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完书后的心得体会7篇

时间:2024-09-04 15:20:36 分类:自查报告

写心得体会的过程可以帮助我们不断加深对自己所学知识和经验的理解和应用,体会就如同个人收获一般,需要重点表达自身的情感,85报告网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读完书后的心得体会7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读完书后的心得体会7篇

读完书后的心得体会篇1

第一次看到这篇文章,是初中的一篇课文,现在还隐约记得老师抠字眼给我们讲某个字所表达出来的感情,当时为鲁迅写出的精辟的字句所震撼,如今再读,更多的,是对这篇文章所架构出来的旧中国社会的悲哀所感叹。整篇文章都充斥着对旧中国社会和旧教育制度的控诉,如同成千上万个人透过这篇文章呐喊一般,惊醒人们。

最先出现在我们面前的孔乙己,是一个邋遢的人,却身着象征富贵的长衫和那些贫困的短衫帮一起站在酒店喝酒,那象征这富贵的长衫却也破破烂烂,还要在喝酒的时候结结巴巴地反驳掌柜和短衫帮的取笑。明明就是穷人,却固守阔绰的姿态,连给钱也要做作地出,表现表现出人炫耀的心态,孔乙己拼命地想与短衫帮划清界线,故以读书人自居,但实际上,孔乙己自始自终都没有逃脱贫穷的`命运,孔乙己是封建教育的一个牺牲品,本应被人同情,却被众人嘲笑,足以说明当时社会的阴暗,故事就以此开始,我可以理解孔乙己的心情,读破万卷书,却无法获得官位,到最后甚至因此被人所嘲笑,不禁自问:我读了数十年的书,连读书是对是错都分不清楚,几十年枯燥的日子到最后什么都没有换来,剩下的,只有禁不住内心拷问的心。这就是当时的教育所致,所以,孔乙己从头到尾都是以一个牺牲品的角色空虚地活着。

之后被人嘲笑的孔乙己,嘴中念着什么之乎者之类的话语,他人听不懂,只是不停地取笑他,甚至越加的厉害,更显出孔乙己被教育所禁锢、毒害的心,孔乙己好吃懒做,以至于弄到讨饭、偷窃维持生计的地步,有怪得他人孔乙己好心教我茴字的写法,却被我置之不理,叹了口气,显出极惋惜的样子,那无用的知识,原以为还可以教小孩子。但连小孩都不愿学,又一次加深了对封建教育的批判。

最后被丁举人打到残了条腿,掌柜和酒客之间用漠不关心、事不关己的语气谈到被暴政压迫的孔乙己,让我感受到深深的悲哀,在熟悉的酒店却得不到应有的打抱不平和关心,丁举人的暴行也没有得到应有的制裁,周围的人们如同习惯了这类事情的发生一般,然我感到寒心,当孔乙己用手艰难爬到酒店要酒喝时,掌柜依然向他要欠下的钱,如同被钱蒙蔽了眼睛一般,而之后掌柜又用平常一样的调侃的语气笑着说道:孔乙己,你又偷了东西了!孔乙己却没有像平时那样辩驳,却如同用尽了全身力气一般说道:不要取笑!紧接着掌柜说道:取笑要是不偷,怎么会打断腿。掌柜不愿意给一点点的关心,却还要抹杀掉孔乙己仅有的一点尊严,从这些,鲁迅深刻地表现出了当时社会的黑暗。

读完书后的心得体会篇2

?孔乙己》是鲁迅先生的著名短篇小说。咸亨酒店的悲剧。

一个在笑声中出场的读书人孔乙己,最后在人们的笑声中离去。是死后也欠了19文大钱。

孔乙己的`确是个例子。连当时“手无缚鸡之力”的读书人,文明的人,也落得个小偷,酒痴的下流名号。我一开始不懂:“读书人那么老实,为什么会偷窃?”后来明白,当时的世界已经,不允许人们老实了。一个不小心,就会惨死。他们是迫不得已的。

而当时人心真的十分冷漠。孔乙己在笑声中出场,那些喝酒人的笑也许是侧面描写孔乙已的幽默。但下文孔乙已被打断腿,他们一如既往的打趣:“孔乙己,你脸上又添加新的伤痕啦!”“孔乙已,你又去偷别人家的东西啦!”他们居然不问问孔乙己的伤,不去问孔乙己是否能活下去。我甚至怀疑他的的良知,人性都去哪了?

