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的读后感2000字模板5篇

时间:2024-10-02 10:20:41 分类:实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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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的读后感2000字模板5篇

药的读后感2000字篇1

读《老人与海》心灵受到极大震动。这种共鸣其实是内心深处对它所散发的人性光辉的一种共鸣的呼喊。它让我开始思索,应该过一种什么样的人生,什么才是坚强。什么是成,什么是败。什么样的生命才有价值。

他的手已经沾满老茧,皮肤也已经被刺眼的阳光晒出斑点,那艘破烂的渔船也不能抵御什么风暴,自己那破旧的小屋也是外面下大雨里面下小雨的那种。八十四天,一条鱼也没逮住。帆上用面粉袋片打了些补丁,收拢后看来象是一面标志着永远失败的旗子。可是,除了那双眼睛,它们像海水一般蓝,是愉快而不肯认输的。

老人是乐观的。他依旧和那个小男孩聊棒球,去酒馆喝酒聊天,用谎言来修饰穷困的生活,仍然天天早上迎着第一缕阳光出海捕鱼。无论有没有收获,他都会坚持出海捕鱼,这不只是因为他要依靠捕鱼谋生,而是捕鱼已经成了他生活的一部分,他的一种记忆。这就是人。首先,活着,宽容的对待一切。嘲笑、冷漠、甚至唯一能够喜欢和他在一起的孩子也被家长带走之后,他依然能够笑着面对,为他后来悲壮的胜利打下了伏笔。

老人是有信心的。那长年积累的经验和技巧使他对自己充满信心。他相信自己一定能够捕捉到大鱼。老渔夫想:这里离海岸实在是太近了,也许在更远的地方会有更大的鱼……“为了得到时机,他甚至渴望遇到走失的鱼群。终于在他没有捕到鱼的八十五天,他用一条大青鱼做诱饵,他把岸和太阳都甩开,开始了他英雄的旅程。”一艘船越过世界的尽头,驶向未知的大海,船头上悬挂着一面虽然饱经风雨剥蚀却依旧艳丽无比的旗帜,旗帜上,舞动着云龙一般的四个字闪闪发光——超越极限!“

老人是耐性的。海下六百英尺的大鱼好象是有灵性的。水面无波,那条鱼在海底静静的和老人比拼耐力,做着一场风雨欲来前的殊死搏斗。三天三夜。饥饿、疲惫,困倦,伤痛、孤单,越来越强烈的人的极限。哪个都是不亚于那条大鱼带来的危险。他与其说是在征服鱼,还不如说是在征服他自己。超越极限。”鱼啊,“老人轻轻地说出声来,”我跟你奉陪到死。“生命此时不是赌博,而是一种抗衡。

老人是多情的。他怜悯起这条被他钓住的大鱼来了。它真出色,真奇特。对对手的赞美,体现着老人丰富善良的情感。因为这种大马林鱼总是成双出现,雄鱼有食物总是先让着雌鱼。所以最先上钩的也是雌鱼。当雄鱼见到雌鱼被抓后始终不肯离开,最后雄鱼在船边高高地跳到空中,看看雌鱼在哪里,然后掉下去,钻进深水。老人这个时候是哀伤的。他捕鱼是他英雄主义的荣誉而不是仇恨。

老人是勇敢的。老人说:人不是为失败而生的,你尽可以把他消灭掉,但是永远不会打败他。永不言败的坚强让老人做为自然人体现了人性中最美丽的一面。

老人将带血的手放进海里,血水交融,人也融进了海的魂,激进而坚强。鱼毕竟是鱼,它开始了反抗。一场征服与反征服的斗争开始。斗智斗勇,这是一场真正的较量。经验和熟练的技巧显然此时发挥着巨大作用,他像一个军事家一样,知道鱼的心理,做着战前充分的准备。他时时鼓励自己,给自己加油。”要沉着,要有力,老头儿,“他说。

