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0到1读后感1500字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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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0到1读后感1500字篇1
久闻《江村经济》为中国社会学扛鼎之作,乃中国社会学巨擘费孝通先生代表巨著之一。然不知缘何迟迟不愿一读,潜意识中对诸如“经济”“调查”“统计”一类词眼不甚感冒,很不喜欢那种用自然科学的量化方法来研究活生生的人文社会科学。没想到的是,待终于启卷一览,原来费老并非如此无趣老头,通篇鲜活的语言,畅快淋漓地阐释了中国社会巨变时代一个村庄方方面面的变迁。
我常思考,读一篇文章或一部著作,需从四处学习:第一,学习他的语词;第二,学习他的知识;第三,学习他所言的精神道理;第四,学习他的选题、构篇、作法等。当然,最后一点仅对写作者而言。对于《江村经济》一书,缘其原文乃英文作品,中文乃翻译而来,且非费老亲为,所以就语词来说难免索然无味,甚至有些诘聱,更甚竟有错别字。不知我读的北大社版之“精品”果“精”如此,还是译者之误?就其所载知识而言,亦不是重要之处,但也弥补了我一些历史知识的遗误。之前所读之历史,概不外宏观之述,没有《江》书所云微观详细,让我们通过一个“细胞”了解一个社会“肌体”的状况。它所言的精神道理倒也算得上宏丰,我们处处可见中国几千年来社会意识形态的鲜活反映,特别是对于出身农村的我来说,处处获得同感。如其中所言夫妻男女、家庭成员之间关系,社会成员及其角色,人情风俗社交往来等与我之经历竟还大体相仿,这使得我同感起来兴味盎然,竟有时忽略了细想起来时的如下思考,当然这些思考是相对于我前文所云第四点而言的:
费老介绍了他选题的缘由,是他的导师马林诺夫斯基的明确导向。不愧为国际人类学的泰斗,从小处着眼,往深处挖掘,向大处推展,娓娓道来,向我们展示出一个中国社会激烈变动时期的宏图全貌,让读者读来津津有味的同时唏嘘不已,人人都知那个时代但不知确切如何。
?江》书仿佛将人拉回那个时代,那片炊烟袅袅、小桥流水的江南水乡,用学术的话语勾勒出一幅幅充满诗情画意的图卷。这首先归功于他研究方法的选择,他用当时人类学的深入研究田野,与受访人同住生活的方法主张,获得了可靠的、丰富的、深入骨髓般的信息资料,而不是设计调查问卷,任人胡乱勾画,再用冷冰冰的所谓高超统计软件(当然那时没有)将冰冷冷的数字转化成硬生生的所谓研究结果。但接下来的困惑是,我们如此推崇费老的这套方法,而为何当下每言及社会学的研究,似乎毋庸置疑的便是:“何时发问卷呀?”“发给哪些人呀?”“怎么处理数据呀?”之类的话题,恰如自然科学“研究就是做实验”一样,社会学研究就是“发问卷”吗?倘如是,费老这部书不仅不是经典,简直就是扯淡了,没有问卷调查数据支撑啊!
