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法治建设工作计划6篇

时间:2023-07-27 15:05:10 分类:工作报告

一份合理的工作计划可以使工作更加井然有序,通过工作计划有利于减少工作中的失误,以下是85报告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村法治建设工作计划6篇,供大家参考。

村法治建设工作计划6篇

村法治建设工作计划篇1

法治中国示范城市”工作会议部署,结合罗湖区总工会工作实际,现就全面推进工会法制化建设,进一步发挥工会组织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积极作用,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建立走访巡查制度

建立企业走访、薪资巡查制度。街道、行业级别的工会联合街道劳动部门、工商联等单位对辖区企业薪资发放情况进行统计、上报,及时有效处理和化解劳资纠纷隐患事件。定期深入走访企业,聚焦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群体,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能力提升、隐患排查、监督检查、工伤探视等五大行动,充分了解基层职工状况和劳资隐患。

二、优化劳资纠纷源头治理

总结和推广源头治理劳资纠纷试验区经验和做法,加强试验区体系制度建设,广泛推动辖区企业民主建设。推动辖区已建会企业、行业工联会成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依法、及时、有效化解企业内部各类劳动争议。使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得到充分有效保障,从制度上、源头上保障职工利益和发展利益。

三、深化落实集体协商制度

以已建会企业为重点对象,依法推进工资集体协商,不断扩大覆盖面、增强实效性,形成反映人力资源市场供求关系和企业经济效益的工资决定机制和正常增长机制。推动企业与职工就工作条件、劳动定额、女职工特殊保护等开展集体协商,订立集体合同。在罗湖区开展集体协商沟通对话能力的系统性培训,加强集体协商代表能力建设,提高协商水平。同时,发动企业积极工会分子,监督企业内部集体协商的落实。

四、建立职工诉求快速反映处理通道

建立多级联动信息报送机制,工会工作人员以核心问题为导向,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会同楼宇工联会、社区工作站,不定期的走访了解职工生活的情况,充分发挥工会的职能,排除劳资纠纷隐患,预防劳资纠纷事件发生。街道总工会与街道劳保所建立预警机制,遏制重大劳资纠纷事件发生,防止劳资纠纷事件恶化。区总工会与区人力资源局劳动对接,参加较大、重大劳资纠纷事件,切实维护和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五、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

完善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组织体系,建立健全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工会和企业联合会、工商业联合会等企业代表组织组成的三方机制,根据实际需要推动行业联合会、楼宇和产业园区建立劳动关系协调三方机制。

加强和创新三方机制组织建设,建立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由同级政府领导担任委员会主任。完善三方机制职能,健全工作制度,充分发挥政府、工会和企业代表组织共同研究解决有关劳动关系重大问题的重要作用。

六、完善法律援助保障

落实“律师驻点”、“律师入企”、劳动争议律师代理服务等为广大职工和基层工会提供“零门槛”的法律服务,加大法律援助宣传,畅通法律援助通道。

配合市总工会深入开展一社区(工业园区)工联会一法律顾问制度,扩大律师服务团队,将法律服务工作将进一步优化、深化。

七、成立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室

工作室由区人民法院指派专门工作人员以及区总工会派驻的驻点律师团队共同组成,法院为工会组织调处劳动争议提供业务指导;工会则作为职工的代表组织,有效引导职工依法理性维权,为法院有效化解劳动争议提供协助。

工作室建立每月一次的争议隐患信息互通工作机制,切实履行好“第一知情人、第一报告人、第一协调人、第一帮扶人”的四个“第一人”工作制度;同时,建立健全调解组织,加大调解工作力度,提高调解效率;区人民法院和区总工会定期对典型性、苗头性、普遍性劳动争议案件召开专题研讨会议进行深入分析研究,共享相关数据成果,把“工作室”作为探索多元化解矛盾纠纷的突破口,实现源头化解矛盾纠纷。

为快速化解矛盾纠纷工作,工作室创新方式,采用“互联网+争议调解”工作模式,设立了远程调解室,法官通过互联网的形式网络远程视频进行调解,用信息化手段扩大人民调解覆盖面,便于第一时间将矛盾纠纷快速化解在基层,实现“无需奔波,化解纠纷于千里之外”,为群众节约了时间、诉讼成本,高效便民。