他赞美对手:我从没见过比你更庞大、更美丽、更沉着或更崇高的东西,老弟。来,把我害死吧。我不在乎谁害死谁。他让自己时刻保持清醒,甚至换位思考:你必须保持头脑清醒。保持头脑清醒,要像个男子汉,懂得怎样忍受痛苦。或者像一条鱼那样,他想。他征服了那条大鱼。

这场大马林鱼的征服不是战争的结束。回程是快乐的。然而鲨鱼出现了。灰鲭鲨、加拉诺鲨、成群的鲨鱼……鱼叉、小刀、短棒,搏斗。他终于回到了岸。

老人是英雄。”它从鼻子到尾巴有十八英尺长,“那量鱼的渔夫叫道。那是老人拉回来的死鱼的残骸。从物质上来说,老人搏斗了三天三夜的结果是失败了;但从人的精神、从人的自信自尊,从人勇于和命运作竭尽全力的抗争来说,圣提亚哥取得了胜利。他是真正的英雄。使人潸然泪下的绝对会是那副残骸,那是英雄胜利的祭品也是胜利品,只有它才配走上人类最圣洁的祭坛。那是人内心深处最高大的'地方。

说到底,人的真正胜利也只能是精神的胜利。人在物质上无论取得多大的成就,都不能赢得我们崇高的敬意。而只有精神和气魄的胜利,才使我们感动,才使我们和追随老人的孩子一样,为他的悲壮落泪。

整篇文章,其实就是人和自然的决斗,是人战胜自我,征服自我,超越极限的争斗。老人其实是人类的化身。海是人类征服的一切。人类的不完美让人类追求,人类的追求成就着人类的完美。人性的光辉体现在这部巨著中诠释了人活着应有的品格,人活着为了什么。那就是:人应该是乐观的,不屈服的对待一切;人应该是有耐性的,一切的诸如贫穷、饥饿、战争……都会过去,面对困难永不言败;人应该是多情的,情感生爱,对对手的赞美和爱能增强征服困难的乐趣和勇气;人应该是勇敢的,无畏无惧,不屈从于困境,困境就会退却。

药的读后感2000字篇2

简爱的父亲是个穷牧师,当她还在,幼年时,父母就染病双双去世。简爱被送到盖茨海德庄园的舅母里德太太家抚养,里德先生临死前曾嘱咐妻子好好照顾简爱。简爱在里德太太家的地位,连使女都不如,受尽了表兄表姊妹的欺侮。一天表兄又打她了,她回手反抗,却被舅母关进红房子里,她的舅舅里德先生就死在这间屋子里。她被幻想中的鬼魂吓昏了过去。重病一场,过了很久才慢慢恢复健康。

她再也不想呆在里德太太家了,里德太太就把她送进达罗沃德孤儿院。孤儿院院长是个冷酷的伪君子,他用种种办法从精神和肉体上摧残孤儿。简与孤儿海伦结成好友,教师潭泊尔小姐很关心她。在孤儿院里一场传染性的伤寒,夺走了许多降儿的生命,海伦就在这场伤寒中死去,这对简爱打击很大。

简毕业后留校当了两年教师,她受不了那里的孤寂、冷漠,登广告找到了一个家庭教师的工作,于是她来到了桑费尔德庄园。在桑费尔德庄园只有庄园主罗彻斯特和他的私生女阿戴尔·瓦伦斯,而罗彻斯特经常到国外旅行,所以简到桑费尔德好几天,也没见到罗彻斯特。

一天黄昏,简外出散步,惊了刚刚从外面回来的罗彻斯特的马,罗彻斯特从马上摔了下来,简急忙上前去扶他,回到家后简才知道他便是庄园主罗彻斯特。罗彻斯特是个性格阴郁而又喜怒无常的人,他和简经常为某种思想新辩论不休。

