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尔摩斯读后感500字8篇
通过读后感,我们可以发现作品中的人物命运和命运的掌握,从而更加深入地理解作品的人生哲理,通过写读后感,我们可以更加深入地了解作品所反映的文化和历史背景,以下是85报告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福尔摩斯读后感500字8篇,供大家参考。
福尔摩斯读后感500字篇1
?福尔摩斯探案集》主要讲的是福尔摩斯这个有名的侦探侦破谜案的故事,《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探案集中一共讲述了福尔摩斯侦破案件中的,还把这些案件归类,看起来更轻松了。
书中的福尔摩斯有六英寸高,但身体非常消瘦,所以显得格外瘦长,好像十分体弱的样子,然而他有着锐利的目光和灵敏的嗅觉,又使他显得异常机警、果断。他从不离开他的烟斗,出门也绝不忘记穿那件长跑并带是那个木制的手杖仿佛离开了就不能探案一样。在一共191页的书里,描写了34个案件,使的书中的文字都有些简单了。
作者对案件的侦破过程描写的很流水,几乎每个重要的环节都十分直白的倒了出来。没有让我感到紧张、兴奋。另外,对描述的探案过程中思想描写也少而又少看真本书就像在喝白开水一样。比如在第二章的第八个案件中,一个问题没有详细解答,使我产生了疑问,并且无法解决。如果是我,我会在案子的其他地方惊醒作答告诉读者福尔摩斯是怎样知道的,怎样从蛛丝马迹中寻找突破口。我用一个星期的时间看完了这本书。
从中也明白了一个很深刻的道理:有时候,不能以为找到了大体就获得了成功,那些最容易被忽视的细节,更是通向成功大门的金钥匙。我们做任何事都要有严谨认真,一丝不苟的态度才行。最近几天,我不知道为什么,又把这本书翻出来。发现原来那些写得很简单的故事又有了新的味道。虽然不是很详细,但我会随着作者的文字展开推理了。
慢慢的觉得看这本书也是需要动脑子的。于是我想:是不是第一次看的时候是因为自己看得太简单了呢?不知道我看完第二遍之后还会觉得这本书写的不是很好呢?
福尔摩斯读后感500字篇2
在犯罪现场,我们总能看到一个熟息的身影。他聪明机智,总能解开一些难题,他凌威不惧,即使在最危险的时候也不会退缩。他就是大侦探——福尔摩斯。
当有人犯罪后,只要他在场就没有解不开的那题。就比如说第一个案子吧,他就靠着一些和小的细节就解开了那个迷案。所以,只要你想当侦探,就必须要会观察。当侦探就要靠一双敏锐的眼睛去发现。但有时我们也不能完全依赖眼睛,因为眼睛是会骗人的,所以有时我们也需要靠耳朵来听。只有用好了眼睛和耳朵才会成为一个真正的侦探。
但是想当侦探光靠耳朵和眼睛也是不够的,也需要你的聪明才智。你必须拥有发散性的思维,全方面的去思考问题,这样你就可以成为一名那个如同福尔摩斯一样的大侦探。
读了这本书,我学到了许多。面对问题,不要慌张。用心慢慢的思考。事情就不会变得像你想象的那么糟糕,我们要学会镇定。以前一旦我遇到了一些难事的时候,我就会烦躁不安,恨不得将让我做那件事的人杀了,如今我知道那是不成熟的表现。我要向福尔摩斯先生学习,做一个强人,做一个成熟的男子汉。
我以后一定要用好眼睛和耳朵,用心去思考。福尔摩斯感谢你交给我许多。
福尔摩斯读后感500字篇3
世界文学名著是整个人类的结晶,具有巨大的思想和艺术魅力,这本书以深邃的思想精湛的笔触and特别的视角给我们展现了主角如何去观察,思考,审视。
这本书是英国的阿瑟 柯南·道尔著,他的写作手法很独特,他不是用一人称来写的,他是以华生的眼光去看这件事。以普通的眼光去看待这些事,出来更加反衬了福尔摩斯的独特和聪明。
如果你看过其中的一章名字叫做“歪唇男人你会发现你被他的写作手法着了迷。这个故事大约讲是:华生妻子的朋友来找他要她那个朋友的丈夫带回去。
在烟馆他找到了那位朋友,并把它送回来家,然后一名老人叫住了他。其实就是老福,他叫华生一起去破案,他们遇到了很棘手的案子:一个人差不多在房间奇异消失,只有一个瘸子在那里面。那个人长得很英俊,黑色的头发。而那名瘸子的一只脚完全瘸了,一边的唇已经翻了出来,从眼边到下巴有一道宽宽的旧伤疤,这伤疤收缩后把上唇的一边往上吊起,三颗牙齿都露在外面,谁能想象这两个人是同一个人?
