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后心得体会7篇

时间:2023-03-31 15:08:44 分类:自查报告

大家要知道多写心得体会可以锻炼写作者的思考能力,大多数人都习惯用写心得体会的方式来记录自己对生活的看法,以下是85报告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酒驾后心得体会7篇,供大家参考。

酒驾后心得体会7篇

酒驾后心得体会篇1

“醉驾”是“行为犯”而不是“结果犯”。只要你有醉驾的行为就可以定罪,不论你造成了怎样的后果。另外,我们不能等产生重大事故了才来追究刑责,那样的话未免违背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关于醉驾定刑、定罪的初衷了,毕竟我们制定相关法律不是为了惩处,而是为了规劝和忠告。

酒驾危害甚烈。据了解,全国每年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中,酒后驾驶达30万人次左右,驾驶员死亡档案中也有30%与酒后驾车有关。这一组触目惊心的.数字,为我们敲响了安全警钟,也凸显了酒后驾车的危害程度。“车祸猛于虎”,此言不虚。酒后驾车付出的代价是惨痛的,一旦出事故,就是身体、精神、物质等三方面的打击。

法官用“驾驶距离不远”使莫王松免究刑责,显然不妥,有变相纵容、默许酒驾之嫌。诚然,醉驾量刑是要考虑情节,但这个情节应该是酒精超出醉驾标准的多少,有无造成社会危害及程度等,而不是醉驾距离的长短。要是“驾驶距离不远”成为醉驾免究刑责的话,那么此例一开,那今后醉驾超过1000米、2000米算不算,你这个驾驶距离不远到底又是指有多远呢?

只有心存敬畏,才会收敛行为。心理上有所恃,行为上就敢放肆。正因此,当一些人感到交规法条奈何不了他时,开车起来便无所顾忌,即使饮酒也敢上路。所以,要加大对酒后驾驶的查处力度,形成高压管控的态势。一旦发现酒后驾驶,要按照有关规定从严处理,让每个驾驶人都不敢碰这高压线。

酒驾有危险,但更危险的是不能很好的“惩前处后”,否则,“驾驶距离不远”必将成为酒驾的借口了。

酒驾后心得体会篇2

近期全体教师学习了禁止酒驾的相关材料,通过学习,使我认识到醉驾行为所带来的严重后果。

首先从违法成本来说,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的最新修改,醉酒驾驶机动车,不管是否造成后果,都将按照“危险驾驶”定罪,处以1至6个月拘役,并处罚金。这就意味着醉酒驾驶将不再是违法,而是一种犯罪行为,最长可处6个月的拘役,醉驾被查者的身份也由普通违法者变成犯罪嫌疑人。同时,根据修正案草案,醉驾者将被吊销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对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将吊销驾驶证,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从共同的违法成本看,醉驾当事人不光失去自由,还将损失金钱,更留有犯罪记录。对于一名教师来说,如果不遵纪守法,其性质和后果之严重不言而喻。

其次,为了维护教师在广大人民群众中的威信,树立教师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部队对驾驶员的严格要求,并作出相应的处分、处罚规定。驾驶员认真组织学习和讨论,认真贯彻执行,得到明显转变,教师的良好形象在广大人民群众中重新树立。

从醉驾入刑的意义方面看,一是体现了对生命价值的尊重。成都孙伟铭醉酒无证驾驶造成4死1伤交通事故案、南京张明宝酒后驾车冲入人群连撞9人造成5死4伤,死亡者当中还包括1名孕妇交通事故案、郑州市城管科长傅口醉酒无证驾驶连撞11人造成3死8伤交通事故案等等。还有酒后驾驶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处罚,往往采取逃逸,延误对事故受害者的抢救治疗,使事故受害者生命健康受到进一危害。

酒驾后心得体会篇3

9月8日,备受社会关注的“成都孙伟铭醉酒驾车死刑案由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对被告人孙伟铭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决书一出,顿时在群众中引起了轩然大波.

