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整改报告6篇

时间:2024-08-16 09:20:13 分类:整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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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整改报告6篇

巡察整改报告篇1

xxx领导小组工作于xx月xx日,对xxx党委进行巡视检查,指出存在xx、xx、xx的问题,结合实际制定整改措施,并按照立行立改的要求,切实抓好问题整改落实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梳理问题情况

(一)思想建设方面存在问题。

(二)xx方面问题。

二、立行立改情况

在关怀职工方面,已落实xxx;已举办xxx活动,为xx提供优惠便利,满足职工xxx需求。在企业文化建设方面,已举办xxx比赛活动。在经营工作方面,已研究制定xxx,进一步加强xx管理,促进xx提升。

三、持续抓好整改

巡察整改报告篇2

按照县纪委监委工作部署,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巡察整改情况集中督查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驻住建局纪检组于2020年4月27日上午来规划办进行集中督查。派驻组通过听取汇报、开展座谈、查阅资料、实地走访等方式对规划办整改落实情况开展督查,现将督查情况反馈如下:

一、总体评价

县委第三巡察组于2018年7月25日至9月28日对规划办开展了专项巡察,巡察期间向规划办反馈了7个方面16小项问题,规划办接到巡察组反馈意见后,迅速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整改方案,建立了整改台账,明确了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经督查发现,规划办反馈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但仍有个别问题目前还处于整改中,需加强进一步整改力度。

二、意见建议

2、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针对检查组反馈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加快建立起不想腐、不敢腐、不能腐的制度体系,防止问题反弹。

3、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做到领导认识到位、监督权力到位、教育管理到位、干部把关到位、执行纪律到位、检査问责到位,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紧紧抓在手上,推动党风政风行风持续好转。

巡察整改报告篇3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19年7月2日至8月16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19年9月26日,县委巡察组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巡察组反馈的50个问题中,目前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的问题有46个,正在推进整改、尚未完成的问题有4个。整改期间,已出台修订规章制度22项;开展了对基层所(分局)帐户利息收入的专项清理,达到了帐款相符;充分运用四种形态,其中用足用好第一种形态谈心谈话、教育提醒23人;结合这次机构改革,进行了人事调整,局机关和基层所(分局)的中层干部均已轮岗到位;开展了土地执法等问题的专项治理5次;按规范及时足额收缴了2019年党员党费共计57424元。

(一)在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县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方面

2、关于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存在偏差的问题。

(1)针对聚焦全县经济发展,全力保障重大项目建设,有效破解土地利用规划空间制约需进一步增强的问题。针对全县规划空间越发紧张的形势,给各镇下达了建设用地复垦任务,从内业指导到外业核查,紧盯项目实施,全年共完成了建设用地复垦约9000亩,大大缓解了规划空间指标不足的窘境。

(2)针对对自然资源改革的任务和要求研究不够深入,特别是对多规合一和自然资源用途管制等工作要求把握不够明晰的问题。围绕两统一核心职责,立足优空间、护资源、促集约的工作主线,加快推进机构职能整合,2020年1月2日重新调整划分了局机关职能科室,相关职能工作已经开展。

(3)针对squo;亩产论英雄squo;和节约集约用地意识有待加强,存量闲置土地盘活不够有力,低效土地利用比例较高的问题。一是注重源头管理,控制增量。实行项目会审,严格用地标准,优先保障战略新兴产业项目、税收贡献大的项目和重点项目建设。二是加强批后监管,履行跟踪管理和服务职能。三是促进节约集约,盘活存量闲置土地。近六年来,共盘活土地15390.7亩。2019年6月25日被省自然资源厅授予江苏省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模范县荣誉称号。

(4)针对土地执法形势依然严峻,违规违法用地未能得到有效遏制的问题。严格执行动态巡查职责,对重点镇(区)、重点园区不定期巡查,针对违法用地及时下达《行政责任和经济责任告知书》,督促整改到位。2019年4季度共下发我县卫片图斑147个,面积4621亩。经核查举证,共发现违法用地2个,面积1.6亩,至目前已拆除整改到位。

(5)针对涉土信访处置和舆情化解能力需进一步提升的问题。2019年全年信访来电为45起,较往年下降23.73%,信访回复率100%,信访反馈率100%,获得县信访局好评;对3起历史遗留的问题信访采取领导包案,并已处理到位,解决了群众困难,维护了公民权益;利用高科技进行远程信访接待,建成15个信访视频接待室,可在各乡镇与县局直接进行视频接访,目前已全面开通。

