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办自查报告5篇

时间:2022-12-23 12:05:31 分类:自查报告

全面的自查报告一定是在分析了我们的工作情况后写出的,正因为经济的发展,职场人渐渐认识到自查报告的重要性,以下是85报告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民政办自查报告5篇,供大家参考。

民政办自查报告5篇

民政办自查报告篇1

为了进一步加强会宁县教育局各项惠民政策的落实,推进头寨镇学校党风廉政建设,确保中央和省、市、县教育各项惠民政策落实到学生手中。现将自查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一)学校贯彻落实惠民政策的自觉性明显增强。各学校领导班子和教职员工充分认识教育惠民政策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落实惠民政策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以主人翁的工作态度和敬业精神,进一步改进工作方式方法,正确执行国家、省、市、区各项教育惠民政策。

(二)落实教育惠民政策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或彻底纠正。通过扎实开展活动,切实解决教育惠民政策执行不到位,截留挪用惠民资金,发放惠民资金中弄虚作假、优亲厚友、吃拿卡要、工作效率低下以及其他社会关注、学生家长反映强烈的问题,让教师、学生及家长切实感受到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以来的成果。

(三)学生和家长、社会对落实教育惠民政策的满意度进一步提高。通过扎实开展活动,规范操作程序,推行阳光操作,健全工作机制和监督机制,公平公正落实教育惠民政策,认真受理学生及家长反映的问题,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和学生家长及学生对教育惠民政策落实的满意度,拉进学校与社会、学校与家长的距离。

(四)保障教育惠民政策落实的体制机制更加完善。通过开展活动,从资金分配、拨付程序等方面完善保障惠民政策落实的一系列工作制度、工作措施和工作办法,完善公开公平、规范透明,程序简化、方便学生的教育惠民政策落实机制,努力使教育惠民政策的落实全面步入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二、活动内容

实施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享受免费教科书和免学杂费、部分贫困学生发放寄宿制生活补助。

三、方法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3月20日至4月15日)

学校按照相关要求,启动惠民政策落实活动。学校要周密安排,迅速制定实施方案,组织全体教职员工认真学习国家和省、市、区教育惠民政策的有关文件制度。

(二)自查自纠阶段(4月16日至6月10日)

学校对相关教育惠民政策精神进行学习领会的基础上,将基本内容、落实范围、操作程序、政策标准等进行不同层面的公开公示。认真分析检查在落实教育惠民政策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开展自查,对自查出的突出问题,自觉进行纠正,做到即知即改,边查边改。自查自纠要坚持对事不对人,让各方面有一个主动检查、主动纠正的机会。对自查出的问题不及时纠正、弄虚作假,甚至顶风违纪的,要追究直接责任人。学校在5月20日前全面完成了以下重点工作:

1.重点查看各项教育惠民资金发放的时间、对象、标准、范围、方式等是否做到公开公示;是否按规定程序拨付、使用;有无挤占、挪用、套取、截留、抵代扣其他款项等问题。

2.对县级财政、教育部门拨付到学校公用经费认真统计。国家实行义务教育阶段经费保障机制以来,学校财务账务档案的规范化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学校财务管理工作制度。

3.做好免费教科书的发放数量统计和学生签收档案。

4.学校建立永久性公示栏,每学期开学后三周内对学生收费项目、标准进行全面公开公示。

(三)督查完善、整改落实阶段(6月11日至10月20日)镇教育管理中心惠民政策活动领导小组对学校开展活动进行督查,学校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进一步梳理归纳,全面整改落实,确保惠民政策落实活动取得实质性效果。同时,强化社会监督,通过公开投诉电话、设立意见箱、接待来信来访等方式,畅通群众反映问题的渠道,抓好群众投诉问题的受理和查处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加强学校对活动的领导,切实提高对开展活动的思想认识。确保中央和省、市、县各项教育惠民政策落到实处,是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重大举措,是群众共享社会发展成果,真正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爱的具体所在,广大教职员工务必充分认识,高度重视。学校每两周向镇教育管理中心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一次进展情况。

(二)明确分工,各负其责。学校落实工作责任、明确责任人,加强沟通协调,及时通报落实情况。按具体的实施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开展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提高教育惠民政策的群众和学生知晓度;对检查中发现和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认真梳理,逐条整改,做到整改目标、任务、措施、方法、责任、要求“六个到位”。对顶风违纪违法案件,要坚决查处,切实推动教育各项惠民政策真正落到实处。

(三)健全制度,完善机制。要通过监督检查,认真总结经验,创新教育惠民政策管理工作机制,研究制定推动教育惠民惠生政策落实的措施和办法;落实惠民政策公开公示等制度;完善惠民资金管理使用制度;建立惠民资金监督检查制度;为惠民政策的落实提供制度保障。

特此报告!