孙伟铭长期无证驾驶,多次违反交通法规,在醉酒驾车与其他车辆追尾后,为逃逸继续驾车超限速行驶,先后与4辆正常行驶的轿车相撞,造成4人死亡、1人重伤。

网络上很多网友表示不解,“4死1伤”,伤亡为数之大,后果之严重,从最初的死刑到改判无期,是不是法律的制裁力度略显薄弱?法律为什么还能容忍这种人,这种给人民造成极大安全伤害的人一次生还的机会?

对此,各大媒体和网络对有关法律专家进行了走访,最后归结为一条,那就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按照刑法规定,应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具体决定对被告人的量刑时,要综合考虑犯罪情节、伤亡后果和被告人的主观恶性及人身危险性。犯罪嫌疑人归案后,认罪、悔罪态度较好,积极赔偿被害方的经济损失,一定程度上获得被害方的谅解,依法可从轻处罚,所以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有了这一解释,部份人对此表示理解,但仍有绝大部分人难以接受。

我对这个事件的看法是:法律是用来维护社会公平公正,保障公民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的,惩治—固然是法律的一个功用,但法律设立的初衷更侧重通过这种惩治,给犯罪分子本身一个告诫,也给社会中的他人一个警示。所以,量刑的轻重相比较而言,已经不显得特别重要了。

事件的背后究竟给予我们何种启示?

酒,自古以来在我们的生活中扮演了极其重要的角色,浓郁的酒文化也是中国悠久历史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古代人喜欢嗜酒,现代人更崇尚喝酒。有事没事,朋友聚会,唠唠家常,沟通感情,饭桌边,酒席上少不了酒瓶的身影,感情因为酒的存在而拉近,气氛更因酒的存在而调和。我们说,适量饮酒对人的身体健康有着积极的意义,但凡事总讲求一个“度”,超过一定限度,好事也总能办坏,“过犹不及”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从饮酒这个问题上就能显现出中国人安全意识的不强,国民素质的不高。在西方,人们饮酒之后会自觉地选择打的或乘公车回家,绝对不会选择自行驾车,这不仅是对自己生命的负责,更是对别人生命的尊重。而我们国人,往往对自己的能力过于自信,“没什么大不了的,看我的”种种逞能表现的背后就往往会酿成大祸甚至悲剧!!

酒驾后心得体会篇4

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2004年5月31日发布的《车辆驾驶职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中规定,驾驶职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每100毫升20毫克,并小于每100毫升80毫克为酒后驾车;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每100毫升80毫克为醉酒驾车。该规定将饮酒驾车,分为酒后和醉酒两个档次处罚,对醉酒后驾车最的处罚是吊销驾照5年。这是近几年来,机动车增长,有些驾驶员法制观念淡薄,酒后驾车严重而的硬性规定。

人想知道,这大概喝多少酒会标准专家标准大体估算了一下:20mg/100ml大致于一杯啤酒;80mg/100ml,则于3两低度白酒或者2瓶啤酒;100mg/100ml,大致于半斤低度白酒或者3瓶啤酒。

到的白酒酒精度数,人体中每百毫升血液中含到100毫克酒精,不同的酒类的量化分别是:70度白酒约50克;60度白酒约75克;50度白酒约100克;40度白酒约150克,也一口杯的量;日本清酒约500克;红酒约600克;啤酒约3瓶或者6个易拉罐。

社会问题,是多的原因的。,民间有句俗话:无酒不成席。深厚的酒文化,并以敬酒为礼。在酒桌上,开车呀,都得靠边站。其实有些驾车者也并非不知酒后驾车的危险,在酒桌上开始也不想喝,往往是经不住劝,然后就渐渐状态,把和他人的安全抛于脑后。,侥幸心理依然,总月月查天天查,风头火势过了就好了,有些司机还心存怨念:又醉酒,有必要这么严吗,汽车文明缺失,我国的汽车洪流来势汹汹,但汽车文明却滞后,关爱社会、文明开车、礼让行人的道德规范尚未。,管理位。_的管理多限于十字路口,更限于信号灯行驶,汽车在斑马线不礼让行人的驾驶视而不见,不管不问。对酒后驾车的查处也连续性。最后是法律不。酒后肇事的处罚,更缺少教育性惩罚。总之,各原因综合作用酒后驾车肇事多发的,这里面有管理位、法律不的管理、制度上的因素,也有文化的原因。治理酒驾还要从多入手。