孔乙己的事在那个时代特别多。鲁迅先生也是文明人,读书人。他比孔乙己的生活条件要好,不愁吃喝不愁穿。但他跟他侄女周晔谈论“碰壁”时,也证明了他也在受到迫害。他也在逃避,他用文章让人民快逃,快革命,别出现更多的孔乙己。

全文采用对比的手法,前半部分让人捧腹大笑,而后半部分则让人痛心的潸然泪下。

读完书后的心得体会篇3

抱负,一种潜藏在灵魂深处、无形却渗透有形的力量。它能够让人在绝望和失败中振作,也能够让人在成功与欢乐中沉沦。

一般有抱负的青年都比较勤奋,可是他们所走的道路并非都能到达人们所肯定的领地——走偏路的青年大有人在。法国作家斯汤达的小说《红与黑》就塑造了一个野心勃勃的青年于连。他将本来可能是雄心的抱负引入歧途,其奋斗之路更像一条自我毁灭之路。

徜徉《红与黑》的海洋,我对主人公于连的美丽与哀愁深有所思。于连十分聪明,能够把《圣经》倒背如流,并以此向别人炫耀,妄想占据别人心目中一席地位,但命运总在捉弄人。他出身卑贱,仅处在微不足道的仆役地位,无论他付出多少的努力都无法填平阶级的沟壑,在那些贵人眼里,于连只可是是一个忠于效劳的佣人罢了。然而于连从不局限于自我所处的位置,他想在社会上实现自我的价值,想要得到他应当得到却让别人抢去的东西,可又无能为力,因而一向对现实充满嫉恨。

在他脑海里总显现出:“在一切事业里都需要聪明人,在拿破仑统治下,我将会是一名军官……”他疯狂崇拜拿破仑,梦想有朝一日能突破等级森严的阶级界限,进入上层社会的权贵之中。可他却不明白,拿破仑由于不甘心放弃最拿手的炮兵,结果使战场的形势迅速逆,遭到了惨不忍睹的失败。于连排斥他人对拿破仑的讽刺诽谤,继续固执地迷信拿破仑,默守自我的“原则”,宁愿在不重要的战场上做些让步和牺牲,坦然理解次要战场上的损失和耻辱。因为仅有这样,他才能更好地靠近成功,才能实现他的“抱负”。然而聪明被他夸张地用在野心的扩张中,在权欲的驱使下,他像一个失去重量的人,完全丧失了人性中的真实。

书中,法国正是七月革命前夕,统治者剧烈交替的变动时代,一方面是以“红”为象征的拿破仑时代军人的荣耀;另一方面是以“黑”为象征的王权复辟的时代拥有势力之僧侣阶级的黑衣,他们左右着人们命运的轮盘。于连也置身其中,被历史的游戏所蔑视:在这个完全没有选择的时代,要么继续做一个木材商人,要么就让野心吞噬自我善良的心。其实,一个人不管他所处的地位多么的显赫或多么的卑微,只要做好自我就能够了,何必歧视自我的所有,为了追求心中的目标而竭尽全力,急于求成,不择手段,把自我套得那么牢固?

但,不幸的是,现实中大多数凡人都会情不自禁地像于连一样,沉溺于自我臆造的幻想中,痛苦得不能自拔,甚至“爱”上自我的痛苦,从而对他人已获得的成就虎视眈眈,嫉妒仇恨之;同时忘却自我人生努力奋斗的无限完美可能性,一心一意报复之。这些人同那个于连一样,膨胀的欲望犹如白内障,使他们双眼皆瞎,惟剩下一身蛮力,向他们想像中的敌人迸发,伤害他人更毁灭自我。

红的仍旧是红,黑的仍旧是黑。

撕开夜色的包裹,这就是生命的鲜活。

读完书后的心得体会篇4

掩卷沉思,我觉得斯汤达经过《红与黑》这本书不但为我们展示了一个病态感情的杯具,也为我们展示了在红道势力和黑道势力统治下的法国社会的黑暗和丑恶。

于连!综观他极其短暂,却满是波折动荡的年轻生命,流淌着太多矛盾和复杂。对此,人们能够作出很多评判——是个小私有者盲目追求个人利益的杯具;一个野心家的毁灭;一个反封建斗士的牺牲等等。各有各的看法,但又都在情理之中。就我以为,说于连是个个人主义野心家固然不错,但不如说他是个追求幸福而又不幸走上歧途的人更为确切些。自然这种歧途不是简单地采取了某种有背社会道德的手段,而是来自他心灵更深处的矛盾本质。

平民出身,较高文化,任家庭教师,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事露,枪杀恋人,被判死刑,是他一生的骨架,"追求"幸福的"热情"和"毅力",对阶级差异的反抗所表现出近乎英雄的气概就是动人的血肉。作者用淡化物质描述而突出心灵跟踪的手法强化的,正是于连处在青年的冲动下追求"英雄的梦想"经历,这是对那个社会形态的反抗,也是对碌碌无为,虚度青春的反抗。年轻有为的青年于连表面上看是被毁于病态的感情,实际上是被毁于当时病态的法国社会。

