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申请书5篇
在平淡的生活中,我们每个人都会遇到要写申请书的情况,申请书的成功与否通常取决于内容的质量和说服力,以下是85报告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变更申请书5篇,供大家参考。
变更申请书篇1
xx市公安局分局、派出所户籍科:
本人儿子/女儿户籍地址xx市 区号,现用名,男/女,族,20年月日出生于xx市医院妇产科(附《出生证》复印件)。由于出生时剖腹产,大人和孩子在生产后身体一直出现问题,根本没时间去考虑孩子的名字问题,临近申报姓名的最后阶段匆匆去办理了登记,没有慎重考虑,我们做家长的和家中老人都觉得十分不妥。思前想后,最终决定为孩子提出改名申请。
现在,正式以文本形式向贵所提出更改后的姓名为xx的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相关规定:未满十八周岁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我儿子/女儿今年2周岁,无法自行申请,所以我作为孩子的监护人,现提出书面申请,望同意为切!
谢谢。
申请人:xx
父亲: 母亲:
日期:xx年xx月xx日日期:xx年xx月xx日
变更申请书篇2
__市教体局:
尊敬的各位领导,你们好!
我叫___,现担任青屏幼儿园园长及法人。因青屏街办事处梁沟社区于今年3月份开始进行城中村改造,梁沟社区需重新规划再建。根据社区规划新图纸标示,我园处于东西路车站街的位置,因此梁沟社区拆迁办要求我们必需在7月3号前拆迁完毕。为了幼儿园的发展,也为了解决附近幼儿的入托问题,我们不得不就近寻找新园址,后来在南密新路新华苑小区内有一栋新建三层楼房,面积800平米,并且在建之初就计划做幼儿园所用,因此新学期我们将搬迁至南密新路66号院新华苑小区内。因原先幼儿园属于青屏街办事处管辖,现住址属于新华路办事处管辖区域,因此向教体局各位主管领导提出变更地址及园名的申请。请各位领导认真审查,予以批准为盼!现将基本情况汇报如下:
老园园名:__市青屏幼儿园,位于梁沟中街,创建于1997年7月,占地面积2052平方米,建筑面积1600平方米,9个教学班的标准配置,现有在园幼儿220人。20__年被评为__市示范园,20__年被评为为__市一级幼儿园。新园基本情况如下:
新园园名:__市爱迪幼儿园新园地址:南密新路66号院新华苑小区内
办园宗旨: 让孩子开心 让家长放心 让社会满意
基本情况:,新建教学楼三层,建筑面积800平方米,活动场地面积320平方米,设有门卫室、保健室、办公室、图书档案室、舞蹈室等可开设8个教学班,招收200个孩子入托。幼儿园现有教职工26人。园长杨书平38岁大专学历,从事幼儿教育工作已经有20年,持有园长任职资格证;副园长丁丽娟31岁,从事幼儿教育10年,将在今年暑假进修园长任职资格。专任教师13人,大专学历8人,中专学历13人,取得教师资格证6人;专职保健医1人,门卫1人,专职司机1人,厨师2人,保育员6人,所有教职员工均经过培训,持证上岗。教师队伍稳定,结构合理,爱岗敬业,吃苦耐劳,对待工作认真负责。今年暑假教师队伍无一人流动,全部跟随园长至新园。
以上情况属实,请各位教体局领导认真核实,予以批准为盼!
申请人:
__市青屏幼儿园
20__年6月26日
变更申请书篇3
xxxxx文化局:
景洪深蓝网吧位于景洪市天城步行街内。现已转让给本人,现申请变更法人,新的法人姓名:xxx身份证号:xxxxxxx。恳请领导同意!
致此
敬礼!
申请人:xx
xxxx年xx月xx日
变更申请书篇4
*派出所:
本人***,出生于1972年12月6日,今年43岁,系****人,目前家庭户口成员共**人,分别为:***(户主)、***(系户主配偶)、***(系户主儿子)、***(系户主儿媳)、***(系户主孙女),现***(父亲)已归我抚养,由于父亲年事已高,经与全体家庭成员协商一致,同意变更***为户主。
特此申请!敬请予以批准为谢!
变更情况如下:
户主:****
***系户主父亲,***系户主母亲,***系户主配偶,***系户主女儿。
致此
敬礼!
变更申请书篇5
xx派出所:
本人现用名xx,xx,汉族,xx年xx月xx日出生,出生于xx,身份证号:xx,xx是本人原名,自出生时起一直沿用至今,申请人现在所有的身份证明文件、学历证书、银行帐号和社会保险登记等均使用这一名字,申请人在使用现用名期间没有进行过任何违法、犯罪行为,也没有任何不良的社会记录。只因在日常的生活、工作中,经常遇到重名的情况,给正常的生活、工作带来许多不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十八条,由需要更改名字的本人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把需要改名的理由写充分,到当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户口登记机关认为有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十八周岁以下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如果是十八周岁以上,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民法通则》第99条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户口登记条例》第18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18周岁以上公民需要变更姓名时,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公民的姓名权受到侵害了,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在认真学习和研究了姓名权的有关法律规定后,所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99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十八条的规定,现特向贵局提请将本人的现用名钱红桃更改为:钱思雅,请予以更改望同意为!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xx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