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改革办调研报告6篇

时间:2023-10-11 12:02:44 分类:调研报告

调研报告是调研事件的文字记录,是执行一项计划的文字参照,在写调研报告时我们要深入到基层进行调研,以下是85报告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市改革办调研报告6篇,供大家参考。

市改革办调研报告6篇

市改革办调研报告篇1

为切实了解地方国有林场改革进展情况,总结各地国有林场改革经验,推动全国国有林场改革工作的开展,国家林业局场圃总站组成调研组于3月5日—7日赴广东省进行了国有林场改革调研。调研组听取了广东省林业厅关于国有林场改革的工作汇报,实地调研了惠州市、东莞市和深圳市等地区的国有林场,与部分国有林场干部职工进行了座谈交流。调研显示,广东省坚持国有林场生态公益性的改革方向,改革得到了社会和林场干部职工的广泛认同,改革成效逐步显现。

一、改革基本情况

广东省共有国有林场188个,其中省直属10个,市属林场94个,县属林场84个。按照区域划分,粤北44个,粤东60个,粤西60个,珠三角24个。全省国有林场职工总数3万人,其中在职1.4万人、离退休1.6万人。国有林场经营总面积73.79万公顷,其中林业用地70.6万公顷,占全省林业用地面积的6.4%,森林蓄积量4500万立方米,占全省总量的8.1%。广东省国有林场大多分布在西江、北江、东江等主要江河流域、重要山脉和沿海地区,是广东省重要的生态屏障。近年来,随着生态建设的深入推进和人民群众对优质生态产品需求的提升,广东省国有林场改革已经在各地陆续开展,取得了一定进展,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从调研情况看,广东省国有林场改革主要有两种模式:

一是东莞改革模式。即一步到位式的改革,主要是将国有林场作为全额事业单位进行管理,人员和机构经费由政府承担。东莞市国有林场改革始于20世纪90年代。1999年,东莞市全面实行生态转型,率先停止经营性森林采伐,实行封山育林、绿色生态控制线等生态保护措施,全市林业发展从以生产木材为主的经营性林业,转变为以生态建设为主的公益性林业。国有林场不能再“砍树卖钱”,也不能搞开发建设,林场收入没有保障,职工生活日益贫困,无力进行森林资源培育和管护,林地资源大量闲置和浪费,林场的生态功能日益萎缩,改革成为东莞国有林场走出困境的唯一出路。20xx年以来,东莞采取“四定”措施对六大市属国有林场进行了大刀阔斧的公益性改革:

一是定性。将国有林场界定为公益性事业单位,经费由市财政全额核拨,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改革后的国有林场以生态建设和保护为主要职能,不再砍伐林木,不收取公园门票。

二是定编。以林场原有事业编制为基础,实行全员过渡,包括所有在编的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没有一人被辞退。

三是定酬。按照公益性事业单位的标准,由市财政全额核拨人员经费、离退休经费和聘用人员经费等。目前,市财政每年安排财政预算8500万元左右,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聘用临时人员从事护林、场区清洁等。20xx年以来东莞市各级财政共投入45亿元用于国有林场基础设施建设。四是定责。国有林场主要职能确定为生态建设与保护,包括封山育林、护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林相改造等。广东省采取将国有林场纳入财政全额预算管理的“东莞模式”的还有中山市、深圳市和河源市。

二是惠州改革模式。即渐进式的改革,主要是将国有林场作为差额拨款事业单位管理,逐步过渡到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惠州市将国有林场改革分为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将林场由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改为差额补贴事业单位,由市财政每年对林场实行体制改革差额补贴(目前是每年1000万元),帮助林场度过难关,不搞下岗分流,实行自然减员,保障林场稳定发展;第二阶段从20xx年起,将林场改为纯公益性事业单位,实行定编、定员、定岗,市财政全额拨款,实现林场全面转型,充分发挥国有林场公益性功能。广东省采用“惠州模式”将国有林场作为差额预算事业管理的还有广州市和佛山市。

调研组了解到,广东省国有林场没有一家愿意转制为企业。即使是目前采取自收自支管理的国有林场,也希望纳入公益事业单位进行管理。位于深圳市的省直沙头角林场,目前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林地面积8500多亩,是深圳市重要的“绿肺”,生态地位十分重要,经济收入的主要来源是公益林补偿资金和物业租金收入,职工年人均收入12万元,收入相当可观。尽管如此,在下一步改革中,出于林场稳定发展和森林资源保护的需要,沙头角林场明确表示不希望按企业进行管理,倾向于转制为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改革成效

(一)有效保护了森林资源,释放了林场发展活力。东莞、惠州等地国有林场转为公益型事业单位后,不再砍树,不再进行林地开发,而是全力做好森林资源培育和保护工作,有效保护了珍贵的国有森林资源。东莞市近年来共改造单纯林、低质林2900多公顷,种植红苞木、乌桕、枫香、荷木、红椎、千年桐等乡土阔叶树种432多万株,森林群落更加丰富,森林景观更加多姿多彩。20xx年底,全市森林生态效益总值达56亿元,森林覆盖率达到37.1%。

(二)激发了林场发展活力,增加了林场职工收入。国有林场作为公益型事业单位后,经费全部由财政全额核拨,林场迅速走出了发展困境。东莞市的国有清溪林场,改革前全年收入只有400多万元,改革后全年财政拨款达1600多万元,有效解决了制约林场发展的突出问题,激发了林场发展活力。改革大大提高了干部职工的福利待遇,东莞市国有林场在职职工年收入增加到12万元,离退休人员每年福利待遇比改革前普遍提高2.4万元;惠州市国有林场在职职工工资由改革之前的每月800多元增加到现在的2000多元,大大提升了林场职工社会地位,有效稳定了干部职工队伍。