我非常向往当代社会学家郑也夫先生的研究范式,即如费老这样,前定人是活的,是有思想的,是有情感的,如此而来,非但结果真实了,更重要的是——有趣了。
是为感。不免偏颇,请批判。
从0到1读后感1500字篇2
“愿做长桥跨春秋,
笔锋落处,承君来时路。”
自上周五的早晨,我的脑海里就不断重复着一句诗:“可叹停机德,堪怜咏絮才。”
我浅薄的文学底蕴告诉我,这句诗是在说一名女子而且是德行兼备,文采斐然的佳人。只叹身世坎坷,终化作春末的繁花,在盛开后迎接独自凋亡的悲凉。
许多女子符合这个形象,在一番思索后,我猜想是在说鱼幼薇,那位并不非常出名,但生活却非常坎坷的女诗人。
当这个论断被定下,不过数个小时,我就发现了这诗的正主:林黛玉和薛宝钗。
他们确实比鱼幼薇更符合这描写——毕竟不会有诗人写诗夸鱼幼薇“德行兼备”,且黛玉与宝钗也确有咏絮之才。
满怀愧疚的心,促使我继续写下去。
对于文学作品中两个性格迥异却有风采的女性,常用“白月光”和“朱砂痣”来比喻,就算主人公没有这种想法,多情的看客们也会给他们贴上标签。
尽管在多数人的眼里,黛玉比宝钗更适合“白月光”的描述,毕竟久病缠身,毕竟无心名利。但于我而言,宝钗才是那天上月,是人间遥不可及的清影,是月坛绽放时静处的一缕幽香。
我一向是很喜欢名字好听的人的。宝钗算是我审美标准中的异类——我并不喜“宝”这个字,虽然看上去极尽荣宠,但我却觉得没由来地,有些俗气。曹公若是知道我如此评价他给女儿们起的名,他是要半夜入我梦将我打一顿。
然而就是这样一个名字,从我记事起便记到了如今。宝钗宝钗,这般读来却也更显亲密,自然也不再去计较什么俗套与否了。
宝钗的第一次出场,宝玉便说他身上有阵异香。宝钗是不爱脂粉熏香的,她素来清而冷,那些衬得人美丽可亲的事物她不屑于沾染。
第二次给我印象深刻的是她的号:芜蘅君。身处于香草馥郁的庭院中一位出世的公子——就是这样的感觉。明明是一位所谓的尊卑有分的女儿,却用了“君”来为号。因此不由得更添几分英气和不凡。
但她真的是那种不慕名利,不愿染俗的高尚士人吗?那又当如何解释扑蝶咏絮之事?她所表现出的所谓清冷不过是伪装,将她工于心计的卑劣包裹的令人难以察觉。
吃人的世道会染污所有纯善的人。要么也将自己染污,要么以身殉节。
如若她的性格真的只是如此,那么宝钗就与那些俗烂的言情小说的恶毒女配没有差别了。
从她好心提醒黛玉,两人互诉衷肠,结金兰之契的那一夜起,所有的一切都可以得到答案:她们只是普通的女孩,只是生在了吃人的社会里。
宝钗的冷不单是她出于出生富贵的不屑,还有更本质的——被封建礼教的锁链舒服的连真心都冰冷了起来。
所有人都说宝钗是封建礼教的忠实拥护者,这也确实是她人物形象的一个方面,若就此给宝钗下了定义,那么你不仅小看了宝钗,更是蔑视了曹雪芹。一个死板固执浑身散发着世俗气味的薛宝钗,林黛玉瞧不上,读者更会嗤之以鼻。她的性格的形成离不开社会环境,当身边所有人都在给她灌输同一个观点,数十年如一日,纵然抗争也只有消亡的结局。
在这恐怖的黑暗中,宝钗遇到了宝玉,认识了黛玉,还有许许多多的人。爱意让冰雪消融,真情使枷锁破碎。
因此我绝不相信他与宝玉成亲时只有快乐和幸福,相反,她会觉得痛苦。若非如此,她便极端利己,只在乎物质,唾弃了精神。呕心沥血的塑造,只出现了这样一个人物,没人能相信,也没人会接受。
宝钗的新婚丈夫,她这辈子唯一爱过的人,从来爱的不是她,而是她最好的朋友——那个拖着病躯却又聪颖骄傲的女孩。
她若是高兴了,那便是她疯了——毕竟她甘愿可怜一辈子,将就着与根本没有感情的丈夫共度一生。
因为她是薛宝钗呀,那个能与林黛玉交心的女孩,又怎么会不懂爱情这种东西是抢不过来的呢?
我怜悯着她,却又感到深深的无力,她在文中的结局早已尘埃落定,后人的杜撰终究只是杜撰。
我又何尝不想给她一个好结局呢?
