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的作文两百字优秀7篇
优秀的读后感让我更深入地了解作品中的主题和情感,通过书写读后感,我们可以对书籍中的主题和问题有更深入的了解,以下是85报告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读后感的作文两百字优秀7篇,供大家参考。
读后感的作文两百字篇1
这篇故事讲得是一个九岁的小女孩皮皮。她十分古怪,就先从样子说起吧!她的头发是红萝卜色的,两根辫子向两边翘起,鼻子像个小土豆,上面全是一点一点的雀斑。鼻子下面有个大大的嘴巴。更古怪的是皮皮那件纯蓝色加红色布条的衣服和她两条腿上穿的长袜子,一棕一黑,和一双比皮皮的脚还大一倍的一双黑皮鞋,而且她力气大的过人。
她还有两个朋友,一个男孩叫汤米,还有一个女孩叫安妮卡。
有一次,汤米和安妮卡听皮皮说她是一位找东西大王,觉得很好玩,马上也想做一个找东西大王。不过汤米说他希望找到的是金块而不是一只小松鸡。于是,三个找东西大王出发了,他们想在有人住的地方找因为皮皮说最好的东西在有人住的附近,但皮皮又说:“不过也有例外,因为一次,我在婆罗洲森林找到了一只可爱的木头腿,我把它送给了只有一条腿的老人家。”(皮皮说的这句话有点不可信,但是从这句话中我觉得皮皮是个善良的女孩。)老人家说:“这条木头腿是怎么也买不回来的!”所以我觉得她是个善良的女孩。
还有一次,有几位好心的人家安排了让她进儿童之家。所以警察来到她家对她说:“我们是来带你进儿童之家的!”皮皮却说我已经在儿童之家了。(皮皮说的话你也许听不懂,但是她认为果园里的这栋房子就是属于她的儿童之家。)所以我觉得皮皮是个爱自由自在的小女孩。因为她觉得无忧无虑才是最美好的!
所以,这篇故事诉说了:九岁女孩皮皮是个又善良又自由有很古怪的小女孩!
读后感的作文两百字篇2
?简·爱》是英国文学史上的一部经典传世之作,它成功地塑造了英国文学史中第一个爱情、生活、社会以及宗教保持着独立自主的积极进取态度,取于斗争、敢于争取自由平等地位的女性形象。
大凡喜爱外国文学作品的女性,都喜欢读夏洛帝的《简。爱》,那就错了。作者也是一位女性,生活在波动变化着的英国19世纪中叶,那时人们的思想意识开始产生的新变化,也有了与之前不同的追求。而在《简。爱》里渗透最多的也就是这种思想——女性的独立意识。让我们试想一下,如果简爱的独立,她早已和有妻女的罗切期在一起生活,开始有金钱,有地位的新生活,如果她没有那份纯洁,我们现在手中的《简。爱》也不再是令人感动、爱不释手——就是她独立的性格,令人心动的人格魅力。
然而,我们不禁要问,仅这一步就能独立吗?我认为,不会的,毕竟女性的独立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不是一个躇而就的。它需要一种彻底的勇气,就像简爱当年毅然离开罗切斯一样,需要“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的豪气和胆量。我想,这应该是最关键的一步,也应该是走向独立的决定性的一步,而夏洛蒂笔下的简爱却以她倔犟的性格,独立的个性留给我们深深的感动。她是成功的幸福的女性。她勇敢地放奔曾经的生活,却最终得到了幸福的生活。她能够掌握自己人生的遥控器,她是好样的。
简爱已作为独立女性的经典,我希望阳光下,鲜花里很多的简爱站出来,不管是贫穷,还是美貌,还是相貌平庸,都有美好的心灵和宽广的心胸,都能以独立的人格和坚强的个性去生活。
读后感的作文两百字篇3
有一对夫妻生了一个叫做灰姑娘的小姑娘,灰姑娘的母亲不久就死了。他爸爸重新娶了一个妻子,这就是灰姑娘的后妈。她后妈来的时候还带来了两个女儿,她们的心眼都非常坏。一天,国王要在王宫里举行了一场盛大的舞会,他要给王子选一个妻子。后妈的两个女儿也收到了邀请信。这两个女儿为了参加舞会,一会儿让灰姑娘给她们扣扣子,一会儿又让灰姑娘给她们擦鞋。后妈她们要去参加舞会了,灰姑娘请求后妈带上自己,后妈说你在家里把坏豆子都吃进肚子里,把好豆子放在盆子里。后妈她们走后,小鸟们都来了,它们帮灰姑娘把坏豆子吃掉,把好豆子放进盆子里,灰姑娘的任务完成以后,后妈很快就回来了。灰姑娘说我把坏豆子都吃了,把好豆子都放到盆子里了。