(三)提高了人民生态福祉,得到了群众的拥护。随着经济社会的深刻转型,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的要求越来越高。通过改革,东莞、惠州等地国有林场实现了从木材生产、资源消耗转变为生态建设、资源保护,从单纯林业资源管理转变为以服务市民为主的生态旅游管理的“双转变”,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更优质的生态产品成为国有林场的主要社会功能所在。目前,东莞市国有林场森林旅游每年接待游客达1500多万人次,日均接待游客4.3万人次。惠州市10个国有林场全部建立了森林公园且免费向社会开放,年森林旅游136万人次,被群众誉为“生态福利”。广东省总结东莞、惠州等地的经验做法,在国有林场的基础上积极建立森林公园,发展森林旅游,目前全省已有81个国有林场建立了森林公园,今后力争在所有国有林场都建立森林公园。

(四)美化了城市环境,促进了经济社会发展。通过实施国有林场改革,有效增加了森林资源,美化了城市环境,提升了市民幸福指数,为社会提供了大量就业岗位,有力促进了当地经济社会发展。

三、几点启示

(一)各级党委政府对生态建设和国有林场工作的高度重视是国有林场改革取得成功的根本保证。国有林场改革是我国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广东省作为我国改革开放的最前沿,其国有林场改革的实践充分证明,各级党委政府对生态建设的高度重视是这项改革取得成功的根本保证。早在20xx年,时任广东省委书记就明确指出,林业是绿色生态的主体,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要以生态建设为重点全面发展林业,以生态为中心做好林业工作。20xx年,时任广东省委书记汪洋同志明确提出了加快绿色发展走生态立省道路的发展战略。当前,省委书记胡春华同志进一步要求把绿化广东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任务来抓,大力发展现代林业,动员全社会力量保护生态环境。东莞市委市政府将国有林场视为城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生态保障和全市人民最大的生态福利,为国有林场改革提供强有力的政策支持。惠州市政府明确提出森林保护工作特别是国有林场改革事关惠州的可持续发展,国有林场是惠州市绿色的“城市名片”。正是得益于各级党委政府对生态建设和国有林场工作的高度重视,广东省国有林场改革工作才能较为顺利的开展并取得了巨大成效。

(二)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和国有林场的迎难而上、不懈努力是国有林场改革取得成功的主要动力。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和国有林场是国有林场改革的主体和主要推动力量。广东省国有林场改革实践证明,国有林场改革各项政策的争取和落实离不开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和国有林场长期以来持之以恒的奋斗和默默无闻的工作。广东省林业厅组织力量对本省国有林场开展了详细的调查摸底,基本掌握了本省国有林场的基本情况,多次向省委省政府汇报,国有林场改革的相关政策正在落实,各项投入逐年加大。惠州市林业局为了进一步明确国有林场改革思路,专门赴改革起步较早的河源市和东莞市进行考察,学习两地国有林场改革的做法,结合本地实际,确定了渐进式的改革道路。东莞市林业局多次向市委市政府和相关部门汇报协调国有林场工作,得到领导的高度重视和财政、发改等部门的.大力支持,将国有林场纳入财政全额预算事业单位管理,为国有林场稳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国有林场应当坚持公益性的改革方向。国有林场作为以造林和森林资源培育为主要任务的公益性单位,承担着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和木材安全、提供生态产品和公共服务、保护战略森林资源和生物多样性等重要任务,从长远看,未来我国国有森林资源也应当主要发挥生态功能和提供社会服务职能。广东省的实践证明,国有林场改革应当坚定不移地坚持公益性的改革方向,明确国有林场公益属性,纳入财政预算管理,使国有林场将主要精力集中到森林资源培育和保护上来,充分发挥在生态建设中的骨干作用和正能量,有效增强优质生态产品的供给保障能力,为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和木材战略安全、提升人民生态福祉发挥做出更大贡献。

(四)国有林场改革应当兼顾多方利益。国有林场改革是一项综合改革,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许多方面,在国有林场改革中,需要兼顾多方利益和需求。东莞和惠州的国有林场改革实践证明,在改革中只有做到林场得发展、职工得增收、人民得健康、政府得生态,实现多方共赢,改革才能让各方满意,才会得到多方面的支持,改革才能够真正取得成功。

市改革办调研报告篇2

县农村综合改革工作调研报告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的决策部署,全面掌握了解我县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开展情况,我们在全县*个行政村中选取*个受益面广、政策效果明显的村,从村级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美丽乡村建设、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村级组织运转保障等方面开展调研,现就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村级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是继农村税费改革后,国家为了改变农村基础设施条件,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公益事业建设问题而出台的一项惠民政策。我县于*年开展此项工作,十三年以来,共实施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个,投入资金*万元,其中:村内道路项目*个,铺设硬化路面*千米;小型水利项目*个,新修村内水渠*千米,机电井*个,小型排灌站*座,村内安全饮水管线*千米,暗管*千米,其他小型水利设施*个;村内环卫设施项目*个,配置垃圾箱*个,垃圾桶*个,垃圾清运车*个,其他环卫设施*个;村美化亮化工程*个,安装各类路灯*盏,绿化植树*株,村内花池*平方,其他设施*个

;农村燃气项目*个,安装燃气管线*千米;村内公共活动场所项目*个,硬化文化广场*平方米,其他公共设施项目*个,实现了全县*个行政村全覆盖,为农村基础设施条件、农村人居环境等改善带来了巨大改变。这次调研的*个村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认为村级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政策是解决农村基础设施条件的主要手段,充分尊重农民意愿,解决农民需求最迫切、反映最强烈、利益最直接的公益事业建设问题,通过筹资筹劳的方式“四两拨千斤”带动群众参与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充分发挥了财政奖补资金的最大效率,助力乡村振兴发展。