(6)针对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推进缓慢的问题;目前联合推进整改中。全力配合县人社部门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通过在征、供地前产生保障人员名单,否则不予办理有关手续等多种行政倒逼措施的实施,强力协同推进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至目前经县政府确定已产生名单参保人员1307人,参保率10%,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稳妥有序开展。

(7)针对不动产登记办理流程需进一步优化、办证时限需进一步缩减的问题。成立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宝应县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工作的实施方案》并严格执行。目前,一般登记业务已全部实现3个工作日内办结。

3、关于党组会和局长办公会权责不清的问题。一是党组专项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修订出台了《中共宝应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议事规则》;二是严格按照会议制度规定,明确组织人事科负责局党组会议记录,局办公室负责局长办公会会议记录;三是进一步规范发文办理程序,由局组织人事科负责党组文件的起草印发等工作,局办公室负责对全局行政发文的规范审核等工作;四是建章立制长期坚持,由局组织人事科和办公室分别对党组出文和行政出文审核把关,党组会研究事项以党组文件发文,局长办公会研究事项以行政发文。

4、关于领导班子成员变动后未以文件形式明确分工的问题。结合机构改革,领导班子成员变动后,2019年10月28日以《中共宝应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关于局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宝自然资[2019]6号)文件形式明确分工。各科室、各基层所(分局)均明确了工作职责和工作内容。

5、关于重大项目事项跟踪问效不力的问题。2019年以来,对宝应县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宝应县农村不动产权属调查监理等项目招标实施了全程现场监督;对干部轮岗等重大人事调整均邀请县第十派驻纪检组列席党组会进行研究;大力开展三个片区纪律监督检查室工作,加大明察暗访力度,不定期对基层所开展纪律检查,2019年共发布检查通报3期,有效提升了廉政风险防控力度。

7、关于土地例行督查整改不彻底的问题。正在推进整改中。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南京局共下发我县例行督察问题258宗,面积4060.65亩,涉及金额9.2532亿元。截止目前,已整改257宗,面积4019.35亩,涉及金额9.2532亿元,未整改抵押融资问题1宗,面积41.3亩,目前已完成还款,相关责任人责任追究问题正在和南京督查局进行对接。

8、关于大棚房专项整治整改不彻底的问题。对该项目非法占地情况已经进行了立案,对违法责任人、责任主体相关人员共4人进行了谈话,形成了谈话证据链,目前该农家乐已关闭,人员已搬离,并已拆除恢复了耕种状态,已完成了整治。

(二)在不重视意识形态工作方面

14、关于党(总)支部未按期换届的问题。正在推进整改中。结合机构改革,进一步理顺组织关系设置,2019年12月已成立局机关党委,2020年5月份将组织选举成立机关各支部。

16、关于党员管理和党费收缴不规范的问题。局党组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完善记录《基层党组织活动情况综合记载簿》《党员证》等各类台账;认真履行相关程序,严把发展质量关,积极发展党员;规范党费收缴工作,明确规定不得代扣,2019年全局足额收缴党费57424元。

17、关于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条例》不严格的问题。一是党组集中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作用工作条例》;二是严格规范选人用人程序,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纪实,每人一册;三是用足用好第一种形态,对原人教科和党廉办负责人进行了谈话提醒。

18、关于干部队伍建设亟需加强。基层国土所(分局)、事业单位和机关科室负责人后继乏人、专业人才缺乏的问题。一是充实年轻化、专业化的干部队伍,做好后备干部梯队建设。已调整部分基层所年龄偏大的人员,至目前,每个所充实了1—2名年轻同志,共计10人。二是结合工作实际,按照下达的招录计划逐步招聘专业技术人才。三是研究制订出台了《宝应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干部管理规定》。

19、关于编外人员使用不规范的问题。严格规范使用编外人员,编外用工按编办批准的用工计划执行,或采取劳务派遣的方式。目前,1人已离职(小官庄),不动产6人经考察后签订了劳动合同。

20、关于中层干部轮岗交流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结合机构改革,对23名中层干部重新进行了轮岗交流,今后将严格执行3年可以调整,5年必须调整的相关规定。

21、关于混编混岗问题突出的问题。正在推进中。今年已调整理顺了2名混岗人员,将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逐步理顺。

(四)在驰而不息纠四风,顶真碰硬抓作风措施不力方面

22、关于作风建设未抓常抓长问题。一是经常性地开展纪律教育,严明作风纪律,做到警钟长鸣;二是加强检查,截至目前,对系统内工作作风纪律情况进行了3次明查暗访,检查情况及时进行通报,并开展批评教育和限期整改;三是加强窗口管理,规范流程,杜绝服务窗口出现优亲厚友现象;四是综合运用好四种形态,涉及人员已谈话教育。