可是,后妈还是说我就是不准你去,你的衣服又难看又脏,我才不想让你去呢。当后妈走了以后,几只小鸟又飞了过来,小鸟们悄悄的把它们做的漂亮有华丽的衣服和水晶鞋送给了灰姑娘。它们提了一个要求,就是灰姑娘必须在晚上12点以前回来。灰姑娘就赶紧走了,她感到王宫后,王子立刻就喜欢上了她,跟她跳舞,还让他坐在最宝贵的椅子上,参加完舞会,灰姑娘回到家里,她还是变成了原样。第二天,灰姑娘又去参加舞会,王子有了诡计,他把胶都涂在台阶上。舞会后,灰姑娘下台阶的时候,一只水晶鞋被站在了台阶上。过了几天,王子让大臣拿着鞋,命令大臣让所有的姑娘都试穿一遍。轮到灰姑娘的家里,大姐、二姐都穿不上,灰姑娘试了试,大小正合适。王子知道后,说这才是我真正的妻子。于是灰姑娘就和王子结婚了。
我觉得灰姑娘非常善良,她的后妈和两个姐姐心眼非常坏。
读后感的作文两百字篇4
在这个假期我阅读了一本名叫《傅雷家书》,书的主要内容是一个伟大的父亲对一位爱孩子的爱。
每个人都有一个伟大的父亲,他或是知识渊博,或是大有作为,但不论他是什么样的一个身份,他们都是自己孩子心目中的超人,也正是有了他们,家才变得可靠。
在阅读傅雷家书时,能从字里行间中读出父亲平时说不出来的话,处处皆是浓浓的亲情。从文中的句子中可以看出父亲那种不同于母亲那深沉的爱:“我高兴的是我有多了一个朋友,儿子变成朋友,世界上有什么事可以和这种幸福相长的。”因为傅雷渴望自己的孩子十分的优秀,所以在他的孩子小的时候,傅雷是又打又骂,从而造成了一种父子之间的隔阂,而这句话也说出了许多父亲的`心声。
在书里,那位父亲对儿子的学业和兴趣爱好了如指掌,看得出来其实傅雷是十分关心自己的儿子的,还是孩子人生道路上的向导。
从这些语句中我也有所收获“太阳太强烈,会把五谷晒焦;雨水太猛,也会淹死庄稼。”它告诉了我凡事要有一个度;“多思考人生问题、宇宙问题。把个人看得渺小一些。那么自然会减少患得患失之心。结果身心反而会舒坦,工作反而会顺利”它告诉了我怎么应对生活中的点点滴滴。
读完这本书后,我想到了自己的父亲,他平时对我无微不至,虽然我们的话不算很多,我却能深深地感受到他对我的爱,他的话语很少,一张嘴就是人生大道理,这难免会让我感到厌烦,可每当这时,他总是十分耐心的说一句“都是为了你好呀。”
父亲这深沉的爱怎么能用普普通通的文字来表达呢,有些事情不能用眼,而应该用心。希望等你闲下来时,认真看看这本书,再仔细想想自己的父亲。
读后感的作文两百字篇5
?傅雷家书》就像我们的一本良师益友,教会了我们做人,告诉了我们处事的道理。
父母的爱,往往是严厉而又具权威的,但是,看了《傅雷家书》这本书后,我发现父母的爱,居然还能是谈天论地,包罗万象的。
这本书中,使我感受最深的,还是傅雷在傅聪出国参加肖邦国际比赛前后书写的家信。这些信体现了不仅体现了父亲对孩子无微不至的关爱,还表达了中国人对祖国的热爱,以及老师对学生殷殷教诲。我感到十分震惊。
小时候,如同父母对我们一样,傅雷对傅聪的爱也是十分严格的。这种爱导致父子俩关系相处不融洽。长大后,傅雷与傅聪的关系便如同朋友一般, 而且父爱变得更深沉。因为,傅雷年轻时曾经出过国,所以恨不得把自己的经验,一股脑儿地传给傅聪。我特别喜欢傅雷说的一些话,特别能鼓舞人心,又彰显深明大义。
这本书中,令我感动的人还有马先生。诚然,他不是傅聪的父亲,但是他却扮演着父亲的角色。傅聪在国外的这段时间,马先生把傅聪照顾得很好,简直就是傅聪的经纪人。另外,我比较喜欢傅聪的第一任妻子——弥拉。她不像其他女性一样依赖丈夫,而是通过自己的行为来关心他。身为儿媳妇,她懂得傅雷夫妇的难处,并且表示理解,她是一个识大体的妻子。
这本书语言精炼,道理众多,有些朴实,有些伟大,让人体会深刻。其中,我十分赞同这个观点:“真诚是第一把艺术的钥匙。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真诚的‘不懂’比不真诚的‘懂’还叫人好受些。最可厌的莫如自以为是,自作解人。有了真诚,才会有虚心,有了虚心,才肯丢开自己去了解别人,也能放下虚伪的自尊心去了解自己。建筑在了解自己的基础上去了解别人上面的爱,才不是盲目的爱。”
以前的我,在为人处世上总是显得不够真诚,不懂的事情会装懂,不肯虚心地接受他人的批评,说得好听是具有极强的自尊心,说得不好听是死要面子。现在,我要放下伪装,做真诚的人,做真实的自己。