八、加强基层工会队伍建设

选拔、培养一支应急分队,建立一支职业化专业化的基层工会工作者队伍和一套高效、联动迅速反应机制,平时深入开展新时期工会工作课题调研,积极开发创新工会服务职工新项目,第一时间反映、报送职工思想生活及诉求状况信息,遇有重大群体性劳资纠纷或其他应急情况时,则在市总、区总的统一调度和安排下,参与处置劳资纠纷、应对突发事件。

村法治建设工作计划篇2

2020年,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我局法治建设工作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大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着力提高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的能力,大力维护民族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进一步规范和提高依法决策和管理水平。现将2020年我局法治建设和2021年法治建设工作计划报告如下。

1.2020年的工作情况

(一)加强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局领导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领导班子全年2次研究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对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进行部署和任务分解。根据区委检查和区委法治监督的反馈,召开两次专题会议进行整改。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的主要职责,将依法行政要求贯穿于制度建设、行政决策、监督执法、队伍建设、群众服务等全过程。

深化行政事项服务改革;深化行政事项改革,积极推进政务2.0、按有关要求梳理行政许可事项20项(含审核转报8项)、行政确认1项、其他行政权力事项7项、公共服务事项5项等33项行政权力事项。按照省民宗委、区数据局的最新标准,继续深化政府服务,推进服务事项标准化,密切关注立即、在线、一次性的目标,进一步优化服务和服务流程,实现行政许可事项的100%%跑零次100%。

(三)强化执法队伍建设。加强机关干部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知识理论学习,采取集中学习、以会代训、自学等方式,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领域的重要讲话精神,邀请律师专题讲授《民法典》。局领导主动参加机关组织的法制理论学习,形成了领导带头学,干部乐意学的良好风气。积极推进局执法力量队伍建设,2名局机关干部取得执法证,全局机关干部持证率100%。推动局公职律师培养,2名机关干部参加公职律师培训。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局法律师顾问作用,提升行政决策水平。

(四)全面推行互联网+监管工作。坚持把信教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放在首位,重点整治宗教活动场所、宗教团体安全隐患,紧盯宗教活动场所、宗教团体消防、治安、卫生、房屋等方面安全隐患的排查及治理,严把大型宗教活动的报批和监管。全年配合上级部门及主动开展双随机抽查、跨部门检查3次。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原则,将抽查结果通过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及时向社会公示。实现行政处罚零突破,按时公示行政处罚案件。

(五)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严格实施执法公示制,公开我局机构全称、行政执法主体、执法权限、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救济渠道等内容。严格实施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工作要求,加强执法过程记录工作,规范执法事中公示。按照执法程序,明确了执法记录仪及其他录音录像设备录制的音像资料专人保管,确保每件行政执法案件有记录、有案卷,保障执法全过程文字记录完整,执法文书规范,案卷完整齐全。

(六)进一步强化普法工作力度。按照各级工作部署,全年陆续开展民法典、安全生产月、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宪法宣传周等法制宣传教育,向机关干部、少数民族群众、教职人员、信教群众广泛宣传宪法、民法典、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及其他党纪国法,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提升干部群众依法管理、从事民族宗教事务,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印发包含宪法、国家安全、反邪教等内容的普法安全手册500本,发放到各宗教活动场所,全年举办宗教政策法规宣讲10余场次。

二、存在的问题

(一)民族宗教难点工作挑战日益突显。非法宗教活动时有发生,对非法宗教活动场所的调查取证、处罚取缔,还缺乏强制性的法律措施,对非法传道、非法宗教活动的制裁力度不够,法律震慑效果还有待提升。佛教、道教商业化,基督教私设聚会点等一些宗教领域重点难点问题还需要重点关注并解决。

(二)民族宗教执法整合不够完善。机构改革后,民族宗教工作部门并入党委统战部,对外增挂民宗局牌子,在实际工作中,遇到一些问题,如根据政务2.0要求,行政许可今后需在网上运行,但由于不再单独保留民宗局,故一直无法申领单位电子印章,只申领了行政许可专用章。