民政办自查报告篇2

一、自查基本情况汇报

(一)、领导重视,思想统一,任务明确

(二)、增加经费投入,抓紧系统化的档案管理

(三)、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强化档案管理工作

为使法院系统的档案管理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更好地开展各项审判业务和审判理论研究。我院制定了《XX市人民法院档案管理办法》、《XX市人民法院诉讼文书立卷归档办法》、《XX市人民法院行政文书立卷归档办法》、《归档制度》、《档案员职责》等办法、制度,建立健全和完善了档案管理的一整套制度。同时建立了各种检索体系,编制了总目录、分类目录、卷内目录、案卷目录、专题目录等。制定了保密管理制度、库房管理制度、归档制度、借阅制度、鉴定及销毁制度,为档案工作进入科学规范的管理创造了有利条件。

(四)、做好归档工作,不断丰富库藏工作

二、存在的问题

(一)在归档工作中重视诉讼档案、司法鉴定档案的归档,对行政文书、会计、声像、科技、实物、资料等档案的归档工作重视不够。

(二)没有过细地深入到各庭室检查、落实档案的收集、整理、装订等工作,因此出现诉讼档案有空号、重号及装订不太标准的情况;有的部门还存在不认真按时按质量归档的情况,特别是在行政文书、声像、科技档案归档工作上有不足。

(三)档案库房尽管加设防盗钢条,但保卫人员看不到其外围,保卫视角差,存在着安全隐患。

三、整改措施

(一)院领导要继续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和重视,定期或不定期地检查档案管理工作,办公室、档案管理人员要经常向领导汇报档案管理工作,做到下情上传、上情下达、心中有数,不断总结经验,解决好存在的问题。

(二)从广度到深度进一步认真贯彻《档案法》、《云南省档案管理条例》,依法开展档案管理。

(三)加强全院干警的档案意识,以及业务学习和培训,特别是文秘人员、档案人员、内勤人员、书记员的业务学习和培训,努力提高工作质量、工作效率与管理水平。

(四)针对自查中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各种规章制度,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该配备、更新的设备争取配备、更新齐全。

(五)抓好档案管理的工作指导,坚持落实好已经建立健全的各种规章制度,把问题解决在档案归档入库之前,保证每年归档工作按质量和进度顺利进行。

(六)做好档案管理开展利用工作,使档案资料更好地为法院审判工作服务,为经济建设服务,为社会服务。

特此报告

民政办自查报告篇3

20xx年,我局统计工作在县委、政府的领导下,在县委统计局的直接指导和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20xx年统计工作考核评分办法》(xx统发〔20xx〕19号)文件具体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和发展大局,积极探索新时期统计工作的新思路,做到了凝聚力量,团结人心,现将20xx年我局统计工作汇报如下:

今年以来,我局始终关心和重视统计工作,把统计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实行目标管理,并纳入到日常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

一、调整和充实统计工作小组

成立了由局党委书记xx亲抓统计工作、分管副局长xx具体分管统计工作的领导体制,建立健全部门统计工作制度,落实统计工作责任。

二、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做好灾后重建项目资金的发放审计工作

截至2016年11月10日,民政局4.20灾后重建维修加固工程六个项目已完成决算,剩余两个项目:烈士陵园管理所和xx敬老院4.20灾后重建项目正在审计中,预计12月中旬完成决算。资金拔付进度:截止2016年11月10日,民政项目灾后重建项目实际已支付资金共计3070万元,占应拨付资金的94%。其中社会福利中心4.20灾后重建工程已支付600万元,烈士陵园4.20灾后重建维修加固工程已支付144万元,新添敬老院4.20灾后重建工程已支付612万元,泗坪敬老院4.20灾后重建工程已支付701万元,xx敬老院4.20灾后重建工程已支付501万元,救灾物资储备、管理、运输能力建设4.20灾后重建工程160万元,xx县麻风院4.20灾后重建工程支付12万元,xx县xx镇xx社区养老服务中心“4.20”灾后重建项目和中央预算内投资xx社区服务站项目支付340万元。