终究是金簪雪里埋,到底意难平。
从0到1读后感1500字篇3
?安娜·卡列尼娜》是俄国著名作家列夫·托尔斯泰的代表作品。小说通过女主人公安娜的追求爱情的悲剧结局,和列文在农村面临危机而进行的改革与探索这两条线索,描绘了俄国当时美丽的图景,共描描写了150多个人物,是一部社会百科全书式的作品。
安娜卧倒在了布满砂土和煤炭的枕木上,一颗曾经那么动人的、真挚的、生气勃勃的生命之星划过天际,终极陨落在她爱恨开始的铁轨上。
?安娜卡列尼娜》的电影版本很早以前便看过了,但总是怀疑那不是真正的安娜,因此始终渴看读到列夫.托尔斯泰笔下的安娜,可认真的捧上书本来品读时,内心却始终不得安宁。当安娜与渥伦斯基在火车站台第一次相见时,“但是感到他非得再看她一眼不可当他回过头来看的时候,她也掉过头来了,她那双在浓密的睫毛下下面显得阴暗了的、闪耀着的灰色眼睛亲切而留意地盯着他的脸、似乎是在寻找什么人似的”一见钟情固然以悲剧结尾,可浪漫的邂逅却让我沉醉在美妙的、沉静的境界中。
赛马场上安娜的失控表露了他们的恋情,安娜生下了他的孩子,卡列宁的宗教宽容让安娜感谢又愤怒,安娜与渥伦斯基出国了,又回来了,安娜遭到了社交界以及家庭的抛弃,而渥伦斯基却重新踏进社交圈,醉心于自己美好的前途,悬而未决的离婚协议、肝肠寸断的念子之情、自私深沉的爱情独占心理,这一切既让安娜体会到了八年的无爱婚姻里丧失已久,又让她平静的心灵经历了一场喜怒哀怨的风暴。而我也随着安娜的故事沉浮时而兴奋,时而忧伤,时而挣扎。尤其到了后面,安娜被孤独与嫉妒折磨得生不如死,没有人倾述、没有人理解时,我终于能稍微明白为什么安娜选择死亡,她太痛苦了,死亡才能摆脱一切。
渥伦斯基爱安娜,而且他的爱并不肤浅,也许刚开始他对安娜的爱恋有着虚荣的成分,但安娜患上产褥热即将死往时,“他在她患病期间真正熟悉了她,了解了她的心灵,所以他觉得以前就似乎从来没有爱过她,现在,在他了解了她,真正爱上她的时候,他却在她眼前显得非常低下”甚至列文也为她倾倒,由于“她除了聪明、文雅、美丽之外,她还非常老实…”我也爱安娜,从书中瞥见她的第一眼,我便爱上了这个“仿佛有一种过剩的生命力洋溢在她整个的身心,违反她的意志,时而在她的眼睛的闪光里,时而在她的微笑中显现出来”的生气勃勃的女人,而她鼓起勇气与情人远走高飞时,我更是不可抑止的迷恋上了她,这种迷恋不在是站在读者的角度喜欢她、欣赏她,我甚至想自己就化身为她,让我能分享她生命力的一切迷人品质。
可爱的安娜还是自杀了,当看到她在自我折磨中苦度人生时,我甚至希看她早点结束生命。她的死亡始终是一个悲剧,吉蒂获得了幸福,多丽依旧安稳度日,卡列宁照样平步青云,可只有安娜,由于她选择了自由,选择了真诚,选择了勇敢,最后却不得不死亡,她违反了贵族社会的游戏规则,做了冷酷自私者中的一个叛逆者,由于“我只是想活,除了自己,不会伤害任何人,我有权利这样”。这是她的咎由自取吗?这是她成为一个所谓的堕落的贵族妇女而理应遭到的报应吗?安娜在姑母的安排下,嫁给了年长的、迂腐的、虚伪的卡列宁,八年时间里,他压抑了她一切的热情和生气,当我们知道排除了爱情以权力地位为基础的婚姻是不公道的,分歧人性的,当我们肯定了个人追求自由与幸福的价值,又有何权利指责她的选择呢?
