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9人身事故心得体会6篇
心得体会是个人在某一经历或学习过程后,对所获得知识、经验和感悟的总结和反思,通过心得体会,个体可以更好地应对挑战和逆境,保持积极的心态,下面是85报告网小编为您分享的4.9人身事故心得体会6篇,感谢您的参阅。
4.9人身事故心得体会篇1
最近学校组织学习了《贵州省学校学生人生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条例是 为预防和处理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维护学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保障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我们要协助学校加强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依法履行对学生的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职责。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在校长的带领下做好自己的工作。学校、学生及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承担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中的相应责任。 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和个人,应当关爱学生身心健康,支持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的预防工作,为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的处理提供帮助。为此我深有体会:
一。协助学校开展治安防范、消防和交通安全知识教育。
我们学校每年都在开治安防范、消防和交通安全知识教育。作为一名教师我们每次都组织好自己的学生听好每一次的讲解。我们学校上个月还做了一次熄灯演习。当校长的倒计时:“一,二,三”结束,稳住学生不能惊慌,按照规定的线路有序离开教室。在初高中全部一千多的学生的学校,没有一点声音的圆满完成演习。我们要防范于未然。
二。在教学中给学生多链接法律法规安全教育。
教师的职责就是不仅教书而且育人。不管自己所教哪门学科,在自己的教学中都渗透法制教育。让学生知道哪些事该做,哪些不能做。特别是汛期学生一定要杜绝溺水事件的发生。
三。加强职业道德修养视学生安全为己任
“学高为师,身正为范” 加强职业道德学习,让师德闪光。师德,是教师工作的精髓,师爱为魂。“师爱”是教师对学生无私的.爱,它是师德的核心,即“师魂”。条例规定:发生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公共事件时,启动应急预案,及时采取抢险、救助、防护措施,优先保护学生人身安全”和“学校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或学生遭受侵害时,应及时告诫、制止、保护,必要时与学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沟通或者报告公安机关处理。”我们应把学生的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在事故灾难或是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发生时,树立优先保护学生的责任意识,在校园隐患发生时,勇于担当第一责任人,能让师德在新时代新教育中闪光。让学生在我这里能找到安全感。记得几年前学校发生了一次意外。一名男同学不注意用圆规的针的那头刺破了一位女同学的头部血管。当时看到血流不止,我与一位女同事不顾一切的把学生及时的送到医院。医生对她进行了及时包扎。当女同学平安了才想到通知家长通知学校。而这两名同学并不是我所教的班级的学生。现在回想还有点心惊与后怕。
四,加强寝室管理让每个孩子都安全
作为德育导师,我在走访寝室时灵活地对所管的同学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自护自救教育。在教育中要针对学生的年龄特点进行浅显易懂的宣讲,同时要对《条例》中的重点章节内容重点学习,提高学生的学习收效。
4.9人身事故心得体会篇2
20xx年11月13日我部门组织学习《某供电局“11.12”人身死亡事故情况通报》,事故主要原因是:设备的产权单位和运行维护单位对外单位人员不进行安全交底,工作人员对工作地点内仍然有带电部位等现场情况毫不知情,工作班人员工作中未认真执行监护制度。
事故暴露出如下安全问题:
1.用户对生产工作的管理和对设备的管理不到位,在进行设备安装和检查的工作中不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中的“两票三制”。
2.现场作业人员对在用户设备上开展的工作重视不足,在用户设备上开展的工作安排不具体细致,对现场实际情况了解不清楚,班组长安排工作、交待注意事项简单化。
