摊位租赁合同推荐5篇
通过合同,我们可以明确双方的利益和期望,根据合同约定,现在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履行合同,下面是85报告网小编为您分享的摊位租赁合同推荐5篇,感谢您的参阅。
摊位租赁合同篇1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一:租赁场地的位置及用途
1、甲方将坐落于义乌市北苑街道何麻车村 的 摊位(具体位置为: )租赁给乙方经营。 乙方经营期间更换经营类别,需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执行。
2、菜市场营业时间为:
二:租赁期限和租赁费缴纳
1、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租赁期内乙方共需向甲方缴纳场地租赁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摊位使用费、卫生费、水电费、工商、税收等一切相关费用)为 元/年,支付方式为:先付费后使用。
3、本协议履行期届满之后,双方如有意延长租赁期限的,应在本协议期满前1个月重新签订新书面租赁协议书,同等条件下,以承租方优先为原则。
三:保证金
乙方在签订本协议书时必须向甲方缴纳保证金人民币 元。乙方应做到每日收市清场和日间清场工作,做到清场彻底,无经营用具和货物堆放、日间无摊位经营。如清场不彻底,甲方有权在保证金中扣除每次每例100元,直至扣完。协议期间,一旦保证金有减少,乙方应及时补足,若乙方无故补不足的,甲方有权收回场地。 四: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按时向乙方提供协议约定的经营场地,保证乙方经营活动的开展。负责菜市场公共部分照明用电及用水。
2、建立健全的菜市场管理制度,做好菜市场日常规范化管理工作。
3、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出现违反本协议第五条约定的任何义务或者违反菜市场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已经告知乙方)的,在甲方劝阻之后仍屡教不改,累计超过三次的,甲方有权收回场地。
五: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乙方在承租期间必须合法经营。在经营期间,出现第三方的原因造成乙方损失或者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任何第三方的损失,一切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2、在经营过程中,乙方应独自承担民事责任。在经营过程中发生任何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包括但不限于用水、用电、煤气以及打架斗殴等行为造成的人身伤亡等),甲方概不负责。
3、乙方必须采取必要的防火等措施,若私拉乱接电线电器或者操作不当等引起火灾等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一切责任。
4、乙方只能在指定地点经营,不得在非指定区域摆摊设点,不得占用人行道、停车道和绿地摆放物品。
5、乙方应按规定的时间出市、收市。收市后应清理场地,不得在经营场地内堆放经营用品。
6、乙方应负责摊位的经营过程中的保洁,应自备垃圾容器,不得随意乱扔乱倒污物,垃圾污水要随产随清,严禁污水、污物乱倒、乱堆,收市后做到摊收场净。
7、乙方应主动维护菜市场治安秩序。不得在经营场地内寻衅滋事和从事违法活动或其他一切不文明行为;不得占用行车道、不损坏露天菜市场设施,若有损坏,应负责修缮或赔偿;不得在承租的场地内搞永久性建筑;不喧哗,不影响和妨碍临近单位和居民的正常生活。
8、因创建或其他活动需要休市几天时,乙方应无条件执行,租金不予退还。若因政策要求停办菜市场时,租金可按实际经营日进行结算。
9、甲方只负责出租场地,在经营过程中出现的任何风险应由乙方自行承担。
六、转租
在经营过程中,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场地转租经任何第三方。若出现擅自转租行为的,甲方有权无条件收回场地,并没收保证金,剩余租金不予退还。经甲方同意之后,必须要到菜市场管理办公室办理转租手续,期间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七、协议的变更与解除
1、在租赁期间内如乙方要求终止协议,必须提前两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并办理所有退场手续方可退场。
2、在租赁期内,若乙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解除协议,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 元,并赔偿甲方经济损失(损失包括直接损失、间接损失等)。
(1)不按时缴纳场地费用的`
(2)违反工商、物价、税务、治安、卫生、消防、技监等法律法规,经警告后不纠正的
(3)因商品质量或服务质量被新闻媒体曝光影响甲方声誉的
(4)不妥善使用、维护公共设施或造成甲方严重财产损失的
(5)乙方在经营过程中,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或者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经甲方警告,仍不纠正的;
(6)与顾客吵架或者打架,或者与其他承租户吵架打架,严重侮辱顾客行为影响甲方声誉的。
八、争议的解决方式及其他
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若发生纠 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留存一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摊位租赁合同篇2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广告摊位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广告摊位基本情况说明:
本广告摊位地址位于: ,
本广告摊位大小: ,
第二条:广告摊位用途
本广告摊位只允许乙方用于产品的宣传,不得任意改变其用途,也不得因乙方从事广告宣传活动造成区域内环境破坏。
第三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四条:租金
该广告摊位租金每月为¥ ,大写: 。租赁期间如遇市场变化,甲方未征得乙方同意不得任意调整租金标准。在此期间,如政府有关部门发生征收与本合同摊位有关的位置。未履行的广告费用需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
第五条:付款方式
乙方应于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 元,租金按 个月结算,由乙方在投入使用前 天支付给甲方。
第六条:租赁期满
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即将终止,届时乙方须将摊位使用权退还给甲方。如乙方需继续租赁,则须提前15天书面向甲方提出申请,甲方在接到申请之日起10天内向乙方正式提出书面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