然而安娜的死亡是必然的,这并非由于她道德败坏,自私善妒,只是由于她是女人,是一个真诚的女人,是一个贵族社会真诚的女人,是一个男权社会下贵族社会里还保持着真诚的女人,因此她只能自杀。假如她是多丽,忠信老实地守着家庭,在怀孕生子,再怀孕生子中耗费青春,而且不得不苦咽下风骚丈夫到处拈花惹草带来的痛苦,她就会继续如困兽般维系无聊的婚姻,假如她是培特西夫人,私下放荡,但表面道貌岸然,她就不会在赛马场上失声而起,而且随着渥伦斯基离开了家庭,或者假如她能有一份自己的事业,她就能发挥自己的才智,充实自己的生活,不再是只要爱情,一切都不重要的小女人。但她的命运注定她无法生存。
从0到1读后感1500字篇4
个人认为这是一本很让人感动的小说,值得一看。
就在这样一个毫无预料的早晨,我读完了这本书,这本在我手机里放了很久很久的书,两个月了吧,从我刚开始找到这本书开始,我也许是被它奇怪的名字吸引了,也许是被它的作者吸引了,一名阿富汗的作家,或者我是被它的内容,两个男孩在阿富汗的成长故事,那样简单的概括,在我看来实在是不能作为这本小说的简介,简单的字里行间无法透露出故事中始终隐隐存在的那巨大的悲伤,像是一片灰暗的天空,压得人永远透不过气。
追风筝的人,在第一眼看到这个奇怪的标题的时候,我有些茫然,风筝需要追吗?为什么要追风筝,原来这是阿富汗的习俗,每年初春,会有盛大的风筝节,许多的孩子会把使出自己积蓄了一年的力量来使自己的风筝成为佼佼者。蔚蓝的天空中,飘荡着五颜六色的风筝,每一只风筝线的尽头都有一个勇敢的斗士。当然,所有的风筝要在天空中进行决斗,就像一场盛大的搏斗,你必须要把你周围所有的敌人消灭光,你才能成为胜利,同样,你必须把你走位的风筝都打败,你才会成为万种瞩目和赞叹的焦点,那样会有无限的荣誉和光亮集聚你一身,这在我看来,是一场孩子们之间的交流或者游戏,但在阿米尔那个时候,这对他来说具备着无尚的重要性,因为爸爸,因为父爱,他只有通过这样才能获得父亲的赞美和笑容,不再是鄙弃的眼光,他迫切需要着!再来说说追,追风筝,也相当重要,你抢到了最后一个被击落的风筝,那也预示着莫大的荣耀和完全的胜利。于是哈桑,便担当起了重要的任务,就是把那只被阿米尔击落的风筝追到手,故事的高潮也就由此而引发,一切一切的悲伤的来源都在此处慢慢浮现。
从翻开这本书开始,一直就觉得故事中隐藏着让人透不过气的难过,整篇小说都是以一种压抑的感觉写的,可以看的出来"我"一直在为过去所干得事而后悔和难过,阿米尔对于哈桑的歉意也许不是我们能够体会的,但阿米尔却是一直煎受着折磨,确实,对于他一个在当时只有13岁的孩子来说,那样的事情他不会处理,他唯一的想法就是不想再让自己受折磨,而这折磨的根源就是哈桑,和哈桑那为他而愚蠢的奉献精神,他觉得只要将哈桑赶走,永远不出现在他眼前,他就不用在受到良心的谴责了,但他,当时的他却不知道那错了,如果他没有在当时及时的承认错误,他真的会后悔,忏悔一辈子,这样的悔恨也许将陪着他一起走进坟墓,他将无法释怀。
从"我"的角度来描写哈桑所为"我"受的苦难,更加让读者觉得切身体验,小说中,我们一直是从"我"的眼中看的哈桑,那样一个为了阿米尔少爷肯认命,付出一切的小孩,也许在他的骨子里,也许他与身俱来就被教育成了那样的性格,我最感动的是哈桑对阿米尔说"为你,千千万万遍!"这样的话能从一个十几岁的孩子口里出来,真的是让人揪心的疼,一直到了后来,他心中一直爱着的阿米尔少爷不再理会他并且还不断的在他的伤害他,他都没有背弃他,一直护着他,原谅我,我真的被这孩子给震撼了,为他我一直觉得心里挺难受的,总觉得嗓子里有东西卡住了,让我有点哽咽。