三、2021年法治建设工作计划

(一)加强组织保障。把法治政府工作纳入领导班子重要议事日程,督查指导民族宗教事务法治化建设。结合民族宗教工作实际,对法治建设难点重点工作作出部署。积极指导基层民族宗教工作,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点的创建和宗教活动场所的规范治理。

(二)认真贯彻落实民族宗教法律法规。认真抓好《城市民族工作条例》等民族方面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坚持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规范和调整民族关系,坚持依法妥善处置涉及民族因素的问题。认真贯彻落实《宗教事务条例》《浙江省宗教事务条例》等宗教方面法律法规,依法防范和打击非法宗教活动。

(三)增强普法宣传力度。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以大力宣传和解读《城市民族工作条例》《宗教事务条例》《浙江省宗教事务条例》为重点,深入开展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教育活动,为全区民族宗教工作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法治环境。加强培训教育,对局机关干部、镇街统战干事进行专题培训,做到全覆盖,切实增强民族宗教队伍的法治意识。积极开展12.4宪法宣传活动,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决不允许有法外之地、法外之人、法外之教。加强对宗教界人才培养,指导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依法依规加强自身建设,加强宗教团体和活动场所财务监督。

(四)大力提高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修改完善权力事项,完善宗教事务执法程序,细化具体操作流程,明确执法环节和步骤要求。继续加强法治专业队伍建设,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等专题培训,培养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思维,提高其依法行政能力及效率。注重提高工作人员法律素养,提升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能力,有效化解行政纠纷。

村法治建设工作计划篇3

为持续完善落实关于法治建设的工作要求,xxx公司制定本年度法治工作计划。

一、完善法治工作组织体系建设

(一)加快建立法律事务管理相关制度,以制度管事,以制度管人。

1.建立完善法律事务管理基本制度。《xxx公司法律事务管理办法》已经过公司内部意见征询,待总经理办公会审批后发布执行。法务制度规范细化了法务工作内容及流程,积极贯彻执行国家、市国资委《关于全面推进市管企业法治建设的意见》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城投集团及环投公司有关法务工作的管理办法。

2.合理配备法务工作人员,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建立完善《xxx公司外聘法律顾问管理办法(试行)》,加强外聘法律顾问的统一管理,明确外聘法律顾问的职责边界,抓好外聘法律顾问考核管理,发挥好外聘法律顾问的专业优势。尤其在重大项目中法律顾问全程服务,从可行论证、立项决策、谈判签约、项目验收等各个环节全面进行法律审核把关,确保项目全过程的依法合规。

3.全面落实法律审核制度。贯彻落实《市国资委关于印发加强国有企业生产经营重大决策法律审核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和《xx市关于加强国有企业规章制度法律审核工作若干意见》的规定,建立完善《xxx公司重大决策法律审核管理细则(试行)》《xxx公司重大法律纠纷管理实施细则(试行)》《xxx公司规章制度法律审核管理细则(试行)》,将法律审核作为不可逾越的节点嵌入业务流程,确保应审必审,实现法律审核率100%。加强法律审核过程覆盖,法律管理全程参与重大项目的决策到运营、规章制度的制定到执行、合同的订立到履行,全面防范法律风险。

4.在制度建立的基础上,狠抓制度落实。坚持抓好合同管理和招投标管理合法性、法务工作人员考核管理等,使法律事务管理工作有章可循、合规合法,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发展轨道。

(二)健全依法决策机制。

坚持“决策先问法、违法不决策”,从源头上将经营行为规范在法律框架内,确保各种经营活动不踩线、不越界。严格执行“三重一大”等决策制度,细化各层级决策事项和权限,认真落实员工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决策等程序要求,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规范、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完善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决策会议讨论。