在桑费尔德庄园不断发生奇怪的事情。有一天夜里,简被一阵奇怪的笑声惊醒,发现罗彻斯特的房门开着,床上着了火,她叫醒罗彻斯特并扑灭火。罗彻斯特告诉简三楼住着一个女栽缝格雷斯·普尔,她神精错乱,时常发出令人毛骨悚然的狂笑声,并要她对此事严守秘密。

罗彻斯特经常参加舞会,一天他把客人请到家里来玩,人们都以为在这场舞会上罗彻斯特会向布兰奇小姐求婚。在宴会上罗彻斯特坚持要简也到客厅里去,客人们对简的太度十分轻慢,罗彻却邀请简跳舞,简感觉到自己对罗彻斯特发生感情。

一天,罗彻斯特外出,家里来了一个蒙着盖头的吉卜赛人。当轮到给简算命时,简发现这个神秘的吉卜赛人就是罗彻斯特,他想借此试探简对他的感情。这时庄园里又来了个名梅森的陌生人,当晚他被三楼的神秘女人咬伤了,简帮罗彻斯特把他秘密送走。

不久,里德太太派人来找简,说她病危要见简一面。回到舅母家中,里德太太给她一封信,这封信是三年前简的叔父寄来的,向她打听侄女的消息,并把自己的遗产交给简。里德太太谎称简在孤儿院病死了,直到临终前才良心发现把真相告诉简。

简又回到桑费尔德庄园感觉像回到家一样。回来后,罗彻斯特向她未婚,简答应了,并高兴地准备婚礼。婚礼前夜,简从梦中惊醒,看到一个身材高大、面目可憎的女人正在戴她的婚纱,然后把婚纱撕成碎片。罗彻斯特告诉她那不过是一个梦,第二天当简醒来时发现婚纱真的成了碎片。

婚礼如期举行,一位不速之客闯进了教堂,声称婚礼不能进行,他说罗彻斯特15年前娶梅森先生的妹妹伯莎·梅森为妻。罗彻斯特承认了这一事实,并领人们看被关在三楼的疯女人,那就是他的合法妻子。她有遗传性精神病史,就是她在罗彻斯特的房间放火,也是她撕碎简的婚纱。

简悲痛欲绝地离开了桑费尔德庄园。她的仅有的积蓄花光了,沿途乞讨,最后晕倒在牧师圣约翰家门前,被圣约翰和他的两个妹妹救了。简住了下来,圣约翰为她谋了一个乡村教师的职位。

不久,圣约翰接到家庭律师的通知,说他的舅舅约翰简去世了,留给简二万英镑,要圣约翰帮助寻找简。圣约翰发现简是他的表妹,简执意要与他们分享遗产。圣约翰准备去尤传教,临行前向简求婚,但他坦率地告诉她,他要娶她并不是因为爱她,而是他需要一个很有教养的助手。简觉得应该报答他的恩情,但迟迟不肯答应他。当夜,圣约翰在荒原上等待简的答复,就在简要作出决定的时候,她仿佛听到罗彻斯特在遥远的地方呼喊她的名字“简,回来吧!简,回来吧!”她决定回到罗彻斯特身边。

当简回到桑费尔德庄园时,整个庄园变成一片废墟。原来几个月前,在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疯女人伯莎放火烧毁了整个庄园,罗彻斯特为了救她,被烧瞎了双眼,孤独地生活在几英里外的一个农场里。简赶到家场,向他吐露自己的爱情,他们终于结婚了。

两年之后,治好了罗彻斯特的一只眼睛,他看到了简为他生的第一个孩子。

药的读后感2000字篇3

故事的开始在一个风啸雷吼的夜晚,这样压抑的环境无疑与刚刚被下岗的主人公高加林的心情相适应。三年前,没考到大学,他已经很崩溃了,现在的处境无疑让他感到绝望:他想逃离被捆绑在土地上的命运,而今却也只能被捆绑在土地上。渴望外面新世界的高加林很痛苦,他想利用他的学识大显身手,可在高家村这片土地上,他拼尽全力能得到的也只会是和勤劳的庄稼人一样的满工分。他看不见人生的希望。