故事的后来还在继续,阿里和哈桑一起离开了,接着俄国占领阿富汗,阿米尔和爸爸也被迫离开,离开了故土,踏上了去往美国的路,后来他和爸爸也一直在美国生活,并且他在美国还娶了妻子,有了安定的生活,只是爸爸去世了,阿米尔的爸爸一直是一个铮铮的铁汉子,我一直这样看到。
很多年后的一通电话把阿米尔又重新召回了阿富汗,回来时,他带了一个孩子,那是哈桑的孩子,哈桑已经死去了,但那个孩子和哈桑一样,像是以前的哈桑一样,但唯独少了一样,就是不再微笑了,眼神一直那样的空洞,那个孩子一直悲伤着。风筝,又是风筝,一次偶然的放风筝得机会使得那可怜的孩子轻轻的拉扯了嘴角,其实不管那孩子经历了多少,他永远也只是个孩子,就该简单的生活才对。
小说的结尾又提到了风筝,从风筝中来,又回到了风筝中去,也许这是最好的结局,很多年前,哈桑为阿米尔追风筝,"为你,千千万万遍",很多年后,阿米尔为哈桑的孩子追风筝,"为哈桑,千千万万遍"。
从0到1读后感1500字篇5
终于慢慢地安定下来。
有了更多自由支配的时间。终于也无聊起来,我是最怕闲下来的,也最怕被别人甩下。于是不断的找可以丰富自己的方式,好好捡起书来。
曾经看过一句伟人说过的话,只看经过至少几百年沉淀依旧流传,受人吹捧的书籍。这句话让我对很多现当代的作家以及作品嗤之以鼻。殊不知自己错过了很多经典。
知道杨绛是在钱钟书之后,大学时代她的《我们仨》总总摆在最显眼的地方,我却从来没有为它驻足。近几年陆陆续续从报刊杂志网络得知她的名气。这个满头银发的世纪老人安详的坐在书桌旁,让人顿生佩服。
况且人一长大,总会更倾向于家庭,处理家庭的艺术。特别想了解这样一位伟人是怎么在最亲的两个人(丈夫和女儿)死后写的回忆录,怎么安定的过余生。
这本书杨绛以一个妻子,一个妈妈道来家庭的琐碎,三个人平淡中的小幸福。完全没有你想象中的遥不可及,有的只是小日子,夫妻之间的相互扶持,共同前进,女儿与父母的成长与陪伴。
我从外界知道的钱钟书是一个高傲,不可一世的作家。然而在妻子笔下的他仅是一个与世无争,不太谙世故,很多事情还是需要妻子帮忙的普通的丈夫,只是默默的学习,默默的教导学生,传授知识的文人。
杨绛是一位伟大的女人,本也是出生书香门第,大家闺秀,想来很多事情都无法料理却还是跟着钟书从英国到法国,再回到国内不停的奔波,作为一个妻子,还要渐渐的熟悉柴米酱醋油盐之事。一定是相互的爱情才让这繁杂的家务变成生活的乐趣吧。
钱媛,知道她也是由于他们的父母,总觉得她没有青出于蓝而胜于蓝的优秀,应该过得很自卑,钱氏夫妇也可能会不太认可这位孩子。我是多么的肤浅,一个人的美好岂能用所谓的外界的功名来概括呢。她这个乖巧的,有天分的孩子,在杨的笔下就是她的丈夫钱的化身,很多时候像极了她的爸爸。这想必是爱的一重高境界吧,因为我也会经常从我妈妈的耳边幸福的说我和爸爸的很多相像之处。