斯丹达尔说过:"一个人的幸福不取决于智者眼中的事物的表象,而取决于他自我眼中的事物的表象。"入狱之前的于连是在社会这根"竹竿"上攀登,以他人(智者就是他人)的眼睛看待事物,所以他要"三十岁当上司令官",或者当上年薪十万的主教;他要受到巴黎美妇人的青睐,以诱惑和征服贵族女人为"职责";他要挤进上流社会,要按照给他十字勋章的政府的意旨行事并且准备干出满足而沾沾自喜,甚至真的以为自我本是个大贵人的私生子;凡此种种,都是"智者眼中的事物的表象",即他人的承认,社会的承认,也即所谓"抱负"和"野心"之类。于连并非不能成功,他其实已经成功了,即使他犯罪入狱之后,他仍有可能逃跑,他的上诉仍有可能被理解,他若抛弃尊严表示屈服仍有可能做德·拉莫尔侯爵的女婿……这就是说,福利莱神甫言之有理,于连在法庭上辩护的确是一种"自杀"的行为。然而,看看于连在狱中的表现,读者不能不认为,于连的"成功"并没有给他带来幸福,反而是他的失败促使他走上幸福之路。

红与黑是象征赌盘上的黑点红点,而轮盘则象征人生的游戏等。我认为红色还能够象征于连的追求人生意义,而黑色就代表社会中形形色色为了自我的利益而拼命奔波,却不理解自我存在真正意义的生存状态吧!

这一部批判现实主义并没有将主人公于连图解成一个追求功利的符号,相反,作者却给予了他深切的同情,经过人对欲念的执着追求不到的痛苦来批判那个时代特定的社会现实。这也是《红与黑》流传至今魅力长存的原因。

读完书后的心得体会篇5

孔乙己的人生是一场悲剧,他出生在一个特殊的年代,有着特殊的经历,他受着科举制度的残害,但是,在那时候,这却是人们想要得到荣华富贵的必经之路。孔乙己扭曲的心灵已被封建文化所骨化,他穷困潦倒,被人们作为笑料;满口仁义道德,却为生活所迫也当起“梁上君子”,最终,死是对他最好的解脱,在封建压迫无处不在,无孔不入的社会,只有死人和疯子幸免于难!对他的不求上进,麻木迂腐大肆批判,同时对他身心所遭受的摧残又略带同情。事与愿违,等待孔乙己是一生的悲惨遭遇,在人们心目中他没有地位,是个可有可无、可笑可怜的多余人。

“回字有四样写,你知道么?”“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一部乱蓬蓬的花白的.胡子。穿的虽然是长衫,可是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前一句话我们还觉得这个人经纶满腹,可从后一句话竟让我们感觉到这人是个疯子,没错,这个人就是孔乙己,诞生于鲁迅先生笔下的孔乙己。

在我看来,孔乙己是个悲剧。寒窗数载,所学的知识得不到周围人的认可;致书以观,却因偷书被人毒打;曾有工作,却又弄得一个顾客也没有了。最后,他只得在平静中离开这个并不适合他的世界。

他悲剧是有原因的,既有主观原因,也有客观原因。他虽然深受封建科举制度的毒害,但是受害的不只他一人,为什么偏偏孔乙己悲惨一生呢?范仲淹也收到了科举制度的毒害,但他却为后人留下了“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千古名句;这个社会并不认可他,可司马迁也在不认可他的社会完成了《史记》。迂腐,懒惰注定他将一事无成。为了显示自己的多才,他故意满口之乎者也;他又自命清高,宁可让长衫又脏又破也不愿将自己归类于“短衣帮”;明明偷了人家的书,却始终辩论“窃书不算偷”;为了显示自己的阔绰,仅仅九枚大钱也要一一排出;他虽能靠写字混口饭吃,缺又因好吃懒做而穷困潦倒,天知道他喝酒的钱是自己挣得还是偷书赚的。直到生命的黄昏他才醒悟,终于却又不得不放下读书人的架子,做一个普通人。此时面对众人的讥笑,他终于不再辩驳,而是恳求人们将此事略过。最后一碗酒的四文也是直接放在了我手里,不再一一排出。

“大约孔乙己的确死了”这句话揭示了孔乙己悲惨而亡的必然性,他这样做,只会悲惨一生,一事无成。

读完书后的心得体会篇6

?红与黑》献给少数幸福的人。

斯丹达尔动了写作这本书的时候,已经是一位四十七岁的以往沧海饱尝风霜的人了。他不想告诉人们怎样做,他只想说说他认为什么才是幸福。其实,他以往在二十二岁的时候说过:“几乎所有的人生的不幸都源于我们对所发生的事情有错误的认识。深入地了解人,健康地确定事物,我们就朝幸福迈进了一大步。”他所说的正印证了于连的命运。