颓废地过完一个月,在瞧得满头银发的母亲后,他自责起来,他决心改变。可能真如中庸之道一般,命运不会给太好的也不会给你太差的。他遇到了他的爱情,遇到了可爱的刘巧珍。巧珍是村中“二能人”的二女儿,家境殷实的她却由于封建思想而没有上过学。她羡慕那些文化人,她的内心渴望能有一个有文化有气质的人当她的家。在四邻八村,她唯一能看见的就是肚子里有墨水的教书先生高加林。她很早就爱恋着加林,但由于二人学识的差距,她很自卑,一直不敢有所接近。如今,高加林回到农村了,看来只能是在农村了。她没那么自卑,鼓起了勇气,向加林坦露了心声。

加林万万没想到,爱情会在他最失意、落魄的时候到来。起初他很惊慌,但很快巧珍的爱抚平了他受伤的心灵,再次让他感受到了生活的美好,燃起了对生活的希望。但这自由的爱情,在这新文明春风尚未吹到的高家村无疑是不被允许的,不被人接受理解的。在旁人看来,这二人竟然敢在外面偷偷约会,亲嘴,呵!多么败坏风气啊!村农民的议论无疑激怒了高加林,他想破除高家村的封建礼教:他故意与巧珍在太阳底下,人多的地方向众人展示他们的爱恋,捍卫他们的爱情。

所谓欲扬必先抑,前期种种的挫折与不幸,铺垫来了高加林“逃离”农村的机会。加林在外从军多年的叔父回到了当地,成了当地的劳动局局长,他也由此去了县城。有抱负、有锐气的新青年高加林很快崭头露角:跟着去抗洪救灾,熬夜写下新闻稿;带着相机,报导县城内的各大会议;篮球场上,身披11号球衣精准灌篮。他很快成了小县城的风云人物,人们都在打探着这个出色的年轻人。他也迎来了生命中的另一个女人。

黄亚萍是干部子女,在上学时她被这个虽然来自农村但却学识过人、谈吐不凡的年轻人所吸引。但他是个农村人,她们断然不会有所结果。而如今,加林来县城了,在事业单位工作,有了编制,并且如此耀眼夺目、引人注意。她没有顾虑了,勇敢地向加林坦露了心声。加林知道后,先是惊喜,又是惊慌。他已经有了巧珍了,但巧珍的谈吐永远是农村的几只鸭,几只猪仔。与他想要求知的国际问题截然相反,他们无疑是没有共同语言的。而亚萍却是能给他讲美国政治、十二种新能源的存在。一番思量与挣扎,他选择了与有共同语言的亚萍在一起。可怜的巧珍,知道他的心思,成全了他,不再黏着加林,伤心地回到了农村,嫁给了一直爱着他的庄稼人马拴。

命运总是这么出其不意,刚给你一段好的光景,又立马让你有了一河滩的愁事:加林走后门的事被人举报了,他要被送回农村。这无疑是晴天霹雳,痛苦万分的他,在长夜思考中明白了真正爱的人是巧珍。然而却是他亲手抛弃了视她如命的巧珍,他很冷静地和亚萍分手,在一个天亮回到了生养他的高家村……

读罢整篇小说,高加林短暂却坎坷的人生命运令人吹嘘、令人感慨。他满怀希望去外求学,想要“逃离”农村;高考落榜,“回到”农村。叔父原因,到了县城有了编制,“逃离”农村;被人举报,“回到”农村。在这“逃离”与“回归”的过程中,他拥有了爱情,错过了爱情,懂得了爱情,最后也懂得了热爱脚下这片土地。