我原本以为如此有名的一对作家应该过着殷实的生活,可是并没有,我也以为他们不需要付出怎样的努力就可以随随便便的成功或者更加的知名。他们在国外省吃俭用,还不断地想尽办法努力丰富自己。回到国内也是经常性的两地分居,为生计奔波。生活的苦并没有压倒这样一个美好的家庭,他们有的只是乐观的面对与迎接,三个人共同的扶持,这是个多么伟大与和谐的家庭。圆圆这个美好的女儿曾经还为了要照顾父母要终身不嫁,最终还是父母劝服了她,你就完完全全沉浸在这个美好的幸福的家庭中。
晚年的钱氏夫妇过得并不好,看着让人非常的辛酸。由于时代的关系,两位老人体弱多病还居无定所,颠沛流离。这也只能怪时代给予那时人民的苦。
曾经以为轰轰烈烈才是生活的本色,也听过看过太多的晒幸福,过分歪腻与争吵,于是植根于脑底的就是这个婚姻与家庭的模板。殊不知平平淡才是真的真。
走过这些,杨绛是多么辛苦,看着女儿和丈夫在两年内相继离世,这世界上自己最最亲近的两个人永远的离开了自己。即使现在有了固定的房子也只是一个旅舍般,心却没有了归宿。她心里是经过了怎样的翻江倒海,才达到如今的心如止水。
愿这位百岁老人,安安稳稳,静静地享受最后的时光。
从0到1读后感1500字篇6
?骆驼祥子》是老舍先生的代表作品,用他自己的话说:“《骆驼祥子》是我成为职业写家的第一炮。”这部作品以旧北京下层社会的生活画面为背景,表现了人力车夫祥子的穷苦生活与悲惨命运,含意深刻,引人深思。主人公祥子来自乡村,初入北平,他表现出了一种旧社会劳动人民特有的淳朴与固执,他敢于奔着自己的理想去、奋斗打拼,所以,当他决定拉车之后,他便自许要比别人做得更好,要在拉车上干出一番天地。
凭着他的吃苦耐劳与倔强劲儿,他终于得到了自己的车,成了一位高等车夫,可是,当时的社会是黑暗腐朽,动荡不安,要想安稳地按着自己的梦想去发展,是不可能的。命运的捉弄使祥子的车被大兵们拉走,祥子一下子又掉回了生活的起点,他没有放弃,依然从头开始,但是,在往后的生活中,他的理想却离他愈加遥远,愈加渺茫了。
生活一而再,再而三地打击着他:积蓄被侦探洗劫一空,为了车,他被迫与虎妞结婚;虎妞死于难产,车又被卖掉;喜欢的小福子自杀……对祥子来说,这一切都如一场梦,一场辛酸、痛苦、委屈、气愤交织回旋其中的噩梦,现如今,梦醒了,什么都没有了,虚度了光阴,这些年似乎都白活了。正像书中所写到的:“车,车,车是自己的饭碗。买,丢了;再买,卖出去;三起三落,像个鬼影,永远抓不牢,而空受了那些辛苦与委屈。没了,什么都没了……”
祥子的希望破灭了,他放弃了要强,放弃了体面,开始了浑浑噩噩的日子,“今天快活一天吧,明天就死!”他吃喝嫖赌,吃卖他人,处处骗钱,处处捞便宜,他由一个自强体面、勇于奋斗的高等车夫成为城市垃圾,行尸走肉,“他只剩下那个高大的肉架子,等着溃烂,预备着到乱死岗去。”总的来说,祥子的堕落并不完全在于他自身,是那时的黑暗腐朽的社会使人的幻想破灭,使下层劳动者失去丝毫奋斗的可能性,使他们自始自终处于被压迫中。他们的生活空间被束缚得极为狭窄,他们的命运始终被固定在一种最穷苦的状态中,容不得点儿的幻想,否则,命运将会更加悲惨,付出的代价将会极其沉痛。