23、关于深入基层调研不够问题。一是结合机构改革和各项主题活动,局领导到各支部、各所(分局)进行走访,开展了系列调研工作,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查摆问题并制定整改措施;二是巡察反馈以来,均认真落实领导挂钩联系制度,每位局长联系走访了1-2个基层所(分局)。

24、关于干部队伍缺乏合力、执行力不强问题。一是结合机构改革,局党组2019年10月27日召开了人事任免调整专题会议,局机关和基层的中层干部已基本轮岗到位;二是加强对年轻干部的培训,实行领导干部一对一联系帮带培养4名年轻同志。

25、关于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一是严格执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对局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按照有关规定,实行严格把关;二是补齐了7人的廉政档案,1人调离本单位,4人为副科级的廉政档案在市局,将结合机构改革人事调整,更新完善2020年局党员干部个人廉政档案;三是用好四种形态,对相关人员就有关问题作出情况说明,并及时教育、责令改正。

26、关于长期聘用档案整理人员问题。已辞退了档案整理临时聘用人员。今后档案整理中确需突击用人,将事前报局党组会研究批准,按规范操作。

(五)在纪律执行不严格,违法违纪问题突出方面

28、关于公有住房个人长期占用问题。正在推进整改中。属历史遗留问题。目前,已对公有住房个人长期占用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产权已明晰。下一步拟与财政局国资委联系,共同研究拿出合规处置方案。

29、关于国土所资金管理存在漏洞的问题。一是立即对基层所(分局)帐户进行清理,做到账款相符;二是实行公务卡管理制度,各所(分局)报帐员实行公务卡预支;三是对开发区分局、望直港所、夏集所、小官庄所和鲁垛所的报帐员进行了调整,2019年8月5日开展了业务培训;四是严格履行三重一大相关规定,遇有重大资金安排,及时请示报告。

30、关于大额资金长期滞留在基层国土所账户的问题。基层所(分局)账户全部清理到位。目前,基本户仍保留,余额为零,已归集局财务帐户。

31、关于招待费、办公用品费用过大的问题。一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清单审批制度,实行厉行节约;二是对今后的小微工程严格执行《宝应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内部招标管理办法》;三是设置办公用品领用登记簿,对于超出正常范围的办公用品购置及领用情况,需附书面申请,提交领导研究同意;四是对中层正职负责人开展了集中学习、谈话提醒。

32、关于基层国土所(分局)无依据向镇区收取或违规报支工作经费的问题。结合工作需要科学测算,强化基层所(分局)的经费保障,一律禁止基层所(分局)无依据向镇区收取或违规报支各项经费。已向4个基层所就相关问题进行了函询,柳堡所相关人员于2018年进行了处理,款已退至县纪委廉政帐户,西安丰所、射阳湖所和望直港所均作出了情况说明。

33、关于土地整理中心租车费用较高的问题。已终止租车。今后的工作中必须严格财经纪律,制订用车制度,统筹合理安排用车,控制用车次数,按月结算费用,降低租车费用;运用四种形态,对当事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责令作出专项情况说明。

34、关于大宗物品未政府采购且未计入固定资产的问题。对涉及的空调、饮水机重新进行了帐务处理,已计入固定资产。今后严格按规定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和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35、关于增减挂钩方案编制未公开招标的问题。对2015年挂钩实施规划没有招标的原因进行了解释说明。自2016年始至目前,我县的挂钩方案编制均以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编制合作单位,均无指定编制单位的情况。

(六)在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还需加强方面

37、关于党组主体责任履行不力,squo;一岗双责squo;落实不到位问题。2020年4月19日,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2020年4月25日,局长与副局长、科室负责人签订目标责任书,层层传递压力,强化基层负责人第一责任。结合局领导班子分工情况,研究制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任务清单。用足用好四种形态,局班子成员经常和分管科室、所(分局)负责人开展谈心谈话、督促提醒,做到从严教育,从严管理,切实提高履责主动性。

38、关于原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squo;四种形态squo;运用不充分问题。一是配合县纪委派驻纪检组落实监督责任,加强沟通联系,畅通监督渠道;二是2019年10月29日局党组专题学习了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有关论述和县实施细则,做到融会贯通;三是针对带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班子成员及时进行谈话提醒,至目前,监督中未发现有违纪行为发生;四是认真排查本系统、本部门廉政风险点76个,落实防范措施153条。