(二)美丽乡村建设奖补

美丽乡村建设奖补是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在农村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具体举措,是村级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政策的升级版,从农村的实际情况出发,系统规划,促进区域基础设施快步提档升级,加速“村新、景美、业盛、人和”目标的实现。我县从*年开展美丽乡村示范点建设,共投入奖补资金*万元,每村投入*万元,建设了冯原镇马村、庄头镇郭家庄村、安里镇义井村等*个示范点,均取得了较好的成绩。这次调研中的冯原镇马村是我县申请的第一个美丽乡村示范点项目。马村位于冯原镇西南*公里处,由原马村、六家庄村、尖岨村合并而成。全村辖*个自然村、*个村民小组,*户*人,耕地面积*亩,苹果、花椒、设施果蔬为主导产业。自*年以来,马村就积极引导群众参与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尊重群众意愿,加强议事主体,连续多年享受村级公益事业财政奖补政策,据统计,累计争取财政奖补资金*余万元、群众筹资筹劳*余万元,同时,村上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作用,多渠道筹措各类资金*余万元,先后对全村*条巷道*公里进行了硬化、绿化、亮化、美化,净化,完善了农村排水管网,建设了文化广场、景区广场、景观路等。在此基础上,为进一步加快农村环境提档升级,打造全县美丽乡村建设示范点,*年遵循“民主决策,规划先行”的原则,依托设施大棚蔬菜、花椒、苹果产业支撑,以“净化、硬化、绿化、亮化、美化、优化”六大要素为重点,财政奖补资金*万元,群众筹资筹劳*万元,进行省级美丽乡村示范点建设,将马村打造为集观赏、采摘、休闲旅游为一体的新型农村。马村村党委书记成云浪在调研中说:“马村美丽乡村建设是农村基础环境建设的一大突破,将马村打造成了冯原镇周边的“明星村”,加速了农业农村现代化步伐,提升了村民的幸福感和满足感,为我村脱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和推进乡村振兴工作夯实了基础。

(三)村级集体经济发展

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是农村综合改革中国家发展农村经济的又一次创新和实践,事关农民群众根本利益和农村发展稳定。我县从2016年开始开展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工作,按照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的实施方案》,通过村民民主议事、村级申报、乡镇初审、县级筛选、省市实地调研,因地制宜,先后在2016年投入财政资金*万元建设交道镇樊家川村*吨冷库及果框加工厂,解决了果品储藏问题,实现了错峰销售,增加了村集体收入。*年投入财政资金*万元为城关街道办城内村购置*间门面房用于租赁,年租金收入*万元左右。*年投入财政资金*万元,涉及*个村,每村各*万元,安里镇东富庄村入股盛天万头生猪现代化示范园区,年收益*万元;王庄镇翟卓村新建*吨冷库一座,为村民提供服务,延伸了产业链条,增加了群众收入和村集体收入,年收益*万元以上;寺前镇吴坡村购置万吨米果醋综合车间及办公用房用于租赁,年租金收入*万元。投入财政资金*万元分别建设了韦庄镇东白龙新型农业经营园区、尧头镇耀显村黄花菜深加工、王庄镇洛城村果库冷链设施配套、北关村蔬菜批发市场升级改造等*个县级扶持村集体经济试点项目。

2020年根据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联合印发《关于坚持和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实施意见》(*组发〔*〕*号)文件要求,由县委组织部牵头,县农业农村局具体组织实施,县农财中心监管,投入财政资金*万元(其中:中央资金*万元,省级资金*万元),每村投入*万元,共*个村开展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工作,其中:扶贫产业园农业生产经营项目*个,村集体资产经营性项目*个,固定资产入股企业参股经营项目*个,村集体购买资产租赁经营项目*个。

2022年依托《省级财政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奖补办法》,从经营模式、经营收入、经营利润、收益分红、带动就业等方面进行摸底调查,在核实股权设置及财务资料的基础上据实申报。经县级初审,市级遴选评审,城关街道办城内村、寺前镇和家楼村、王庄镇翟卓村等三个村纳入首批省级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奖补范围,每村奖补*万元,有效带动了村级集体经济的提档升级。通过扶持村集体经济项目资金的支持,加之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以来,各级各部门的大力支持,我县*个村集体经济组织均实现村集体经济有收入,据统计,经营收益*万元以下村*个,*-*万元的村*个,*-*万元的村*个,*-*万元的村*个,*万元以上村*个。

(四)村级组织运转保障

村级组织运转是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稳固基层政权建设、加快基层阵地建设的重大措施。我县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不平衡,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主要靠上级转移支付。为了保证村级组织的正常运转,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逐步提高干部待遇,将干部补贴从原来的一肩挑*元/月,主要干部*元/月,其他干部*元/月的标准提高到现在一肩挑*元/月,主要干部*元/月,其他干部*元/月的标准。村级办公经费也由原来大、中、小村每年*元、*元、*元的标准提高到现在大、小村每年*万元、*万元的标准。在干部职数上也充分发挥了村级组织主要干部“一肩挑”,其他干部交叉任职的措施,大力精简村干部队伍,将享受干部补贴标准的职数规范为大村(*以上)*人,小村(*人以下)*人的标准。2022年我县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支出*万元(其中:村干部补贴*万元,村级组织办公经费*万元),享受补贴干部职数*人。村干部补贴通过惠民惠农一卡通系统,直接发放到村干部手中,并通过政府网站对发放名单进行公示,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村级办公经费由各镇(办)财政所代理记账,村级组织根据村级财务管理制度报账领取,从而规范了村级财务,保证了办公经费使用的规范性和合法性。

二、存在的问题

(一)村级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政策局限性较大。

(二)项目管护资金不到位。

(三)村级集体经济监管不到位。

“村账镇(办)管”代管以来,村级财会人员只充当计划报告和报账员角色,专业知识匮乏,会计核算能力不足,实际中仅是将票据进行简单的收集整理,不能从专业角度为合作社提供财务报告,不适应现阶段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发展的财务工作要求。三是各行政村虽然制定了各项规章制度并上墙公示,对村级财务和股份经济合作社财务管理进行了明确规范,但在实际运行中,村干部及财务人员对政策把握不准确,各项规章制度执行不到位。镇(办)也未能对村集体经济进行有效监管,村级集体经济财务存在很大的管理漏洞。