(三)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领导责任。

牢固树立依法治企理念,建立健全企业法治建设领导机构,构建完善企业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法律领导牵头推进、法律工作机构具体实施、各部门共同参与、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和责任体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依法治企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研究部署,明确任务要求,做好统筹安排,加强督促检查,落实支撑保障。公司领导班子要定期研究依法治企工作,听取进展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问题,确保依法治企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按照“业务工作谁主管,风险防范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公司领导人员法律风险防范责任制。严格落实问责制度,强化从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到各部门、各层级的责任追究,对公司重大经营活动因未经法律审核,或虽经审核但不采纳正确法律意见而造成重大损失的,追究公司相关领导人员责任;对经过法律审核但因重大失职未发现严重法律风险造成重大损失的,追究法律顾问和法律工作机构负责人的责任;对因违法违规发生重大法律纠纷案件造成企业重大损失的,在业绩考核中扣减分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实行重大法律风险事项报告制度,公司对可能引发重大法律纠纷案件、造成重大资产损失的法律风险事项,应及时报告上级公司。

(四)探索法律事务监管机制,做到规范管理,依法监督。

在完善法务工作体系的基础上,要科学、合理赋予法务人员在企业运作中相应的权力,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监督项目执行各个环节良性运行。另外,积极配合上级单位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法务检查工作,对企业法律事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漏洞,及时发现有效解决,保障企业法务工作健康开展。

二、完善落实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企业法律服务体系由企业法律事务机构或部门、企业法律服务人员以及法律服务管理制度和程序等内容构成,是企业经营管理架构中一个不可或缺的重要方面。

(一)设置规模合理的企业法律事务部门

1.建立独立的法律事务部门,而非设立于其他部门之下。法务部门专门承担法律事务职能,独立于其他职能部门之外,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履行法律事务管理职能。法务部门在其他部门的配合下,承担企业的法律事务工作,并与财务、审计和监察等部门协调配合,建立健全企业内部法治工作机制,构建企业法律风险防范管理体系。

2.明确法律事务部门的职责。建立法律事务部门的工作机制和职责,职责包括日常的合同管理、法律咨询,以及健全其在企业经营决策事项的法律论证、法律风险防范职责。

3.由被动型服务逐步转变为主动型管理。这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企业法律事务架构不再仅仅提供对业务部门的需求性服务,而是全面识别企业法律风险,主动将风险节点提前在各业务环节中进行控制,对法律风险进行主动管理;二是注意国内外法律环境以及行业法律环境,根据企业的业务特点和交易规则,对企业的各种交易、工程项目等主动提出法律论证性意见,为企业经营决策提供法律支持。

(二)合理配置企业法务人员

1.选聘的法务人员要具有法律职业资格或者企业法律顾问职业资格。

2.选聘的法务人员至少是本科学历,有法律专业背景,最好有法律服务工作经历。

3.法务人员的配置数量符合企业法律服务需求。一个企业的法务人员数量应当与企业的经营规模、业务量、业务性质、人员总量等因素相匹配,过少则影响工作效率和质量,过多将增加企业成本,同时也会出现相互推脱责任影响工作效率的情况。

4.企业应为法务人员提供合理的待遇。

5.注重对企业内部现有人才的培养和储备。通过制定奖励制度或者人才提拔制度鼓励企业内部业务人才学习法律专业知识,并考取相关法律资格,这样可以降低企业的成本,还会使企业获得复合型人才。

(三)加强企业法律服务体系对企业决策的影响度

企业法律服务体系对企业决策的影响大小决定法律服务体系存在的目的和意义。因此,一方面,法律事务部门要能够参与企业的重大决策,并出具法律意见。企业应建立保证法律事务部门的意见进入决策的机制。另一方面,对于内部法律事务机构的法律意见进入决策,能否被采纳,法律事务部门提出的意见既要体现法律性,又要符合企业经营的实际需要。并且,企业领导也要提高法律风险对企业经营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具备两方面的条件,法律事务部门的意见才能得到更好的采纳,也才能真正为企业的经营管理提供法律支持。

(四)加强企业对法律风险和法律服务成本的管理和控制力度

1.主动识别企业法律风险,避免企业违法经营造成的损失。企业须重视发挥法律事务部门和法务人员的重要作用,主动识别企业的法律风险,以此保证企业的基础管理、合同交易、市场拓展、劳动用工等各项活动的合法运行,以避免企业付出违法经营成本。

