,结合工作实际,我提出创建“勇于创新,敢于碰硬,善于智取,严于律己,乐于奉献”的武汉反贪精神,在全市反贪战线开展新一轮“公正执法树形象”活动,结合高检院部署的“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教育活动,严格办案工作管理,严格侦查队伍管理,同时大力培养和树立先进典型,使侦查队伍的思想作风和业务水平得到有效提升。

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努力的方向

面对职务犯罪复杂多变的严峻形势,承受着党和人民的殷切期望,我深感任重道远、责任重大。我虽然按照职责要求,做了一些努力,但离党和人民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对新形势下查办职务犯罪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调查研究不够。特别是对渎职侵权类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疑点、难点问题下的功夫不够,工作效果不够明显。再加上办案中存在的取证难和不断增多的翻证、翻供现象,尚未找到有效解决办法。这些都制约和影响着查办职务犯罪工作的深入发展。

(二)在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上,有时紧时松现象。案件多任务重的时候,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管理有时跟不上。对干警交案子压任务多,关心、帮助和组织培训不够。特别是市院反贪局军队转业干部占半数以上,其中部分同志还未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急需加大业务培训力度,提高整体素质。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我将从以下方面努力:

一是特别要深入学习领会xx届三中全会精神,正确把握有关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方针政策,正确认识和处理好社会变革中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真正做到保护合法、惩治犯罪、维护公平正义。

二是认真贯彻执行宪法、法律和市人大的决议,不断增强法律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坚持立检为公,执法为民,切实履行好法定的职责,加快创建我市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一流业绩,一流队伍的步伐。

三是加强调查研究,积极探索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新机制、新办法。在切实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钻研的同时,进一步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加强办案工作的科学管理和人员的合理调度,不断地提高工作效率,争取执法办案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四是时刻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增强公仆意识。通过执法办案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坚持勤政廉政,按照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的要求,严格规范自己的言行,进一步加强党性锻炼修养,做一个合格的共产党员和人民检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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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3各检察院工作报告8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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