第七条: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则按月须向对方缴纳月租金20%作为违约金。乙方逾期未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权按月租金的1%向乙方加收滞纳金。
第八条:提前终止合同
如遇甲方因管理需要须提前终止合同时,应提前15天书面通知乙方,但甲方不得随意终止合租赁给其它商户。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提交仲裁,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条:其他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一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电话: 电话:
摊位租赁合同篇3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自愿、公平、合理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现就金竹苑农贸市场摊位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租赁场地
经乙方要求,甲方同意将所属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摊位出租给乙方使用,固定经营水果商品。
第二条租赁期限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计_________年_________个月;
第三条租金
租金共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万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
实行_________(一年/半年/季/月)支付制,以_________(现金/支票/汇票)为租金支付方式,每季度最后十天内支付下一季度租金。
第四条保证金
乙方向甲方交纳摊位租赁保证金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元。
第五条其它费用
(1)工商、税费按国家政策法规规定缴纳的,由乙方自行承担;
(2)水电费自理。
第六条解除协议
此摊位最短租赁期限为半年,乙方在租赁期内不得擅自转租。如半年内乙方提出解除协议,甲方有权不退还乙方保证金;半年后如需解除协议,乙方需在租赁期满15日前告知甲方,甲方应允许,在乙方足额缴纳水电费后退还保证金,乙方将租赁的场地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设施以良好、适租的`状态交还甲方。乙方拒不交还的,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不可抗力
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市政规化及市政拆迁、公司策化及发展需要等不可抵抗因素)乙方应无条件搬迁。
第七条补充与附件
本协议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协议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八条协议效力
本协议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此合同壹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议甲方一份,乙方留存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摊位租赁合同篇4
出租人(甲方):朝阳市种子市场管理办公室
承租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就租赁朝阳市种子市场摊位从事经营的事宜,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摊位位置及租金、租期等
第一条:乙方承租甲方 号摊位,面积 平方米,门、窗、锁、隔断、防护栏、水、电、墙面等设施完好无损,用途以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第二条:租赁期限自**年10月20日起至**年10月20日止,共计五年。
第三条:摊位租赁费为每年人民币大写壹万肆千元整,小写14000.00元;租赁费按年缴纳,首期租金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交付,余下交费日期为每年的9月20日前;以现金方式交付。除此之外,租赁期内所发生的水、电等费用也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应交付甲方伍千元作为履行本合同的保证金,在本合同履行期内如乙方违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否则合同期满后退回。
二、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五条:甲方应协助各级行政管理机关对违反有关规定的乙方进行监督、教育、整顿,直至单方解除合同。
第六条:甲方应按约定为乙方提供场地及相关配套设施和经营条件,保障乙方正常经营。
第七条:除有明确约定外,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经营活动。
第八条:甲方应对市场进行物业管理,并负责市场内的安全防范和经营设施的建设及维护,包括:建筑物(包括公共区域及租赁摊位)的管理及维修保养;水、电、气、等设备、管道、线路、设施及系统的管理、维修及保养;清洁管理;保安管理并负责市场的公共安全;消防管理等。
第九条:乙方应具备合法的经营资格,并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亮证照经营。
第十条:乙方应爱护并合理使用市场内的各项设施,不允许随意改动墙、隔断、门、窗、水、电、暖气等设施,造成损坏的应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乙方在摊位租用期间,不允许转租、转让;不允许超范围经营及制售假劣种子、农药、化肥等违犯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项目,并不得出租、转让、转借、出卖营业执照;不允许欺行霸市,随意哄抬或降低物价,扰乱市场的正常经营秩序。
第十二条:建筑物外立面及建筑物内部非乙方承租摊位范围内的广告发布权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广告宣传。
三、合同解除约定
第十三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并不承担乙方任何经济损失;如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经济损失,乙方还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1、不再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包括因违法经营被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吊销、收回经营证照的;