2.增强管理和控制企业法律风险损失的能力。构建和完善由企业决策层主导、企业法律服务部门提供业务保障、全体员工共同参与的法律风险责任体系,通过规章制度来规范各部门、各岗位在法律风险防范中的职责,共同对法律风险实行全程监控和全程管理。

3.有效控制法律服务成本。建立企业法律服务体系,是为实现企业对法律风险进行防范的目的,以减少企业在经营管理中可能造成的违法损失。对企业的法律风险进行有效管理和控制,也能进一步降低企业法律服务的成本。

三、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及法律知识培训

(一)深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普法责任制,提升法制宣传效果,增强法治思维

1.紧抓“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等重要宣传节点,通过“宪法精神七进”等法制宣传活动,深入推进宪法法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

2.深入开展民法典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民法典七进”活动、原创普法作品征集活动和主题普法产品展播活动等宣传活动,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特别是关于民法典的重要指示精神,宣传民法典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

3.继续抓好领导干部的法制教育。重点组织学习《干部法律知识读本》、行政等法律法规以及新颁布的重要法律法规知识,有效发挥企业领导人员在全面推进依法治企中的“关键少数”作用,大力提升企业领导人员的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今年普法内容:领导干部重点学习《民法典》相关法律知识。把法制学习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管理,坚持以考促学,不断强化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

(二)加强法律知识培训,树立依法经营观念,提高风险防范意识。

1.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普法教育。对企业管理人员要认真落实我国入世纪后涉及的法律制度和市场经济法规,开展教育、培训,进一步增强企业经营管理者的法律意识。

2.将法治学习作为支委理论学习、管理培训、员工教育的必修课,定期组织公司领导人员和管理人员参加法律知识培训,组织企业员工深入学习法律知识,进一步强化企业员工依法行政的意识,提升企业员工的法律素质,形成全员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四、其他法治工作

严格按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考核细则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考核细则进行考核。

村法治建设工作计划篇4

各村(社区)、镇属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精神,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提高我镇各项事业法治化管理水平,加快推进“法治山川”

建设进程,结合我镇实际,现制定我镇20xx年度“法制山川”工作计划如下:

一、依法行政工作

(一)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以建设服务型、法治型、效能型和廉洁型政府为目标,着力转变政府职能。

(二)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重大事项集体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重大决策通过政府法制机构组织合法性论证。

(三)规范行政执法主体,适时清理、确认并向社会公告行政执法主体,实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

(四)建立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领域的综合执法考评体系。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促进行政审批便民、公开和高效运行,行政许可规范、合法。

(五)全面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快捷和便于公众获取的方式,依法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

(六)建立健全安全预警和应急机制,增强政府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七)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执法评议考核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依法界定执法职责,科学设立执法岗位,规范执法程序,实行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八)严格非税收入管理,认真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杜绝乱罚款、乱收费、乱摊派。

(九)加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培训,切实提高领导干部依法管理经济、文化和社会事务的意识和能力;

(十)加强对公务员法律知识培训及年度考试考核,把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的情况作为公务员年度考核和任用的重要内容。

二、依法治企工作

(一)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市场秩序公平开放、诚信规范。

(二)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按标准组织生产经营,无重大产品质量、工程质量问题。

(三)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提高物权保护水平,完善投资保护措施。

(四)加强市场监管,健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节能降耗、劳动用工、税费收缴等监管体制,促进各类企业依法经营。

(五)加强市场诚信体系建设,促进公平竞争、诚实信用等市场经济基本法律原则和制度的落实。

(六)进一步完善劳动用工制度,规范用人单位用工行为,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三、依法治校工作

(一)完善社会青少年法制教育的结构和体系,完善在校学生知识结构,使法律知识成为青少年必修的学习内容,形成科学、合理的法制教育体系;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网络,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教育格局,切实维护在校学生的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努力使青少年法制教育在工作理念上与时俱进,在工作方式手段上实现创新,在规范化、制度化方面有新进展。

(二)建章建制,依法规范办学行为。学校在进一步完善《章程》的基础上,健全各项制度:《校务委员会工作制度》、《教职工大会制度》、《教职工工作制度》、《教职工考核方案及标准》、《校内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学校领导廉洁自律公约》、《校务公开制度》、《教学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师德公约》、《控辍方案及制度》、《教职工及学生申诉制度》等。