?傅雷家书》就像我的一本良师益友,教会了我做人,告诉了我处事的道理。
读后感的作文两百字篇6
默默地合上书本,闭着眼深呼吸,这本叫做《童年》的书,是在某个很平凡的下午翻开它的第一页。
?童年》是高尔基以自身经历为原型创作的自传体小说三部曲中的第一部。讲述了阿廖沙三岁到十岁这一时期的童年生活,生动地再现了19世纪七八十年代前苏联下层人民的生活状况,写出了高尔基对苦难的认识,对社会人生的独特见解,字里行间涌动着一股生生不息的热望与坚强。
当我读完这本书的时候,感觉有些压抑,可能是被文中的气氛给感染到了吧。
阿廖沙的父亲在他三岁的时候已经离开了他,虽然阿廖沙那时候还很小,不过我猜阿廖沙也很心疼吧,自己深爱的人离开了自己,能不心疼吗?躺在昏暗昨小房子里,穿着一身白衣裳,光着脚的那个人,已经不能再见到了,失去了父爱的童年不是一个完整的童年。阿廖沙的母亲在知道自己心爱的丈夫离开人间的时候,想在孩子面前树立自己的坚强形象,可是眼泪还是不争气地往下流,她在哭,哭到手都抖了,可见她是多么喜爱她的丈夫。
没人知道她有多么想替躺在地上的这个男人与这个世界别离。
因为父亲的去世,令到他们母子两个没办法在这里生存下去,就这样,阿廖沙跟随悲痛欲绝的母亲和慈祥的外祖母到专横的、濒临破产的小染坊主外祖父家。
外祖父是个很奇怪的人,脾气时好时坏,阿廖沙经常遭受到他的毒打,阿廖沙某次毒打过后,外祖父却“意外”地来看望他,还给他说了很多自己的故事,阿廖沙从那天起觉得外祖父并不是很可恶。善良的外祖母也经常处处护着阿廖沙。在外祖父的家中,阿廖沙认识了他的亲戚,两个贪得无厌,自私自利的舅舅,为了争夺财产不停地在吵架,我猜那时候阿廖沙的心情应该很沉重吧,明明是一家人,应该开开心心地生活在一起,互相帮助,却因为财产的问题每天闹得不可开交,谁不想拥有一个和和气气的大家庭?谁不讨厌那个自私自利的混蛋?
其实他也想过调节家里的关系吧,只是他没有能力。
阿廖沙的童年是在贪婪,残忍,愚昧,亲人之间的勾心斗角中度过的。虽然这样,不过他认识了深爱着自己的伙伴“小茨冈”,每次遭到外祖父毒打的时候,小茨冈都会用胳膊挡住外祖父打在阿廖沙身上的鞭子,我猜那时候阿廖沙的心里面很幸福吧,除父母跟外祖母外还有人对自己这么好。小茨冈那么好的人,有时候却去偷窃东西,外祖父知道后不但没有批评,反而表扬,从这里可以看出外祖父的贪得无厌,小茨冈在帮二舅雅科夫抬十字架时给活活的压死了。阿廖沙那时候肯定好心疼吧,不过应该也有些麻木了吧,已经是经历过一次了。
我在想,小茨冈在他的年龄段正处于自由自在,无忧无虑地玩耍,可是却因为家庭的环境被迫谋生,从前的我还一直抱怨着什么,不过看完小茨冈的经历以后,我会好好地珍惜着我眼前的一切,我不想后悔,我会抓紧我现在所拥有的一切。
读后感的作文两百字篇7
在这个假期,我又重读了了四大名著中的一本,名字叫《西游记》。以前我读过这本书,可我依然对这本书感兴趣,百读不厌。而且每次读这本书都会有不同的感受。
以前我最喜欢孙悟空,他会七十二变,他会翻筋斗云,他武艺高强,他嫉恶如仇。我还喜欢沙和尚,他敦厚老实,任劳任怨,忠心耿耿。我最不喜欢猪八戒,他好吃懒做,胆小如鼠,禁不住诱惑。我也不太喜欢唐僧,一看到他就让我想起学校里的老师,每天唠唠叨叨,没完没了。
这次重读《西游记》我有了不同的想法:我有点理解唐僧的举动了。唐僧本就是一个虔诚的和尚,他自律,有坚定的信仰,可无奈收了三个性格迥异的徒弟。作为师父的他,徒儿有毛病不能不管,可他又确实是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所以他除了言传身教,只有不停地唠叨。大概他也坚信滴水石穿的道理,也正是这一路的奔波加上一路的唠叨,让顽皮骄傲的石猴,好吃懒做的八戒,终于坚持到达西天求得正果。
重读《西游记》让我体会到老师的不易,唐僧只有三个徒弟就让他伤透脑筋,我们的老师每天面对三十几个学生该是怎样的不易。都说八十一难多么的难,我们的老师一学期不知要解多少危难,学习上的,身体上的,师生关系上的,包括与家长之间的各种问题。唐僧不好做,老师更难当。以后,我想我该好好学习,少犯错误,让老师轻松些。
名著就是名著,让人百读不厌。每次阅读都有新的收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