再回到文章的伊始,柳青先生的序“人生的道路虽然漫长,但要紧处常常只有几步,特别是当人年轻的时候。没有一个人的生活道路是笔直的,没有岔道的,有些岔道口譬如政治上岔道口,个人生活上的岔道口,你走错一步,可以影响人生的一个时期,也可以影响人生。”我想,它无疑是对《人生》最好的概括了:在人生的旅途中,每个人都会面对许多个岔路口,或悲或喜,或酸或甜。在这样的旅途中,我们经历了许多许多,同样也失去了很多,人生就是这样一场玩笑。但是有时我又会去想,人活着是为了什么,没有人想象笑话一样度过一生,然而人生永远不会是一帆风顺,它充满了挑战,充满了困难。没有笔直的人生,更没有缺少岔道的人生,而关键就在于我们自己如何去选择,去面对。

药的读后感2000字篇4

一顶帽子可怕吗?如果把它看成是一条吞了大象的蟒蛇呢?在这个充满着功利的世界里,大人们的眼中永远只有数字孩子们的世界早已被他们忽略。那早已丢失的孩童般的纯净去了哪里?为了找寻问题的答案,我捧起了《小王子》。

?小王子》是一本清澈心灵的书,是一本成年人写给成年人的童话,是一本关于生活和生命的寓言。正如书中所说的,水对心是有益处的。而《小王子》就如水般澄清透彻,使人安宁并且心生暖意。

故事中的小王子对生活抱着认真的态度,他勤勉地疏通火山口,拔着猴面包树的幼苗。然而小王子是孤独的,在他心情低落的时候,他会提着凳子追着太阳看日落。只有欣赏日落时那脉脉含情的余晖,才是他唯一的乐趣。有幸的是一朵玫瑰进入了他的生活,玫瑰有着沉静的柔情,她在谎言被揭穿后会反复咳嗽,她是一朵美丽而且非常骄傲的花。她恋着忧伤的小王子,小王子也真诚地爱着玫瑰。然而一件小事最终却使他们分开,敏感的小王子因为玫瑰的一次恼怒而对爱生起怀疑,他离开了自己的星星,抛下了玫瑰,开始了自己孤单的旅行。

狐狸告诉小王子:“实质性的东西,用眼睛是看不见的。”独一无二的花在小王子的心里……是那朵已经把他驯服的了的他的花……“你们很美,但你们是空虚的。”小王子对她们说,“没有人能为你们去死。当然罗,我的那朵玫瑰花,一个普通的过路人以为她和你们一样。可是,她单独一朵就比你们全体更重要,因为她是我浇灌的。因为她是我放在花罩中的。因为她是我用屏风保护起来的。因为她身上的毛虫(除了留下两三只为了变蝴蝶而外)是我除灭的。因为我倾听过她的怨艾和自诩,甚至有时我聆听着她的沉默。因为她是我的玫瑰。”小王子的爱情像他的人一样的清澈,纯真的让人嫉妒……小小的星球上的一朵花就是他的全部小王子恳求作者为他的花画一只绵羊,又为了不让羊吃掉他的花,恳求作者画一只羊嘴套。小王子把羊和花的战争看做很严肃的正经事,小王子为了回到自己的星球,寻找蛇的帮助,摆脱笨重的身体忧伤脆弱的小王子无法忍受想念的痛苦,他要急切地回去,最后他选择了以蛇的毒液结束自己的生命,尽管他害怕痛苦,但是他认为这样就能抛下自己笨重的身体回去。最后小王子就像一棵树一样轻轻倒了下去,柔软的沙地,连一点声音也没有。

?小王子》的故事是哀伤的,一个关于爱情的伤痛。爱得认真并且真诚,痛得切骨而且难以忍受。小王子的爱情,纯净淡雅,诚恳认真。如果死能够使他回到自己的星星上,如果死能够让他和所爱的人相会,他会义无返顾地选择死去,因为他深沉地爱着她,因为他的心被玫瑰所驯服。他也是这么做的,他轻轻地倒下,正如他无人知晓地来到地球。

?小王子》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动人的童话。小王子是一个忧郁的小人儿,他来自一个很小很小的星球,因为和他的玫瑰闹了矛盾而离家出走,但他在出走的过程中,始终惦记着那朵玫瑰,当他认识一只狐狸时,狐狸的话让他懂得了爱的真正含义,为了回去看玫瑰,小王子舍弃了自己的身躯,飞回了自己的星球,守护着自己的爱恋……