书中另一位主要人物便是虎妞,她大胆泼辣,总要求别人按照她个人的意愿去做事。她喜欢祥子,而祥子对她却没有好感,所以,她就使尽一切诡计,耍尽一切手腕去得到祥子。她引诱祥子,欺骗祥子,玩弄祥子,甚至用钱、用车作代价去换取与祥子的错误婚姻。她完完全全地把祥子当作一个提线木偶,任她指挥,任她摆布,她高兴怎样就怎样,直到她满意为止。她丝毫不考虑祥子的想法和感受,为了她的私欲,她不择手段地与祥子成就了一桩畸形婚姻并与父亲刘四闹翻,但是,婚后她又不满足,既想和祥子生活在一块,又不肯放弃刘四的家产;既蔑视大杂院中的穷苦人们,又“热心”地“帮助”小福子,最终是走向灭亡。她那种极端尖锐矛盾的斗争和变态心理,及最终的命运,既可怜又可鄙但更可悲。其次,书中的其他人物,残忍霸道的刘四爷,狡猾阴险的孙侦探,抢车的大兵,当他们各自将祥子残害、镇压与玩弄于股掌之上的时候,他们自己也一步步走向没落,走向灭亡。
同时,祥子生活中唯一一点光亮的小福子,在生活边缘苦苦挣扎的小马祖孙二人,他们生活的光亮也都一点一点的惨淡下去,直至熄灭。他们都是好人,可是在当时的社会之中连好人也逃不过毁灭的下场。其实,真正该毁灭的,应该是当时的旧北平,旧社会!书中形形色色人物的渐渐没落,预示着旧的社会也正在走向没落,走向毁灭。老舍先生运用了以小见大的手法,通过以祥子为中心的平民圈子内的生活悲剧,扩而大之又反映出了整个社会的悲剧,整个社会的暗淡。
挫折中不仅创造着开心,并且创造着造就。在我国有句老话:蚌病成珠。价格比较贵的珍珠,恰是牡蛎身体病苦的物质,法国作家海涅曾提问:作家对于人是不是好似珍珠对于牡蛎?法国作家福楼拜说得更确立:珍珠是牡蛎得病而结,创作者的文采是更低沉的痛楚的表露。在我国历史上,周文王拘而演《周易八卦》,仲尼厄而作《秋春》。很多传世的出色诗作,全是作家在极大的挫折中写出的。李煜问君能有几多愁,恰如一江春水向东流的不朽古诗词,蕴含了他的灭亡之痛;戚继光报国无门,为子孙后代留出了仰天长啸,壮怀激烈的锦绣《满江红》。挫折当中明晰闪耀着造就的辉煌,重要就是你是不是爱惜这一份挫折,主要表现出坚强不屈的信念,在挫折中奋起,千万不可以再让祥子的小故事再版。挫折是昨日的财产,另外也是今日的起始点,你又何苦为一次的不成功而颓丧不堪入目呢?
从0到1读后感1500字篇7
每个人都会有一本最喜欢的书,这本《杀死一只知更鸟》可以说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听这本书名,我还以为是杀死一只知更鸟的故事,就提不起兴趣。结果,这本书只是引用了这句话,跟杀死一只知更鸟没有关系。更何况这还是一本影响全球五千万家庭的教养之书!
故事大概讲的内容是:大萧条时期美国南部静谧的梅科姆小镇发生几桩离奇的迷案,彻彻底底打破了杰姆和斯库特的生活,这两个孩子的平静美好的生活,在父亲的指引下,他们在经历了迷案后,寻找到真知、历练了风度、积累了正气,也感受到人间的温暖与真情。
在我翻开这本书的前言,上面只有一句话:我想,律师也曾经是孩子。查尔斯兰姆一开始我并不懂得是什么意思,但当我读完这本书再翻到前言时,我明白了:任何人都觉得律师是一种出入法庭的一个必不可少的角色,都觉得他们要么为了金钱,要么为了真理而帮助委托人胜诉。有人觉得律师恐怖是因为律师在法庭上的气场太过强大,有一股生人勿近的强大压迫感,所以才觉得可怕。但每个律师都有童年,虽然你不知道他们的童年是什么样的,也不用知道只需知道他们也曾是孩子……
读完这本书,让我收获很多,也让我知道了人间除了黑暗还有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