他在大学的时候学会了化妆,且闻明于剧场后台。为了做好他现在的工作,他化妆成一个乞丐没想到一天得了26个先令零4个便士。为了金钱,他开始不做原本来份工作,开始化妆成乞丐。
福尔摩斯很乐意为案子效劳,而且他甚至不需要酬劳,他认为他所在的职业给他的乐趣就是酬劳。
他有着非同凡响的力量,不仅改变了自己在某种意义上他还拯救了别人。
一本好书能带给人美味的精神粮食,那么它应该就是人生中更不应错过的精神面包。如果你有空的话,你应该去读读它。
福尔摩斯读后感500字篇4
?福尔摩斯探案选集》里惊险的场景、生动的故事、跌宕起伏的情节、扣人心弦的悬念吸引着全世界千千万万的读者。100多年来,福尔摩斯的形象一直以来都是广大读者钦佩甚至倾倒的英雄,他以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与狡猾的罪犯做斗争,捍卫的法律的尊严。
令我印象最深的是这本书的最后一个故事,福尔摩斯为了除掉一个世界上的祸害,牺牲了自己的生命,他是这么说的:“我一想到我能为社会除掉他(莫里亚蒂)的存在而带来的祸害,就很高兴。”多感人的话啊!我们虽然不能像福尔摩斯一样牺牲自己的生命,但是我们必须要学习他在这本书里所有的精神。
比如有一次,我和同学在小区里玩儿,发现有一个人鬼鬼祟祟的,不像好人。于是我们便去喊警卫员,警卫员礼貌地问:“请问你是来找人的吗?”那个人指着身旁的小狗说:“不是的,我住在这里,我带着我们家的母狗出来溜达溜达。”我看见那只狗大摇大摆地走到一个电线杆旁,右腿翘上去小便。我和同学使了个眼色,让她去报警,我在这儿看着他。
过了一会儿,警察来了,将那个人带走了。你知道为什么吗?因为母狗是不会翘着腿小便的。之所以我能识破他的阴谋,是因为我学习了福尔摩斯的精神,仔细观察的精神。
读完这本书,我想:歇洛克·福尔摩斯之所以能破这么多案子,是因为他不仅有着仔细观察的习惯,而且他有着广泛的`知识面和大胆、新奇的想法。
福尔摩斯读后感500字篇5
每天阅读半小时,品质生活一辈子。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两句句子都是很经典的。 毕竟,书是人类永远离不开的东西。
我也是一个爱看书的孩子,在一个风和日丽的下午,我又去“洗劫”书店了。我一边转悠一边选书,书架上琳琅满目的书让我让我应接不暇。突然,我的目光锁定在一本书上——《福尔摩斯探案集》,一看到这本书我就已经目不转睛了。我这个侦探迷怎么会没听说过福尔摩斯的鼎鼎大名呢?于是我毫不犹豫的把它带回了家。
这是英国最著名的侦探小说家——柯南·道尔写的'。刚拿到这本书的时候,我就已经爱不释手了,每天晚上都要看几十页才肯松手。
这本书的主角是夏洛克·福尔摩斯,一位名叫约翰·华生的军医经过老朋友小斯坦福的介绍,成了与福尔摩斯的合租人。他被福尔摩斯的冷静、勇敢和超群的智慧与惊人的观察力给深深地吸引了,随后就成了福尔摩斯的助手。
那一个个令人心惊胆跳的故事,无一不触动我的心弦。福尔摩斯与华生总是出现在危险与神秘的场合,帮助人们伸张正义解决案件。那一个个触目惊心的情节把我带入了书中,让我成为了一个小侦探。
还有,福尔摩斯的惊人的观察力图可不是徒有虚名的。就拿它与华生第一次破案就拿他与华生第一次破案来说吧(也就是《三号惨案》)他连门前的小路也不放过,能用那不起眼的小线索推导出种种结果,最终完美破案!