这本书,有着孩子般的思维方式,又具有大人的智慧,它告诉我们很多很多:有太多的东西,应该向孩子们学习,或许,只有他们,才会教会我们许许多多爱的真谛与原始的质朴。《小王子》告诉我们每一个人,我们曾经都是孩子,心里只有简单的愿望和质朴的心思,我们曾经执著于自己的玩具,哪怕它已经破旧不堪,对我们来说,它仍然是无可代替的,因为它曾经和我们一起亲密地成长。是啊,我们心里的重要和大人们是如此的不同。我们曾经为了一只迷路的小猫会忧伤,我们曾经为了一朵花儿的绽放而无限喜悦,我们也同样会为了一只美丽别致的蝴蝶而雀跃不已——对我们来说,这才是重要的。

?小王子》告诉我,那些曾经是木讷的孩子的大人们,生活的芬芳来自于它与大自然的接近,无论是从地理上,还是心理上。它提醒我们那些最简单的快乐和最淳朴的情感,告诉我们快乐的来源有时只是一朵小花儿,或者,只是一滴晶亮透明的水滴,却远远不会是我们每日里忙碌的数字的堆加。最重要最本质的东西,恰恰不是我们能用金钱在商店里轻易获得的。《小王子》是一本清澈心灵的书,是一本成年人写给成年人的童话。小王子是否回到了自己的家,是否过着幸福快乐的生活,我们都不得而知,但我们会在心底祝福他。正如小狐狸所说,眼睛是什么也看不到的,应该用心去寻找。在心中,我们能找到小王子和玫瑰的幸福。

“眼睛是什么也看不见的,应该用心去寻找。”我们应该好好体会。

药的读后感2000字篇5

翻开这本书,一起追随伏尼契的脚步……

亚瑟成长在佛罗伦萨一个富有的家庭里,母亲是两个孩子的继母,而他的亲生父亲是神学院院长蒙泰尼里,也就是说亚瑟是个私生子。然而他的母亲在他17岁得冬天里去世,他也开始在大学里参加了秘密革命组织——青年意大利党。琼玛是他儿时的玩伴,他对她的`爱纯洁得像一朵盛开的百合,同时琼也是组织里的一员。在一次对话中,亚瑟对神甫蒙泰尼里透露了他参加革命组织的事,神甫为此开始感到了不安。后来,蒙泰尼里赴罗马任主教之职,而卡尔狄神甫接任神学院院长一职,当亚瑟向卡尔狄神甫忏悔时受骗说出秘密革命组织的名称和自己偷运政治书籍的事实。卡尔狄神甫随即告密,亚瑟和一党同志被捕。

亚瑟出狱后,告知琼是他将组织的秘密说出去时,受到了琼的鄙弃,深受打击,恰在此时,他又得知了自己的身世之谜,在双重打击之下,亚瑟精神崩溃,他砸碎神像,留下字条伪称自尽,然后潜出海关,偷渡到了南美洲,然而这一年他才19岁。

在南美,他坠入了真正的地狱之中,他到处漂泊流浪,做过杂工和赌窟仆人,在他21岁那年被一名水手打成残废,伤愈后到杂耍班子充当小丑,受尽耻笑和侮辱。非人的遭遇极大地改变了亚瑟的性格和面貌,以致十三年后,当年的恋人琼和他的亲生父亲面对他竟然也没认出他来。

他是一个非常坚强的人,他的传奇一生给了我强烈的震撼。

学会坚强,无论你我,挺起胸膛,直面困难,向困难挑战——这是《牛虻》给我的启示!