(三)完善学校保护机制,依法保护师生权益。建立安全管理及防范体系,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确立责任,严格防范措施,定期加强师生的法制及安全教育,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对学校教学、生活、活动设施的安全进行检查,预防和减少学生伤害事故;完善教师考核评聘方案,依法聘任教师,尊重教师权利,落实和保障教师待遇。

(四)各单位、各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互相支持、密切配合,加强对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的组织协调。学校要采取措施,确保学校法制教育做到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法律副校长要结合学校实际,加强工作研究,针对性地开展学校学生法制教育,推动学校法制教育工作开展。镇综治办、司法所、法律服务所、派出所要加强协调、指导、检查和监督,确保学校法制教育及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落实。

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

(一)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完善村(社区)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工作。

(二)健全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社区)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完善村(社区)基层民主管理制度,村(社区)“四民主、两公开”得到落实,逐步完善“民主法治示范村”及“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建设。

(三)企事业单位内部制度健全,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推进厂务公开,工会职能作用发挥正常,支持职工参与管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四)社会中介组织及非营利性组织的服务和管理合法有序,行业行为自律规范,社会服务功能配套,作用发挥明显。

五、创建标准

(一)执法环境良好。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得到贯彻执行,执法机关法行使权力的各项保障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二)社会秩序安定。各类矛盾纠纷得到有效落实,治安混乱地区、治安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治,人民群众安全感不断增强。

(三)执法公正规范。严格按照法定权限、法定程序执法,适用法律正确,妥善调解经济和社会关系,企业的合法利益和正常的经营秩序得到健全,执法监督制约机制完善,执法中的突出问题得到及时有效解决,切实做到严格、公正、文明、规范执法。

(四)服务优质高效。审批程序简便,审批行为规范,办案办事公开实现制度化、规范化,便民、利民措施落到实处。法律服务体系完备,法律服务市场秩序良好,各类主体得到平等法律保护。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创建工作在镇“法治山川”创建工作领导组的领导下组织开展,日常工作由“法治山川”创建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

(二)创新工作载体。依托基层民主建设年活动的开展,完善一批固定的法制宣传设施,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三)积极稳妥推进。找准创建活动的切入点,提出阶段性工作目标与要求,统筹规划、分段实施、稳妥推进。注重培育先进典型,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四)加强舆论宣传。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加大对创建活动的宣传力度,为创建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和舆论氛围。

七、保障措施,落实责任,确保“法治山川”创建工作取得成效

(一)建立健全责任例行机制,法治镇创建工作由党委和政府统一组织实施。党委和政府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把创建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党政主要领导是创建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其他领导承担分管工作范围内法治创建的责任。依法治理机构要在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加强调查研究和督察检查,不断总结推广典型经验,查找薄弱环节,狠抓工作措施的落实,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推动创建工作深入开展,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层层建立领导责任制、部门责任制和单位责任制,把创建工作各项任务落实到基层,落实到部门(单位),落实到责任人。

(二)建立健全齐抓共建工作机制。各部门、各单位要紧紧围绕法治镇创建工作的目标要求,制定参与法治镇创建工作的具体工作计划,在创建工作中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政法部门在法治镇创建中负有重要职责,要把提高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与开展法治镇创建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发挥好主力军作用。有关国家机关要在法治镇创建工作中做好评议监督和检查、监督。各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共同推动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建立健全经费保障机制。政府及其财政部门要加大对法治镇创建工作经费的保障力度,将应由政府承担的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保证法治镇创建工作顺利开展,并随着经济的发展逐步增加投入。

(四)建立健全考核奖惩机制。组织部门要把法治镇创建成效作为检验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的重要标准,列入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对干部晋职晋级和实施奖惩的重要依据。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法治镇创建各项工作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对工作扎实,成效显著的村(社区)和单位予以表彰奖励;对因工作失职,读职引发影响创建工作的重大问题的,实行责任倒查和一票否决,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村法治建设工作计划篇5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xx大精神,以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为核心,以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为抓手,以普法宣传教育为重点,以推进依法治市为落脚点,切实抓好招投标领域法治建设各项工作。