人饮酒后驾车,酒精的麻醉作用,人的手、脚的触觉较平时降低,往往无法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对光、声刺激反应延长,本能反射动作的也延长,感觉器官和运动器官如眼、手、脚之间的功能障碍,,无法判断距离、速度。情况下,驾驶员在饮酒的情况下,前方有危险情况,从视觉感知到踩制动器的动作中间的反应为0。75秒,饮酒后尚能驾车的情况下反应要减慢2—3倍,同速行驶下的制动距离也要延长,这大大了失事的性。资料表明,人呈微醉状开车,其事故的性为饮酒情况下开车的16倍。,饮酒驾车,是醉酒后驾车,对道路交通安全的危害是严重的。2009年8月24日晚,合川区云门镇三合村村民李某,在亲戚家饮酒后,无证驾驶一辆无号牌的两轮摩托车回家。21时20分许,车行驶至合武天星路段时,酒精的麻痹作用,李某驾驶摩托车的车速过快再加上灯光不好,判断失误,将路边行人撞成重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酒后驾车,可使视力暂时受损,视像不稳,辨色能力下降。

饮酒后视野大大减小,视像模糊,眼睛只盯着前方,对视野边沿的危险隐患难以,易事故。2009年6月12日晚9时许,合川区假日大道一起酒后驾车一死一伤的重大交通事故。当天中午,合阳镇居民祝某和曾某为朋友庆祝生日,饮酒至晚上_30分许,祝某驾驶无牌二轮摩托车搭乘曾某从假日大道的书香世家往移通学院方向行驶,当行驶假日大道中段时,撞击堆街边的混凝土上,搭乘职员曾某当场死亡、驾驶人祝某经抢救无效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饮酒是人与人交流的,可是,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就了,饮酒人祝某在饮酒后仍然驾驶摩托车还搭乘他人同行,晚间在城区街道上行驶,酒精的作用,视线模糊,堆街边的大堆混凝土都没看见,正面撞击,断送了他人和的生命。血的教训,生命的呼唤,应该让饮酒后正预备驾车的朋友,警醒!,精油好在酒精的刺激下,人有时会过高地估计,对周围人的劝告常不予理睬,往往干出力不从心的事。最后饮酒后易困倦,为行驶不规律,空间视觉差等疲惫驾驶的。2009年8月18日18时许,重庆市铜梁县二坪村村民石某,饮酒后驾驶一辆黑色小型汽车由合川区合阳城瑞山路驶往南津街途中,行至涪江二桥中段时,将一正在清扫桥面的环卫女工韩某撞伤后逃逸,环卫女工后经送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8月19日凌晨,肇事人石某涉嫌交通肇事被依法刑事拘留。自8月15日,全国各地相继了整治酒后驾车专项行动,新闻媒体跟踪报道,酒驾危害宣传,正值公安机关打击酒后驾驶之时,石某依然我行我素。中午就餐就与朋友饮酒,后又与朋友到歌城饮酒至下午6时许,麻痹不仁漠视法律的他,仍酒后驾车回家途中事故,给死者的家庭带来了不可挽回的损失。也断送了的前程。酒后驾车显能耐,酿成事故承灾难。

酒后驾驶要用"重典",是人,一律从严处罚,让驾驶员不敢酒后逞英雄。不让惨祸需要"重典"来保障。我国的《交通安全法》和《刑法》规定,酒后驾车致人重伤和死亡或者使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后果,司机将会被以交通肇事处以三年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处罚显得太轻。要解决成本太低问题,就要我国的交通安全法制,甚至进步到刑事层次上,《刑法》酒后驾驶需要探讨。