主人公牛虻出生在意大利的一个英国富商勃尔顿家中,曾经天真地以为这个世界是多么地美好。名义上是富豪之子,但实则是受异母兄嫂的歧视的私生子的他,精神上很受挫伤,却始终不知道事情的真相。把渊博学识蒙太尼里神甫当作良师慈父,以一片赤诚之心回报他对自己的关怀。但是,当他接触了青年意大利党人,看到了自己忏悔神父的间谍行经、认清了教会和反动当局狼狈为奸、镇压革命的残酷现实之后,他大彻大悟,从而走上了与他们进行义无反顾、不屈不挠的斗争的道路。

我深深震撼于这惊心动魄的故事,《牛虻》以主人公坎坷的一生为主线。牛虻因误会被认为出卖朋友,出逃南美洲,改名为里瓦雷士。在那里,牛虻成了残疾人:跛脚,左臂扭曲,左手缺二指。牛虻参加了革命,在偷运军火时由于疏忽被捕,最后被杀。大笔勾勒和细致描绘了牛虻饱受压抑和摧残后,背叛了他曾笃信的上帝,投入了火热的革命斗争,锤炼成一个为统一和独立的意大利而忘我战斗的革命者。

人的灵魂,系在那个扭曲的身躯里,被迫为它所奴役,想想它在众人的面前瑟瑟发抖,羞辱和苦难使它透不过气来当时的意大利正遭到奥地利的侵略,青年意大利党争取民族独立的思想吸引着热血青年。牛虻决定献身于这项事业。然而,在遭遇崇拜的父亲的欺骗,心爱之人的误解时,一连串的打击使他陷入极度苦之中,几乎要发狂。这次挫折对亚瑟来说是一场毁灭性的灾难,同时又是火中凤凰的新生,从此之后,亚瑟再也不是旧亚瑟了,他变成了牛虻。

流浪生活磨炼了亚瑟,回到意大利时,他已经是一个坚强、冷酷、老练的牛虻了。此时,他又遇见了琼玛,但琼玛已认不出他了。牛虻和他的战友们积极准备着起义。在一次偷运军火的行动中被敌人突然包围,牛虻掩护其他人突围,自己却因为蒙太尼里的突然出现而垂下了手中的枪,不幸被捕。牛虻的战友们设法营救他,但牛虻身负重伤,晕倒在越狱途中。敌人决定迅速将他处死。前来探望的蒙太尼里企图以父子之情和放弃主教的条件劝他归降;而牛虻却企图打动蒙太尼里,要他在宗教与儿子革命之间做出抉择,但他们谁都不能放弃自己的信仰。蒙太尼里在牛虻的死刑判决书上签了字,自己也痛苦地发疯致死。

刑场上,牛虻从容不迫,慷慨就义。在狱中给琼玛的一封信里,他写上了他们儿时熟稔的一首小诗:不管我活着,还是我死掉,我都是一只。快乐的飞虻!至此,琼玛才豁然领悟:牛虻就是她曾经爱过而又冤屈过的亚瑟。他,牛虻——一个为了自己的革命信仰,甘愿被命运折磨的人。

读了这本书让我知道,成长,是一个艰难的过程。就好像大草原上的一群小鹿,谁有勇气,谁跑得快,谁就活下来;否则,就被淘汰。他深爱过两个人——父亲蒙坦里尼和高洁的女人琼玛,但后来的他一生都没有再给机会让他们来爱他。他的内心承受了非人的炼狱般的折磨。他给我们留下的思索是:人到底该为什么活着,该怎样活着。挫折中是难免要流眼泪的,擦干了,站起来,就长大了,坚强了。用牛虻自己的话说,他从死亡那里走来,也就不怕死亡了,他对人民的热爱、对敌人的憎恨、对朋友的坦诚、对爱情的忠贞、对生活的投入、对死亡的蔑视,永远是我们可以借鉴的一个楷模。虽然生命已尽,但爱与希望永存!对于牛虻来说,他所面临问题的根本就是宗教,一些对权贵如饥似渴的人利用了宗教,而他应该破除这层羊皮,直刺狼的心脏。

牛虻是个强者,他意志坚强、机智勇敢,是真正的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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