2、未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摊位,经甲方书面通知未改正的;
3、违反本合同第十一条之规定的;
4、逾期30日未支付租金的;
5、一年内出现1~2起影响较大,给一户农民造成200元以上或几户农民造成1000元以上损失拒绝赔偿、或拒不接受有关部门正常管理的。
第十四条:除本合同第十三条之规定,甲、乙双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提前60日书面通知对方,经协商一致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四、 其他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甲方不能按时交付摊位或因甲方原因提前终止合同,甲方每天赔偿乙方人民币伍十元。
第十六条:若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致使本合同解除的`,甲方不退还合同期内的摊位租赁费及其它费用;合同到期乙方不再租用时应该及时将摊位腾出,否则应该每天赔偿甲方人民币伍十元。
第十七条:乙方未按照约定支付租金的,应每日向甲方支付迟延租金5%的违约金。
第十八条: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自动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甲方应减收相应的租金用及退回保证金。
五、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九条:租赁期满乙方如无违约行为的,则享有在同等条件下对摊位的优先租赁权,如乙方无意续租的,应在租赁期满前30日内书面通知甲方;乙方有违约行为的,是否续租由甲方决定。
第二十条:本合同履行期内种子市场所有权发生变动的,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该协商解决,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条: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甲方制订的种子市场的治安、卫生、营业时间等各项规章制度,也视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与本合同约定相违背或与国家法律、法规等强制性规定相抵触的除外。
第二十三条: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朝阳市种子市场管理办公室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摊位租赁合同篇5
出租人:xxxxxxxxxxxx(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 租赁单位:
甲方同意将xxxxxxxxxxxxxx(以下简称该摊位)出租给乙方,经
营面积为 平方米。
二、 租赁期:
租赁期为 日至 年月 日。协议有效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摊位,乙方应如期交还。
三、 租金:
乙方应付甲方租金为每平米人民币 元,每月总计人民币大
写:
四、 付款方式:
五、 管理及押金
1、乙方在该摊位上只能经营小吃,否则按违约并终止此租赁协议。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市场管理人员的管理,做到诚信经营,乙方签订协议时一次性向甲方交纳 元质量保证金。在乙方租期终止不再续约或到期退租时如乙方未违反甲方管理规定、无任何经济处罚的,甲方一次性将质量保证金退还乙方。
2、乙方在租赁期内需要转租时,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才能转租,不得私自进行转租,否则甲方按乙方违约处理。
3、在租赁期内,乙方经营过程中要按国家相关规定依法纳税,乙方发生的买卖交易、借款、贷款,一切经济责任、纠纷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乙方不得以摊位作为抵押。
4、乙方协议期内,如遇国家、政府总体规划土地征用,乙方要积极配合政府。乙方一次性交纳的租金,甲方按乙方未使用的时间可以退还,但不计利息。
5、乙方在协议期内,如遇甲方进行大的市场改扩建工程或内部摊位布局调整,乙方要积极配合甲方,不得阻挠、干预甲方的调整工作。如确因摊位调整后对乙方经营产生较大影响,甲、乙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如确实无法协商,乙方可以提出退租摊位,甲方按乙方未使用摊位时间退还摊位费,但不计利息。
6、此协议的租期不受人事变动的影响,双方签字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违约,如有违约,由违约方承担经济损失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六、小吃质量管理
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小吃具有云南特有风味,要保证所提供小吃的质量,符合《食品卫生法》,并接受甲方及当地政府机构(部门)的检查和甲方相关的管理制度。2、甲方有权按照国家法规和甲方管理规定,对顾客投诉及小吃销售过程中出现的任何质量、卫生问题对乙方进行相应处理。乙方所销售的商品不能出现假冒伪劣产品,一经发现,甲方则有权按照政府相关部门的规定给予2万元——10万元的经济处罚,对情节严重者将依照相应的法律法规处理。
七、租赁摊位人员管理办法
1、乙方委派健康证、身份证,外地员工应有暂住证,并由乙方承担销售员引致的劳动纠纷,后果由乙方负责。
2、甲方对乙方派驻的人员进行管理监督,并提供培训;乙方派驻的营业员应服从甲方的统一规定,按照甲方规定的时间上、下班。
3、乙方派驻的营业员应文明经商,严禁强买强卖、夸大介绍、贬低同行等不正当竞争,如有以上行为,经核实给甲方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或泄漏甲方机密,均属违约行为,乙方应当支付甲方违约金5000元,情节严重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经济补偿。
4、乙方营业员严禁在甲方经营场所、打架、争吵,如有发生,甲方按照相关管理制度给予处罚,情节严重者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业整顿7天。待培训后方可上岗,相关人员给予清场处理。
5、每月如有停止营业时间超过8小时以上者,给予清场处理。如遇特殊情况可向甲方提前5天申请,经甲、乙双方协商后作出相应调整。
八、食品卫生相关问题
1、乙方所派的营业员应具备相关的食品卫生知识。
2、电费收取标准,甲方按乙方实际用电量按月收取,收费标准按国家的统一收费标准收取。
九、如发生协议中未规定事项,一律按甲方相关规定执行。
甲方:
签章:
日期: 签章: 日期: 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