39-47、关于土地整治项目实施不规范、廉政风险较大问题。一是根据我局《土地整治项目建设工作做法十条经验》相关内容,县成立领导小组、局成立专门工作班子、镇成立项目建设指挥部,进一步规范招标流程;二是招标公告由原来刊登在中国宝应网和国土资源网,改为在扬州工程建设信息网上公开招标;三是土方平整工程直接委托当地政府,根据工程需要和农作物生长季节分次分批,按实际土方量公开招标;四是严肃三不规定:工程监理不合格不付款;跟踪审计不履行不计量;质量检测不过关不施工。工程结束后由省厅委派的审计单位审计;五是项目建设中u型渠预制采购不再单独列为标段招标,纳入农田水利工程标段对外招标;六是今后项目工程招标时,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杜绝工程转包现象;七是严格规定项目建设工期,制定了逾期处罚办法;八是限定三种费用,合同履约保证金10%、质量保证金5%。、安全保险费0.3%,严格按规定支付费用;九是土方平整工程则由项目区所在地镇政府分批招标;十是提高对工程监理工作的监管力度,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监理工作,发现问题严肃处理。

49、关于小微工程未按要求采取竞争性谈判问题。严格执行《宝应县政府投资项目集中代建管理暂行办法》,研究出台了《宝应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内部招标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本单位内部招标工作。

(七)在对巡察通报的问题整改重视不够方面

50、关于对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通报的近几轮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未召开会议研究,也未制定整改清单,建立完善相关制度的问题。一是提升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结合本次巡察整改工作,高度重视,专题研究,专人负责;二是突出重点,制定整改措施,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开展自查,能立即整改的立行立改,一时不能整改到位的,按序时进度制定计划表,分步整改到位;三是注重长效,统筹推进整改工作。研究建立长效机制,杜绝今后类似问题的发生。

巡察整改工作取得的成效只是阶段性的,下一步,局党组将继续认真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以钉钉子精神,严格按照县委巡察的要求,继续以高标准、严要求推动整改问题的落实,确保整改成果运用到位,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巩固深化整改成果。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紧扣县委巡察反馈意见,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在巩固和深化部分已取得整改成果的基础上,以更大的决心、更精准的举措、更有力的行动,不折不扣、一着不让持续推进整改。对已经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尚需继续解决的问题,紧盯不放,加大力度,加快进度;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项目,综合治理,常抓不懈,确保问题整改不留死角、全部到位。同时,主动接受监督,确保巡察整改成效经得起实践和群众的检验。

(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在整改问题的同时,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严格抓好抓细,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建立的、不科学不规范的制度,抓紧制定完善,力争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形成一套机制,从而构建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真正使整改的过程成为促进全体党员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成为推动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又好又快发展的强大动力。

巡察整改报告篇4

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7年3月10日至4月12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我镇进行巡察。2017年5月9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向我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中肯指出我镇在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等3方面存在11类问题,涉及28项具体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整改意见建议。按照市委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我镇巡察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镇党委高度重视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一项重中之重工作来抓,学深悟透市委有关巡察工作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从讲政治、讲党性的高度,严肃认真对待,深刻剖析反思,全面举一反三,坚决贯彻推进,确保市委巡察反馈意见得到扎实有效整改落实。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保障。镇党委专门成立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孙龙斌同志任组长,党委副书记、镇长王旺荣同志和人大主席施春俊同志任副组长,其他党政班子领导为成员,下设三个工作组:综合协调组、工作督查组和文字材料组,切实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督促推进。将巡察反馈意见和孙龙斌同志代表镇党委在巡察反馈意见会上的表态发言材料,以文件形式下发至各基层党组织,先后召开2次党委会对整改落实工作进行专题研究,进一步统一全镇上下思想认识,切实增强抓好整改落实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是明确目标措施,层层压实责任。针对反馈意见,镇党委逐条讨论,剖析根源、反思反省,从思想上进一步提高认识、端正态度,在不折不扣、全面扎实抓好整改落实上形成共识、明确目标。以文件形式下发《整改落实分工方案》(埭委发〔2017〕32号),对28项具体问题明确了牵头领导、责任部门,各牵头领导会同责任部门及时研究整改措施。在此基础上,以文件形式下发《整改方案》(埭委发〔2017〕38号),对28项具体问题细化整改措施,围绕立行立改、限期整改、制度促改的要求,明确整改时间、进度安排,实行挂图作战,建立销号制度,确保整改到位。