(四)村干部补贴标准低、差距大。

(五)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不足。

三、意见和建议

(一)科学规范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政策。

(二)保障项目管护资金。

(三)强化村级集体经济监管力度。

“村账镇(办)管”政策,由各镇(办)财政所对辖区村集体经济联合社账务统一代管或者各镇(办)统一将各行政村财务核算工作委托有资质能力的第三方机构代管。

(四)加大村级组织运转经费转移支付力度。

综上所述,农村综合改革工作仍是现阶段,乃至下一阶段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实现乡村振兴的必要措施,我们还需要进一步认真学xxx省、市农村综合改革各项政策,拓展思维,有序开展工作,以各种行之有效的形式推动农村改革政策在我县落地生根。

市改革办调研报告篇3

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部际协调工作小组起草的《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从基本国情出发,着眼长远,突出顶层设计,提出了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方向、目标、基本原则和主要措施,即“一个目标、四大体系、八项支撑”。征求意见稿下发后,社会反响强烈。笔者从医药微观层面就征求意见稿试做管窥之见。

一、在“基本药物制度”上应把好品种目录关口。

自1997年中央政府对药品价格进行管理以来,已20次出台降价措施。在第19次降价政策出台后,我国已降低900多种化学药品和300多种中成药的零售价格,平均降幅达15%,但社会对“药价虚高”依旧反映强烈。百姓依然“看病难,看病贵”。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立基本药物制度顺民心应民意。

首先要把好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定位。目前存在多种药物目录: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约2200种药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用药参考目录(266种化学药、243种中成药。其中社保药品451种,占88.6%)、新基本药物目录以及各地区制定的“新农合”药品目录。国家制定基本药物目录(约300-500种),要从保障人民基本医疗需要出发,依据基本的医疗需要、政府的财政承担能力以及药物成本三个方面,在现有的医疗保险目录规定药物中,由各专业学科有相当临床经验的临床医师、药学专家(药物合成和药剂专家)、药物经济学专家共同组成专家小组,分别考虑广大农村、城市社区和县级以上医院相应治疗水平,筛选出对每一疾病相对有效、安全、且成本低的药物,形成“国家基本药物体系”。

其次要从具体国情出发建立国家基本药物体系。我国地域广阔,人口众多。不同的民族,不同的地区因为用药习惯、经济条件的限制,在药品消费使用上显示出比较大的差异,如藏族同胞有使用藏药的习惯,上海、深圳等发达地区的人们更愿意使用一些高档药(包括进口药品),显然,由国家制订基本药物目录,不完全适合全国所有地区。因此,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范围内,应给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地区实际,制订一小部分品种,列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作为补充,使之操作性更强。

二、在医药分开上应落实三条具体措施。

“在医院改革中实行营利性医院和非营利性医院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在目前实行“三个分开”还有一定难度的情况下,为了在医院环节控制药价虚高,可采取三条措施:

一是严格用药管理,对广大农村和城市社区中无医保或低医保人群,应首先选择国家基本药物;对有医疗保险的人群,医生用药应从国家规定的医保目录药品中选择,确需使用基本药物和目录规定外的药品,医生要征得患者或患者家属认可同意,并允许住院患者凭医生处方到市场购买;

二是严格医院处方管理,医生开具处方时必须使用药品通用名,严禁将药品商品名、商标当作药品名使用;

三是实行医药分开核算,分别管理,收支两条线。

三、在农村合作医疗报销体系方面要形成服务竞争机制。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就是要解决“药价虚高”、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农村两网建设和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已初见成效。将农村合作医疗和农村两网建设有机揉合,促进农村地区零售药房纳入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体系,使广大农村群众在享受国家民生政策上,有一定的用药选择权,从而在广大农村地区形成优质服务和价廉安全的药品市场竞争新体制。

四、在基本药物的生产流通方面要从市场机制角度做到统筹兼顾。

在“建立健全药品供应保障体系”方面,明确规定“规范基本药物使用,制订基本药物使用规范和临床应用指南……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 在生产流通调控上,“国家准备建立基本药物制度,……生产供应,保障群众基本用药。”应在此基础上制定实施办法,落实具体条款,对基本药物的生产和流通宏观调控,适度放开生产、经营权,明确药品流通企业的农村医疗网点配送必须减少中间流通环节,降低虚高药价,完善价格监督管理体系,落实合理的“药品购销差率”。如果采取政府补贴的形式实行零差价销售,也应考虑对经营国家基本药物的企业的经营权放开,防止在市场经济的规律下出现统购统销模式可能会导致的局部垄断和行业垄断。(致谢局安监科、上海医药安庆公司、天禾公司提供了大量建议意见)

市改革办调研报告篇4

今年以来,在市局党组和xx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xx分局认真贯彻落实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各项工作要求,以开展“两学一做”为契机,从规范行政许可、加强日常监管、开展专项整治、提升队伍素质等四个方面,不断加大食品药品市场监管力度,实现了全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新突破。

一、严格规范审批过程,严把许可准入关口

上半年xx分局共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545户,其中餐饮类288户,食品销售类237户(保健食品53户),单位食堂20户(工地食堂1户,机关企事业单位4户,幼托机构10户,养老机构5户);办理注销124户。档案室整档3000余份,归档2100余份。接受当面咨询及电话咨询2400余人次。在工作中做到不延误、不漏登、不错登。对于受理的各类审批事项做到随时登记,按照办件的种类进行微机录入,同时严格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办理。

积极解决食药工作新问题。针对小作坊办证问题,分局工作人员多次调查小食品加工厂,实地学习日常监管和生产企业监管。“三小”管理条例及管理办法从3月1日起实施以来,各辖区所共办理《食品小经营店登记证》1294户。