二、总体目标

在本办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通过全年度法治建设工作的扎实有效开展,进一步提升我办行政管理人员及技术服务人员的法律素质;进一步落实执法责任制、执法评议考核制及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等行政执法制度,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和行政执法水平;进一步完善招投标管理各项制度,规范招投标市场交易秩序,努力营造依法招投标的良好法制氛围,切实维护招投标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

三、领导组织

其中,同志兼领导组办公室主任,为法治建设工作联络员。

四、主要工作任务

(一)制定年度法制宣传教育计划,加大招投标法律法规宣传力度,为依法行政、依法招投标营造良好的法制氛围。

1、进一步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继续坚持中心组集体学法、领导干部法制讲座、重大决策前学法或法律咨询、法律知识年度考试等制度,使领导干部法制学习制度化、规范化。坚持以考促学,不断强化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加强对领导干部掌握法律知识和依法办事的能力的考核,并作为考察、任用的重要依据。

2、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确保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适应新时期招投标监管工作的需要,针对本部门工作人员,积极开展各项普法教育。结合每周一次的全体人员会议,组织招标办及招投标中心全体人员,集中学习招投标新政策新规定,并对招投标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研究解决。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关岗位工作人员积极参加上级主管部门举办的各种培训班。不定期组织请进来,走出去活动,组织行政执法人员至先进地区招投标监管部门学习取经。

3、利用市招标投标中心网站、法制宣传长廊、动态等宣传媒介,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利用我办网站上设置的政策法规、办事程序、下载园地等栏目,将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省市招标办颁布的规范性文件、我办制定的相关管理制度及招投标流程、招标文件范本及时发布在网站上并不断更新。定期向动态、市政府法制办及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报送信息,认真做好普法阵地建设。

4、积极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努力使法律六进活动成为弘扬法治理念、惠及人民群众的民心工程。深入开展以招投标活动各方主体(施工企业及其项目经理、招标代理及施工监理等中介咨询机构、专家评委、机关各部门及乡镇基层负责招投标工作的人员等)为重点的宣传教育工作,包括利用日常招投标服务监管环节、举办招投标业务培训、组织中标项目的跟踪督查等机会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招投标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扩大《招投标法》的社会影响,切实提高全市人民的招投标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二)强化依法行政意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切实维护招投标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

加大依法行政工作的推进力度,紧扣教育、预防、监督、奖惩等重点环节,打造一流的执法队伍,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质量。全面落实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建立健全权责明确、行为规范、公开运作、监督有效的教育、预防、监督、奖惩机制,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确保各项执法权在法律的轨道上规范、高效、阳光运作。

1、通过宣传、培训等形式,进一步强化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规范招投标行政管理方式。在一般性依法行政培训基础上,以招投标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及我办制订的各项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培训为核心,进一步强化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规范招投标行政管理行为。

2、进一步完善工作责任制、党风廉政责任制及行政执法责任制、责任追究制等行政执法制度,三者紧密结合,并将工作任务进行层层分解,将责任落实到相关具体岗位。由党组组织,采取每周一交流、每月一抽查、每季一点评的工作推进措施,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实行工作实绩与年终考核奖惩、评先评优挂钩。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督查制度,深入排查和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规范执法行为。

3、进一步完善招投标规范管理的各项制度,以制度管事,以制度管人。20xx年计划出台《市工程建设项目资格后审管理暂行办法》、《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管理制度》、《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标后跟踪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bt项目招投标管理的意见》等。在制度完善的基础上,狠抓制度落实。始终坚持抓好投标人资格审查制度、不良行为记录和处理制度、招投标资料收集归档制度、招投标内部管理制度、招投标工作人员和评委工作纪律、行政执法制度等,使招投标工作有章可循,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正常化的发展轨道。