针对全镇整改落实工作的主要任务和具体整改落实措施,各牵头领导和责任单位着力强化工作责任,按照逐一整改、对账销号的要求,确保整改措施件件有结果、条条有落实。

(一)党的领导弱化方面

1、关于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明显的问题

(1)班子成员对于社会上一些有损党的形象和威信的不当言论缺乏站出来纠正、驳斥和制止的勇气。

一是规范党委中心组的学习。坚持每月的党委中心组学习,切实提高班子成员政治站位和思想觉悟,增强政治敏感性,加强思想理论武装,不断提高在党言党、在党兴党、在党为党的自觉性。今年以来,已开展专题学习6次。二是开展旗帜鲜明讲政治专题学习,进一步强化四个意识,增强党的领导的自觉性,坚定政治立场,发挥好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7月1日,孙龙斌同志对全镇党员干部作旗帜鲜明讲政治专题党课,引导全镇党员干部,特别是班子成员自觉向党中央看齐,在强富美高新埭头建设中担当作为、建功立业。

(2)部分干部对市中心工作,如两大攻坚、三大工程的具体内容不了解。

一是发挥互联网+宣传媒介作用。利用埭头镇工作微信群,及时对市、镇中心工作、重点工作发布、部署。4月份,建立埭头微信公众号画诗埭头精美小镇,对市、镇中心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将全镇干部思想行动统一起来。二是固化会议学习内容。利用每次会议,加强对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的传达学习。

(3)存在党委会对重大事项决策责任主体不明确、征求意见不充分、决策程序、会议记录不规范的情况。

一是全面梳理、反思重大决策相关机制,进一步排查漏洞、完善制度,切实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二是增强政治自觉,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进一步完善镇党委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在三重一大事项上严格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进行议事和执行,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管物,促进埭头各项工作规范管理。三是规范组织好镇党委会,并认真做好会议记录,杜绝以党政联席会的形式代替党委会。

2、关于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有偏差的问题

(4)镇里在执行涉企政策性奖励时,存在执行周期长幅度大、与镇财力不匹配的问题、合同执行不严格的情况。

一是组织镇党政班子、镇经贸服务中心认真学习《国务院关于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的通知》(国发〔2014〕62号)、《国务院关于税收等优惠政策相关事项的通知》(国发〔2015〕25号)以及省、市等有关文件,梳理本镇目前有关涉企的优惠政策,逐条对照分析,对不符合上级文件精神的条款立即废除,条款不明确的终止执行。二是严格按照上级文件精神以及整改要求,出台《关于在全镇开展重大项目攻坚年活动的实施意见》(埭委发〔2017〕46号),今年执行涉企奖励时,严格按本文件执行,对重大项目落地时将慎重考虑用会议纪要形式出台的优惠政策。

3、关于政治理论学习偏少的问题

(5)党员干部政治理论学习大多是下发学习资料,依赖个人自学,集中学习少,督学少,组织理论辅导和学习交流活动少。

一是制定下发《2017年度全镇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工作要点》(埭委发〔2017〕33号),进一步完善党员学习制度,不断提高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规范化水平。二是探索督学方式。出台《埭头镇机关管理制度》(埭委发〔2017〕23号),对学习制度进行规范,强调每月一次的机关学习。6月16日,利用机关学习之际,组织镇、村(居)干部进行政治理论测试。三是丰富学习形式。通过专家理论辅导、组织机关干部外出学习、专题讨论等多形式的集中学习,提高党员干部理论水平、拓宽视野。2017年5月,组织村级后备干部到江阴党校进行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组织全镇年轻干部开展五四青年节青春寄语学习活动,今年以来,共组织道德讲堂学习活动3次。

4、关于团队协作和责任担当不足的问题

(6)班子成员存在考虑自己分管业务多,支持分管以外的工作少的情况,全镇一盘棋的意识还不够强,部分班子成员担当意识不强,作为愿望不强,遇困难绕道,遇矛盾上交,遇分管工作以外的问题三缄其口。

一是加强班子成员思想政治建设,开展破除本位主义专题学习教育,5月24日,孙龙斌同志对党政班子成员开展集体谈心谈话,要求所有班子成员正确处理好团结与规矩、谋事与谋人、大气与正气等三种关系,教育引导班子成员树立正确政绩观,树立国家利益、集体利益、群众利益高于一切的思想,把分管工作的开展放在全局背景下去思考谋划。二是开好党政联席会,加大党政领导对班子成员工作的点评力度,常态化开展对镇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通报,保证政令畅通,同时结合日常工作表现、上级对口部门工作反映以及各项测评结果,开展谈心谈话。三是发挥好埭头镇党政领导微信群的作用,将各自开展的工作发到微信群中,方便大家快速了解其他班子成员手头工作,加大班子成员间的工作业务交流。加大镇五大办公室党政领导交叉任职,下一步,结合个人特点,适时调整班子成员分工。