二、加强日常监督管理,促进市场秩序规范

1、做好各类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检查。半年来,xx分局按照上级要求共开展了元旦春节期间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酒类市场专项整治、食品及保健食品虚假宣传专项整治、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整治、五毛食品专项整治、春节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春季学校食堂等集体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牡丹文化节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检查、三小食品安全专项治理、端午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中高考期间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自制油炸面制品专项整治、米皮类食品专项整治、夏秋季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及防控食物中毒专项行动等专项整治等专项监督检查。累计检查食品经营企业5210家次,保健食品经营企业570家次,婴幼儿乳粉经营企业60家次;检查食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方20家次,食用农产品集贸市场开办方17家次,食用农产品销售者151家次,网络食品销售第三方平台提供者28家次。

2、深入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我局以学校食堂、养老机构、工地食堂、承办聚餐活动的大中型餐饮单位为重点,以主体资格是否合法、主体责任落实是否到位为内容,深入开展餐饮食品安全隐患大排查,消除监管盲区和空白。共排查登记无证供餐幼儿园33家,无证养老机构2家,针对这些单位因审核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前置条件不具备的情况,积极向区政府反映,请示协调相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同时,对无证幼儿园负责人进行责任约谈,督促其切实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对承办聚餐活动的大中型餐饮单位严格执行报备制度,督促企业按照“自查表”开展自查,同时加大督查检查力度。

3、扎实开展卫生城市复审迎检工作。今年是xx市国家卫生城市到届复审年,按照复审迎检工作总体安排,3月9日我局召开迎检推进会后,首先对辖区食品“三小”单位进行全面排查,并登记造册,前期共排查登记食品“三小”单位434家,根据排查情况分类汇总存在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然后以9个农贸市场为中心,逐步向外延伸,确保全覆盖,重点解决食品“三小”单位无证经营、健康证明不全或过期、无量化分级、“三防”设施缺失、前灶后厅、卫生环境差等问题。截止目前,我局印制并发放食品安全公示栏1700余个,督促“三防”设施整改500余户,督促“前灶后厅”整改200余户,督促消毒柜、卫生环境整改400余户。通过规范,我辖区食品“三小”单位基本全部持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率达到90%以上,公示栏均上墙,并亮证经营,“三防”设施基本具备,环境卫生明显好转。

4、抓好生产环节食品安全源头管理。针对辖区16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分局制定了《2017年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监督检查工作计划》。明确工作重点、责任部门和责任人,逐级落实整治工作任务和责任。上半年以来,分局结合工作方案,以调味品、肉制品、豆制品、饮料、糕点等作为重点品种,以城乡结合部等作为重点区域,以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生产等作为重点部位,结合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犯罪专项工作,认真开展了各项专项整治行动。截至目前,共检查企业16家,抽检30批次,全部合格。根据《食品生产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对16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进行了监督检查,发现问题1个,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1份,均在规定时间内做出了整改。

5、持续开展“透明厨房”建设工作。今年4月,分局专门印发了《xx区“透明厨房”建设实施方案》,明确以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养老机构食堂、医疗机构食堂、大中型餐饮单位为重点,以公开厨房环节、加工过程、清洗消毒、食品原料存储状态等重点环节为内容,通过视频技术、透明展示、厨房开放日活动、阳光公示等形式,继续深入推进“透明厨房”建设,打造行政监督、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的桥接平台。按照xx市2018年重点民生实事进度表,截止目前,xx辖区已建成学校“互联网+明厨亮灶”6家,剩余1家正在筹备中。

6、开展保化安全专项检查。按照上级工作要求,xx分局积极开展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整治、化妆品经营专项检查,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联合区食安办、办事处社区等单位开展拉网式排查,集中整治化妆品经营者不落实索证索票制度、销售化妆品标签标识不符合要求等突出问题,针对未经许可生产经营食品和保健食品行为、保健食品标签标识声称行为、利用网络、会议营销、电视购物、直销、电话营销等方式违法营销宣传、欺诈销售保健食品行为、未经审查发布保健食品广告以及发布虚假违法行为、保健食品广告等违法行为,排查出xx分局辖区42户涉嫌会销商户,将名单移交汇报区食安办。累计检查保化经营企业800余户次,抽检保健食品18个批次、化妆品50个批次,立案3起。

7、系统开展抽检工作。我局明确食品抽检工作由专人负责,按照市局及xx区政府食品安全抽检工作安排,坚持靶向性原则,以重点区域、重点品种、重点项目和大型企业为核心目标,加大对农兽药残留、重金属及环境污染等因素引起的食品安全问题和与人民群众紧密相关的餐饮食品的抽检力度和频次。今年上半年共抽检样品317批次,其中食用农产品152批次,餐饮62批次,生产环节30批次,流通环节73批次,截止目前,食用农产品30批次,流通环节55批次仍在等待检验结果。在已经检测完毕的232个批次中不合格4批次,其中食用农产品2个批次不合格,餐饮环节食品2个批次不合格,都正在核查处置中。

8、扎实处理投诉举报工作。我局高度重视投诉举报工作,以打造食品安全社会共治为目标,创新工作方法,多措并举,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处理工作运行机制。上半年受理、处理的(110联动、123

31、连线政府、百姓呼声、信访、xx区政府交办等)投诉举报314起,职业投诉信函、信件43起,共计357起。投诉办结率100%,诉求人满意率100%。

9、积极推进案件办理工作。分局举办案件办理业务知识培训,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上半年以来,全局审核稽查案件19起,组织分局重大复杂疑难案件集体讨论13起,已结案19起,申请xx法院办理行政强制执行案件1起,实际罚没入库金额共计282463.76元;处罚案件信息公示19起。荣获“河南省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荣誉”称号。

三、加强宣传培训力度,提升食品安全共治水平加强从业人员法制宣传教育。分局组织辖区不同行业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累计开展培训4次,培训从业人员400余人次。