三、做好灾后农房重建资金的发放审计工作

按照一般户1-3人家庭26000元,4-5人家庭29000元,6人以上家庭32000万。低保户1-3人家庭30000元,4-5人家庭33000元,6人以上家庭36000万的标准,截止12月1日,按建房进度,向14358户重建农户分批发放重建补助金39876.56万元。占应发放户数的99.11%,占应发放资金比例的99.45%。

四、发放优抚对象定额抚恤补助

一年以来共发放1370名优抚对象抚恤补助金880.34万元。解决优抚对象医疗、生活困难补助。全县全部优抚对象1213人由县民政局出资,参保资金16.05万元。其中: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69人,参保资金2.32万元,参加农村新型医疗合作保险的1144人,参保资金13.73万元。全年各类优抚对象医疗救助126人,救助资金10.02万元。解决重点优抚对象家庭生活困难补助39人,补助资金4.5万元。兑现了现役军人立功受奖85人,奖励资金16.9万元。其中:荣立三等功21人,奖励资金10.5万元,优秀士兵64人,奖励资金16.9万元。全县已发放义务兵家属优待金共计173.48万元。今年共向驻军部队赠送慰问金20万元,向老红军、军烈属等重点优抚对象69人、发放慰问金7.5万元。

五、及时做好困难群众医疗救助

一是严格按程序审批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行差额补助。截止11月底,全县城市低保198户,207人,累计保障2186人次,发放资金61.29万元;农村低保1184户,1286人,累计保障9153人次,发放资金166.79万元。二是在按现行低保政策发放低保补助金的基础上,对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的农村低保对象,按其年收入与国定扶贫标准的差额,增发低保对象特殊生活补贴,2016增发差额的50%,共计发放人数257人,发放资金3.91万元。截止11月共计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970人、51.83万元。三是提高医疗救助标准,对城市三无、农村五保、孤儿实行全额医疗救助,对低保对象按70%的标准进行救助,重大疾病困难群众按50%的标准进行救助。截止11月底,累计救助1427人次(含资助参保、参合1002人次),共计发放救助资金158.26万元,累计住院救助391人次,发放资金142万元。

六、做好统计工作和城乡经济发展工作

一是安排我局取得统计从业资格证的人员从事统计工作,并保持相对稳定,认真开展统计工作。二是在职工大会上认真组织开展本单位本系统的统计法律法规学习和宣传,分管领导督促保质保量及时上报相关图片和文字资料,并做好统计台帐,做好资料归档工作。三是定期安排统计人员参加统计从业资格考试,积极配合县统计局的执法检查工作。四是按照相关要求征订专业书报。五是认真填报相关报表工作,确保数据真实、准确无技术性和逻辑性差错。六是认真完成其他临时性统计工作,按要求参加业务培训会和工作会议。

民政办自查报告篇4

一、资金运作情况

(一)农村低保资金收支、结余情况

XX年以来,我县农村低保资金收入共计35245.31万元(其中XX年收入12947.65万元,XX年收入17297.66万元,20xx年收入5000万元)。支出共计32444.7132万元(其中XX年支出10020.49万元,XX年支出15884.87272万元,20xx年支出6539.35048万元)。由于农村低保实施动态管理,低保对象有进有出,我县低保对象由XX年的173661人减少到现在的158624人,故XX年至现在共结余农村低保金2800.60万元,结余的资金将调整作为即将拨付的20xx年第二季度低保金使用(预计20xx年第二季度需下拨农低保资金3530.11088万元,待上级匹配的低保金划拨到账后即可下拨到各乡镇)。

(二)自然灾害资金收支、结余情况

XX年以来,我县自然灾害资金收入共计2444万元(其中XX年收入665万元,XX年收入1043万元,20xx年收入736万元),支出共计2444万元(其中灾后重建项目资金支出303.7万元,生活补助资金2140.3万元),目前无结余。

二、取得的成效

XX年下拨农村低保资金10020.49万元,让83960户173661人的基本生活得到有力的保障;XX年下拨农村低保金15884.87272万元,保障了82732户169415人的基本生活;20xx年下拨第一季度低保金以及临时价格补贴,保障了82732户169415人的基本生活,有效保障了民生,促进了和谐社会的构建。