(二)党的建设缺失方面

(8)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虽能做到每月一次,但大多是以会代训、以会代学,且学习记录不全、不规范,班子成员个人学习没有计划,没有按要求撰写学习心得,调研文章少,调研成果少。

(9)镇机关党支部四年未换届。

2017年5月15日,完成了机关支部换届工作,选举产生新的镇机关党支部支部委员、支部书记。同时举一反三,在全镇46个基层党组织中排查支部换届情况,未发现类似情况。今后将严格按照党章要求,做好党组织的换届工作。

(10)党费收缴不能按时足额,党费账册记录不规范,有的班子成员不知道自己党费交多少,有的企业党支部2015、2016年的党费至今未交,有的2017年2月缴纳2016年全年党费。

及时摸清了全镇基层党组织党费收缴情况,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党费收缴工作专项检查中清理收缴的党费使用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组织各基层党务工作人员学习党费收缴有关规定,在全镇基层党组织中做好党费收缴规定的宣传工作,同时要求各基层党组织按时足额主动做好党费收缴工作,完善党费收缴账本等台账资料。

(11)党员发展工作不严谨,没有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发展党员。

2017年6月2日举办了党员发展流程的宣传培训工作,督促基层党组织严格对照《中国共产党党员发展细则》和《发展党员工作操作手册》,做好党员发展工作。

6、关于落实党组织生活制度不够严格,党内政治生活的严肃性有待加强的问题

(14)党内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到位,组织活动不经常,有的党支部一年下来仅组织了七一、冬训、发展党员等三次组织活动。

7、关于队伍建设规划不够科学,干部培养选拔使用工作有待加强的问题

(15)干部人才队伍建设缺乏统筹性、针对性和前瞻性,行政村的党组织书记由镇领导、事业站所负责人兼任较多,村级年轻后备干部储备薄弱。机关事业年轻干部断层、交流轮岗渠道不畅,干部队伍整体活力有待提升。

充分整合当前干部人才资源,做到人岗相适,充分发挥干部在全镇各项工作中的作用。同时制定完善干部队伍建设长远规划,加强年轻干部培养。今年有3名80后同志成为村定额干部,7个行政村都配备了2-4名村后备干部。

(16)镇管干部选拔任用征求意见不充分,选人用人程序不严谨,以民主测评代替民主推荐,没有专门的考察记录,没有公示环节等。

严把干部任用关,严格执行组织部门干部任用各项规定,完善选人用人全过程痕迹化管理;不断完善干部考察工作,坚持和完善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民主测评等方法,准确掌握被考察对象的真实情况,探索适合乡镇机关事业干部、镇属部门、村定额补贴干部选人用人办法。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

8、关于两个责任落实不够有力,党风廉政建设基础工作有待夯实的问题

(17)镇党委对违法违纪党员干部,没有及时进行通报。

(18)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履行不到位,班子成员对一岗双责是政治责任缺乏应有的认识,没有坚持约谈制度,对重点岗位和重点人群开展谈话提醒和诫勉谈话较少,没有定期向党委汇报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不够,压力传导不够。

一是进一步强化担当意识,严格落实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溧委发〔2014〕76号)、市纪委《关于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工作方案》(溧纪办〔2016〕5号)精神,加强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宣传,做好履职工作纪实台帐。二是制定出台《关于开展谈话提醒构建抓早抓小工作机制的意见》(埭委发〔2017〕20号),做好镇党委、基层党组织的分层分级谈话提醒工作。三是加大一案双查责任追究力度,镇党委定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层层传导压力。

(19)落实监督责任意识不够强,认识不到位,主动思考不够,工作停留在表面。

(20)党风廉政建设部署多、监督少,一些涉及两个责任压力传导的考核、监督、约束、追责体系还没有真正落实,横向到底纵向到边的责任追究尚未形成,执纪过程中动真碰硬不够,有老好人思想,作风督查失之于宽、失之于软,查究的作风问题和腐败案件不多,通报曝光力度不够,震慑力不强。

一是制定了下发了《埭头镇2017年度村级党风廉政建设考核评分细则》(埭委发〔2017〕28号),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检查考核力度,建立基层主要负责人述职述廉暨约谈机制,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不力,严肃追究责任。二是制定出台《关于印发〈埭头镇作风建设十个严禁〉的通知》(埭委发〔2017〕50号),禁令涵盖全镇机关事业干部、村(居)全体干部,加强对全镇作风建设督查力度。三是强化纪检监察执纪监督问责,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做到见人、见事、见结果;对上级交办的信访案件认真调查处理,做到件件有交待;从严、从快查办案件,及时到违纪党员所在党组织处进行通报,达到查处一起,震慑一片的效果。