4、继续探索招投标监管新机制,做到规范管理,依法监督,做到场内场外并举,招投标市场和施工现场两场联动。将招投标的监督管理的重点放在国有投资工程上,针对目前规避招标、借资质、虚假招标、围标串标等问题,进一步规范资格审查、项目经理三到位及招投标双方合同履约行为,大力推进资格后审力度,加强中标项目跟踪督查,强化场内场外监管。与相关部门联合执法,有组织有计划开展招投标执法检查,使建设工程项目做到应进尽进,严厉打击招投标市场的不良行为,净化招投标市场环境,促使招投标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三)推进政务公开制度,打造服务型机关

1、建立健全执法监督及执法监督网络建设,从各个环节全面加强执法行为的监督,积极推进政务信息公开。按照市政府提出的打造服务型机关的要求,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法律顾问参与决策的新型机关决策机制,同时对本办招投标办事程序、时限、结果做到能公开尽公开,应公开尽公开。

2、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创建机关优秀服务品牌。不断加强业务学习,牢固树立热情服务、快捷高效、清正廉洁、规范运作的服务宗旨,全心全意为招投标各方主体提供优质服务。在工作过程中想服务对象所想,急服务对象所急,在遵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热情服务基层,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加班加点,减少工作环节和办事的来回次数,提高工作效率,打造群众满意的服务型机关;积极推行资格后审,实行网上报名、网上投标、网上评标,提高服务效率;顺应扩大内需的形势要求,创新服务方式,做到程序不减,效率至上,确保建设工程项目快速有序推进,打造公开、公开、公正的阳光交易平台。

村法治建设工作计划篇6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战略目标,以“建设平安石台”活动为载体,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通过努力,使全委工作环境更加稳定,治安环境更加加良好、投资环境更加优越,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良好氛围。

二、目标任务

坚持求真务实、突出重点、争先进位、扎实推进的工作原则,以创建平安单位为载体,全面构建发展改革部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确保实现无大规模集体赴省进京上访;无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性事件;无重大刑事犯罪案件;无*性质的组织犯罪案件;无群死群伤治安事故;无在敏感时期、重大活动、要害部门的安全保卫事故的目标。

1、把法治机关创建工作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把法治机关创建工作列入党政机关综合考核;

2、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确保不发生重特大刑事治安案件和市以上有恶劣影响的经济犯罪案件,无黄、赌、毒现象。建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做到组织、人员、经费、制度“四落实”。完善治安防控体系,努力实现发案少、秩序好的目标。全年不发生群体性事件,不发生因排查调处不及时、不得当而导致“民转刑”案件,干部职工对本单位治安情况满意率达95%以上;

3、加大对举报案件和上级交办事项的处理,确保无投诉事情的发生;

4、杜绝重大安全事故、*功等邪教组织顽固分子聚集去省进市滋事案件发生;

5、建立和推行重大决策和重大项目风险评估制度,预防和减少各类矛盾纠纷的发生。

6、加强全员安全意识教育,强化公共安全监管,严格防止重大事故的发生;

7、强化单位行风建设,树立良好形象。结合工作实际,深入开展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建设长效机制,树立良好的单位形象。

三、工作措施

1、加强领导,落实创建活动领导责任制。法治创建是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整体上台阶的有效载体和有力抓手,是实现社会长治久安的细胞工程。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工作计划,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领导责任制,健全组织机构,完善防控体系,加强督办检查,确保创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2、严明工作责任。按照《石台县“建设平安石台”各地各部门主要职责》要求,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把谁主管、谁负责的创建工作责任制落到实处。加强配合,整体联动,齐抓共管、形成活力。对创建工作不力,坚决实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并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3、强化措施,全力构建治安防控体系。按照县综治办的有关要求,建立健全内部治保组织,完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把各项治安防范工作落到实处,努力实现治安案件发案率逐年下降的目标。

4、严格规范,不断夯实创安基础工作。认真落实县综治办关于创建平安单位的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建设,使创安工作做到有人抓、有人管、能落实、见实效。同时,要加强平安创建工作的软硬件建设,建立规范的创建平安单位工作档案,制作统一的宣传板,实行创建活动月通报制度和创建信息报告制度。

5、加强宣传,努力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宣传板、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创建平安单位的意义和本单位创建平安单位的新经验、新办法,使创安工作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从而形成人人支持创建、个个参与创建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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