令行禁止。我国各地交通执法应该检查酒后驾驶,检查常态化,执法在处罚时一视同仁也有待改进。

严查酒后驾驶专项整治活动,固然让酒后驾驶在短内大幅,但异地执法、路口设卡检查、重办严治等办法,执法成本高,警力也,也不持久。,杜绝酒后驾驶,教育是。要对司机禁酒教育,更要对所公众类似教育,要宣传媒介,不厌其烦地宣讲酒后驾驶的严重危害,强大的舆—论,让民众从内心支持严查酒后驾驶行动,劝说、监督司机不要酒后驾车。驾驶员法制教育,使其真正认识到酒后驾驶是。

从细微处入手:"酒后代驾"服务;餐饮娱乐场所为客人开设"酒后代驾"服务,或由开通"酒后代驾"服务专线;免收酒后过夜停车费:餐饮娱乐场所免收酒后客人的车辆过夜停车费,支持客人在酒后放弃驾驶;在酒标酒单上印制警示令:将"酒后不驾车"的宣传语、漫画等印在酒瓶的商标上及餐饮娱乐场所的酒水单上;社会服务令:除规定的处罚外,酒后驾车者还要到医院做义工;侥幸心理:消除人们"少喝酒不开车"的认识误区,剖析酒精对驾车者的和危害,警示人们放弃侥幸心理;配备"车德"卡:在每辆车上配一张"车德"卡,每次被查到酒驾就在"车德卡"上做记号,

社会监督;录制亲情提示音:录下孩子童声"爸爸,喝酒别开车,我和妈妈在家等你"手机定时提醒录音,从晚上7时开始,每小时提醒1次;为醉酒者友情叫车:为醉酒者(是朋友陌生人)叫辆出租车;车友会的作用:由车友俱乐部向全体车友发出倡议酒后驾车,车友之间互相监督。

依然,从处罚来说,对酒后驾驶,乃至交通,处罚在操纵还很不规范,弹性,人靠关系就能轻松消往违章记录免予处罚,客观上了更多人的侥幸心理。要严打酒后驾车,应该从健全法规和能力两个入手,法律的严肃性,而一时的所谓专项整治行动。当然,各个城市情况不同,该办法未必普适性。从角度来说,在治理酒后驾驶中多人性化的创新并非不,而关键在于城市管理者愿意创新。

酒驾后心得体会篇5

在总队转发《转发中共重庆市公安局纪委关于万州区公安局对民警吴文胜醉酒驾车案侦办不力且隐瞒不报相关情况的通报的通知》之后,大队迅速组织大队全体干部和驾驶员进行了学习,在我听到万州区公安局民警吴文胜发生醉酒驾车案后,非常令我震惊和不解,万州区局的部分领导和民警仍然是没有深刻体会到酒驾的危害,还想尽力隐瞒事实,逃避责任,“保护干部”的想法是好的,但是用错了地方。

时至今日,“酒驾,醉驾”几乎可以算是一个老生常谈的问题了,酒驾也已经入刑了,但是就在这样一个全民抵制酒驾醉驾的大背景下,我们看到了很多人还存在侥幸心理,有政府干部,有明星,也有老百姓,还有我们亲自处理“酒驾”的民警,在酒驾入刑之后,通过一个个专项行动和我们全市公安民警的努力,全市的酒驾、醉驾率及发案率明显下降,但仍然有少部分同志,不顾自身和他人生命和家庭的安危。今年又有不少民警因为醉驾被处理的事,大多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下班之后的八小时之外,抛开民警执法者的身份,民警也是普通人,也有各类社交,在民警下班之后,少不了各类的应酬,应酬就少不了喝酒,喝酒之后的行为就很难控制,对民警酒驾的教育和警示我们学习了不少,采取了多种方式,也取得了不小的效果,但是我认为此类案件仍不断发生的原因不仅仅只是让民警有没有法律意识的问题,更要让民警树立一种道德意识,要让我们民警有一种穿上警服在八小时以内是警察,八小时之外脱了警服我还是警察的思想,只有时刻树立我是人民警察的思想才能更好的尊重自己,尊重他人的生命,切实增强安全意识,自律意识和道德意识,才能把法律约束内化为一种道德自觉,从而真正养成“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良好习惯,从源头上杜绝酒后驾驶事故的发生。吴文胜醉酒驾车案不是一起单纯的案件,它所暴露的问题,是令人震惊,让人担忧的,其行为严重玷污了人民警察在群众中的庄严形象,严重的与当前的警营文化建设相违。在现场人民内部矛盾比较突出的时期,作为警察更应该以身作则树立好警察、部队的形象。作为一名消防警官,面对这样的事件,除了震惊之余也从中切实的体会到了“酒驾”的严重性,也让时间本身时刻警醒我,那将是万万不能触及的底线,也丝毫不能抱有侥幸的心理,严格遵守公安部五条禁令及重庆市10条铁规的要求,用自己的一言一行去维