3.员工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意识不强,工作前不认真进行危险点分析,没有详细了解现场带电部位、安全距离、已采取安全措施等情况就开始工作。
4.没有认真执行监护制度,没有明确工作人员和监护人员的工作分工,工作过程中具有一定随意性。事故证明,如果对现场工作面的工作不了解,对危险点不分析、不预测、不防范和控制,在一定条件下,它就可能演变为事故,后果不堪设想。通过学习,再次强化了大家的安全生产意识。安全生产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并切实落到日常行动中。
结合我部门实际工作情况,我们在工作中经常涉及到对非我公司产权单位的设备检修及试验工作,经过对事故的分析学习,回顾总结我们已往的工作,我们或多或少都存在管理方面不到位及工作中的盲目性等错误:如工作中“两票”合格率达不到100%,因检修人员有限,工作负责人和监护人不得不参与工作,工作过程中具有一定随意性,在外单位设备上工作时,未要求设备产权单位严格执行安全交底制度等。在今后管理工作中,应制定相应的“预控”措施,加大安全教育和安全意识灌输力度,加强员工《安规》的学习力度及对“两票三制”的执行力度。深刻领会南方电网公司大政方针政策精髓,更新管理理念,以制度为准绳,提高员工执行力。
在安全管理方面,发现苗头就应及时教育及时处理,不做消防队员,抓好源头上的“预防、预控”工作,真正做到安全生产的“可控、在控”。在对设备进行检修、调试及试验等工作之前,应认真组织工作前的班前会,与相关部门及运行单位进行安全交底,做到安全事项交代不清楚不动工,安全防范措施防护不当或不到位不动工,没有安排监护人及履行监护制度不动工。教育全体工作人员加强团结协作精神,工作中遇到自己不懂及不清楚的事情多问,工作人员之间相互提醒、相互监督,不能各自为阵,以自己为中心,表现个人英雄主义。
各种事故通报的学习与分析,其目的旨在于警世及教育我们,帮助我们查找自己工作中的不足。而实际工作中,主要是人本因素:工作班人员的不负责任,思想麻痹,个别人员精神委靡不振等,都是引发事故的根源。从管理方面就要求我们的各级管理人员必须全面了解员工思想动态,真正做到对员工的“在控”管理,使员工工作中无情绪,快乐工作,最终达到向本质安全转变的目的。
4.9人身事故心得体会篇3
事故教训血泪著,每一次事故经过的学习,都引起我深深地思考,提醒我要引以为戒,警钟长鸣。通过对事故通报的学习,让我更加深刻认识到“安全生产无小事,警钟长鸣备无患”的道理。此次事故责任人都是参加工作多年的同志,有着丰富的工作经验,与娴熟的工作技能。然而在处理紧急特殊事件时却慌了手脚。从操作人,到指挥人,到领导者都置生产管理制度与不顾,突击作业、带头违章。从而为事故的发生埋下祸根。
试问事故责任人,在盲目作业的时候,可曾想到长辈深深地嘱托,可曾想到家人深情的关爱,可曾想到亲友默默的祝福。违章作业,不仅辜负了大家的期望,甚至断送了自己的性命,对党和国家造成了巨大的损失,对家庭造成了难以磨灭的伤痛。同事们无声的沉默唤不回你匆匆离开的脚步,亲友撕心裂肺的'哀号又怎能泄尽心中的伤痛。令人心痛的`不仅是,我们失去了好同行,好战友。更令人愤慨的是从集团公司到部门、班组,各级人员层层讲、年年讲安全,可有的人就是听不进去,落实不了。仔细分析一下甘谷电厂此次事故,我们不难发现一下几点:
一、两票制度执行力度不过关,没有达到两个100%。
二、“三讲一落实”活动没有严格贯彻在工作中。
三、作业人员安全意识不强,防护措施不到位。
四、作业人员对工作危险点分析不足,没有全面考虑安全隐患。
五、作业期间指挥不力,人员协调搭配不当。
六、工作布置不力,未争取到处理缺陷最佳时间。
七、运行人员处理方式刻板,未能运用有效技术措施。
为了让流血不再发生,为了企业的安全生产。我们必须要学会举一反三,将此次事故教训作为我们作业的警钟。“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这不仅是我们企业生产的方针,更是我们要牢记的行为准则。不能因为以前的工作经验侥幸过关,而忽略了下次工作存在的危险。习惯性违章、经验主义,往往使我们身边很多同志麻痹大意,从而造成大祸。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应当加强安全技术培训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学习与落实,夯实基础。为蜀电构建本质安全型企业贡献自己的力量与智慧。
4.9人身事故心得体会篇4
目前我们组织学习了《不该发生的伤害》的安全事故光碟,事故的主要原因是工作人员未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不按章作业,工作负责人现场麻理不到位。这些事故的发生,暴露了安全麻理的一系列问题,凸现了工作人员安全责任不清,现场不进行查勘,作业人员缺乏基本的安全技能。事实证明,如果对危险点不预测,不防范和控制,那么在一定的条件下,它就可能演变为事故,后果不堪设想。通过学习,再次强化了大家的安全生产意识,安全生产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并切实落到日常工作中。这些事故的发生,使每个员工的心里都十分沉痛。
通过学习,体会如下:
1.三件事故充分暴露出来的问题是:“违章,麻痹,不负责任”,三违行为就是野蛮行为,不树立牢固的安全意识,只图省事、快当、存绕幸心理,怕麻烦,这就是事故发生的必然。