9、关于纪律规矩执行不到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待提标的问题

(21)有的领导干部下基层调研不够,有的人是下去了,工作场所和接触对象大多是在村委会和村干部,很少驻村入户。

制定下发《关于在镇村干部中开展三提三知活动的通知》(埭委发〔2017〕44号),在镇干部中开展提人知情、提事知策、提岗知规活动,在村干部中开展提户知人、提人知事、提事知情活动,大兴密切联系群众之风,认真开展走基层活动,落实党员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工作制度,有计划的到基层调研,多到困难集中、情况复杂的地方去了解情况,切实为群众解难。

(22)个别镇属公司公务接待费严重超标,存在烟酒、礼品等费用入账的情况。

重申相关财务规定,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精神,镇属部门、公司、各行政村严格按照核定招待费开支,烟酒、礼品一律不允许入账。分管领导对报销票据严格把关,财政所严格执行相关财务规定。从2017年6月份开始,镇自来水厂财务纳入镇财政管理,目前,全镇所有下属部门财务都已纳入镇财政结算中心管理。

(23)存在给条线管理部门发放工作经费不规范的情况,表现在标准不统一、对象不明确等方面。

全面掌握条线管理部门工作情况,年终根据各条线管理部门对埭头的贡献份额,建立条线管理部门工作经费发放标准,明确发放对象,经党委会讨论通过,财政所严格执行。严格落实责任追究机制,对于违规发放的,严肃追究相关领导、人员责任。

10、关于廉洁纪律方面的问题

(24-25)存在个别事业干部开办公司,并从事与自己本职工作相关的盈利性商业活动的情况;个别村干部涉嫌违规帮助亲属办理失地农民保险的问题;个别村存在公款外借情况。

11、关于制度执行不规范不严格的问题

(26)存在征地拆迁、安置房建设、资产购置没有按照要求建立规范的台账,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的情况。

一是制定下发了《埭头镇土地征用和房屋征收的有关档案管理办法》(埭政发〔2017〕25号),进一步加强规范我镇房屋和土地征收档案的管理工作,并腾出房间,用于档案的存放。二是转发了《溧阳市2017-2018年政府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镇机关、镇属部门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对列入采购目录而没有经过市政府采购程序的所购物品一律不予报销。

(27)存在部分工程建设项目应该招标未招标,未按规定送审,未严格按照合同约定付款的情况。

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镇、村(居)两级投资项目管理的意见》(埭政发〔2017〕27号),重申凡列入年度投资计划的项目政府投入30万元(含)以上、村(居)、镇属企事业单位1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必须委托有资质的代理机构按招投标法、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进行招投标,严禁拆解项目规避招投标,同时对工程项目变更、审计验收、资金拨付、责任追究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28)村级财务管理不规范,超额留存备用金,个别村拨至生产队的经费只有收款或付款凭证,没有支付清单,大多都是队长一人领款,存在失管现象。

有序开展农村集体三资三化改革试点,在全市试点出台了《埭头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埭委发〔2017〕55号),对农村财务制度进一步重申和规范。镇纪委加大对制度执行的监督检查力度,发现问题,严惩不贷,纪律处理及时跟进。

下一步,镇党委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巡察工作要求,进一步增强管党治党意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续深入抓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和体现到各项实际工作中。

一是落实两个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进一步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认真学习、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关于落实两个责任的新要求,健全完善落实两个责任工作机制,督促各级党组织负责人牢固树立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负起全面领导责任。支持纪委聚焦主业主责、履行监督职责,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二是坚持常抓不懈,确保反馈意见件件落实到位。镇党委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紧扣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持续推进整改,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部完成整改任务。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认真开展回头看,巩固已有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对还未整改到位的问题,紧盯不放、一鼓作气,加大力度、加快进度,以钉钉子精神抓紧整改到位;对长期整改任务,强化措施、夯实责任,确保问题整改不留死角、全部到位。同时,主动接受监督,确保巡察整改成效经得起实践和群众的检验。

三是加强建章立制,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做到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着眼于用制度管人管事,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力争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形成一套机制,构建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真正使整改的过程成为提高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的过程,成为促进全镇党员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成为推动经济社会稳健发展的过程。

巡察整改报告篇5

巡察组反馈意见后,被巡察单位结合县委巡察办《关于做好巡察整改情况公开工作的通知》文件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向党内通报和向社会公开巡察反馈意见

1.被巡察党组织以党内文件形式转发巡察组向领导班子反馈意见、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讲话、党委(组、支)书记代表班子表态讲话。转发至下一级党组织或中层站所室等。