营造食品安全宣传工作浓厚氛围。分局深入农村、社区、集市、学校等基层一线,向群众、学生和各类食品餐饮经营户发放食品安全宣传资料,同时积极引导生产经营单位诚信守法经营,不断强化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意识和诚信意识。今年来,利用“12331”、“525护肤日”等活动载体和重要节日,通过设立咨询举报受理点、散发宣传资料、摆设宣传展板、悬挂横幅等多种形式,在辖区范围内组织开展了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活动7次,制作各类展板20余块,条幅20余条,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接受咨询群众1200余人次。在xx日报、大河报、xx电视台等各类新闻媒体上宣传发稿60余篇,收到了良好的社会宣传效果。

四、提升队伍整体素质,开展基层规范化建设

1、全面开展人员培训。分局抽调业务骨干积极参与省局和市局组织的业务培训,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提供知识储备。今年3月分局组织全体人员开展了为期两天的业务技能培训。5月份组织新入职人员22人开展了为期2天的入职培训。截至目前,累计培训105人次,人均学习36个课时。

2、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分局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入开展十九大会议精神学习活动,积极推进机关制度建设全覆盖。通过每月“主题党日”、政治学习以及开展“三会一课”等形式,提升党员向心力,强化党员宗旨意识。积极参加市局和xx区组织的各类活动,开展丰富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半年来开展活动5次,参与志愿者30余人次。

3、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局紧盯全面从严治党党委主体责任,坚持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严肃查处党员干部中存在的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题,大力营造敢为的环境、提升会为的能力、形成想为的氛围。全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全局中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不断提高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提升是要队伍建设水平。

下一步,我局将本着执法与服务、培训与宣传、集中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力度,探索和建立科学监管机制,为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做出更大的贡献。

2018年7月18日

市改革办调研报告篇5

近年来,我县编办从我实际出发,按照“抓重点、创特色、争一流”的工作目标,突出机构编制工作的规范化、法制化、科学化建设,加强对机构编制工作热点、难点和重点问题的调查研究,为事业单位的改革做好准备工作,进一步开创了机构编制工作的新局面。现将我县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及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工作调研情况交流如下:

一、事业单位基本情况

我县共有事业机构385个,其中,全额事业单位329个;差额事业单位17个;自收自支事业单位37个;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2个,全县共有事业编制7505名,其中,全额事业编制6510名;差额事业编制523名;自收自支事业编制414名;企业化管理事编制58名,实有在职人员6292人,其中,全额拨款5463人;差额拨款425人;自收自支358人;企业化管理46人,全县事业编制空编1213名。

二、存在的问题

1、事业单位机构庞大,人员过于臃肿。我县事业单位财政供养人员占全县财政供养人员的85%,给财政带来巨大压力,与此同时,随着事业单位职能的弱化,一些事业单位人员整天无事可做,在编不在岗、混岗现象时有出现。

2、事业单位人员结构不合理专业技术人员缺乏,一定程度影响了我经济、社会的发展。如:县卫生系统,在这一两年中,虽然通过面向社会招聘、经验交流等方法,使医资、医技、医质有所提高,但人员结构不合理的问题仍旧比较突出,全县卫生系统,工勤人员就有183人之多,占全系统在职人员的29%,特别是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缺乏,培训不足,有些卫生院中防保人员为非专业人员,使各项预防保健任务的落实受到影响,给农牧民群众的生产、生活造成了隐患。诸如向卫生系统一样,县教育系统、文体系统以及各乡镇事业站所,也都因缺乏专业教师、专业演艺人员及技术人员等原因,使本职工作开展被动,工作效率及工作质量不高。

3、部分事业单位政事不分。一些单位名义上是成立了事业单位,但其实是一个单位的内部科室,需要用事业单位的名义就用,这种现象以党政机关所属居多。如计生局下属的计生指导站、城建局下属的规划室等,以及一些大单位系统的培训中心(培训科)等,这些部门单位即以行政面孔行使行政权力,对社会进行干预,又以事业单位的名义进行经营,因其附属于不同政府机构的性质,造成了不同程度的行政性垄断,导致市场分割和资源浪费。

4、具有事业单位身份却不具备事业单位资格。目前我县有部分事业单位缺乏独立法人资格,投资主体单一,不能实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只能依附于行政主管部门,靠吃财政饭生存,尤其突出的是乡镇各事业站所。20xx年,乡镇党政机构改革进行完后,各事业站所合属分为五大办公室,由一个乡镇的分管理领导具体负责工作,没有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由乡镇分管领导兼任,造成行政主管部门与事业单位财务不分、人员混用、办公地点不明确,在一定程度上妨碍了事业单位的社会化进程。

5、事业单位缺少活力。事业单位本来是人才、知识、信息,最集中、最活跃的地方,但实际上没有焕发出应有的生机,没有显示充分活力。根源在于事业单位很大程度上是在靠行政化运作,政府各部门对事业单位控制死,管得过多过细,管理方式和手段单一,致使事业单位没有市场竞争力。同时,因事业单位附属于政府机构,使得大量事业单位代行部分政府职能,造成政府职能不清,效率低下,财政负担繁重。

为此,我们认为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势在必行。要从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的高度,深刻认识事业单位机构改革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抓好这项改革。

三、事业单位机构改革的难点问题

1、牵涉面广。事业单位兼具了“行政机构”与“企业”两种属性,要对其进行改革,复杂性、艰巨性都在政府机构改革和企业制度改革之上。

2、如何科学设置事业机构的问题。由于事业单位门类太多、差别很大、范围太广、专业太复杂,划分上有一定难度,再加上历史遗留事业单位的种种弊端,使事业单位设置和布局分布不尽合理,部门、区域和学科分割,各自为政,各自为战,职能交叉,资源浪费严重。因此,科学设置事业机构,是一项科学性、政策性、难度性很强的工作。