护警察队伍的庄严形象,同时也绝不姑息任何违法乱纪行为,更要根据此次事件由此及彼的推出和防范其它有违正义和有损警队形象的行为,坚决履行自己的职责,为广大人民群众树立起一个良好的正面形象,为创造出一个和谐美好的社会环境奉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

酒驾后心得体会篇6

酒后驾车是指,饮酒后8小时之内,或者醉酒后24小时之内驾驶车辆。统计表明,驾驶员酒后驾车,发生事故的可能性是平时的15倍,30%的道路交通事故是由酒后开车、醉酒驾车引起的。驾驶员死亡档案中有59%与酒后驾车有关。触目惊心的数字告诉我们,酒后驾车严重的危害着交通安全,害人害己害社会。本人提醒广大司机朋友们,饮酒之后一定不要驾车。

酒驾之后事故多发的原因:

1.饮酒后驾车,因酒精麻痹作用,行动笨拙,反应迟钝,操作能力降低,往往不能很好地操纵车辆。

2.饮酒后注意力分散,判断能力降低。酒后的人对光、声的反应的时间延长,从而无法正确判断安全间距与行车速度,不能准确接收和处理路面上的交通信息。

3.饮酒后会使人的视野减小,视像不稳,色觉功能下降,导致不能发现和领会交通信号、交通标志标线,对处于视野边缘的危险隐患难以发现。

4.喝酒的人,大都觉得少喝点,或者自我感觉“良好”就没事,其实不然。喝酒后,在酒精刺激下,感情易冲动,胆量增大,过高估计自己,具有冒险倾向,对周围人的劝告不予理睬,往往做出力不从心的事情。

5.酒后易犯困、疲劳和打盹,甚至进入睡眠状态。

酒驾后心得体会篇7

众所周知,酒后驾驶乃是交通大忌,因为一旦喝了酒之后,酒精会渗入到人的血液里,麻痹神经,导致意识混乱。也因此,会带来很多交通事故,导致悲剧的发生。

最近在我身边发生了一起酒后驾车的交通事故。这件事发生在前几周的一个晚上。那天,将近凌晨,街道上、马路边的行人已是寥寥无几,可就在这一个夜深人静的时候,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当时,一辆黑色的轿车像一匹脱缰的野马似的,呼啸而来。随后,只听‘‘轰’’的一声巨响,轿车撞在了政府门口,一棵枝繁叶茂的大树被拦腰折断,重重地砸在车上,整辆轿车也面目全非:车头严重变形,车窗玻璃碎裂一地,车轮子也废了。幸运的是那个司机,当时那棵大树倒下时只是压到车的后备箱,司机也只是头部受了点伤,经过医生处理已并无大碍。现在想想,幸好当时是深夜,如果是白天,路上行人多,后果将不堪设想,这次只是侥幸。可是俗话说“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想想也令人害怕。

生命只有一次,对大家来说都是非常珍贵的。每天,我们都能从新闻上看到一些因为酒驾发生的交通事故,看到那些无辜的生命逝去,看到我们的同胞因失去家人而悲痛欲绝,我们还能坐以待毙吗?经历了这么多血的代价,难道我们还不能从中吸取一些教训吗?此刻我想对所有的司机朋友说:亲爱的司机朋友们,此刻我只想对你们说“司机一杯酒,亲人两行泪”这句话。

同学们,酒后驾驶关系到每个人的生命安全和无数家庭的幸福生活,我们一定要告知自己的亲人千万不能忘记交通法规,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远离酒驾!

珍爱生命,远离酒后驾驶!从你我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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