2.作业人员严重的违章,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不验电不挂接地线,无安全措施保障的情况下就作业,严重违反《安全工作规程》和保障安全的技术措施,这也是事故发生的必然。
3.制度的缺失,管理的缺位。严不起来,落实不下去,执行力差,而且在检查中只报喜不报忧,平时对设备管理又不到位消缺又不及时,判断缺陷又不准确,日常巡检工作又不认真,致使存在不安全的因素而导致事故的发生。
4.风险管理流于形式,有章不循,有规不遵,工作浮躁,作业人员现场操作不按要求执行,危险点控制措施虚设。
5.在工作中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措施未落实,工作人员安全意识,安全学习流于形式。
通过学习我们反思很多、很多,我们应该深刻地吸取教训,对照《安全工作规程》,结合我们公司的安全生产实际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安全技术培训和反事故演练,对设备进行全过程管理,认真学习事故通报,努力提高我们的业务技能和安全意识。做到安全无小事,筑牢防线,长抓不懈,警钟长鸣,为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做好、做实,作出新的成效。
4.9人身事故心得体会篇5
通过本次全校教师集中学习,宣传贯彻了《贵州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明确了社会、学校、教师、学生监护人的权利和义务,使我对安全的认识又提高了一个层次。为了让学生安全、幸福、健康成长。
?贵州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强调了学校依法负有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的责任,明确了社会各方面都有保障学生人身安全、预防学生人身伤害事故发生的共同责任,规定了处理学生人身伤害事故应当遵循依法、客观公正、合理适当的原则,界定了学校对学生人身伤害事故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规定了学生人身伤害事故处理的途径、程序及赔偿办法等,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条例规定:发生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时,启动应急预案,及时采取抢救、救助、预防措施,优先保护学生人身安全,学校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或学生遭到伤害时,应当及时告诫、制止、保护,必要时与学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沟通或者报告公安机关处理。这就要求我们教师必须时时把学生的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在事故灾难或是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时,树立优先保护学生的责任意识,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为学生安全工作的开展建立良好基础。
通过培训学习,我们懂得了许多学生意外伤害事故是可以避免的,为此,我们作为教师首要工作就是要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总之,本次学习,更增强了我的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使我更加会把学生的安全放在首位,留心校园每一处的安全隐患,加强责任心,做一个有心人,让每一个学生都健康快乐地成长,学校、社会、家庭和谐。
4.9人身事故心得体会篇6
提起安全,人们都知道它的重要性,但近来身边发生的一例人身伤亡事故却令人痛心,一个鲜活的生命刹那间化为乌有,给个人、家庭、企业带来巨大损失。静下心来想一想,任何事故无外乎以下五种原因。
一是责任心:
有的人由于养成不好的行为习惯,做事马虎大意,安排一项任务给他,没能尽职尽责,敷衍了事、随随便便,能应付交差了事,难免埋下安全隐患,危害不小。轻者质量下降,重者人命关天。
二是侥幸心理:
有的人出于图省事,怕麻烦,心想,这么简单的工作,干活时小心一点不就行了,不会出事的。然而,他们却忽略了一个重要方面:不按安全操作规程来,事故瞬间就会发生。
三是认识有限:
企业发展已有几十年,我们所使用的设备、设施都是新设备新技术,个人的知识、技术存在很大的局限性。由于种种局限性,导致了认识的差异,给安全生产埋下了许多隐患。
四是惰性:
谁都怕麻烦,想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工作不到位,简单地工作、不动脑筋的工作,忽略了许多环节,埋下了诸多安全隐患。
五是管理:
有时由于存在着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一个样,滋养了部分懒惰的人。
以上五种原因就是安全事故的症结所在。所以,要解决安全问题,首先要解决人的思想、行为、习惯等问题,从认识上下功夫,充分调动人积极性,杜绝懒惰,才能保障人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