2.被巡察党组织起草反馈情况新闻稿,字数控制在1000字内,其中正面评价部分不超过100字,问题部分不少于250字。报巡察组组长审核后通过电视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

二、召开专题党委(组、支)会议研究落实巡察反馈意见

1.成立领导小组,制定整改方案(巡察组审核),明确分管领导、责任股室、责任人和整改时限: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在整改中提出整改措施,建立整改台账,建章立制。

2.整改结果汇总。

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把巡察反馈的问题说清楚、谈透彻并提出整改措施。要做好会议和图片的记录工作。

四、向党内通报和向社会公开巡察整改情况

1.形成整改报告,内容要与反馈意见对应。向党内通报整改情况要以党内文件形式转发至下一级党组织或中层站所室等;

2.向社会公开的整改情况通报内容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工作秘密等特殊情况外,其他均应公开。

向社会公开时,在官方网站显著位置驻留时间不少于5天,在网站内不少于1个月。

整改情况报告和整改情况通报需经巡察组审核。

以上四个大项工作形成的资料和反馈方案、反馈时党委(组、支)主要负责人的个人表态发言等应装订存档,以备检查。

五、报巡察办备案资料

被巡察单位从收到巡察反馈意见之日起2个月整改完毕,整改新闻稿公开7天后将以下资料交巡察办备案:

1.巡察反馈意见时,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个人表态发言材料

2.巡察反馈意见时,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代表班子表态发??

3.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以个人名义报送组织落实情况:报送履职情况,履行第一责任人抓好反馈意见落实情况,对班子有关成员做好相关工作的情况和不宜写入党组织报送的整改情况报告中的事项(向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

4.以文件形式向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汇报的整改情况报告;

5.在门户网站公开的巡察整改情况通报及不公开事项说明;

6.公开工作情况(反馈公开、整改公开及相应公开后收到的意见处理情况)。

其中1、2项内容在反馈时交巡察办带回;3、4、5小项的内容需经巡察组审核签字方可报送。

巡察整改报告篇6

按照《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泸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任务分工和时间安排,整改领导小组就该项工作详细部署,落实到位,定期督查,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落实巡察整改工作

(一)制定整改方案。在县委第一巡察组向我局党组反馈巡察意见后,局党组庚即召开专题党组会,对反馈意见照单全收、对照整改,研究成立专项工作整改领导小组并安排落实巡察整改工作。比对巡察反馈的问题拟定我局的巡察整改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并送请县委巡察办、县委组织部、县委第一巡察组和派驻纪检监察组分别征求意见,汇总修定后召开专题局党组会研究完善整改工作方案。同时,积极开展三个专项整改,分别制定《关于规范党费缴纳专项整改方案》《关于规范支部换届专项整改方案》和《关于规范干部职工工作分工的整改方案》,印发各股室队院及二级局,报送县委巡察办、县委组织部、县委第一巡察组和派驻纪检监察组。

(三)组织谈心谈话。对照巡察整改工作方案,局机关支部、各党小组、各股室队院和各二级局,在各分管领导和牵头领导带领下全覆盖开展谈心谈话,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掌握动态,疏导情绪,凝心聚力。认真查摆身上存在的问题,在找准问题的基础上,着力做到有的放矢,积极探讨解决问题的可行之策,截至目前,已完成谈心谈话25人。

(四)完善规章制度。围绕此次整改要求,坚持纠建并举,一边抓巡察整改,一边抓建章立制,把好的经验做法、整改成效上升到制度层面,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强化制度执行力,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截至目前,我局共完善党费收缴、党员联系、财务管理等相关制度10项。

(五)督导落实工作。为及时掌握整改进展情况,发现问题并及时研究解决,局党组强化督导、推进落实,根据整改措施和计划安排,并根据问题属性,分门别类对整改任务、责任、时限做出严格规定,并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随时督导检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从严从实消除问题。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们将不断强化政治意识、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更加坚定整改决心和勇气,采取坚强有力措施,结合人社工作任务推进,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督导落实,建立长效机制,切实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不断推动作风建设和反腐倡斗争向纵深发展。

(一)坚持理论学习,增强政治意识。严格执行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和党员干部理论学习制度,健全完善党内组织生活制度,自觉加强党性修养,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依法行政、按章办事,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各项法律规章制度,特别是针对三重一大和财政资金使用等相关事项。

(三)坚持持续整改,完善长效机制。在整改问题的同时,认真查找深层次原因,从完善体制机制、健全制度体系、夯实基础工作等方面,逐步建立起堵塞漏洞、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问题,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继续抓好专项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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