XX年以来,我县共下拨灾后重建项目资金303.7万元,恢复重建因灾倒塌房屋925间,保障了因灾造成房屋受损的532户灾民的基本住房需求,确保灾民住有所居。

三、资金管理使用措施

(一)收支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上级划拨的所有民政涉农资金都由财政部门在银行开设专户,实行专款专户专账统一管理。资金使用方面,我局坚持专款专用原则,严格按照资金用途合理安排资金。通过专户管理、专款专用,有效避免了资金管理混乱、去向不明问题的发生。

(二)划拨实行封闭运行,发放实行社会化发放。资金划拨工作中,凡涉及具体救助对象的,如低保金,由财政部门按民政部门提供的花名册将资金划拨到金融机构,然后由金融机构按人员名单、金额将资金打入到个人账户;救助对象不确定的,如救灾救济资金,由民政部门提出安排意见,财政部门审核后将资金拨到乡(镇),然后由乡(镇)造册发放后才到财政部门报账。我县的农村低保金实行社会化发放与保障对象实名制管理相结合。只有民政部门提供的发放低保金花名册的信息与保障对象在银行登记的所有信息一致,银行才能将资金打入个人账户。划拨实行封闭运行,发放实行社会化发放,减少了中间环节,极大减小了资金管理风险,有效提高了资金运行效率。

(三)使用情况公开透明,监督管理落到实处。农低保资金及灾后重建项目资金使用过程中,我局严格以农低保对象花名册和各乡(镇)受灾情况为依据,按照资金分配使用程序划拨资金,并将使用情况在民政局政务公开栏、各乡(镇)政务公开栏和各村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工作中,我局始终坚持履行监督职责,加强对农低保资金及灾后重建项目资金的督促检查,及时查处涉及农低保金和灾后重建资金使用的违法违纪问题。

四、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农村低保资金以及灾后重建项目资金的使用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由于个别基层干部对农村低保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政策的把握、理解程度不够,将极少的不符合条件的对象纳入低保范围,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二是近年来自然灾害频发,救灾资金少,不能满足现阶段救灾救济的要求。

下一步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创新农村低保工作机制,采取“重心前移,服务上门”,进社区、下基层核查农村低保,实施农村低保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则退”,努力打造“阳光低保”;二是健全民政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机制,确保民政涉农资金规范运行。将民政涉农资金的管理使用纳入对乡(镇)人民政府民政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对乡(镇)人民政府的监督制约。坚持遵循专款专用、重点使用的原则,将民政涉农资金的监督管理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通过健全机制,建立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切实从源头上预防、从根本上纠正、从长远上解决民政涉农资金管理使用上存在的问题;三是强化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谁出问题追究谁”的原则,加强对民政涉农资金的监督管理;四是要加强监督检查力度,我局将在日常工作中采取查看台账、实地查看、走访群众等方式加强对农低保资金和灾后重建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并以政务公开、村(居)务公开等形式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确保及早发现并妥善处理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于救灾救济资金缺乏的问题,希望上级部门帮助解决救灾救济资金。

民政办自查报告篇5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敬老机构消防工作,根据《州民政局关于开展养老机构消防安全大检查的紧急通知》精神,我县庚即对全县范围内养老机构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

一、检查重点

1、这次主要是对违章使用100w以上大功率电器及私自乱拉电源线等全方面检查,对违章使用电炉、电热杯、电饭锅、水煮器和乱拉电源线的老人,给予没收并及时处理。

2、对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器材的正常使用,做好日常保养维护和防火器材的添加和更换。

3、对在寝室吸烟等违规情况的老人给予劝诫,消防安全委员会、后勤及保卫部门坚持24小时值班。

4、值班人员每天检查老人晚上的就寝率,寝室文明卫生检查,做到发现安全隐患能及时消除,将此作为一项日常事务性的工作抓紧。

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这次检查结果,我县养老机构未发现较大的安全隐患,但也存在一些老人不遵守规定,使用大功率电器现象。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1、对此次检查结果在敬老院范围内进行了通报,对不遵守相关制度的老人进行了劝诫,深入开展消防安全知识讲解和教育。

2、召开安全教育大会,印发消防安全相关资料,并要求敬老院工作人员与老人一起讨论消防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

3、加强安全责任人制度,要求各级安全责任人高度重视,并持之以恒,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工作。

5、开展消防演习,讲解防火应急自救方法,现场展示消防器械的使用方法,并现场进行演练。

“隐患胜于明火,责任重于泰山”。消防安全工作是一项常抓不懈的工作,我们将持之以恒常抓不懈,确保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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