3、人的出口问题。机构臃肿,冗员严重,改革过程中的富余人员哪里去,今后的解聘人员哪里去,“出口”渠道狭窄,加上事业单位的改革是在国有企业改革和政府机构、公务员制度改革之后进行的,其接受了大量上述改革的“包袱”,而大学生分配、军转干部分配时不去企业,机关编制满了,又大多往事业单位里挤。这样相当多单位不具备自我消化的能力。

四、几点建议

我们认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是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有力切入点。推进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是事业单位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的需要,通过事业单位登记这一管理制度的建立,为实现政事分开,推进社会化进程的目标,提供了法制保障,是落实事业单位离开主管部门的襁褓,走向市场,进人社会,为经济建设服务,为人民生活服务,实现自我约束和自我发展的重要手段。结合我县实际,我们对推进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为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做好准备工作,提出几点建议:

1、进一步加强对事业单位的登记工作。确认事业单位具备与其法人资格相适应的开办资金、从业人员、办公地点、经费来源、独立核算的财务管理制度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确立事业单位经营管理主体的地位,使之取得受法律保护的“身份证”。清理不符合具备事业单位资格的单位,做好统计工作,为下一步的事业单位机构改革事业单位的富余人员分流提供准确参考数据。(截止目前,我县已登记事业单位207家,登记率占全县事业单位的63%,占全县具备事业单位资格登记单位的92%。)

2、加强对事业单位的动态管理,加大监督力度。随着社会经济环境的快速发展,事业单位的职责、人员、工作量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变化,原定的编制、经费等渐渐不适应实际情况的发展需要。做为事业单位管理部门,要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加大对事业单位的动态管理和监督力度。通过年度报告制度,实现对事业单位的“跟踪”管理,为建立科学的动态管理机制创造有利条件;通过证书悬挂、公告和查询等登记管理手段,将事业单位置于社会的监督之下,为公众监督事业单位提供必要条件。从而使其更好地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早日走向市场,更好地为社会、群众做好服务工作。

3、积极探索事业单位分类管理办法,促进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对事业单位的改革要坚持分类管理原则,从实际出发,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按事业单位不同性质、职责和任务,明确事业单位类型,找出最为适应市场发展要求的分类办法。

4、做好新时期事业单位思想政治工作。要从实际出发,有的放矢地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去认识改革、理解改革、支持改革、投身改革,自动摒弃“铁饭碗”的陈旧观念,开拓创新促进事业单位的健康发展,逐步走入市场化,为改革后事业富余人员的安置、消化在市场化内做好准备。

5、规范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构的设置和加强登记管理队伍的建设。要借这轮事业机构改革之机,进一步强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的监督职能,充分发挥登记管理局的职能作用。要通过实践和培训等多种形式来提高登记管理队伍的综合素质,从而提高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构的整体管理水平和执法水平,也为事业单位的改革提供一个人力优势。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和事业单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我们要认真贯彻执行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通过加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进一步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使事业单位早日要面向社会、参与市场竞争,打破传统的条块分割,为下一步的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做好准备。

市改革办调研报告篇6

8月,崇义县被省委、省政府确定为林业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县后,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林业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紧扣“多予、少取、放活”的改革方针,积极稳妥地开展了以“明晰产权,减轻税费,放活经营,规范流转”为主要内容,实现“山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的目标,建立经营主体多元化,权、责、利相统一的集体林经营管理新机制。

一、崇义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主要做法

(一)明晰产权,分山到户

一是山林所有权依据林业“三定”时颁发的山林所有权证(执照)不变,属村归村、属组归组。并按照执照核定的山场位置和四至界址,重新核发林权证书。二是集体山林属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共同所有,通过分户经营、利益共享等多种形式,让每个村民平等享有集体山林的权益。三是在林地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放活林地、林木的经营权,不搞“一刀切”,主要采取自留山稳定不变、保持责任山承包关系稳定等七种经营模式对产权进行明晰。四是村级林改方案的制定、山林的流转和利益的分配等都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由代表票决通过,做到内容、程序、方法、结果公开,公平竞争、公正操作。

(二)政策扶持,产业发展

一是紧紧围绕笋竹、南方用材林、油茶三大特色主导产业,从政策措施、资金等方面给予大力扶持。制定了《崇义县关于加快竹产业发展的意见》、《崇义县-竹产业发展规划》、《崇义县关于加快油茶产业发展的意见》、《崇义县-油茶产业发展规划》,出台了一系列奖励扶持林农发展产业的政策,设立了林业产业发展基金。县财政每年安排400万元的资金,其中竹产业发展基金300万元,油茶产业发展基金100万元,奖励扶持毛竹、油茶资源的开发培育。据统计,,县财政兑现林农毛竹、油茶资源开发培育的奖励扶持资金达491.55万元。同时,各乡镇还配套了相应的资金扶持措施,扶持资金达46.8万元。崇义县对林农造林植树种竹的无偿提供苗木,用于造林的苗木扶持资金达117万元。二是以龙头企业支撑,带动产业发展。按照“公司+基地+农户”模式,大力培育和引进龙头企业发展,逐步形成“产供销一体化”的产业发展格局。同时放活毛竹采伐、流通环节。近几年来,崇义县的华森、贵竹、盛竹毛竹加工龙头企业,推行龙头企业提供技术、资金、包销产品的形式联合竹农发展毛竹加工,并签订“委托加工合同”,保护林农利益,现已带动4500余户竹农直接、间接加入毛竹加工,促进了企业和林农利益互惠。据统计,全县已有竹加工企业96家,已形成了竹胶建筑模板、竹制地板、竹制工艺品为主导产品的竹加工产业,为林农增收5000多万元。