其中让我感悟最深也是让我印象最深的一句话就是,福尔摩斯说的:“看到了吧,要破获一个案子就得一环扣一环,每一个细节都不能放过。”我们的生活也是如此,要注意每一点一滴和每一个细节,这都是值得我学习的。
这本书是是我最喜欢的书,我把它视为珍宝,因为它让我懂得了很多道理。
福尔摩斯读后感500字篇6
我想大家应该都读过《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吧!相信你从书名上很容易就看出来,这本书里的主角就是福尔摩斯,然而他却是我至今以来最敬佩的侦探之一,当然他的破案方法也是令我赞叹不已、简直超之凡人。
英俊聪明的他总是一只手拿着个放大镜,另一只手还拿着一根拐杖,这两件形影不离带着的宝贝在福尔摩斯破案时也发挥了他们不小的作用,却使他成功地破获了一起起扑朔迷离的案件。书里写着福尔摩斯是从1878年,就开始踏上了他的破案旅程。他第一次破案就遇到了阿富汗战争的爆发,那时有一个叫侯波的人莫名其妙的被别人杀害了,在他临死前忍痛咬破自己的手指,用自己的鲜血在纸上写出了一些字迹留了下来,而福尔摩斯就通过这些字迹的线索,经过细心分析后很快判断出杀死侯波的凶手性别,以及全面掌握了凶手的外貌、年龄等特征,读到这里我非常佩服他对案件的认真态度,我应该在学习上学习他的这种刻苦努力的精神。
更出人意料的是福尔摩斯仅仅用了一天的时间就从人海茫茫中把凶手捉拿归案, 他破案速度之快不正说明了他是一个名副其实的侦探吗?读完《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后我的感触很深,福尔摩斯侦探只用了4年的时间就成功地破案八起。
假如让你想象一下:在我们生活的这个社会环境中,如果没有这些聪明的侦探保护着我们:那么小偷想偷东西就偷东西、那些企图要达到自己目的的坏人想杀人就杀人,那岂不是天下大乱了吗?那我们生活的环境如何安宁?所以没有他们这些优秀勇敢的侦探破案,我们是无法安居乐业,平安生活的,我们应该懂得感恩,感谢他们为我们带来的安宁 ——谢谢你们!
福尔摩斯读后感500字篇7
天文学知识空白、文学知识空白、哲学知识空白、政治学不及格--这就是夏洛克·福尔摩斯。可是,这又有什么关系?对这位世界上最伟大的私家侦探来说,能否完成最缜密绝伦的推理、能否理清最扑朔迷离的案情、能否最匪夷所思的案件、能否挑战最惊险刺激的冒险……这些,才是真正值得他关注并能给他带来无限快感的东西。讹诈、勒索、谋杀、离奇命案……声名显赫的福尔摩斯仍然叼着他的老烟斗,一脸精明悍练的表情,带领我们步入又一个惊心动魄、神秘诡异的历险之旅……
他精通侦探业务所需的多种专长,如化学、心理学、数学、外语等等。使人惊叹的是,作为侦探的他是一个极为成功的小提琴演奏者。尤其他那观察入微的心和善于逻辑推理的缜密头脑,一旦发现疑云,就全心投入,废寝忘食地推敲,直到案情水落石出。他高超的破案技巧,常令人心服口服,更让读者拍案叫绝。福尔摩斯具有超人的侦探才能,那是他不断学习、不断研究、不断实践的结果。他专门在紧靠大英博物馆的贝克街租了间房子。在那里,他利用一切资源和机会研究有关侦探的经验和科学,养成了善于思考的习惯,掌握了正确的思维方法。因此,他所进行的各种侦探合乎逻辑,入情入理;他对各种案件的解释和判断,头头是道,使人容易接受并相信。
或许,我不可能成为像福尔摩斯一样出色的神探,但是,我却一定可以通过我的不断学习增长我的知识,开拓我的思维,丰富我的大脑,用知识武装自己,做一个比福尔摩斯还出色的学生。福尔摩斯甚至连哥白尼是谁都不知道,可是他却成为了家喻户晓、众人皆知、许多侦探迷的偶像,这是为什么呢?因为它拥有神探所需要具备的一切,广泛的知识面,高超的破案技巧,超人的侦探头脑,善于思考的习惯,正确的思维方法,最重要的还有,他那观察入微的心。这一切又是怎么来的呢?肯定不是出生时带来的,这是他通过不断地学习和实践得来的。我们每个人也不是一生下来就是最聪明的小天才,天才都是学来的。现在努力还不晚,为了我们的未来,开始努力吧!
福尔摩斯读后感500字篇8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福尔摩斯探案集》,里面的主人公福尔摩斯先生以一支手杖、一根烟斗、一身神秘的服装,凭借丰富的知识,慎密的思维侦破了一桩又一桩奇案。他是一个不畏艰险的人物,在破案时期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敢于向困难斗争,不论面对何种难题都不畏缩的勇气值得我们敬佩和学习。
里面讲了在第一次破案中歇洛克福尔摩斯先生为技术高超的特里维廉医生了一直无法挂牌行医的谜题,犯人就是布莱星顿。这一章介绍的是一个罪恶昭著的抢劫犯在出卖同伙后隐姓埋名生活在伦敦的一所公寓里靠投资一名技术高超的医生为生。在心惊胆战的生活几年以后他最终还是没有逃过同伙的报复,终将性命丢失。而在这一系列推理破案的过程中福尔摩斯与他亲人的逻辑推理能力,给我们重现了犯罪现场。我思考过来,“清白的良心是一股清泉,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无论做什么事我们都要三思而后行,不要做让自己良心不安的`事情。
我们中国曾经也出现过这样的人物,如《大宋提刑官》里的宋慈,他们都是弘扬正义,打击邪恶的典型人物,这种精神同时也是促进社会进步的必然所需,我们要学习并弘扬这种正义大无畏的精神,传递正能量,让我们的社会变得更和谐更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