在读《红与黑》的过程中给我印象最为深刻的就是于连的心理活动。通篇几乎对于连的所思所想都进行了深刻的刻画,经过于连的所思于他所表现给外人看的大部分是截然不一样。随着于连对自我伪装的极致,他的人生也逐渐到达人生的巅峰状态。与此构成鲜明比较的反而是于连生命最终在监狱度过的日子,他大胆的并且坦诚的向德.莱纳夫人证明自我真情实感,包括他以前最不耻提起的懦弱的情感。可是,我们不得不承认此时身为阶下囚的于连却是最幸福的。于连也渐渐让我们明白平凡是一种幸福。

于连的不幸其实本能够挽救,可是他对于许多事情的错误的认识让他当发现自我错的离谱的时候,已经无力改变了。让我们设想一下,如果于连能真心体会到德.莱纳夫人的爱,并且肯定自我对于这为善良纯洁夫人的真爱,他的一生或许能够和德.莱纳夫人平凡幸福的度过;如果于连在进入真正所谓的资产阶级上流社会时,看明白对他的款待不是礼貌而是真正从骨子里的漠视时或许还能够回头;如果于连能够看明白玛蒂尔德小姐更加深爱的是自我的英雄情怀,自我的骄傲,看明白玛蒂尔德小姐刚开始与他相爱时的反复无常与眼底偶尔流露的厌恶,是不是于连的一生不会变成杯具,而是另一番平凡幸福的场景?于连或许是不幸的,可是斯丹达尔还是心软了,让他在生命最终的时光明白了什么才是他最需要的。

在读《红与黑》的时候,即使在明白于连可能爱上了马蒂尔德小姐也从不曾敢想象原先结束于连的疯狂是他举起枪想要杀死德.莱纳夫人的时候。于连想要杀死这位纯洁、善良的以往的爱人。还好,德.莱纳夫人并没有死去,否则于连的余生不会再感受到幸福了。

结局意味深长。马蒂尔德爱于连,在于连死后给了于连毕生可能都在追求的财富地位。德.莱纳夫人爱于连,在于连死后的第三天拥抱着她的孩子离世了。于连与马蒂尔德小姐的感情是需要技巧的,而与德.莱纳夫人的爱则只需要真心。两个女人不一样的结局或许也让我们看到了斯丹达尔对于感情的领悟。真心即真爱。

读完书后的心得体会篇7

从孔乙己这一面看,小说反映了封建文化和封建教育对读书人的毒害,控诉了科举制度的罪恶;从民众这一面看,小说揭示了封建社会的世态炎凉,人们冷漠麻木、思想昏沉的精神状态,社会对于不幸者的冷酷,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封建社会的腐朽和病态。

通过对外形的整体描写揭示孔乙己的特殊身份。“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这一外形的整体描写,集中而简练的概括了人物的.特殊身份,预示了悲剧的必然性。

通过肖像描写揭示孔乙己的不幸遭遇。“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一部乱蓬蓬的花白胡子”。活画出一个穷困不得志,又经常挨打的老书生的形象。断腿前后肖像的对照,更显出他遭遇的悲惨。

通过服饰的细节描写揭示了孔乙己懒惰而又死爱面子的特征。

“穿的虽然是长衫,可是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又脏又破,长期不洗不补,既说明孔乙己很穷;只此一件长衫,又说明他很懒,连洗衣服都不肯动手。不肯脱下这么一件长衫,是唯恐失去他读书人的身份。作者通过一件破长衫的描写,把孔乙己的社会地位、思想性格和所受的教育揭示的十分深刻。

通过个性化的语言描写,揭示孔乙己自命清高、迂腐不堪、自欺欺人的性格。课文多次描写他满口“之乎者也”,反映他受封建教育毒害之深。孔乙己用“四书”“五经”中的所谓“圣言”为自己辩解,连偷书也说成“窃书不能算偷”。这些性格化的语言极能表现人物鲜明的个性。

通过对人物动作、神态的描写,显示孔乙己善良的心地。孔乙己教“我”识字,分茴香豆给孩子们一人一颗,表现了他善良的心地。

文章截取孔乙己一生中的一段生活,把最能显示孔乙己生活、性格和命运的情节浓缩在几个场面,这样写便使故事情节集中而凝练。作者通过小伙计的眼光,用了几个特写镜头把孔乙己的外貌,他的遭人轻视和奚落的情状表现出来,然后转入对孔乙己遭受残害即将死亡的描写。

简简单单的故事情节依据作者精巧的艺术构思表现出极其深刻的主题。这篇小说反映了孔乙己一生的悲剧和整个世态,突出了封建科举制度戕(qiāng)害读书人的罪恶以及封建统治下一般群众的麻木与冷漠。作者通过人物外貌、心理、语言、动作和自然场景、社会环境的描写,深刻地揭示了人物的身份、社会地位、性格特征和悲惨遭遇,生动地塑造了孔乙己的艺术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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