(三)配套跟进,确保实效

一是林农负担监督制度。对涉及林农负担的各种收费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整顿,向社会公布了现行涉及到林农的所有收费项目、标准和办法,并建立健全了林农负担监测、信访举报、检查监督、案件查处等各项工作制度。二是森林资源培育、保护和发展激励机制。将森林资源培育、保护等林业建设的主要指标,列入了政府任期目标管理;三是稳定林业管理队伍和乡村组织建设制度。从元月1日起将全县林业系统行政事业人员工资和经费全部纳入财政预算。上级给乡、村的转移支付资金全部拨给乡村;四是林区社会稳定制度。制定了《崇义县维护林区稳定工作预案》、《关于林改期间切实做好政法综治工作维护全县社会稳定的意见》、《崇义县党员干部影响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规定了山林产权未明晰之前暂停一切林地林木流转。五是建立林业产权交易中心,拓宽林农投融资渠道。交易中心内设森林产权市场管理所、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所、山林权属抵押担保所。具体负责林业产权市场管理,承办森林资产评估、交易登记、审核、立契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信息咨询以及交易双方代理等各种服务,并为需要山林抵押贷款的林场和林农承办担保业务。同时,制定出台了《崇义县森林资源资产抵押贷款办法》和《崇义县森林产权交易规则》,所有森林产权交易活动一律在交易市场内进行公开、公平交易。到目前为止,经过产权交易中心交易的林地林木面积5110亩,交易额达1328多万元。同时为方便客货见面,交易中心另在赣州市白塔货场设立了崇义县国有林场赣州货场,为国有林场、乡镇集体的木材销售直接服务。每月逢6日、21日向社会公开招投标,销价高者中标成交。六是全面开展林权证抵押贷款。启动了以信用社为主的山林抵押贷款业务,林农凭林权证和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所出具的山林评估作价证明以及申请山林抵押贷款书到信用社办理山林抵押贷款,信用社按山林评估作价额的60%给予抵押贷款。目前,为林农承办山林抵押贷款的信贷金额3100多万元。交易中心的成立有力的促进了林业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和森林资源的优化配置。

(四)加强森林培育,促进可持续经营

一是规范采伐。强化依法治林,严格森林采伐限额管理、木竹生产计划管理,严厉打击危害森林安全、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为林农经营山林吃下“定心丸”,解决后顾之忧。二是明确投资主体。林改后,造林、抚育等投资由林业部门投入改为经营者自筹资金投入。为确保采伐迹地及时更新造林,崇义县规定林木采伐前必须明确投资主体。投资主体享有林木的经营权、处置权。同时,实行造林保证金制度。三是科学经营。以乡镇为单位,制定了十年林业发展规划,五年森林经营方案,造林、抚育、竹林改造、采伐计划等指标,分年量化到农户,公示于民。编制了国有林场中长期经营方案,保持国有林场的经营模式和协议林经营范围的长期稳定。同时组建民营林场,鼓励、引导和扶持林农自愿组建家庭联户林场和股份合作林场,目前,崇义县已经组建了11个民营林场,经营山林面积7.5万多亩。四是完善社会化服务。以村、组、片为单位组建区域性林业协会,林农自愿申请、自发的成立了林业协会,制定了协会章程、会员公约。协会统一组织开展护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林区公路维修等工作,不定期开展技术培训活动,为林农组织木竹产品销售等。目前,全县共组建林业协会121个,涉及山林面积140多万亩,3.1万户农户参加,举办了面向林农的林业实用科技及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班113期,受训林农达3万多人次。

二、林改主要成效

(一)彻底还权,改革集体统一经营体制,实现林业经营模式的历史性转变

林改前,崇义县70%以上的山林由村集体统一经营,由于产权不明,山林经营好坏与林农关系不大,林农经营林业的积极性不高。通过林改,依据林业“三定”政策和省委19号文件,按照“属村归村,属组归组”的原则,改革以村办场、集体统一经营体制,将70%的山林返还给林农自主经营,实现了“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的目标。截止目前全县已发放林权证35830本,其中林地所有权面积225.8万亩,发放林地使用权证面积220.4万亩,占应发证面积的91.8 %。

(二)彻底让利,实现了林业经营利益格局的大调整

林改前,崇义县征收林业税费占木竹销价的53.24%,居高不下的林业税费严重制约着林业的发展。按照江西省委19号文件确定“两取消、两调整、一规范”的要求,崇义县取消了农特税、增值税等10多项税费项目,全县共减免原竹原木税费3071万元,农民人均年增收199.4元。林改前已经流转的20多万亩山林,也通过购买方与山林所有者补签政策性让利协议,补交政策性让利款的办法,将林改减免税费的好处让给了林农。据统计,全县应补交的政策性让利款7400万元,农民人均可增收480元。对国有林场经营的44万亩协议林,也调整了利益分配,将林改前国有林场与林权者的山价按6:4比例分成,改为山价全部归林权所有者。以杉木为例,林改前每立方米杉木返山价21元,林改后提高到52.5元,是林改前的2.5倍。全县国有林场按年产商品材4万立方米计算,年提高山价126万元,农民人均增收7.8元。林改后,林农人均增加林业收入687.20元。

林改后,林农自主经营山林、造林的积极性空前高涨,林农成了山林的主人,山林成了山区林农兴林致富的舞台,林农敢于投入,舍得投入,把山当作田来耕,把林当作菜来种,纷纷在村归还的自留山、责任山上的竹子、树木上写上自己的名字,多方筹措资金发展林业,大力造林营林。

(三)彻底“松绑,”极大地调动了林农经营林业的积极性

林农想要的要回了,想得的得到了,山林权属明了,木竹税费减了,林业活了。林地、林木价值明显提升。以杉木、毛竹为例,杉木流转价格由林改前每亩平均600元上升到2600元。毛竹林年租金由林改前15元上升到86元,每亩年增加71元。

(四)彻底转换职能,走出怪圈,实现社会林业社会办

一是从元月1日起,全县林业系统380名行政事业人员工资和经费全部纳入财政预算。二是按照职能和事权划分的原则,将每年500万元的营造林投资由林业部门投入改为经营者自筹资金投入,村级护林员全部改由林权单位和经营者自筹资金投入。基层林业站22部工作小车全部公开拍卖,整个行政成本在的基础上压缩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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